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妙詩人在維基中的爭議
以下只是我對維基上的妙詩人事件的解讀。
維基用戶「User:Crazy Daisuke」(DAI ADORU)在2008年9月左右,因為在「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上加上沒有來源的內容,被「妙詩人」回退[1],事後引起編輯戰,結果「User:Crazy Daisuke」被封禁,之後用匿名身分在「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上加入沒有來源的內容。
事後該匿名用戶在維基「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的討論頁和管理員理論,之後「妙詩人」指出在「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中,有關「神職人員搞細路」內容屬「原創研究」為由,刪除條目內有關神職人員性侵兒童的文字陳述。
之後該匿名用戶在討論頁中申訴及批評他人,隨後有關留言被「妙詩人」直接刪除。
「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因為多次引起編輯戰而被保護。
在「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被保護之後,連同相關討論頁也因為出現罵戰而被封禁,事後該匿名用戶在其他管理員的留言板上申訴,不過卻被「妙詩人」快速回退,以下為相關截圖。
一名維基用戶「孫學」認為「妙詩人」應該不要因為自己的信仰而把信仰的問題隱藏。
另一位維基用戶「我是火星の石榴」在「妙詩人」的討論頁提出的意見,表示妙詩人應該正視相關新聞的存在。事後該匿名用戶因為聲言不滿妙詩人回退「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於是成立本條目以抹黑妙詩人。
維基用戶「Gakmo」認為,在「龔偉怡」條目中,沒有用戶違反維基「3RR(回退不過三)」的原則,並建議先行討論以決定是否封禁用戶。接著該匿名用戶在該維基用戶的留言之下,直斥「妙詩人」作出選擇性執法。
在「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被刪去神職人員性侵犯兒童的文字陳述被刪,該匿名用戶到妙詩人的用戶頁留言抗議,但被「妙詩人」刪去留言。
由於本人是局外人,因此對維基上的「妙詩人」事件認知亦不多。不過「妙詩人」早前都曾經解讀過是次事件。以下是「妙詩人」早前的回應:
第一張截圖中,Sam2009指出本人以原創研究為由刪除一段文字,相關紀錄在此(希望大家可以看到),大家也可看看及評論。
第二張及第三張截圖中,Sam2009指出本人直接採取刪除留言的手段,企圖打壓有關討論,但也請大家細心看當中的文字,實與條目內容毫無關係,而條目討論頁的功用也非作申訴及批評他人之用,因此我刪除之。
第四張截圖指出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有實情,並指該條目是因管理員安排而令整個條目都只有一條條來自聖經的經文,那大家也請看該條目的歷史,看看有多少為管理員的編輯。
第五至第九張截圖(容許我不都一一列出連結)指出我用手段不讓自己公器私用的劣行曝光,但這樣子的洗版行為,我想即使在大典中出現,也會被人快速回退吧,這可是破壞的一種。
第十三張截圖,指出其他管理員在個別爭論對妙詩人的一些意見,而相關的封禁原因我也在Talk:龔偉怡中有交代,大家可自行參閱,而想多提一點的是,該次的被封禁者為 User:Crazy Daisuke,也就是網上的 DAI ADORU
另外,大家可以看看DAI TALENT - DAI ADORU - Yahoo! BLOG,以及以下這些文章:
那裡,還是一個可以讓我打發時間又不會浪費時間的有營養網站,當然很多事情看過只能作為參考,但線上網外看到甚麼,可信性都只能打個七折,因為所謂真理也是沒有百分百保證。
雖然對於做管理那班人沒有好印象,我也不再熱衷在彼地投文,但要參考不同範疇的資料,維基還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然而,好端端一個資訊園地,管理卻慘遭倒行逆施,沒錯,是日話題又是維基,一個還是人治的中文維基。
承蒙網友的賞識,本人的網誌間中也被連結到維基,而本人亦曾將一些延伸引讀資料連結到那裡,但可惜因為得罪個別管理員,因而有關本人所撰的連結都被移除,網民和我有所不服,要回退,就被管理員用上各式口實去封禁,而本人早前亦被個別管封禁了,理由是「多次加入不當內容」和「攻擊別人」。
一直以來中文維基都慘被一些知識貧弱的管理員騎劫,對於一些偏門知識,都因為個別人士自己的不懂,就被施以快刀斬亂麻式去清除,但作為補充資料其實不無可讀價值,或者會有人對條目所記載的內容存在質疑,但其實知識的傳遞一如維基口號是「海納百川」,除非這真的如我早前所述──這只是區區一句爛口號。
源於網誌或是youtube,都是參考資料,其實學習甚麼都是講求獨立思考,某些人要拘泥於自以為可信的資料來源,問心,其實是要打壓異已,刪去自己不想看的反意見,老實說也老實看吧,世界各地任何文字版本的維基都不會像中文維基這樣衰,萬民就是要被一群履歷成疑的小朋友去窒礙資訊的傳遞。
誰說網誌等不能成為參考資料?事實上維基百科並沒有「不能連結網誌」的規則,理由實在牽強。
較早前,在某些條目見有壞連結幾個,但不見任何管理員去移除,而凡是和本人相關東西卻總會得到某些管理員的關注,難解管理員居然可以屢次犯下這種失誤,真正需要關注的地方總不見人去做整理,只會花全副心機在你的對頭人的一切上面,管理員的工作不是執法而是立法和釋法嗎?對於這種只會針對別人的管理員,作為網民和編輯者無疑是失望的。
至於何為「不當內容」?未見管理員有詳細闡釋,事實上可能連管理員自己都不懂自己的權責以及活著的理由,明知解釋會語塞所以就乾脆加個模板「此文內容不當,予以移除」云云,真的從未見過有管理員是這樣氣焰,這樣隨自己心情和喜惡去行動,不問理由強行移除的手段固然很粗野又欠理據,但如果還是那一群小朋友在玩泥沙,所謂的管理只不過一如以往的亂來。
尚幸這只不過是網絡世界,事實上,在現實世界也不可能有管理公司樂意去養這種九流管理員。
原來,中文維基個別管理員偏頗於基督教已經不是近日才發生的事,很多相關條目、黑暗面,都被網友質疑被那裡的管理員刻意去隱惡揚善。
早前在維基「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本人已有留意個別身分為基督徒的管理員,以權謀私刪去一些如「神職人員搞小孩」的文字記述,一如個別知名管理員般,都是用到「原創研究」、「侵權」等作為口實,但我要反問一句,引自聖經,又不是侵犯版權嗎?以經文作出各式解讀,又不算是原創研究,而事實上,篇篇關於基督教的條目都只有引經據典而沒有其他意見,又是否中立客觀?
因為一些「教奴」的盲目護主,有欠道德操守,及後更「殺文滅口」,截至現在本人仍被無理封禁,為此本人早前遂到不同管理員的討論頁留言,希望大家都能關注事件,尚幸有管理員表態不值這些所為,但仍有一些管理員發表出像以下般的意見,叫人非常失望──
「玩笑鬧夠了吧,這幾天 有些人很忙啊 菲菇 妙詩人 以及某IP用戶,在很多人的對話頁上打編輯戰 很好玩嗎? 對於管理員 我想問怎麼這事到現在還沒處理完? 對於某IP用戶 我告訴你 你這不是正常的留言方式更像是強制向他人推銷自己有關宗教內容的觀點。屬於對他人對話頁的破壞,封了你是理所當然的,說更嚴重點 是對他人的一種騷擾行為。—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16:21 (UTC)」
個別管理員一直以來的粗野表現,以及以上這位管理員的所言實在要令我們反思,究竟是誰在「強制向他人推銷自己有關宗教內容的觀點」?一直在「搞破壞」又是誰人?或者我們可以做個假設──要是個別管理員都是信徒的話,對於本人到其頁面「申冤」自然會認定那是「在騷擾他」,因為自己本身已經有了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的立場嘛,自然也覺得這些反對聲音是很嘈吵,但這絕對不是一個管理員應有的態度和立場。
如果個別管理員以「加入不當內容」、「攻擊他人」和「繞過封禁IP留言」為由去「認定封禁你是活該的」,我告訴你,這些內容並無不當,頂多觸動個別人士的神經;說這些是對他人的「攻擊」,請搞清楚,對於不中立、偏頗的管理員,我們聲討他,是出師有名的;如果管理員是因為粗疏或排除異已而去封禁別人,那封禁就是屬於不合法,那就沒有繞過不繞過IP留言的問題。
我們尚知道管理員們都在宗教層面上有自己的立場,但是非黑白我們一定要搞清楚;而且,做得管理員就應該持平,覺得有所衝突,當初就不要自顧奮勇說要當上甚麼管理員,連管理不到自己就枉論去管理他人。
早前,收到有中文維基的管理員「邀請」我到維基在香港的秋聚活動,在後知後覺下,我只能打幾隻字多謝其邀請,並放到「給管理員意見」一頁。
一如我所料,還是被一些有心人移除了;但不要緊,我也將文字回退了,理由我已經說過,如果封禁的理由是不合理的,那封禁的合法性就成為疑問,一如我現在,就算繞過IP留言也是一種公民抗命。
請大家留意,現在我在維基「原則上」是沒有言論自由的,被人封禁的「刑期」也至明年今日,即2009年10月,真是有夠誇張的,箇中原因不贅,為添加趣味讀者朋友可以先來競猜,八掛的可直接翻閱舊文自行了解。
說回正題,我的「回信」又寫了些甚麼?
To 惡龍管理員︰
多謝閣下邀請本人參加維基香港的秋聚,但因為本人一直被個別管理員無理封禁,所以我過去也懶得登入,也因此MISS了你的邀請。
不過話說回來,我能及時看到你的信息,我也是不會參與其中,因為,我覺得中文維基實在有太多沒水準的管理員,一如香港很多討論區,都是起用了些心智不成熟的小朋友當版主,特別是「妙詩人」、「ralfx」、「菲菇」這些管理員,他們遇上質疑每每隻會封禁別人。
你知道嗎?這些沒水準的管理員及其手段已經令很多有心人對維基卻步,又如「妙詩人」這類管理員,只會隨自己喜惡去決定條目和文字的去留,甚至是封禁異己、回退別人的討論頁等等所為,都是令人十分討厭!
溝通和討論,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需要,春夏秋冬四季才四聚,我們可以討論出甚麼來?所謂的秋聚,只是小圈子大食會之類的活動吧?
真心認同溝通和討論的重要性,網上進行就行,一旦遇上問題,特別是遇上爭端,其實我們可以善用討論頁去討論個究竟,可是,個別管理員明顯沒有溝通的善意,實情是經常作出單方面回退就是即時封禁別人不問理由,這又算是哪碼子的溝通?
作為編輯者,我們對於某些管理員的假惺惺和擺姿態已經很厭惡了,我想,要是我當日真是出席了,我想我只會破口大罵弄得場面非常不愉快,為何中文維基的管理會弄得如此不濟,我想大家應該要想想。
對於經常碰到這種人和事,自己固然是氣難下,但有時候也不得不「阿Q」一點──對於一些人來說,他太在意一些事情可能是因為現實生活得不到滿足和成就感,網上社區管理員每愛亂管,乃因為維基就是他們的全部,電車男背後的故事可能值得你我同情。
明明就是一隻隻[馬太]獸,只不過是花時間花心思在一個網站而非為了條女/條仔,精神上面同樣是ON9的,就由得牠們吧。
「海納百川」和「最自由的百科全書」都只是句句空洞無意義的爛口號。
對於一些管理員不喜歡見到的內容或留言,必會被第一時間移除,久而久之,管理員便鐵證了自己就是絕對的權威,而當管理員的先決條件──客觀、理性看事情更被拋諸腦後。
管理員自己不但會公器私用,而且還樂在這群黨文化,你能學會何謂「疆屍一多人便是怪物」的道理。
舉幾個例,維基的管理員產生辦法是相當兒戲的,程序是只要有人提名,然後做個簡單的投票就能夠當選,因此,在中文維基無論是投票還是條目爭議上面都滿是一個個「星光煜煜」的撐場和護短的畫面。
又如你在管理員的討論頁可以見到很多儼如恭維的說話,網友對其說話維維諾諾,就是生怕被管理員針對,管理員之間的溝通說穿了就是建基於「圍威喂」式的關係。
而每當有人質疑個別管理員操守有問題,對其作出批評,管理員之間可不問理由,旋即發揮「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在管理員之間這種「今次你幫我,下次我幫返你」的朋友文化之下,可以不問理由封禁任何編輯者的網上 IP ADDRESS,讓其不能編輯又不能留字發言,如果你並非「朋友」就只能認你沒有這種命,畢竟受到管理員針對你大概是沒有運行的。
一些管理員往往因為自己經驗能力都有限,對每件論爭和事情始末又不盡了解,因此他們只能憑感覺做決定,當然也能不排除是管理員之間在「互撐大家」,結果就做成種種不公平;又如果管理員本身就是事端的始作俑者,生怕被聲討心態下就更想寧靜,這些滿腸私慾的三流管理員必會封禁他的眼中釘,阻止他發出不利自己的聲音。
諷刺的是,討論頁不見被管理員善用,所謂「坦誠溝通」是假的,用到如此粗暴的方法去阻隢反對自己的人,營做出來的和諧也是假的。
今時今日中文維基弄得如斯地步,和大陸封禁國外網站有何分別?
在中文維基,對於一些如太陽從東方升起般的資訊,無知的管理員就是要堅持強加一個「未見來源」或「真實性有爭議」的模板,但很多真正存在疑問、真正需要資料來源的條目,就從未見有加入相關模板。
一如「麥當勞」條目內文提及「在麥當勞售賣的肉類,內含有可令男性長出女性乳房的荷爾蒙」,從來不見這個有待考究、論證的問題被提出。
相反,本人與很多朋友希望藉著自己所學而寫多幾隻字,又被加上「侵犯版權」或「原創研究」的模板,但是,我明明已經引經據典列舉相關網址,滿足了可查找資料來源這一點要求,但又被指引文屬於某某雜誌,有「侵犯版權」之虞。
即使沒有來自第三方、可供查找的來源,自己也做了種種分析,此時又指我親撰的文字屬於「維基不容許」的「原創研究」( 是指一些憑自己見解而撰寫的文字 )。
在自相矛盾的制度之下,草民如我結果又被多種形式留難!
中文維基有很多管理員經常對任何人都「以維基之名」,實際居然是要實現自己的主觀偏見,就像耶徒拿著耶經去四處宣道,但卻將耶經解讀做自己的版本要人接受,這種裝神弄鬼的人真是令人討厭!
條目是否屬於原創研究相信不是一兩個管理員可作定義,如要當一個稱職的判官就應該立場中立大公無私,維基倒有不少相類似的「原創研究」和「侵權問題」,為何偏偏不見你們去修理?這又代表了甚麼?
如果不是管理員對專門知識的認識有限,那絕對是管理員有所偏執,單憑私心去針對留難個別編輯者,而對其他更應該關注、有待他們處理的條目置之不理!
若管理員要為自己開脫,說自己理不到那麼多條目,請問你自薦當管理員的目的又是甚麼?熱誠?使命感?還是雞毛司令的虛名?如果你敢對人呼喻一句「當你發現到一些問題條目可以通知我」,你其實和冗員沒有兩樣。
不要甜點抗辯歸咎別人沒有好好配合你,作為編輯者以至一般網民也好,大家都沒有向你通報的責任,監察工作根本就是管理員的職責,如果要懶,要人向你舉報才會「踢一踢郁一郁」,又如果你根本沒有辦別輕重的能力,就請你不要再做管理員,因為你們只是一群只會刪不會建,對分享知識沒有建樹的寄生蟲。
居然有一位網名為妙詩人的管理員如是說。
「一直有個感覺,稱得上百科全書,理論上已經隱藏了一個對編輯者的要求:用詞應簡潔精煉。一般百科全書空間有限,一字一言也要求到位。因此我的編輯改善,很多時都有這樣的傾向」。
見到有管理員思覺失調不去醫又要發表這種自以為是的理論,將自己一套觀點、欲強加在所有編輯身上的主觀偏見視為「這是維基對編輯者『隱藏了』的要求」,這算是拿著耶經去宣道,大聲疾呼出屬於自己又從自己角度出發的「大道理」嗎?
翻看整個維基百科,都沒見甚麼「對編輯者要求用詞簡潔精煉」,「理論上已經隱藏了」都只是管理員的一廂情願強求別人遵守「他自己所定」的一套,顯然,那一套「為精簡而做」的編輯並非維基的建議或立場,這只不過是一個人希望強加於任何用戶或維基網站上面的主觀希望,又是一種權力慾的使然。
查這位管理員,過去一直都有這種心理病,正如他自己所說認為用字要「精鍊」,如「屯門一家三口滅門車禍」,居然可以被此君「精鍊」做「屯門車禍」 ──查實條目是要講述香港多個電視新聞台在此椿新聞事件的直播安排,「一家三口滅門」數字是要告訴讀者這椿事件的重點以及突發性,也讓人在事後記得條目是要講述「屯門哪一椿車禍事件」。
若是多了個「的」字也看不過眼要去計較一餐也算了,但這位人兄明顯不懂得怎樣取材、選材和取捨,在他「刪字」的過程愈來愈矯枉過正、走火入魔,也因為他這種偏執的堅持,已經令很多條目被簡化得不知所云。
就是多得這種不懂多元思考、僅有低層次辦析能力的管理員,才會令中文維基讓人啼笑皆非,由這些良莠不齊的人去做管理工作,其實也非常滑稽。
我不知道這位妙詩人管理員是真病還是裝傻,但中文維基的一塌糊塗往往就是因為這種「為刪而刪」的三流管理員而來,以這種素質的人和格去做管理工作,以沒有常識的人去決定知識的重要性,對維基網站本身和全球網民都沒有好處。
對基督教徒偏聽偏頗和自欺欺人,我們可以做的不多。
但我們最起碼可以恥笑他們。
在中文維基「同性戀與基督教」的條目被修理成「神父沒有搞細路」,很明顯,我們看得出管理員妙詩人的基督教徒身分和用意,但我要聲明一點,這是維基百科,不是某些人的教堂、一言堂,因此沒有人可以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這裡,以任何似是實非的理由去刪減別人的文字,甚至是封禁別人讓反對他的人都沒有發言的空間,都是駝鳥。
在該個條目,妙詩人君首先刪除他不想出現的「神父搞細路」,然後將條目強加保護,別人到他的討論頁留言抗議,他就封禁別人,再將條目的討論頁都一併封禁不讓任何人討論,有關「六四」的條目也從沒有被這樣「隆重其事」!
你沒有更好的論點是你個人的問題,但就不要老是說人在攻擊你,面是別人給的,愈禁絕別人發言,愈多人在背後恥笑你。
中文維基是不是要正視這個問題?問題重點已不在於「同性戀是不是罪」這種教會常來討論的低層次論爭,而是他們的網站、我們的社會,是不是應該繼續任由基督教及其教徒去亂來。
在維基,本人希望尋求其他管理員的協助,希望大家關注此事件,因此我早前到不同管理員的討論頁留言,可是這個妙詩人連別人的討論頁都看不過眼,生怕自己的糗事被廣而告之,居然連別人的討論頁都不放過,都要回退,不過,相信管理員們都可以翻查到由本人所撰、被人回退的是甚麼留言和話題,而現在亦有個別管理員正視到一些人的不公和偏頗。
以這種品德的管理員可以為維基帶來甚麼反效果?我想各位都好清楚;我們不是大驚小怪,反而很擔心,這些壞腦教徒已經著手重整網絡世界以期建立他們自以為美善的烏托邦,縱容他們,就是對其他宗教和價值觀的蔑視。雖然言之尚早,但我們也會害怕當這種人出到社會做事,我們的社會會變成怎樣,試想像一下,當妙詩人進到立法會,會怎樣。
面對這種不公道,難道我真的應該要將這件事告知當事人所屬的教會、教區還有傳媒嗎?本人不是要恐嚇,但如果我決定要這樣做,糗的和醜的終歸都是這些其身不正教徒。
非常氣憤!
現在,中文維基百科有關「同性戀與基督教」的條目上,有身分為基督徒的管理員企圖以自己削文的權力去削走有關教會的黑歷史,如「神職人員侵犯幼童」的事情都被削走,企圖淡化道德行為。
在中文維基百科,若說在不同知識領域存在意見分歧還說的過去,但如果有人要隻手遮天,要將自己一套自我澎漲,將異見者的意見都給刪除,如是者這個世界就只得一元思想,我會覺得這些人還有這個世界都變得很可怕。
這位管理員妙詩人本身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在「同性戀與基督教」一條目,他可以讓一些對教會的批評被刪除視若無睹,反而,有網友想回退條目至原來版本,他就將網友封禁,並以該條目「被頻繁破壞」為由作編輯保護。
被刪走的,有屬於神職人員性侵害年輕教友的黑歷史,而留下來的,就只有一條條來自聖經的詮釋。
「同性戀與基督教」這個題目無疑本身極具爭議性,「神職人員性侵害兒童」的軼事也是教會、教徒們所忌諱的,但這明明是維基百科而不是公教報或明光社網頁,正反兩論的意見實應兩面保留才是,可是這個管理員妙詩人先生選擇不問理由、不作討論便將不同意見的部分移走,在這瓜田李下,身為基督教徒的管理員立場和操守成了很大疑問。
如果有人想移走自己不想見到的,並以「文字屬於原創研究」為由,我要反問一句是否原創研究由閣下定義是否客觀?維基倒有不少同類的「原創研究」,就是現在給你保留,一句句引自耶經的文字絕對是主觀和偏頗,為何又不見你去修理一番?單單用耶經去作論證又是否屬於「原創研究」或「侵犯版權」?
基督徒管理員妙詩人先生,請你明白維基並不是你自己的園地,你無權以自身價值觀去全盤移走不同論證,管理員手執的權力不是用來方便你去打壓不同意見,本人希望你能自重,放低你不知憑甚麼而來的傲僈。
一如被你們刪去的內容所說,「雖然基督教內部都視同性戀為『罪』,但諷刺的是,在教會內部亦恆常傳出神職人員性騷擾同性教友(多為年紀尚輕的教友)事件,而教會都以『息事寧人』的低調方式處理,令人非議,種種『其身不正』的性騷擾事件亦令人反思何謂道德的問題」。
對於這類說到「神職人員搞細路」的條目、對於教會的黑歷史,教徒像你必定會很不爽,但請你明白這裡不是教會、一言堂,任你以維基之名或是基督之名也好,你也無權移走不同的意見。
請清楚明白,這裡只是個俗世,你的周圍是怎樣你不應該無視,所謂道德更不是由你這種人去做定奪,任你是個雞毛管理員又或是「穌哥條o靚」亦然!
作為基督徒的你,要選擇局部失明無視教會的不光彩只是你個人的事,但請你不要再以維基之名、教徒之命去建構你那是非準繩尺度可以隨意調校鬆緊的虛偽世界,不要因為你自己的喜惡而任意在維基誤人子弟!
在耶教的圈子不公平、不公義的人和事已經太多太多,那些「自己人」口口聲聲「同性戀是罪」,卻又容忍和包庇神職人員性侵教友,還要篡刪黑歷史讓「臭屎密蓋」。
真的讓人太氣憤了!
請大家無論是否教徒,是否同志,也請大家去關注事件,也希望大家能對這類壞腦教會、神職人員和教徒提高敏感度,因為你可能都會/將會有兒女,任你不生育也應該對自己的身體心靈有最終的自主權,如果你本身不願意,沒有人可以用任何理由去冒犯、侵犯你,再說道德也不是由一些人、一個教去「話點就點」!
希望大家都能主持公道,如果你都有看維基,按多一下去做回退功夫,就是阻止極端耶教狂熱份子 (又稱『道德塔利班』) 建立偽道德社會和捍衛公義的態度和氣骨!
基督徒可以憑甚麼作道德判官?又憑甚麼可以無視自己人的罪?
關於中文維基百科「同性戀與基督教」的條目,有多位基督教徒向我表示這件事不應該弄到這樣大,但我想反問一句,為何這個課題不能放在網上討論呢?連網上都不能提,更惶論你們會在現實生活被提出來討論,更何況相關的話題每次都是由耶徒提出來的,但每次被人質疑就反說不應該討論……
這絕不是「不適宜」,而是「不公道」的問題吧!就如龐愛蘭在立法會選前論壇質問劉慧卿,自己語塞又不讓別人回答,同樣惹人討厭。
你可有聽過多少「淫僧搞細路」的新聞?「神職人員搞細路」就多了,如果同性戀真是罪,為何這些恒常以神之名義去做「好事」的人可以這樣其身不正?
教會真的能夠以這「只是教會內的事」就草草了事不去提不向警方申報?為何自己人可以包庇自己人?在維基,這根本就不是場討論,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條目內容!「自己人搞自己的細路不被教會送官追究」這是事實,難道就是因為基督徒就特別神聖、特別尊貴、特別惡 D,所以就有隱惡揚善的特權?
古惑仔都只會敢在十二點後的旺角出來氣焰一番,但像妙詩人這些壞腦耶徒、「道德塔利班」,居然可以橫行網絡、全天候而且全世界!如此「惡過黑社會」,難怪人人都去「跟這個大佬」了,這樣就可名明言順的做其有牌爛仔了!
但這樣可以叫做公道嗎?
任何一個宗教都有導人向善的道理,有道理的,我們都應該認同,不論那是出於何經何典。但甚麼才是道理、甚麼又是歪理,我們應該宏觀、多元的看,畢竟只是看一本書都會令人以偏概全去看世界,再說,耶經裡面的文字都是任由一些人去解讀做自己想要的版本,繼而論斷和打壓異見者 / 自己的眼中釘而已!
「同性戀是罪」基督徒說的最多,但真的嗎?我不覺得愛一個人需要理是他還是她,我反而覺得教會如此強加罪名,不過是要嘩眾取寵,恃著大眾對小眾本身的誤解偏見,再為小眾加鹽加醋說三道四,藉著同志這一小撮眾矢之的去凝聚教會內外人士,再去撈各種著數包括人脈、財力還有政治利益。
如此集團,如此發展,這樣公道嗎?道德嗎?
搞清楚,一直以來都是「你們的自己人在搞自己的細路」,強姦完人抹乾凈可以當無事發生?我不敢相信這類在教會發生的性愛派對可以得到寬恕,但結果還不是「自己人不揭發自己人」!這真是親疏有別的活生實例!
我從來都不覺得一夜情、同性戀有甚麼錯,錯,都是兩個人成年人之間你情我願的事。可是,教友們,你們那些「做錯事」的自己人明明是在「搞細路」喎!你們怎麼可以這樣隻眼開隻眼閉?有冇搞錯!
只因為有你們的表裡不如一,令我知道你們更錯!錯上加錯!我可以很驕傲的說一句︰我以我不信教為榮!
有待你們明白的,還有時代和人類都在不斷進步。今日,教會已經不能因為我們說地球是圓的就要吊死燒死我們了!難道基督教還是要對不同理念立場性向的人都擺出歧視和偏見的態度?
大概耶穌愛世人是對的,但好明顯很多耶徒不懂甚麼叫大愛,我希望這些為數不少的壞腦基督徒還是不要再以基督徒自居了,如果神是無所不知的,必定覺得那些信徒在不斷影衰祂自己!
以上的文章,多用「此君」字眼,並明顯地針對「妙詩人」,文筆和網典用戶 Sam2009 的是完全一模一樣的。以上的文章,就是說出了「妙詩人」條目在網典出現的「原因」。我找過其他網誌,相關的負面批評維基的內容也找不到,因此可證明「妙詩人」事件只是由網典用戶 Sam2009 原創研究而來。如對本內容有任何補充,不妨提出。(為保持討論公平及不會受到干擾,本人謝絕網典用戶Sam2009及其分身參與討論。)--Tcshek 2008年11月28日 (五) 08:52 (UTC)
關於妙詩人在網典中的爭議
以下只是我在網典中能目睹的情況,我不知道應否寫入條目,因此我會在此列出來。因為網典用戶 Sam2009 所寫的版本有太多失實及錯誤之處。
其實,網典用戶 Sam2009(即維基用戶「User:Crazy Daisuke」,DAI ADORU)在未註冊成為網典用戶前,是用 210.6.54.235 這個IP於2008年9月13日在網典建立「妙詩人」條目的,之後有關條目不斷被擴充;而網典管理員Kirkim及本人亦曾經掛上{{npov}}、{{privacy}}及{{not verified}}面板[2][3],提示有關條目違反生者傳記及來源不足,可惜卻遭到移除。[4][5] [6]
不久,有關條目因為出現大量違反生者傳記及來源不足的內容,被網典管理員 Researcher 半保護及加上{{blp}}、{{TotallyDisputed}}等面板[7],之後刪除有關無根據及純個人意見的內容[8][9][10][11],接著網典用戶 Gordon999 再就「妙詩人」條目作出多次修改。[12][13][14]就在此時,網典用戶 Sam2009 出現了,便開始介入修改。[15][16]
當初本人只是作一些很小的修正,之後網典用戶 Sam2009 就在「妙詩人」條目加入很多無根據及純個人意見的內容,用辭似是針對維基的「妙詩人」而寫,好像和他有仇一樣,不停長篇大論地寫「妙詩人」的負面,把「妙詩人」等得好像全維基的的人都討厭他似的,實情就是只是網典用戶 Sam2009 不滿「妙詩人」而作出針對[17][18][19][20],接著網典用戶 Sam2009 要其他網典用戶的要求下公開截圖,不過卻曲解有關截圖,有關截圖中部分意見只是網典用戶 Sam2009 曾在維基討論頁中的留言[21],網典用戶 Sam2009 把批評「妙詩人」的「部份人士」,改成「網友」,以偏概全地把「妙詩人」當作「犯眾憎」[22],甚至加入主觀模版[23],接著有關條目被網典管理員 Researcher 全保護。[24]
在「妙詩人」條目建立僅僅一天,在其討論頁中,網典用戶 Gordon999 隨即指出建立「妙詩人」條目的人在「搞小動作」,因而展開「妙詩人」條目糾紛的序幕。網典用戶 Sam2009 一出現,就和網典用戶 Gordon999 在「妙詩人」條目之討論頁開始筆戰,就「妙詩人」條目的違反中立的觀點及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問題作多番爭拗,本人見狀,隨即介入阻止,並指出「該條目只是為糾紛而建立」,有其他網典用戶都指出「妙詩人」條目的內容證據不充分,對內容來源有所質疑;甚至連網典管理員「疾風綾希」也認為「妙詩人」條目出現第一人稱的寫法,以及不符合網典的「可供查證」要求。
事後網典用戶 Sam2009 公開截圖,不過,評論中的網民,基本上全都是來自兩個特定的網域「210.6.x.x/16 」及「64.27.x.x/16」,而該用戶亦在維基用戶破壞的列表中,而「210.6.x.x/16」正正就是網典用戶 Sam2009所用的IP。
自此之後,「妙詩人」條目的討論已開始失控,演變成罵戰,就在此時,本人嘗試調停無果,後來網典用戶 Sam2009 的討論愈來愈偏激,內容帶有人身攻擊的意味。本人指出「妙詩人」條目需要完全重寫,但網典用戶 Sam2009 不同意,就改了我的討論標題,把有關標題的意思完全改變。
自「妙詩人」條目被網典管理員 Researcher 全保護之後,網典用戶 Gordon999、Sam2009 及另一位疑是當事人的IP用戶,各方意見都出現分歧。
接著網典管理員「疾風綾希」因應網典用戶 Sam2009 的要求,把「妙詩人」條目解除全保護[25],初初「妙詩人」條目非常平靜,但網典用戶 Sam2009 不斷加入大量沒來源及純個人評論的內容,本人隨即要求網典用戶 Sam2009 改善,可惜卻遭到回退[26],之後就出現編輯戰。網典用戶 Sam2009 以「個別人士無視擷圖資料顯示的實情,有關中立之模板使用不當」為由,拒絕有關修改,並多次作出回退。[27][28][29][30][31]
本人後來決定重寫有關內容[32],可惜卻再次被網典用戶 Sam2009 回退[33],結果爆發編輯戰,最後「妙詩人」條目再次被全保護。[34]
本人在重寫有關內容時,已經提及過「妙詩人」條目仍然沒有改善,可是網典用戶 Sam2009 只針對本人改善之後的版本是「精心炮製」,質疑本人的道德尺度與「妙詩人」無異。事後網典用戶「妙詩人」(也即是「妙詩人」事件的主角)就事件解畫,並展示「妙詩人」事件的真正源頭。[35]被指是「妙詩人」事件的「受害者」,為維基用戶「User:Crazy Daisuke」,也就是網上的 DAI ADORU 及網典用戶 Sam2009,因而令本人揭穿「妙詩人」條目只是由網典用戶 Sam2009 自編自導自演,捏造事實,為的只是針對性地把和「妙詩人」的私怨寫上條目,構成抹黑。
網典用戶 Sam2009 知道我揭穿他的謊言,就無所不用其極地誣蔑本人,討論內容已不再重於「妙詩人」條目,而是針對本人的編輯尺度,多次誣陷及侮辱本人。就是如此,本人因而怒髮衝冠,和網典用戶 Sam2009 「火拼」,最後本人及網典用戶 Sam2009 被網典管理員 Researcher 封禁數天。
之後,本人及網典用戶 Sam2009 被解封之後,本人曾主動嘗試和網典用戶 Sam2009 和解,可惜卻遭到拒絕,反而卻指本人騷擾他。跟著網典用戶 Sam2009 在其他條目如「亞洲電視」、「新聞財經頻道」、「高清翡翠台」等又再次和網典用戶「妙詩人」爭執,又指「妙詩人」在「雞蛋裡挑骨頭」,「妙詩人」被指猶如「老師改簿」。由此可見,網典用戶 Sam2009 一心只針對「妙詩人」而存心挑釁,對本人也是同樣如此。
「妙詩人」條目被全保護一段時間之後,網典用戶 Sam2009 多次重提解除「妙詩人」條目的保護。本人以「條目沒有共識」為由,拒絕網典用戶 Sam2009 的建議,因而又再引起衝突。由於當時本人擔心此事會重蹈覆轍,因此不敢和網典用戶 Sam2009 有任何編輯戰。
網典用戶 Sam2009 的討論中,已愈來愈欠缺理性,尤其在網典管理員「澤田弘樹」之用戶討論頁中向本人窮追猛打。本人和網典用戶 Sam2009 討論無果,事後本人私下傳送電郵給網典用戶 Sam2009 ,但卻被網典用戶 Sam2009 誣控本人傳送垃圾電郵,向網典管理員告狀。最後,網典用戶 Sam2009 被網典管理員「澤田弘樹」封禁一星期。
我肯定地說,本人以上的描述是有跡可尋的,而不是像網典用戶 Sam2009 所寫的版本般憑空捏造。如對本內容有任何補充,不妨提出。(為保持討論公平及不會受到干擾,本人謝絕網典用戶Sam2009及其分身參與討論。)--Tcshek 2008年11月28日 (五) 08:26 (UTC)
關於處理本條目的建議
本條目就其本質而論,可以視為英文維基百科中的POV Forking,是應該刪除的。但本討論頁似乎在歷史觀點觀之,應予保留。不知各位對處理本條目有甚麼意見?--澤田弘樹全人類是友非敵 人類善意升值 2008年11月28日 (五) 16:35 (UTC)
- 我覺得該條目不應只是針對「妙詩人」,如果把我寫的東西套用過去,就不是在寫「有關管理員妙詩人的編輯爭議」,而是在寫「Sam2009寫手如何針對妙詩人」。本來我是想把該條目提刪的,不過我覺得如果有心改善,可以重新撰寫,但標題就一定要改,否則便會違反NPOV。--Tcshek 2008年12月1日 (一) 14:47 (UTC)
- 我倒是認為Sam2009和妙詩人間的糾紛--最少在網典這一截--是可以另立條目了。--澤田弘樹全人類是友非敵 人類善意升值 2008年12月5日 (五) 04:03 (UTC)
不見得由當事人撰寫就有不客觀不中立的爭議,只要滿足「可供查證」這點就不容個別人士挑剔(堅持本人是在說謊話的那個人,個幾月了,從來未見他對我每句逐點質疑而是空喊口號,妙詩人本人亦只屬於為自己開脫而未有正面回應),對於一些人的突然「正義」,我會建議他也要為網典其他人物條目去努力才是,因為比起妙詩人的相關條目,實有更多需要提證的內容,怎麼從來都未見有人去處理?還是寫這個條目和被寫的同樣都是你們很在意的人(在此,我不會用到甚麼報復、針對」等字眼,因為明知這種口號是空喊,一如文革式的批鬥),要是真的為網典好,不就應該四處巡邏才是?「就其本質而論,可以視為英文維基百科中的POV Forking,是應該刪除」?這算是口實嗎?「本討論頁似乎在歷史觀點觀之,應予保留」?tcshek君只是將他過去在別版討論頁的文字搬字過字到此,同樣是以偏概全,這充其量也只熟他個人的「觀點」,而非「歷史」,我也不得不重申多次,比較一些人的刻意解讀,又愛在中間說起而非沿頭,對於有用戶甚至管理員本沒倒置容許如此的編輯手腕,空談客觀也只是9up,
與其說我在針對、報復妙詩人,tcshek和我的爭論也多,我又可不可以被害妄想我是在被人針對?話說回來也愈來愈像,明明是在寫「有關管理員妙詩人的編輯爭議」,居然有人要刪文重寫,並「加入其他內容」,如此淡化當事人,實在有像他處理基督教黑暗面的做法,啊!原來這樣叫做「有心改善」,真係唔該晒喎!
講中立的話,上面的樓主所撰「另一位維基用戶「我是火星の石榴」在「妙詩人」的討論頁提出的意見,表示妙詩人應該正視相關新聞的存在。事後該匿名用戶因為聲言不滿妙詩人回退「同性戀與基督教」條目,於是成立本條目以抹黑妙詩人。 」這一段字就已經稱不上是客觀,甚麼是「於是成立本條目以抹黑妙詩人」?當那個人強調我「不是判官」、不能由我「一言堂」的同時,請記著,你也不是甚麼大腳色,難道就憑你「同佢有親」,別人就是在「抹黑妙詩人」嗎?這種字眼我尚不敢用,但就被向以「自己好中立好客觀」的tcshek君寫出來了,在抹黑別人同時也在漂白別人的那個無疑是你吧?
Sam2009 2008年12月5日 (五) 04:53 (UTC)
- 如果Sam2009你是來干擾本討論的話,那很抱歉,本討論不歡迎你參與,請你不要再回應,也不要再存心挑釁本人。如果你仍堅持把你的私人恩怨公開,對很多人來說是沒有好處的。如果你是有心改善,有可供查證的來容提供,你可以提出,而不是只是憑空捏造你的所謂「口實」,一句到尾,你有證據就拿出來,否則就不要再說廢話,也不要再干擾本討論。--Tcshek 2008年12月5日 (五) 05:06 (UTC)
你可以做的就只有封著別人的口?甚麼叫做「干擾本討論」?將論證無視,冠以「憑空捏造」的又是誰人?討論是由你大哥去做主持人?現在究竟是誰在挑釁誰?請大家注意我上段文字並無涉及甚麼私怨,反而tcshek君經常都不歡迎別人參與,這正正是他口說的「一言堂」,但諷刺的是他就是愛打造這種一言堂,但希望tcshek君你要明白,這裡不是你的討論頁,你有權在你的討論頁繼續不歡迎我,無視我的意見,但這裡應該不是你的園地,我相信不能以事論事的人才不會受到歡迎。閣下叫做中立?唔知咪以為係囉!Sam2009 2008年12月5日 (五) 05:20 (UTC)
- 將心比己,你在討論頁不歡迎我留言,你又不允許我和你私下和解,你這樣的態度已經是不對了。你如此對待別人,別人也會如此對待你。事前講明,是你挑釁別人在先,我從來也沒有挑釁別人,我只是議事論事。你沒有證據,就誣陷別人,已經可以構成誹謗。
- 你寫的那些內容,一來已違反NPOV,二來那些內容是你的第一手資料,已符合提刪要求。我本來已經想提刪,但因為我知道你會反對,我才不提刪。你寫的那些內容,根本就沒有論證,請不要強行說成「你寫東西有論證」,第一手資料及原創研究不是一篇條目有效的資料來源。
- Sam2009,由於你的討論已經離題,加上你只是針對及攻擊本人,完全沒有建議性,我不會再允許你再參與討論,請你不要再回覆,不要再干擾本討論及胡鬧了,這裡不會歡迎你的挑釁及罵戰。如果你再是如此的話,那你準備永久離開網典吧,我不會再說了。
- PS:除了Sam2009之外,本人一定歡迎別人參與本討論,這不會是Sam2009所指的「一言堂」。--Tcshek 2008年12月5日 (五) 06:10 (UTC)
請不要混淆大眾,當初是你的討論頁不歡迎我在先,(大家要是太得閒的話,甚至可以看看tcshek君對自己頁面的編輯紀錄,會看到是誰高調地掛模版說啥不歡迎那個,然而,這是條目的討論頁,沒人有權說甚麼我不歡迎你之類云云)是你擺姿態在先,見你這種不欲討論的態度,難道我要繼續跟你客氣?事後你要一廂情願跟我議和,但我尚有自主權吧?難道我不回應你你又可以四處說我「不接受他人意見」?這種討論和思為實在不見得成熟。
沒錯,我的發言確實是沒建設性的,當今我給你回應,是要以正視聽,何況,我以上的文字內容都是基於出自你手「以下只是我對維基上的妙詩人事件的解讀」和「關於妙詩人條目的爭議」而來,我絕不能因為你胡亂叫囂而不發聲,難道,只是說話不合你聽的全都叫離題?如果這是屬於離題,那麼,是誰在說了一大堆離題的話在先?說了一大堆就叫人「不要回應,離題呀」,這是屬於甚麼討論?你是以事論事的話,水準就不會落得這個層次。
然而,要是你當今仍然不能面對自己更為主觀、刻意省略、以偏概全、插贓嫁禍的編輯手腕,我理解你要為自己開脫才會一味力指別人離題或甚麼npov,但你歡迎不歡迎我、你的感受如何並非我要顧及的地方,我只是要指出你是怎樣其身不正而已。Sam2009 2008年12月5日 (五) 06:30 (UTC)
- 我的討論頁不歡迎你,是因為你不能冷靜討論,我不想向你當面有罵戰,我希望你能明白。不過,我用心務求以理性討論來達成共識,你又不接受,不只是此,你都沒有理會他人的意見,自己就一意孤行作決定,你說我這種思想不成熟?你都是一樣而已!
- 沒建設性的發言就說少一點,總之我有我的解讀,你有你的解讀,別人有別人的解讀,有共識的就作出結論。而你說我傳電郵的事,已經是離題。所謂「妙詩人的編輯爭議」,根本就只有你一個人的意見,而你又舉不到其他例證,已經違反npov,那當然要提刪,又有何不妥?
- 根本由始至終就只有Sam2009一個主觀、以偏概全、斷章取義、指鹿為馬,妙詩人都未當面澄清,為何只是由你作出結論,而不理會其他意見,混淆視聽?--Tcshek 2008年12月6日 (六) 08:54 (UTC)
「數落他人」與「報復」的真正定義探討
首先,以下的留言絕非離題,反而是和大家有切身關係。一直有人聲稱和妙詩人相關的條目是「數落他人」、「報復」、「抹黑」等等,在證據當前的情況下,這些說法當然是站不住陣腳和不公道。同時我亦不得不質疑個別人士甚至個別管理員為何僅僅執著於區區妙詩人條目,網典很多關乎人物的條目,如「昭兒」、「網主」等等條目,我實在不明白何解這些「情況更差」,真正有待處理的條目卻從來未見那些「個別人士」或「個別管理員」去處理,那些條目特別是前者明明沒有可供查證之處,描述亦似報復的人身攻擊,何解如此糟糕從來都不被你們關注?翻查歷史該個條目是在08年3月被建立而一直被更新,作為「正義之師」和管理員也好,我相信你們沒有理由可以如此粗疏走漏了眼,是你們一時疏忽,還是一直都是選擇性執法,我想大家都能看的很清楚,正如我之前所說,「真心為網典好」其實應該多去巡邏,而不是針對個別條目,務求以種種理由去刪之而後快。
我衷心希望大家都能公平公正,可是事實卻非如此,你們的表現根本就和妙詩人本人沒有分別,作為用戶,我絕對有權對你們的表現給予評價──失望。管理員澤田君,封禁我七天不是問題,封禁我一世也不是問題,公道自在人心,打從你的偏頗就看的清楚。我舉出「更差的條目」並非為了讓自己開脫,而是要指出一些人一直強調自己以方針行事,但實情卻是如此不公正,即使是本人誤會了,大概個別人士亦未備有基本的分析能力。更惶說再由這些人去定奪是與非。Sam2009 2008年12月5日 (五) 15:08 (UTC)
- Sam2009,你寫得有關條目,就是為了報復「妙詩人」對你在維基的封禁而已。另外,以上的留言和「妙詩人」編輯爭議有何關係?澤兄封禁你,和「妙詩人」封禁你根本是兩回事,完全不能混為一談。另外,請Sam2009不要扯開話題,我們討論的,是關於「妙詩人」編輯爭議之條目內容之問題,而不是在討論本網典「個別人士」或「個別管理員」如何「執法」。--Tcshek 2008年12月6日 (六) 09:03 (UTC)
「你寫得有關條目,就是為了報復「妙詩人」對你在維基的封禁而已。」以上只是你老哥的個人意見,再說,我現在要討論的是「「數落他人」與「報復」的真正定義」,如果你要離題,我同樣可以不歡迎你,話說回來我真的不知你給我的滋擾電郵是報復還是溫馨提示,不論如何,都是得啖笑。Sam2009 2008年12月6日 (六) 09:08 (UTC)
解決方法之一
不知妙詩人願不願在條目上和Sam2009就爭議事宜當面對質?雙方可引用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但不得用分身當別人的話。實在說,這件事件我還沒聽過妙詩人版本的經過呢……--澤田弘樹全人類是友非敵 人類善意升值 2008年12月6日 (六) 07:11 (UTC)
我不知你到底有沒有完全將本條目,妙詩人條目的討論頁完全消化,正如本條目頁面所述,妙詩人曾經已經作過回應,但就是迴避了他在3rr和為教會護駕封禁的問題,再講,本人撰寫條目只會反映當時他本人做出的種種問題舉措,對於要在數個月之後的今日才來事後的解釋,這是沒有意義的,何解妙詩人當初要封禁了相關條目的討論頁?何解他又要回退用戶與用戶之間的留言?何解明明沒人犯3RR他要選擇單方封禁個別一方,這種種問題過去網民一直有追問他,只是他一直放棄自辯的權利,我想事到如今即使他要再作解話,都不能用以推翻一切有關他的指控,也希望管理員澤田君你公道一點,你的種種建議實令人感覺為妙詩人開脫,無視其他更應關注的條目但就太注意妙詩人的條目,你是不是太過關顧和呵護個別用戶?
「在有關爭議發生數月後的十一月,妙詩人首度於網典內的妙詩人條目討論頁發言,並就用戶舉出的擷圖證供逐張解話,但不被對他發出指控的用戶所接納,用戶認為妙詩人當時處理紛爭應秉公執法,發生爭議應及時善後而非採取拒絕對話和置之不理的態度,而維基本身亦要求管理員必須避嫌,不能以權謀私封禁反對他的用戶[36],而選擇在事情一發不可收拾之時的現在才出來解話,亦未能解釋當時處理手法的合法性,妙詩人對用戶的反駁亦再沒回應,[37]。」
另外有一點大家是要留意的,TCSHEK君在這版討論頁的一大堆文字,其實都是來自妙詩人條目的討論頁,有關他對本人的種種質疑我過去亦已作出回應,TCSHEK曾經質疑「DAI ADORU的網誌其實是SAM2009擁有的」,並以此作為SAM2009在「欺騙大家」的「證據」,然而,我從來沒有否認這個網誌不是屬於我本人,事實上甚至妙詩人本人他也天天來看我這個網誌,TCSHEK把我的網誌像發現新大陸一般去四處叫囂張揚,實無此必要,也令人有感其無知,再講,我不認為這些沒有新意的指控換個地方就可以言之成理,除非個別人士或管理員是不夠精明,又或是根本沒有/不願了解事情來龍去脈才會淪為偏頗,但本人還是希望大家無論在監察和管理都專業一點。 Sam2009 2008年12月6日 (六) 09:01 (UTC)
- 早前妙詩人交代過的意見,已經反映出妙詩人不是在維基上「以權謀私封禁反對他的用戶」,事實上 User:Crazy Daisuke 是因為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作出編輯戰而被封禁,證據在這裡及那裡。Sam2009指出「妙詩人」在事件上「以權謀私」,其實是在掩飾自己在維基上作出的編輯戰行為。如果你不相信我,你可以問「妙詩人」及其他人證,最終得出的都是和我同樣的回應。--Tcshek 2008年12月6日 (六) 09:18 (UTC)
夠了吧?還是為撐而撐和為反對而反對,你不累嗎?即使是雙失青年時間多的是,也可以做些更有意義的事吧?在條目上「關於3RR的違規執法」一段,已經清楚講述了事情發展經過,從來經過TCSHEK精心編輯的版本並非事實,這點大概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想。
在維基的龔偉怡條目,就「龔偉怡在香港早晨吃梨」的事件,GORDON用戶主張維基不應留下這種花邊新聞,而另一方的crazy_daisuke(即網典的SAM2009)則認為應該保留,二人爭持不休,遂展開一段歷時頗長的編輯爭議[11],及後,妙詩人採取了單方面回退的手段,將crazy_daisuke封禁三天。關於他封禁用戶的理由,乃「當事人犯了連續回退三次的規章」,查實維基是有「回退不過三」的規章[12],但當次屬於「你增我補」形式的編輯戰乃持續幾天,而非規章所不容的一天多次回退,
妙詩人明知他人未犯回退不過三的規定,卻仍選擇封禁別人,將crazy_daisuke用戶封禁三天,但未對GORDON仔作任何懲處,有意見認為就算當時出現編輯戰,crazy_daisuke和GORDON仔雙方都有責任。妙詩人選擇封禁單方用戶而不是封禁兩邊,非讓雙方冷靜是非常不公平的做法。crazy_daisuke用戶則表示過去曾跟妙詩人在很多條目都出現編輯爭議,因此懷疑自己被封殺乃源於受到妙詩人的針對。
在妙詩人在維基的對話頁面,有亦管理員就龔偉怡條目當時情況以及「回退不過三」的問題發表意見。「你好!根據Wikipedia:回退不過三原則,「總括而言:不要在24小時之內回退任何單獨的頁面超過三次。」,參閱"龔偉怡"歷史,表面看來似乎並無用戶違反。當然,"原則"又提到「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但對於是否達到"極端情況",似乎應略加討論,才作出禁封決定。個人意見。--Gakmo (Talk) 2008年7月17日 (四) 18:45 (UTC)」[13]
網友亦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執法。而妙君用到此項封禁手段,無獨有偶的都被用到與其曾發生爭端的用戶身上。[14]
對於這項封禁不公的指控,妙詩人在7月17日發表了以下意見。「雖然不是一天之內,但自7月7日起,該用戶共回退至相同的版本一共六次,並且拒絕與他人協商。查該用戶已不是第一次違規,因此封三天。請被封者留意,維基的自由一直都建基於一定的守則與共識,請不要肆意扭曲。—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8年7月17日 (四) 20:57 (UTC)
值得留意的是,「回退至相同版本」,乃因為妙詩人君不問理由不講理由便將別人所寫的資料移走,拒絕與他人協商的其實是妙君本人,事實上,正如管理員GAKMO所述,在「7月7日起至17日止」這十天內龔偉怡條目僅被回退六次,可見其實用戶沒有犯禁。[15],從這事件可見妙詩人管理手腕有待改善之餘,其以權謀私隨意封殺異己的行為,實令人非議。 Sam2009 2008年12月6日 (六) 09: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