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六十年代自殺身亡的女星林黛

1985年5月14日,翁美玲自殺身亡

註:在高登術語中,「自殺」亦可指為於論壇內張貼違規照片,以求個人帳戶被封殺的烈士行為。

自殺是香港社會問題所帶來的結果之一,亦是網民時刻討論的爭議性話題。

在香港,一般網民都會歧視自殺成功者,並傾向將自殺行為視作無能、失敗、「抵死」[1][2]、「陀衰家」(累及他人)的可恥表現[3][4]。但對於高知名度、或擁有美貌之藝人則予以例外,如周璇、林黛、翁美玲張國榮、鄭多杉[5]等。這正反映出社會對不同條件的人士、有著不同的認受標準。

而部份本地傳媒為提升報章銷量,甚至會將自殺者死後的屍首照片公開。

除了一些較為幼稚的原因(如遭父母責難等[6]),大部份自殺都是基於當事人無法自救、走不出困局所致,當中包括生活上、甚至精神上。他們在世時找不到相關的協助,死後也得不到社會的基本尊重[7],若以西方的人道立場來看,他們無論生或死都是相當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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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一個人選擇自殺一定有他或她之大不幸的根由,他人哪裡知道?更何況拒絕一種生活也是一個人的尊嚴與勇氣的表示,至少是一種消極的表示,它比那些蠅營狗苟的生命更像人的生命。像一個人樣地活著太不容易了,我們每個人只要還有一點人氣都會有一些難以跨過的人生關口和度日如年的時刻,也總會有一些輕生放棄的念頭,正因為如此,才有人說自殺不易,活著更難,當然不是苟且偷生的那種活。」<ref>多維新聞網:人大博導跳樓身亡 留言稱自殺不易活著更難 2007年12月6日<ref>

參考

求助熱線

  • 明愛向晴熱線:18288
  •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2389 2222
  • 生命熱線:2382 0000
  • 人間互助社聯熱線:1878 668
  • 關心一線:2777 8899

參見

曾自殺的本地名人

自殺不遂

自殺成功

外部鏈接

網民的迴響

博客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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