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部襲警」光復女,又名「口鼻披血」光復女、少女、女文員等,原名吳麗英,是一名年約三十歲的女文員。吳小姐於2015年3月1日參與光復元朗行動,被警員拘捕時弄至口鼻披血。2015年7月30日,吳小姐被判罪成入獄3個月15天,網絡頓時群情洶湧。事件亦成為國際媒體的笑柄,令香港蒙羞。

被捕經過

吳小姐在參與光復元朗行動時,警方在壽富街警方施放胡椒噴霧,她與男性友人手拖手路過現場時被數名警員強行將他們在地上,少女起身後口鼻淌血,後由女警押上救護車送院敷治,並涉嫌阻差辦公被捕。

當晚DBC的 MM Facebook Page就上載了事發片段,揭開了爆缸之謎。片段所見,有一名男警員突然上前,不知何故強行將該名姓吳的女示威者拉走,然後再由另一名男警推倒地上,及後一大班警員再從地上扯走該名女子,之後就見到她「爆晒缸」,但在整個過程之中,完全看不到吳小姐有反抗及干犯了甚麼罪行。[1]

有網民看過片段,質疑警方的說法,並表示就算作出拘捕,亦無必要將一名女子推倒㩒地,令她口鼻受傷流血。而警員看見她浴血後,亦未有即時召救護車,做法不專業。有網民怒稱「打女人咁黑心」,亦有人稱「睇到好心痛」。[2]

少女聲稱是路過時無辜被打,但元朗警區警司柳美欽晚上見傳媒時指,這名女子涉嫌「搶犯」期間跌倒,被警方以「妨礙警方執行職務」的罪名拘捕。

遭高志森惡搞

事發不久,一向仇視抗爭者的香港電影導演高志森,為針對熱血公民首領黃洋達,竟以行動中因衝突受傷吳小姐的影像作改圖

他把有關圖片,配上「我咬死咗黃洋達」數字,作出分享。好辯稱這只是「純粹創意考慮」,又指圖文充滿「『合乎情理出乎意料』的喜劇荒謬感,係高手之作」。網民直斥他此行為盡顯為親權貴藐視專嚴人命的涼薄心態,又說他的創意只有那麼低,跟他的舞台劇一樣低。[3]

其後有關貼文似乎已被刪除。

胸部擊警罪成,網民怒吼

2015年7月,女被告吳麗英被控以胸擊警罪成,審判結果在國際各大報章上報,成為笑柄。7月30日,裁判官陳碧橋,判吳入獄3個月15天,網絡頓時群情洶湧。[4]藝人葉蘊儀即日發起一個名為「一人一相#反對女性胸部被視為攻擊性武器」的行動,抗議以法理之名胡亂定義女性身體,獲得眾多藝人響應,成為焦點。

葉蘊儀接受記者訪問時痛斥,這個判決絕對不make sense,胸部絕對不是武器。她又指害怕這個判決會開了先例,女性出街被男性非禮,會被反指胸部是武器,世界任何地方都沒聽過這個法例。[5]王宗堯、黃子悅、邵仲衡、周俊偉、王喜,及一眾學民思潮成員都紛紛響應她的行動。

示威抗議

成為國際笑柄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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