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空降鏹水彈事件發生在2008年12月13日,在當天下午,一個載有腐蝕性液體的鏹水膠樽,從旺角西洋菜街高處墜下,造成46人受傷送院,並引起香港警方及特首曾蔭權的高度關注,因而引起網民熱烈討論。

雖然香港警方已盡力調查事件並找出兇手,可是卻不能阻止空降鏹水彈事件重演。在2009年5月16日、6月8日及9月6日,旺角又再發生同類的空降鏹水彈事件,因而再次引起網民熱烈討論及關注。

三名少年被捕

2008年12月20日晚上,與現場一街之隔的女人街(即通菜街),再有人從高處投擲「玻璃雨」,逾百途人和攤販爭相走避,在附近進行高空監視的探員迅速趕至,在大廈天台拘捕三名少年,追查他們是否與「鏹水彈」狂徒有關,抑或有人模仿犯事。

被捕三名少年,由十三至十四歲,涉嫌高空擲物被帶署扣查,警方已聯絡他們的家人,了解他們的生活背景和交友情況,上周六和近日有沒有到過投擲「鏹水彈」現場的西洋菜街遠景大廈天台,並檢走街上和遺留在天台的玻璃樽及碎片化驗,追查是否與「鏹水彈」案有關。[2]

事件重演

第二宗鏹水彈事件

2009年5月16日下午,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銀城廣場對開,有腐蝕性液體從高空墮下,導致30人受傷,其中一名16歲少女留醫,情況穩定,一名48歲男子在醫院接受觀察,其餘28人已經出院。

政府高度關注事件,警方表示會全力緝兇,不排除與去年底(2008年12月13日)區內同類事件,屬同一人所為。[3][4]

第三宗鏹水彈事件

2009年6月8日晚上接近八時,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奶路臣街交界,有腐蝕性液體從高空墮下,令24人遭灼傷,分別送往廣華和伊利沙伯醫院。[5]

事件發生之後,再次引起網民關注。而多數的網民都對接二連三的高空擲腐蝕性液體的兇手感到煩厭,甚至質疑兇手的犯案動機。[6][7][8]

第四宗鏹水彈事件

2009年9月6日下午約6時,旺角通菜街36號發生潑腐蝕液性體傷人事件,最少9人受傷。[9]

消息稱,其中受襲的女子負傷由通菜街跑往山東街求救,疑犯被休班警員拘捕。

初步估計今次事件與私人恩怨有關,與早前旺角行人專用區多宗投擲腐蝕性液體的案件沒有關連。[10]

有網民訛稱為事件兇手

旺角空降鏹水彈事件發生之後,有網民曾經發表言論訛稱為事件兇手,因而被大部分網民批評為浪費警力。

「鏹水強」事件

一名自稱「鏹水強」的網民在Uwants討論區聲稱自己是是次事件的兇手。

2008年12月15日,一名自稱「鏹水強」[11]的網民在Uwants討論區的「Uwants休閒聊天」版留言,討論區聲稱自己是是次事件的兇手。聲稱自己是當天在旺角擲鏹水樽到街上的兇手,還揚言會繼續擲東西到街上,並自稱為黑社會成員,叫警方將他拘捕。

有會員得知此事,隨即表示要報警處理,而有關文章亦被版主刪除,「鏹水強」事後在2008年12月17日上報,而「鏹水強」在Uwants的戶口亦已被封禁

警方經追查互聯網位址,發現留言者透過位於北美洲的代理伺服器發出訊息,故相信此事為惡作劇居多。

網民虛報承認擲鏹水責任事件

高登討論區會員「叫我靚仔」於2009年6月10日早上8時2分在「高登吹水台」開了「(認真)如果我話,旺角單野係我做嘅,有冇人信?」的話題,令人聯想與旺角腐液彈案有關,引起網民公憤。事後「叫我靚仔」貼文公開道歉,並到警署自首,最終警方未有落案。

其他

曹博士指「鏹水彈」名稱並不洽當

據警方證實,被擲下的為市面常見的「通渠佬」通渠劑,屬「哥士的」類的強鹼性液體,稱之為「鏹水彈」,并不太恰當。 [12]

曹宏威博士向記者詳細介紹,市面常見的通渠劑,主要分鹼性及酸性兩種,當中以「哥士的」類鹼性通渠劑效果較佳,使用前最好加以稀釋。但兩種化學品均具強力腐蝕性,一旦接觸皮膚,輕則會灼傷表皮,即時出現水泡及紅腫,而嚴重會腐蝕至真皮層,情况如同被火燒傷,痊癒后也會留下永久疤痕。若一旦被通渠水濺中,應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減輕傷勢。

Yahoo!知識+的影響

Yahoo!知識+中,有網民問「旺角近期有空降鏹水彈,為免受傷,是否要全副武裝才去旺角?」[13];也有網民問「繼鏹水、喇叭之後,旺角還有甚麼會從天而降」,結果最佳解答為「雨水」[14]

註解

外部連結

網站

傳媒報導

網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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