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爭議

痴漢

正如性幻想對象一樣,痴漢不限於男性,對象也應不限於異性。另外,痴漢模辦也說明,「有『部分網民』認為」那便成立了,罪行是否成立則是法庭的事。我理解是這樣,不知其他人是否同意。

按道理也是,但對於他是否痴漢我絕對認為要商量一下才加上模板,第一,孌童的程度若何?第二,痴漢的定義若何?從MJ的行徑看出像一個精神病患者多於一個痴漢。這種有爭議的模板,我認為是有必要大家商量一下才決定是否加上。--不是維基人 2009年7月1日 (三) 10:17 (UTC)
如何商討?投票嗎?網典可沒這機制,有也相信沒多少人參與投票。那些隱形帳戶,只會在反對提思當admin時才跑出來,平時卻全數潛水。既然模辦說「部分網民認為」,那只要找到有網民認為,且有網民同意他是孌童,相信就可成立吧。網民不會隨隨便便亂指一個人孌童吧,曾蔭權天天被罵,都沒人安插這個罪名給他。 --Ydog 2009年7月1日 (三) 16:44 (UTC)
如果想商討不是沒辦法,現在不是你和我在商討中嗎?只是參與人數少而已。至於他是否痴漢,法庭判他無罪也不是放不放模板的根據,你不見我是怎樣說的嗎?「是不是孌童也沒有人知道」,即是只有當時人知道而已,因此現在下定論不是你和我去做,先讓各位有一個共識。要投票嗎?也可以,有心無難事。--不是維基人 2009年7月2日 (四) 04:51 (UTC)

圖像放大問題

個人認為圖像放大了而不影響排版,原本一行就有四張圖,而只是使圖放大些,令外觀變好的,為何要非議?當然「四變三」,或「四變二」,令版面變長的,就不應鼓勵。

以上只是個人意見。 --Ydog 2009年7月1日 (三) 09:21 (UTC)

自comeon後,現在越來越流行將圖片「有咁大放咁大」,或者「有幾長拉幾長」。好了,先考慮一下排版,如果排版上沒有問題當然無需改回(MJ的圖片有問題的話我早就改了)。對於gallery的使用,說真的,我由始至終都只喜歡單獨使用,就是<gallery>而已。又話說回來,每個人怎麼編輯早就不管了,但真的越來越多人四變三、四變二等,越看越有趣。--不是維基人 2009年7月1日 (三) 10:18 (UTC)
我這樣認為,如果gallery有4幅圖,那1x4會比2x2可取;如果有6幅,那2x3就比4+2可取。總之,盡用每一列,但不增加列數就好。事事旦旦那個條文,就是很差的例子。 --Ydog 2009年7月1日 (三) 16:41 (UTC)
在圖像列方面,本人建議一行放三個會好點。--湯米‧提思 2009年7月1日 (三) 17:04 (UTC)
這個每個人的編輯都有不同的風格,所以沒有說有問題,只是提醒各位要小心排版。--不是維基人 2009年7月2日 (四) 04: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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