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suicide),是極端的人類自殘行為之一,重則喪命,輕則留下嚴重後遺症。自殺現象主要由經濟、家庭、教育、精神、病痛等問題而引發,成為香港顯著的社會問題之一,亦是網民時刻討論的話題。

關於自殺的法律

根據香港法例第33B條《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或進行企圖自殺,均屬犯法,最高可判監14年。換句話說,協助或教唆他人自殺都是犯罪行為。[1]

香港各界的看法

局外人對自殺的看法

香港網民於2000年代初期起,曾經歧視自殺致死者,並傾向將自殺行為視作「無能」、「失敗」、「抵死」[2][3][4]、「陀衰家」(累及他人)的可恥表現[5][6]。但對於高知名度、或擁有美貌之藝人則予以例外,如林黛、翁美玲張國榮等。這正反映出社會對不同條件的人士、有著不同的認受標準。

大部份自殺事件都是基於當事人無法自救、走不出困局所致,當中包括生活上、甚至精神上。他們在世時找不到相關的協助,死後也得不到社會的基本尊重[7],若以西方的人道立場來看,他們無論生或死都是相當可悲的。

傳媒對自殺報導手法

香港傳媒對於處理自殺事件報道的手法南轅北轍。電視台、電台等規管較嚴的電子媒體,以「冷處理」方式──即客觀而不煽情,平鋪直叙引述警方消息──來處理自殺案件。

香港部份最高銷量報章的報社,為提升報章銷量,往往將自殺事件放於頭版報道,甚至將自殺者死後的屍首照片公開,但經打格仔(馬賽克)處理。香港的社會團體認為,這些圖片和報道過於不安,以及過份渲染自殺,使其他人有模學樣。但亦有部分報社在報道自殺事件時會作出收斂,只刊登經覆蓋自殺者遺體的相片,和刊登相關防止自殺機構的熱線電話號碼

自殺者對自殺的看法

一名大學中文系教授於2007年自殺前,透過網誌留下了對自殺這種行為的個人想法[8][9]

事實上,一個人選擇自殺一定有他或她之大不幸的根由,他人哪裡知道?更何況拒絕一種生活也是一個人的尊嚴與勇氣的表示,至少是一種消極的表示,它比那些蠅營狗苟的生命更像人的生命。像一個人樣地活著太不容易了,我們每個人只要還有一點人氣都會有一些難以跨過的人生關口和度日如年的時刻,也總會有一些輕生放棄的念頭,正因為如此,才有人說自殺不易,活著更難,當然不是苟且偷生的那種活。

—大學中文系教授余虹,2007年

引起網民討論的個案

黃姓少年自殺案(2007年)

2007年,十八歲少年黃葵香於數年前父親病死後,獨力照顧幼妹及有輕度弱智的母親,但最終抵受不住財政和家庭壓力自殺身亡。事後部份高登網民﹝如小貔貅等人﹞恥笑死者的容貌為「未死都應該搵死人化妝師搞下個樣啦」、「一睇就知條命生得臭」[10],而以「抵死」、「廢柴」這類帶有歧視字眼來形容死者,更是不絕於耳。

懷疑御宅族自殺案(2007年)

2007年11月,一名40多歲,沒任何社交生活的快餐店廚房員工,懷疑欠債跳樓身亡。後被發現死者房間遺下大批波鞋、光碟,以及貼滿一眾女性歌手偶像(如Twins容祖兒等)、特攝系列《鹹蛋超人》的海報,與御宅族的部分性格相符。由於死者的身份,正是毒男的典型,結果事件受到不少高登網民的唾罵與恥笑[11][12]

facebook自殺群組事件(2009年)

facebook屢次出現自殺群組,引起香港警方及社會關注。

2009年11月25日,多個香港傳媒報導指出,有網民開設名為「我要煉(練)習自殺」的facebook群組,涉嫌透過討論教唆網民集體自殺,引起香港警方及社會關注。[13]

早在2009年11月24日,有社工發現,天水圍一名曾經自殺的學生,是該自殺群組的成員,該群組更相約於下月一起自殺,該名社工於是報警備案,因而揭發自殺群組事件。[14]

有關「我要練習自殺」facebook群組在被揭發之後於11月25日被刪除,但不久卻在翌日死灰復燃,再次出現有關群組。一名14歲女生另起爐灶,重開名為「╳我要(練)_自殺_」facebook群組,即時吸引數十人加入,女生留言稱:「人人都唔知我哋的存在……倒不如一齊死去了。」群組聲明「不認同ga(嘅)請離開,不要阻住,否則格╳勿論」。群組需經允許才能加入,當有成員問:「死,真的能解決一切嗎?」女生則答:「我想你一定唔理解死能解決的事。」有人稱自殺要坐監時,女生卻叫對方「不要阻住」,又稱自殺毋須坐監。群組內有多張「血腥照片」,包括滿佈刀痕的手腕及染血紙巾。警方發言人表示已獲悉該群組存在,正派員跟進,及後有關群組已在11月26日被刪除。[15]

自此之後,不少有心人則在facebook設立反自殺群組,包括「我不要 (練) _自殺_」、「自殺?別傻啦~.~」、「我要練習愛生命」等呼籲青少年珍惜生命,童軍知友社社工則自設「我不會自殺大聯盟」群組,實行以網制網。

獨居少年自殺事件(2011年)

2011年4月下旬,一名22歲少年,從居住的公屋單位墮下身亡。當時警方登門調查發現全屋佈滿灰塵,而開著的電腦曾經瀏覽過關於自殺的網站。據街坊聲稱,事主平日除外出買飯外,終日足不出戶,在家只是上網及打遊戲機,警方不排除他因不堪孤獨而尋死。當時傳媒報導此事時,以「獨居10年的超級宅男」來稱呼已故事主。網民在討論事件時,同情事主的背景,認為在激烈競爭下的香港社會,衍生出不少孤獨性格、缺乏關愛的「社交失敗者」,並認為事主的自殺,是對著重功利的香港社會作出控訴。[7]


各機構對網絡自殺現象的處理

  • 香港青年協會在2009年6月成立本港首個網上外展隊,由3名社工搜尋青少年的網上留言,按不同困惑提供輔導;當中包括20名任職「做個智Net的」家庭支援中心的互聯網大使提供協助。[16][17]
  •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於2008年6月推出「網蹤人」計劃,由20名義工搜尋提及「自殺」字眼的網誌討論區[16]

求助熱線

  • 明愛向晴熱線:18288
  •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2389 2222 (電郵:touch@sbhk.org.hk)
  • 生命熱線:2382 0000
  • 社會福利署24小時熱線:2343 2255
  • 人間互助社聯熱線:1878 668
  • 香港青年協會關心一線:2777 8899

曾自殺的本地名人

自殺不遂

自殺致死

  • 查傳俠(金庸長子)
  • 翁美玲 - 一氧化碳中毒
  • 鍾保羅、陳寶蓮、張國榮 - 從高處墮下

註解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防止自殺/情緒輔導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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