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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襲警」光復女,又名「口鼻披血」光復女、少女、女文員等,原名吳麗英,是一名年約三十歲的女文員。吳小姐於2015年3月1日參與光復元朗行動,被警員拘捕時弄至口鼻披血。2015年7月30日,吳小姐被判罪成入獄3個月15天,網絡頓時群情洶湧。事件亦成為國際媒體的笑柄,令香港蒙羞。
被捕經過
吳小姐在參與光復元朗行動時,警方在壽富街警方施放胡椒噴霧,她與男性友人手拖手路過現場時被數名警員強行將他們在地上,少女起身後口鼻淌血,後由女警押上救護車送院敷治,並涉嫌阻差辦公被捕。
當晚DBC的 MM Facebook Page就上載了事發片段,揭開了爆缸之謎。片段所見,有一名男警員突然上前,不知何故強行將該名姓吳的女示威者拉走,然後再由另一名男警推倒地上,及後一大班警員再從地上扯走該名女子,之後就見到她「爆晒缸」,但在整個過程之中,完全看不到吳小姐有反抗及干犯了甚麼罪行。[1]
有網民看過片段,質疑警方的說法,並表示就算作出拘捕,亦無必要將一名女子推倒㩒地,令她口鼻受傷流血。而警員看見她浴血後,亦未有即時召救護車,做法不專業。有網民怒稱「打女人咁黑心」,亦有人稱「睇到好心痛」。[2]
少女聲稱是路過時無辜被打,但元朗警區警司柳美欽晚上見傳媒時指,這名女子涉嫌「搶犯」期間跌倒,被警方以「妨礙警方執行職務」的罪名拘捕。
遭高志森惡搞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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