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天行道」,原指某些人物為清除奸賊而殺人。由於殺人本身是違法行為,有網民以「替天行道」諷刺一些瘋狂的殺人行為。 例子 主條目:王嘉梅 王嘉梅遇害案被告於2009年7月20日提堂,承認謀殺王嘉梅,有高登會員諷刺這是「打擊援交罪行」,又以「替天行道,大快人心」來反諷被告的惡行。[1] 相關條目 反語 註解 ↑ 高登討論區:[rip] 殺16歲援交少女漢拿頭顱乘巴士 替天行道是一個小作品。你可以通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分類: 小作品 反語 除非另有註明,否則社區內容均使用CC-BY-SA授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