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六十年代自殺身亡的女星林黛

註:在高登術語中,「自殺」亦可指為於論壇內張貼違規照片,以求個人帳戶被封殺的烈士行為。

自殺是香港社會問題所帶來的結果之一,亦是網民時刻討論的爭議性話題。

在香港,一般網民都會歧視自殺成功者,並傾向將自殺行為視作無能、失敗、「抵死」[1][2]、「陀衰家」(累及他人)的可恥表現[3][4]。但對於高知名度、或擁有美貌之藝人則予以例外,如周璇、林黛、翁美玲張國榮、鄭多杉[5]等。這正反映出社會對不同條件的人士、有著不同的認受標準。

而部份本地傳媒為提升報章銷量,甚至會將自殺者死後的屍首照片公開。

除了一些較為幼稚的原因(如遭父母責難等[6]),大部份自殺都是基於當事人無法自救、走不出困局所致,當中包括生活上、甚至精神上。他們在世時找不到相關的協助,死後也得不到社會的基本尊重[7],若以西方的人道立場來看,他們無論生或死都是相當可悲的。

參考

求助熱線

  • 明愛向晴熱線:18288
  •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2389 2222
  • 生命熱線:2382 0000
  • 人間互助社聯熱線:1878 668
  • 關心一線:2777 8899

參見

曾自殺的本地名人

自殺不遂

自殺成功

外部鏈接

網民的迴響

博客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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