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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記者呂瑋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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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一般網上大事]]

於 2008年2月28日 (四) 11:45 的修訂

明報報導

網友she.com組快閃強姦黨 首以有違公德檢控網上罪行

(明報) 09月 13日 星期三 05:10AM 

【明報專訊】互聯網的言論自由與限制常惹來爭議,去年在網上留言版招募「快閃強姦黨」的男網友,被控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意圖以電腦犯罪等4項罪名,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控方不但首次披露案發網站網址,並透露有網友為「伸張正義」,威脅會另組「快閃去勢黨」遏止其所為。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控罪首次被利用作檢控網上行為。

已婚的餐廳東主陳錫明(42歲),被控去年8月13及15日在網上留言版發放信息,煽惑網友伙拍他輪姦女子。

因案情嚴重,其簽保守行為申請本年初遭裁判官駁回,律政司遂正式起訴他,並轉介區院處理。

被告稱盼將南非概念引入

案情指出,陳去年8月13日以MasterMind名義,在家登入網站www.she.com中的GOSSIP留言版,邀請6名男網友籌組「快閃強姦黨」(Jack Rolling),阻截及向單身女子施暴,行動中各人會互相把風,事畢把事主封口綁手後速逃。他留下個人電郵,盼望把這個南非概念引進本港。

「正義」網友組「快閃去勢黨」

留言引來76個回應,有一半表示反感,譴責其計劃厭惡恐怖。有「正義」網友為阻遏他的奇想,提議組織「快閃去勢黨」與之抗衡﹔另亦有網友表示已報警。但亦有網友盛讚他,指引入外國概念「有諗頭」,並透露有興趣參加,但陳並無回覆有關電郵,惟在留言版表示毫不畏懼。

網站在該月15日刪除涉案留言,但陳重施故技。警方調查該網站,經電訊公司查出陳的住址,於同月24日拘捕他。陳在警誡下承認發放涉案留言,但只為開玩笑。他其後在該留言版表示「本人就早前發表留言道歉」。

承認發放留言只為開玩笑

陳同意所有案情,故控方毋須傳召證人。陳不作答辯,只傳召一名女網友評價其品格、解釋案發留言版運作,以及剖析網友溝通和聚會的心態,今早控辯雙方將作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DCCC196/06】

明報記者 呂瑋宗 高綺雯


網友組快閃強姦黨 裁違反公德罪成

(明報) 09月 21日 星期四 05:05AM 

【明報專訊】互聯網的言論自由與限制一直備受爭議,去年在網上招募「快閃強姦黨」的男網友,昨於區院被裁定兩項「違反公德行為罪」成立,確立了首宗針對網上風化罪行的案例,法律人士指出,案件不單對裁判法院具約束力,亦對區院有參考作用(詳見另稿)。法官將於下月4日判刑,其間男網友獲准保釋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法官指被告一時貪玩,指斥其無聊之作卻有機會弄假成真,但相信他並沒組黨強姦意圖。

被告准保釋候感化報告

法官陸啟康指出,不道德並非一定犯法,他判案時不會施加個人道德標準。現在案件引用的普通法控罪源遠流長,雖時移世易,但反對敗壞道德觀念仍然不變,故法庭不考慮創立新普通法控罪,而選擇應用既有案例,這是普通法精神所在。

「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成立

互聯網與傳媒出版同是大眾論壇,古怪的網絡世界既有認真言論,但亦不乏有無聊話題,故不排除被告一時貪玩,涉案留言可能是無聊之作,純屬希望引發討論後獲取滿足感。他並沒意圖「組黨」犯法,故裁定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交替控罪不成立,但兩項「違反公德行為罪」成立。

「違反公德行為罪」檢控目的是防止敗壞道德,控方只須證實該行為令公眾反感便可,毋須證實犯案意圖及令人反感程度。有英國案例指出,市民普遍對某些行為必然感到嘔心,當該行為超越社會容忍極限,便屬於違反道德行為。法庭就本案首次以「違反公德行為罪」檢控網上行為。

官斥一時貪玩恐弄假成真

官陸續指,涉案留言語調認真,令部分網民懷疑留言是否真確。有網民表示強烈不滿,甚至稱會報警處理﹔亦有網民透過電郵示意有興趣「入黨」,足以證明有人認為被告是認真的。他可能一時貪玩,但其留言卻為網民提供了犯案機會,若有網民初次登入,不熟悉該網站的「網絡文化」,相信了該段留言,恐怕會弄假成真。涉案留言雖刊登於「Gossip版」,等卻不能輕視其影響力。

案情指出,餐廳東主陳錫明(42歲),被指去年8月13及15日在網上留言版發放信息,煽惑網友伙拍他輪姦女子,因案情嚴重遭裁判官駁回簽保守行為申請,本年初被正式起訴,並轉介區院處理。

【案件編號﹕DCCC196/06】

(明報記者呂瑋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