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條目修改者可否解釋一下?

經常使用不同時間註冊之帳號,如ID 204021及150982(從這兩個帳號的收膠月份來看,ID:204021是宰羊08年11月至09年1月使用,ID:150982則是09年2月至4月使用,而目前使用的帳號為09年4月開始的ID:151212),但所使用的分身帳號每次皆只是使用一段時間(大約3至4個月)然後就不再使用。相當可疑。

以上內容究竟出了甚麼問題?真的值得爭吵嗎?我想大家在這裡達成一些共識,不希望因此而阻礙條目發展。其實我覺得以上內容似乎未有證據支持,204021及150982真的是該網民的分身嗎?何以見得?--湯米‧提思 2009年9月28日 (一) 14:47 (UTC)

上面不是解答了你這問題嗎?在收膠系統的留言中,超過七成留言都是叫他宰羊、宰生、裸跑未,等等的回應。--饕餮 2009年9月28日 (一) 15:19 (UTC)
不好意思,饕餮兄,「收膠系統的留言」在哪裡?有沒有相關帖子的連結?你這樣和白說沒分別,高登有一句名句,就是「no source no talk」,您應該會明白。--湯米‧提思 2009年9月28日 (一) 15:48 (UTC)
[1][2]--饕餮 2009年9月28日 (一) 16:01 (UTC)
原來要把鼠標滑到指定的那粒膠才會顯示出留言,當初我以為是捏造事實,因為沒有文字就證明不了;不過這來源真的值得商榷,可否考慮用截圖表達?--湯米‧提思 2009年9月28日 (一) 16:06 (UTC)
你當初以為我捏造事實屈人?--饕餮 2009年9月28日 (一) 16:14 (UTC)
我反而覺得很奇怪,我明白為何Scholey覺得您寫的那部分有問題。其實只要找多些來源,那不用再吵了,不過我覺得只找到「收膠系統留言」,但不明顯顯示留言,很難令人有說服力,另外單憑網民留幾句言,就知道那戶口是分身,會不會太武斷?其實,要分辨分身,可由那人的留言方式及用字入手,只要符合某些特徵就可以證明分身的身分。--湯米‧提思 2009年9月30日 (三) 14:49 (UTC)

On9sheep及On99sky請在此討論解決爭議的方案

如果沒猜錯,「On99sky」會不會是「宰羊國際」當事人呢?如果是的話,請尊重你自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不是的話,也請尊重條目的貢獻者。至於「On9sheep」,似乎應該是和「宰羊國際」有些過節,都是那句,不要把私人恩怨帶進條目裡去了,如不是者,又會淪為另一個被全保護的259D條目事件的翻版。

最後希望大家在此討論解決是次爭議的方案,以及是如何改善本條目。--湯米‧提思 2010年4月30日 (五) 15:32 (UTC)

我不是"宰羊", 我是最新被屈做"宰羊"的受害者
整件事根本是政治迫害和誹謗
我在高登批評社民連, 就被高登一個叫天織堂的人屈是"宰羊"
天織堂屈我是宰羊, 是完全没有證據的. 你看他在高登只是抛低一句"老夫出手了(id=245731) = 宰羊", 完全没有提供任何證據[3]
之後我改掉這兒的不實内容, 就馬上被人扣上帽子為"疑為宰羊的用戶"
本人是維基百科的助理編輯,不清楚貴網的尺度,但很奇怪貴網竟可容忍一篇很多資料都沒有可靠來源,而又充滿人身攻撃的條目
On9sheep曾刪除他人的投票,你們又不處罰他[4]
請問這兒是高登的附庸嗎?跟高登一樣是亂來的嗎?如果這是貴網的寫作手法, 本人只好向wikia投訴--On99sky 2010年4月30日 (五) 18:35 (UTC)
似乎這裡有很多人被屈是「宰羊」,既然找不到證據,那只有改寫內容,描述被屈「宰羊」事件,總好過強行對號入座吧。網典之所以有正典運動,就是因為有太多好像你們這些小糾紛出現才發起的。有關條目仍有改善空間,最好的話就不要速刪。--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日 (六) 02:45 (UTC)

如果再有編輯戰,我會考慮申請本條目全保護

鑑於條目近日再次出現零星編輯戰,請編輯戰雙方解釋有關條目之修改原因。如果再給我發現繼續有編輯戰,我會考慮申請本條目全保護,希望大家好好珍惜及尊重這個條目。--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0日 (一) 14:38 (UTC)

其實我懷疑佢就係俾膠超,當日同佢有一段爭執,所以佢逢係見我寫既野都一定反。--饕餮 2010年5月12日 (三) 15:58 (UTC)
你只是「懷疑」而已,他就一定是「俾膠超」?--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2日 (三) 16:34 (UTC)
Tcshek你好, 我是On99sky (On99sky這名字不太文雅, 所以我換了這個)
我絶對贊成全保護這個條目, 版本應以最少未査證資料的這個版本為準[5]
饕餮加入的資料有很多問題[6]:
全部缺乏資料來源,但卻有很多嚴重指控
全篇只是饕餮對當事人的批鬥,欠中立--Jsg1234 2010年5月10日 (一) 16:14 (UTC)
既然是懷疑分身,除非有來源考證,否則不應張示。巴敗水區借刀批鬥已經太多,想加入都可以,但要先有來源證明。--獨愛B1 2010年5月11日 (二) 11:31 (UTC)
如果真的有人想知道我說的那些id是不是宰羊分身,他大可以自己去高登開post問,何需在這裡天天刪人家辛苦寫的條目?但如果又要來源又但又不敢到高登問就另作別論--饕餮 2010年5月11日 (二) 12:00 (UTC)
我反而想知道宰羊怎樣偷取「二手市場」的舊會員帳戶,高登帳戶有電郵登記證明身分,根本沒有可能被偷取,而所謂的「二手市場」,我也不知道是甚麼,整篇內容猶如生安白造,這些內容如無真憑實據便應該不要記錄。如果證實有關戶口為傀儡,也應該有截圖及連結等證據。
至於宰羊想引人注意而發膠post一事,如果有證據證明,那最好就描述出來,而不是分析性和其他煩膠比較。好像「思維及網上表現與大大師兄屍某CS888牛腩3號有些相似。」、「思維方面像大大師兄,極度on9」,但沒有任何實質證明,那便會淪為主觀評論,似乎變成了個人意見。--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1日 (二) 12:05 (UTC)
饕餮的編輯我沒有看過,但請任何不要清空內容,請在討論頁討論過後再編輯,Jsg1234請勿再大規模清空內容,在你兩個沒有共識前請別編輯。--不是維基人 2010年5月12日 (三) 03:57 (UTC)
若干年前,高登要登入帳戶只需在cookie裡輸入一個在高登有注冊的email就可以,而二手市場,就是可以隨意取得這些電郵的地方,所以當時宰羊在高登偷了很多二手市場的帳號來使用,如果沒有上高登的話根本不會知道這些事。--饕餮 2010年5月12日 (三) 05:16 (UTC)
饕餮也應該偷了很多二手市場的帳號來使用吧?--Jsg1234 2010年5月12日 (三) 11:44 (UTC)
其實偷帳號已經構成了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的了,可能當時沒有人舉報吧?不過怎都好,若干年前的證據,也要找出來才有人相信的,始終當時沒有上高登的網民當然也不會知道這些事。--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2日 (三) 11:54 (UTC)
你看饕餮寫的東西何時會有證據?他屈你是賊,你就是賊,他屈你是強姦犯,你就是強姦犯,他屈你是賊, 你要任他在網典被他屈, 不能刪去屈人的東西
在高登被為宰羊分身的不下十人, 為何饕餮只是抽兩三個話人係宰羊分身?係咪因為私怨?

就憑你拿出的這些證據,可見你不是經常上高登。--饕餮 2010年5月12日 (三) 12:42 (UTC)

哈哈,你常常上高登,所以你在網典寫東西就不用證據, 所以你亂寫東西也不能移除--Jsg1234 2010年5月12日 (三) 12:47 (UTC)
略略看過饕餮所加上、Jsg1234所刪的內容,當中有一些內容的確含有主觀成分及推測,但亦有一些是事實。
與其不斷互相回退,不如把具爭議性的內容放在這裡,經理性討論後才決定final version。
以下是擇自ver.334829的內容,粗體字是我個人認為要修改的範圍。(尚在增加中)
另外,由於原文嚴重缺乏來源,我亦加上了數個{{fact}}模板。
--Link Hyrule~~找我請按門鐘 2010年5月12日 (三) 13:23 (UTC)
基本上刪走第一至三段,説宰羊偷帳戶,完全沒有證據,説某某是宰羊分身沒有證據,我正是被屈是宰羊的其中一人,無端端變了賊,刪走第一至三段以後,其他我不管,就像某個行使管理員權限又不認是管理員的人在我對話頁所講,宰羊只是名不經傳的小人物--Jsg1234 2010年5月12日 (三) 13:40 (UTC)
粗字的部分已經是違反了NPOV,應該改寫,至於其他沒有根據的描述,可否用例子搭救?另外我覺得如此的列點式描述太冗長,應簡單地一段起兩段止直接描述。以下是我經過整理之後暫時得出的簡單列表結果,如下所示:
  • 加入初期時曾偷取二手市場的舊會員帳戶。
  • 經常使用不同時間註冊之分身。
  • 經常將一些不入流的假膠和部分著名高登名人相提並論。
  • 經常無理咒罵其他會員,挑起罵戰,以上位突出自己引人注意。
  • 政治立場方面傾向建制派,向民主派亂扣帽子,但理屈詞窮。
  • 於2007年7月初被ban
其他的甚麼網上表現如某某會員,可以不提。來源方面麻煩大家整理一下。--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2日 (三) 14:39 (UTC)
其實他可能只是假膠,跟本不需理會他。--饕餮 2010年5月12日 (三) 15:55 (UTC)
不論他是真心膠又好,假膠也好,網典是容不下批鬥的。如果這是小網民為上位而上位,那就不要過度渲染了,這正是網典編輯守則中提及不允許第一手資料的原因,就是避免出現這類捲入事件者就人物批鬥及評論爭端而引起的編輯戰問題。--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2日 (三) 16:34 (UTC)
你說的也對,那麼我就暫時先用這個"過濾版"的作參考,數天內我會盡快解決現在這個粉爭的問題。

--饕餮 2010年5月12日 (三) 17:16 (UTC)

説人家偷取二手市場的舊會員帳戶也要有證據才行,如果沒有就要刪除--Jsg1234 2010年5月12日 (三) 14:42 (UTC)

最後版本

  • 被指經常使用不同時間註冊之分身。
  • 經常將一些不入流的假膠和部分著名高登名人相提並論。
  • 經常無理咒罵其他會員,挑起罵戰,以上位突出自己引人注意。
  • 政治立場方面傾向建制派,向民主派亂扣帽子,但理屈詞窮。
  • 於2007年7月初被ban

決定使用湯米‧提思的版本--Jsg1234 2010年5月14日 (五) 14:38 (UTC)

你同意就得?你當其他人死架?--饕餮 2010年5月14日 (五) 15:36 (UTC)
都是不行,仍是未有來源支持呢。我列出的只是編寫方向,可以的話請整理成段落,而不是直抄。--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4日 (五) 15:46 (UTC)
我已經說過需要數天來尋找來源,但他一意孤行不理他人的勸告,善自清空條目,行為已等同破壞。--饕餮 2010年5月14日 (五) 15:50 (UTC)
有關條目已被全保護了,希望大家討論一下如何解決條目的問題吧。--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4日 (五) 16:03 (UTC)
提思,這個就交給你了。可以的話定一個最終版本給他們自己編輯,有空的話和我一起編輯中女。--不是維基人 2010年5月15日 (六) 04:23 (UTC)
也好,不過我在煩惱那些描述可否查證,看來要些時間草擬一下。--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5日 (六) 08:48 (UTC)

有關內容改善的草稿

擁有分身帳戶

「宰羊國際」在加入初期時,曾被指偷取二手市場的舊會員帳戶[來源請求],令很多高登會員誤以為是舊會員,事實上「宰羊國際」只是在2007年才開始加入。他過去曾經使用不同時間註冊之分身帳戶,但自2008年6月高登admin修改了不能偷取舊會員帳號發言的漏洞後,「宰羊國際」便一直在使用於2007年間不同時間註冊之帳號[來源請求]。而之前宰羊一直在偷取一些舊會員發帖的帳號,當中大多為2001及2002年所註冊[來源請求]

以謬論上位

「宰羊國際」經常藉發表一些與眾不同的意見引人注意,把眾人認為錯的事說成是對,但卻理屈詞窮[來源請求]。甚至把一些不相關的事物用來比較,例如將一些不入流的垃圾如禿伯之類的假膠和一些十分出名的高登名人例如腦魔二世相提並論[來源請求]。他經常不問情由地咒罵其他會員作上位,最近的上位方式為不斷PM一些極為無聊的人身攻擊內容[來源請求]給某些會員以作上位,其態度囂張非常,滿口歪理,故他被認為是高登裡最不受歡迎的人物之一。

政治立場

政治立場方面,「宰羊國際」比較傾向建制派,但是其理論極度站不住腳[來源請求]。他喜歡向民主派亂扣帽子。

挑起罵戰

「宰羊國際」經常會向其他毫無轇轕之會員挑起罵戰[來源請求],極度討厭港女,經常把一些正常之女會員說成港女。他經常無理取罵,為罵而罵[來源請求],當不夠別人罵時便胡亂批評別人為毒男,。他的面皮亦十分厚,縱使在高登不受歡迎以及走祼跑數仍不肯潛水,更到處挑起罵戰[來源請求]

有會員認為他是Tsumori之分身[來源請求],但是機會不大,因為Tsumori並不會參與政治討論,而且兩人之用字及回文方法亦有分別。

被封鎖戶口

「宰羊國際」於2007年7月初被ban[來源請求],原因不詳。

暫時整理到這裡,已去除主觀成分,不過來源查證方面仍然很困難,以上句子都有很多沒有查證的句子,希望大家慢慢把來源套入這些句子。這版本只是草稿,不是正式版本,希望大家討論一下如何令有關內容完善化。--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5日 (六) 12:04 (UTC)

請你刪去這段 "「宰羊國際」經常使用不同時間註冊之帳號......然後就不再使用", 我早説過我被屈是宰羊, 根本無證據呢d acct係宰羊, 點解要屈我?--Jsg1234 2010年5月15日 (六) 14:10 (UTC)

那段也是沒來源的,已刪除有關問題內容。--湯米‧提思 2010年5月15日 (六) 15:49 (UTC)
謝謝,我主要只是不滿被屈是宰羊的分身,至於於你們如何寫宰羊的惡行,我不在乎,因我不是他--Jsg1234 2010年5月15日 (六) 19: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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