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生豬肉是一香港俚語,意指一個本來無犯罪的人,被羅列罪證,砌詞控告他犯罪。
簡介[]
砌生豬肉一詞在十九世紀已經在香港警界流行,又是一個中西合璧語言的代表作。其中「砌豬」是英語 charge的譯音,charge,解警方落案控告之意,「砌生豬」便成為砌詞落案控告,欺負弱者的意思。「生」,生疏。指不熟悉以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人。後人不知究理,為便於口語化,加了一個「肉」字,便由「砌生豬」又變成了「砌生豬肉」,流傳至今。
自香港回歸後,港警被指漸漸變得「公安化」,惹人非議的執法行為層出不窮,有網民以「極醜惡」的名義製作相關影片。砌生豬肉一詞又再度流行起來,以示民間對警方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