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編輯此頁面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些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用戶、Fandom助手、Wiki主管、內容團隊成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User:蜜蜂|蜜蜂]]是[[香港網絡大典]]前管理員及行政員,2007年中因為一次濫權事件而諳然下台。 詳情請參看[[香港網絡大典:社區/Archive 2#蜜蜂事件之討論]]。 以下是節錄: == 刪去[[Thomas_Lau]]一文 == [[User:蜜蜂|蜜蜂]]涉嫌三度(八月9日、八月15日、八月17日)在理據不足及不依刪除投票或快速刪除之程序下刪去[[Thomas_Lau]]一文: [http://evchk.wikia.com/index.php?title=%E7%89%B9%E6%AE%8A%3ALog&type=delete&user=&page=Thomas+Lau] {{quote||之前之討論:[[用戶討論:Hotplug#不是攬錯|用戶討論:Hotplug]]<br> 對呀,此人之前已有前科,不斷使用IP戶口,又用註冊戶口去攻擊"Thomas Lau"此人,此人也曾不斷開account,違反Wikia政策。--[[User:蜜蜂|蜜蜂]] ([[User_talk:蜜蜂|Talk]]) 00:30 2007年八月10日 (UTC) 有關"Thomas Lau"的條文有根有據,看不出是攻擊.如果那是攻擊,很多條文如”賭撚”,”巴貝利”等都是攻擊.那麼大典大部分條文也應該刪除.此事只看到大典並不是公平記載網上的事,只是看誰有特權去控制.[[用戶:Ydog|Ydog]] 02:26 2007年八月10日 (UTC) ::Thomas Lau 題目被恢復後又被刪除了,請問到底是什麼一回事? 大典admin在這立場如何? 多次掩飾自己過往的行為是為了什麼? 相關的事情真的是那麼羞人的嗎? ::試問誰人沒錯? 但用高壓手段的去掩飾相關行為, 相當的不成熟啊![[用戶:116.48.37.56|116.48.37.56]] 18:30 2007年八月16日 (UTC) :::雖然這部分已被恢復, 但[[Thomas_Lau]]條目仍是在刪除狀態. 希望你們大典admin內部溝通好一點. 另外, 也許有些事實要承認的是, 某些人, 還不夠成熟去當admin.[[用戶:116.48.36.180|116.48.36.180]] 13:18 2007年八月17日 (UTC) ::::多謝您的意見,該條目已經處理。--[[用戶:Hotplug|Hotplug]] 17:30 2007年八月17日 (UTC) 剛剛看過有關的條目[[Thomas Lau]]。就內容來看,除了無法證明他就是本網的的管理員外,其他的資料都有外部連結證明,而且用詞也不見得有人身攻擊和[[起底|揭露私隱]]。就此看起來,此條目並不像是私人恩怨,或者是老吹文集。另外,請其中一位刪除本頁'''有關'''討論的人士自重。--[[用戶:Blackhawk charlie2003|Blackhawk charlie2003]] 14:39 2007年八月17日 (UTC) :就條目本身而言,這條目所指的人閱後或許會感到不快,這個我可以理解,畢竟這是個講述人物的「高危」條目。但網絡大典刪除文章是有法可依的,除了嚴重違規的條目外所有條目均需經過投票來刪除,因此無理刪除條目顯是犯了錯。網絡大典屬於公眾,管理員只是網絡大典的「僕人」,作為管理人員更應該比其他用戶更清楚這點。--[[用戶:Hotplug|Hotplug]] 16:50 2007年八月17日 (UTC)}} ==相關條目== * [[Thomas Lau]] * [[驚聞賭撚題目將被刪, 高登人心惶惶]] * [[Razgriz (網典)]] [[Category:香港大典相關事件]] [[Category:香港網絡大典管理員|*]] [[Category:2007年]] 在這個頁面上使用的模板有: 模板:Quote(檢視原始碼)(受半保護)返回「網典管理員蜜蜂濫權事件」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