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債仔懷疑脅迫全裸遊街事件發生於於2009年5月20日,有高登討論區會員,在YouTube貼上一段名為《CIMG6672 WMV V9》影片[1],內容為目擊一名懷疑是欠債的男子(債仔),於旺角街頭遭數名大漢脅迫下脫光衣服,並一度全裸遊街示眾。事件片段曝光後,於《明報》、《東方日報》、《太陽報》、《蘋果日報》等多份香港報章上報

影片內容

該段短片全長2分31秒,於2009年5月20日傍晚上載到YouTube。案發現場是一間7-11便利店旁邊,樓上是一間桑拿浴室。有網民根據桑拿浴室的名稱,認出上址為旺角上海街與豉油街交界。由於當時大部分店舖未開門,而當時正下微雨,網民按天氣情况及現場環境推斷,案發時間為5月20日早上約8時至9時。[2]

影片以數名男子站在便利店旁邊,一名赤裸上身的男子遭數名男子喝罵及拳打,其後該名男子被迫脫去長褲及內褲,一名身穿紅衣的男子喝叫幾聲,又下命令他全裸遊街。全身赤裸的事主遂走到約10米外的行人過路線,他一度欲以衣服遮蓋下體,但遭喝止後,只好把衣服移開,當場露出下體。男子徐徐步出馬路中央,左手遮着半邊面,駛至車輛紛紛響號示警。事主行至路中後折返原處,獲准穿回衣服後放行,他隨即赤膊與友人離開。[2]

但片段中有多名市民及車輛行經,但始終未見有警員到場。

外界反應

網民

  • 短片引起網民熱烈討論,有人認為現場娛樂場所林立,猜測事主可能是消遣後遭黑幫人物脅迫,或是債仔被放高利貸人士羞辱。[2]

法律界人士

  •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當眾裸露即干犯了「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名,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但法律原則是犯事者主動犯案下才會被檢控,若市民是在威嚇下而脫光衣服示眾,即已屬「受害人」,理應不會被起訴。[2]
  •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提醒網民,由於這短片含不雅成份,若將這段短片上載網上,必須列警告字眼,否則,會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最高可被判入獄 1年。[3]但這段影片是放在YouTube上,並不受到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管;而且影片已設定限制,只准18歲或以上的人士觀看。

香港警方

  • 香港警方發言人稱,旺角警區在5月20日至21日期間,並沒有接獲這宗舉報,並正在跟進事件。[3]

政界人士

  • 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說,相信事件與色情架步有關;認為警方應加強巡查,而目擊事件的路人也應立即報警。[4]
  •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批評,追數人士不應用這類方法追債,他促請警方嚴正追查事件,並鼓勵市民在安全情況下,應盡公民責任報警阻止這類事件發生。[3]

註解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YouTube

相關討論

報章報道

除非另有註明,否則社區內容均使用CC-BY-SA授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