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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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6日,高登討論區會員「高町菲特」發表《[創意爆燈]GAGMODE新片疑似抄襲高登POST》一帖,指GagMode在1月5日發佈的一段短片內容,涉嫌抄襲其他高登會員的帖子內容。[1]

GagMode的 facebook 專頁發生罵戰,一些高登會員指自己的留言遭移除,其中「我真的憤怒鳥」更指遭到封禁。[2]

值得一提的是,反對GagMode並不是高登討論區的立場[3],而且反對者亦有非高登人

經過[]

罵戰發生[]

一些表示看不過眼的高登人,自發到GagMode的專頁發表意見。他們批評GagMode經常抄襲他人的內容,然後打著「再創作」旗號發表「原創內容」。GagMode的支持者則反駁指「呢個世界好多野都抄來抄去架啦」,乃臭蟲論。部份支持者批評若是不喜歡GagMode的話,可以不訪問,無需浪費時間爭論。

一些高登會員指自己因批評GagMode而遭到移除留言,更有人指被永久禁止訪問GagMode。

另外,GagMode指官方網站的人流多,廣告收入便會大增;其實是網賺的一種。

後來「我真的憤怒鳥」發佈一短片嘲諷GagMode[4],同日卻遭GagMode放到「笑點影片」中[5]。其中有網民在短片留言批評GagMode再次利用他人短片賺取金錢。

雙方論點[]

支持及反對GagMode雙方爭論的議題大約可歸類為以下幾點:

支持GagMode一方的反駁
反對GagMode一方的反駁
GagMode的短片是否幽默見仁見智,但你們為何這麼執著? 我們並不是因為他們的短片幽默程度而反對GagMode,而是他們不能夠接受批評,把網民的負面評價刪去,而且我們發覺到GagMode經常抄襲他人念頭。
如有本事的話請自己製作短片。 高登會員一向有製作不同原創短片,而且對於批評無任歡迎。
外面大量作品都是「抄來抄去」,為何GagMode不能? 典型的臭蟲論,即使別人有抄襲他人,不代表你們也可以。
我真的憤怒鳥也是抄襲別人的短片,為何還維護他? 我真的憤怒鳥的作品無錯是有利用到他人短片,但他短片中的內容及概念是原創的。
「又要睇,又要嘈」 不看的話便不能作出評論,而且我們只想GagMode改善,無意踐踏他人從而抬高自己。
不喜歡可以不看,沒有人強迫你們。 觀眾是有權批評製片人的作品,而且於是次事件中,我們有理由相信GagMode疑利用他人創作進行網賺

另外,有高登網民翻查GagMode的舊有短片,發現不少都與高登網民發表過的內容相似。例如GagMode在2010年9月2日發表的短片,與一高登會員所發表的帖子《外國網民對Justin Bieber發起dislike行動》內容相似,發表日期更只相差一天;其中該名會員的帖子中包含本大典的條目Justin Bieber連結,上述的短片故亦被指有抄襲上述條目的內容(2010年9月2日的修訂版本:[4])。[6]

道歉聲明[]

GagMode在1月19日透過一短片發表道歉聲明,不過再度引起罵戰。GagMode在聲明中指將會有幾項改革,務求減少網民間的誤會。以下為數項重點:

  • 把「原創」字眼改為「搞作」
  • 不否認從不同網站取材,但不能肯定該網站的資訊是否原創
  • 基於第三者資訊責任 ,日後製作皆會附上資料來源

回應[]

對於GagMode粉絲的批評,「我真的憤怒鳥」同日發表對他們的回應:

後續事件[]

  • 2011年1月24日,GagMode官方網站疑一度受到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事後GagMode表示開會後決定報警[7]
  • 2011年1月25日,GagMode官方指其製作的短片將會獲得「蘋果動新聞」間接授權,惟需在含有相關版權物品的短片顯示相關廣告。[8]


邵子風的評論[]

邵子風GagMode的老師,於GagMode被批評一事中,曾多次發表評論。

2011年2月,邵子風接受VDONext訪問(片段1片段2),他批評網民的惡性人身攻擊,並表示不認為「你唔好入行」等言論構成恐嚇。

相關圖片[]

相關條目[]

註解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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