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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的優良條目
拿這一條條目到維基百科必定獲選為優良條目。--不是維基人 2009年1月24日 (六) 09:56 (UTC)
速刪蘇施黃條目
一名聲稱是條目中的當事人在香港網絡大典投訴,及要求速刪該條目,內容詳情請移玉步到香港網絡大典:快速刪除記錄和請求/Archive_6#有關蘇施黃 條目查看。
建議分割條目
因為投訴者刪除蘇施黃條目裡大量內容,為了防止編輯戰,希望大家暫時不要再對蘇施黃條目進行太大的改動,也不要刪除相關段落。
因為蘇施黃條目內容冗長,本人建議把有關內容分割另起新條目,如下所示:
- 一粒鐘真人蘇(用來安置和《一粒鐘真人蘇》節目有關之內容)
- 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蘇施黃鬧喊小妹妹事件、蘇施黃批評食家金句語錄(如有需要)
至於和《蘇GOOD》有關的內容,就移至蘇GOOD條目即可。另外用字方面要中立,以及一定要尋找來源及網上相關討論。--Tcshek 2009年2月24日 (二) 11:15 (UTC)
- 原來,竟然是你?!?!(周星馳於喜劇之王對白)「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蘇施黃鬧喊小妹妹事件、蘇施黃批評食家金句語錄」...--不是維基人 2011年8月20日 (六) 15:58 (UTC)
User:Sean24415762 請勿刪除蘇施黃條目中關於自己在YouTube洗版的部分 (本人反對這個指控)
我不知道這裡的Sean24415762和在YouTube洗版的Sean24415762 是不是同一人,但我肯定的是,有人說「Sean24415762是一名YouTube打手」,cap圖都齊了,難道這也就是抹黑?(我已經查過,Sean24415762並非蘇施黃,而是YouTube裡的一名用戶。)--Tcshek 2009年2月25日 (三) 02:39 (UTC)
本人作出具法律約束的發誓:本人香港網絡大典用戶Sean24415762與YouTube用戶Sean24415762正是同一人。 証據: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355/3307849145_6d616d4f4f_b.jpg 詳情請到本人的頻道。http://www.youtube.com/user/sean24415762
首先本人極度不滿Tcshek提出"打手"的形容。要是閣下認為有人提出就是事實的話,本人亦不妨將5.給管理員的意見中閣下跟Sam2009的事件放上香港討論區,標題以"香港網絡大典用戶Tcshek對Sam2009的狠評耿耿於懷,發動排斥Sam2009的報復。"再將有關對閣下不利的句子及意見,亦不忘加上斷章取義的批評,例如:Tcshek積極地投訴甚至要求封禁Sam2009,並不斷抨擊及反駁Sam2009的言論,令他的建議佔了該留言區約x分之y。有趣的是,部分Sam2009的批評被用戶TCSHEK刪除並多次到Sam2009討論頁作出滋擾,減低了外人閱讀到這些批評的機會,對於投訴人Sam2009反被投訴,真是有點兒諷刺。不知道這段落是否精彩絕倫?對於不了解事件的人來說,讀過這段應該會對TCSHEK產生不良的印象。如果對事件沒有一點理解,如何分辨是非?如本人在上述在不了解詳情,就提出對閣下出負面的觀點是否有點不智,何況是將這段公開。假如閣下認為積極地發文代表洗版,而洗版就是打手會做的事,那閣下當然會得出一個好像邏輯正確的事實,也就是說本人正正因為積極地發文,是洗版的行為,而洗版就是打手會做的事,於是得出一個結論:Sean24415762是蘇施黃的專業打手。有關來源: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8690327(依加連youtube 都有打手),對於打手一詞這不是抹黑,哪是什麼?何況這是失實內容。請問"t君發表了以下言論︰「請你不要再上鋼上線,你再搗亂的話我們就只有同歸於盡。」" 是否對閣下失實的指控?作為刻意抹黑閣下的人以証明自己也是被抹黑,我向其他人宣佈t君是位黑色社會人士,因為恐嚇是壞人才幹,壞人就是黑社會,所以結論就是:t君是位黑色社會人士。請問這種推論正確嗎?
而閣下自稱已經查過,Sean24415762並非蘇施黃,而是YouTube裡的一名用戶。請問你有什麼証據証明Sean24415762並非蘇施黃?本人可沒有否認。在沒有詳細的查證下就將本人認作一名YouTube打手,那本人絕對有理由懷疑閣下就是"依加連youtube 都有打手"的發帖人。本人也可以自稱經調查後t君其實是位在"蘇施黃於飲食節目蘇Good的其中一幕"影片中留下人身攻擊字眼的反蘇份子,為了報復本人的指斥於是跑來香港網絡大典編輯蘇施黃條目,對本人作出惡意抹黑。請閣下認清一點,就是中立性的定義,"打手"已不是中立的詞彙,還有在未經查實的評論也不能作為陳述有關人士的根據。除非閣下也受到了抹黑人的影響,事先將本人跟錯誤的指控掛鉤或還未完全分辨出何為中立性的意見及字眼。要是閣下無心考驗"蘇施黃於飲食節目蘇Good的其中一幕"中文字評論的先後因果,本人可以在此為所有人解釋事件並重申立場。
首先,本人並非蘇施黃的支持者,影迷,親人,友人及偏坦蘇施黃人士。積極地反駁他人自然就不是偏幫蘇施黃。本人對事不對人,假如受害人不是阿蘇我也是會挺身而出,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本人被連累在期中。因為對反蘇份子來說,突然被人駁斥,矛頭自然就會指向本人。於是不論本人多少次重申立場,包括這一次還是被指認為蘇施黃的支持者或打手,對本人的解釋完全無視,甚至是扭曲事實來反駁本人以証明該反蘇份子是正確,例如:"不如寫埋信去各大報 紙雜誌為阿so抱不平啦",這句說話是基於本人是蘇施黃的支持者,事實並非如此,一來lazymagic10了暗示本人就是蘇施黃的支持者,並無視了本人先前的立場,lazymagic10只是引用了"好打不平"又或者以斷章取義方式指責本人並不存在的不是。例如"sean24415762 <---專業打手"因為本人積極回應他人,於是就斷章取義為本人冠上"專業打手"的誹謗,如同t君引用"依加連youtube 都有打手"作為閣下的論據以証明這不是抹黑,是事實。還有大量証據,需要的話本人願意為自己洗脫不公義的指控提出所有論據。由於本人的行為被反蘇份子認定為支援蘇施黃,於是經常出現對本人的人身攻擊及誹謗:sean24415762好心你就收下皮啦/花咁多時間打巨商,不如學下修養好過啦傻仔/sean24415762冇病呀!/sean24415762正一on9仔。假如閣下能夠容忍別人多次的攻擊及誹謗,恐怕也不會到"5.給管理員的意見"投訴,本人也是不能再忍受反蘇份子的攻擊才會進行還擊,並不是全因反蘇份子做了過份的行為而抨擊對方。請閣下記住,本人不是蘇施黃被罵而還擊,我是針對部分過份人士作出抨擊或反擊,不要再將本人看成支持者,也不是閣下想得那麼天真簡單。
至於"洗板"指控,首先本人不明白閣下的思維是如何運作,發表比較長篇的文章等如洗板的話,大概是暗示本人動機是將所有他人的評論推至第二頁以減低了外人閱讀到這些反對言論的機會。至於發出未滿額的評論的原因是基於youtube系統的問題,是每個youtube用戶也知道的問題。 如圖: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616/3307845083_14da9cce9e_b.jpg 而不是閣下指控的"洗板"動機。所以閣下輕言就指出已有相關證據證明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在YouTube回應中洗版是言之過早及存在邏輯謬誤。如同為自己反駁別人是代表無聊/長篇大論代表賴有文化。這根本就是不合理。而本人刪除有關內容是為了毀滅證據?是為了打壓所有批評他的人?看來這又是批鬥中的批鬥?請問閣下準備好為自己的言論負責沒有?請問閣下有沒有詳細了解事件的因果?反思一下當中的關係。假如什麼也不清楚為何會敢發表自以為是同時是一種侮辱的言論?是否有必要將本人的網名刻意公開在此條目中,並作出一個不乎合事實失實的評論? 閣下完全沒有任何理由支持保留這些不重要及無關的資料,也沒有合理解釋去支持留下或反對刪除。要是閣下認為留下該段沒有問題需要向本人解釋,更重要的是將有暗示及抹黑成份的意義除去。要是本人為了打壓所有批評自己的人,就不會好心跟閣下理論,也請閣下小心自己的言行,所謂的陰謀論如論文是需要有論據去支持,否則有意無意下會變成無理的誹謗。如上述所言,本人不會因閣下堅持不刪有關本人的段落而一意孤行,但請你提出合理的理由,並修改至再沒有扭曲事實或不公平的意思為止。那就是"說耿耿於懷"的字眼;"減低了外人閱讀到這些反對言論的機會"所暗示的目的還有"看來有6個戶口聯手合作負評"在youtube世界,負評6次並不代表有6個戶口曾負評,而是經正評負評的加減運算後得出的結果,不是有6個戶口聯手合作負評,這又是暗示本人的不是。6次負評是全世界人所作的評分,不要抵賴到本人身上。何況是死八婆/傻仔/收下皮 /sean24415762正一on9仔/係咪人等等字眼都理應正評的話 ,那youtube以後不用負評存在,請閣下留意不要被邏輯謬誤所影響矇騙。這些評論根本就是錯誤,被負評是正常,也不要推卸責任在本人。批鬥是沒錯,有人將戰場由youtube轉移到大典而已,只是閣下希望觀賞到這場無謂的批鬥大可以堅持己見,讓錯誤的段落存在。請所有人留意,在下並非以本人是投訴人,不是疑犯,到底要本人等到何時才能解決這件明顯不過的事件,為何要刻意迴避本人的質問。—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懷疑有問題的內容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狠評蘇施黃時像是耿耿於懷似的,他不斷積極地發文抨擊及反駁他們的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有趣的是,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減低了外人閱讀到這些反對言論的機會,一個本是反對蘇施黃的例證卻充斥著大量支持阿蘇的聲音,反對聲音都被覆蓋了,真是有點兒諷刺。
- Youtube網友批評蘇施黃的留言均被負評6次,剛剛過了自動遮蔽的門檻,看來有6個戶口聯手合作負評。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積極發炮還擊,攻陷了整頁。
我就覺得已有相關證據證明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在YouTube回應中洗版。我懷疑sean24415762刪除有關內容是為了毀滅證據,是為了打壓所有批評他的人,看來這又是批鬥中的批鬥。
大家覺得以上內容應該如何修改?--Tcshek 2009年2月25日 (三) 02:53 (UTC)
- 我覺得應該另開條目,收錄網民Sean24415762在YouTube及於網典所發生的爭議。而蘇施黃部分,也要另開名稱叫蘇施黃(網民),以區分身為傳媒節目主持蘇施黃。--Cu321 2009年2月25日 (三) 05:14 (UTC)
- 索性開個Sean24415762條目就可以了(基本上在Google找就已經找到相關資料),不過我怕User:Sean24415762會把自己的條目美化,重蹈User:Sam2009的覆轍。--Tcshek 2009年2月25日 (三) 05:53 (UTC)
- 本人並不怕有人特意為這場批鬥建立一個新條目,只要內容不偏離事實而且中立就行。請閣下不要將本人跟閣下及User:Sam2009的爭論比較,閣下跟別人產生的問題跟這事件一點關係也沒有。何況貴大典不是每個人都有權編輯嗎?為何本人作出編輯就是被閣下定義為美化自己或毀滅證據?似乎閣下對本人存在偏見在先,那閣下編輯有關條目時也是存在自身的利益及觀點,在利益衝突下恐怕閣下也不能對該條目進行編輯。還有,證據就存在youtube上,除非影片主人刪片,本人何需在此毀滅證據?原來網絡大典是供人做批鬥的平台,讓人對不滿的對象進行攻擊,本人今天終於見識到。自己進行編輯被指美化,有問題句子永遠長存,那編輯的人真的樂透,終於可以對仇人公開報復而不怕被反駁或抨擊。最重要的是本人希望閣下不要再對本人有所暗示或抹黑就非常足夠。本人也不希望Tcshek會重蹈User:Sam2009的覆轍。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索性開個Sean24415762條目就可以了(基本上在Google找就已經找到相關資料),不過我怕User:Sean24415762會把自己的條目美化,重蹈User:Sam2009的覆轍。--Tcshek 2009年2月25日 (三) 05:53 (UTC)
。
- 也許我對此事解讀有錯誤,因為「Sean24415762是打手」的言論只有一個網民發表,故證據不充分。其實這是一件很小的事件,如果有足夠查證,那就不用大做文章了,有人覺得Sean24415762你在YouTube不停發表,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其實濫用YouTube的意見區及評分我見過不少,不過好像Sean24415762的情況就真的太特別。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有關描述是虛假的話,我同意移除有關內容,但Sean24415762 你這些截圖,對事件幫助不大。看來都是要找出YouTube的負評事件的真相才行,否則此事永遠都沒有共識。--Tcshek 2009年2月25日 (三) 08:04 (UTC)
對於Tcshek兄能夠以平和的態度處理事件,本人十分歡迎。要是上述語氣過重請見諒。本人當初也沒想到事件會發展到這個地步,只希望這椿小事能早日解決。請給予本人時間研究判詞及找出證據。—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如果是事主大駕光臨,他既然是當事人,他其實可以借此機會進行辯解,你大可以簡單寫一段解釋,然後給我們引用,根據網典的編輯戰原則:「如果雙方真的無法達成協議,香港網絡大典的中立精神要求將兩種意見都表達出來。可以像這樣:關於XXX的爭議,一方認為……,另一方認為……。」所以不必強求決定哪個觀點是對,將兩種也列出便可以了。--Comeon 2009年2月27日 (五) 09:45 (UTC)
- 事主,你在這兒貼上你的解釋,跟著最好能附上圖證,以上的處理方針你會滿意嗎?--Comeon 2009年2月27日 (五) 09:45 (UTC)
對懷疑有問題內容的修改建議
原句: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狠評蘇施黃時像是耿耿於懷似的,他不斷積極地發文抨擊及反駁他們的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有趣的是,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減低了外人閱讀到這些反對言論的機會,一個本是反對蘇施黃的例證卻充斥著大量支持阿蘇的聲音,反對聲音都被覆蓋了,真是有點兒諷刺。
- Youtube網友批評蘇施黃的留言均被負評6次,剛剛過了自動遮蔽的門檻,看來有6個戶口聯手合作負評。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積極發炮還擊,攻陷了整頁。
修訂後: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不斷積極地發文抨擊及反駁過火的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
- Youtube批評蘇施黃的留言均被負評6次,剛剛過了自動遮蔽的門檻。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積極發炮還擊,攻陷了整頁。
本人認為將之改成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不斷積極地發文抨擊及反駁過火的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能夠保留該段同時又不偏出事實也沒有個人主觀意見,是對事件最中肯的描述。
- "有趣的是"並非中立字眼"恕刪;
- "減低了外人閱讀到這些反對言論的機會"由於沒有証據顯示那些言論是反對的言論,有部分更只是單純的人身攻擊,所以不能全數歸納反對言論,也沒有論據出是有人為了減低了外人閱讀到所謂反對言論的機會,所以這句話是具爭議性,恕刪;
- 一個本是反對蘇施黃的例證卻充斥著大量支持阿蘇的聲音,排除本人的言論後支持阿蘇的聲音其實並不多,非事實恕刪;
- "真是有點兒諷刺"的中立性具爭議性恕刪;
- 由於未有証據証明有6個戶口聯手合作負評。"看來有6個戶口聯手合作負評"這句必須刪去;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積極發炮還擊,攻陷了整頁"可保留。
- 本人對有關修改並無異議,或者大家有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案?--Tcshek 2009年2月25日 (三) 08:04 (UTC)
請未有其他更好的方案前暫時不要再將具爭議性的原文重建。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重寫條目
我已看過各方意見,內容會以各方共識為依歸。 --Fellow (talk) 2009年2月25日 (三) 12:46 (UTC)
- 是咁的,我看條目有九成都是與網絡無關的內容,不知諸位編輯者是否認錯本網是維基百科? --Fellow (talk) 2009年2月25日 (三) 12:51 (UTC)
- 看來都是交由Researcher重寫條目吧。基本上我覺得條目內容太長,應該予以簡化。--Tcshek 2009年2月25日 (三) 13:28 (UTC)
- (-)反對,不認同交由管理員重寫,這個是很壞的先例,首先管理員不應做「內容判官」,它只是來維持秩序;
- 其次根據最近Sam2009事件的判決,管理員代表裁定他們不應插手,說:「網典成立的本意並非為香港網絡界之人事作終審判決。若本人為Sam2009和妙詩人在維基百科的爭執作出裁決,先例一開,網典將會化身為香港網絡界的終審法院,不但大大增加各管理員的工作量,而且將導致網上爭議雙方透過不正當的編輯行為要求網典仲裁,破壞網典的編輯風氣。」
- 另外,參照維基做法,管理員代表說:「英文維基百科的仲裁委員會亦只審理當事人的編輯行為,而非系爭內容的正當與否。我無證據指該規則在網典不適用。」
- 管理員疾風綾希亦曾說過:「從來這裡各管理員甚少因為條目的寫作風格提請刪除……而基本上是採取維基相反的放任模式(某程度上是高登模式),不嚴重違反方針(基本上都是隱私問題)都不會採取任何行動。」所以還是不要開壞先例,破壞這種管理風氣。
- 這些內容根本不是維基內容,口時常掛著這個那個是維基的人,不用再爭辯,有一個雖不是絕對但不失為簡單測試方法,就是將內容直接搬到維基,敢嘗試嗎?希望知道真相嗎?我甚至相信十成內容轉至維基,反而九成被刪,雖不是絕對,但這已很簡單證明根本這些不是維基內容!!有關網事定義的爭議,我已有專文講述,請移玉步參看[1]
- 最後重寫請求是不合法,亦有違頁面保護方針及管理員的守則。管理員不應越權,爭議應由用戶自行解決,本人覺得Fellow應打退任何不合法的重寫,以正視聽!--Comeon 2009年2月26日(四) 21:37 (UTC)
管理員也是網民,有權利參與編輯活動,跟管理員職責之間並無矛盾亦無利益衝突。管理員重編後對任何人都不存在判決的影響,提出重編的決定皆因該條目確實存在問題,假如管理員有能力的話實在沒有反對的理由阻止重編。Comeon閣下作為蘇施黃條目的最大的修編人之一,因此反對重編條目,最大得益者恐怕是閣下。在編輯條目時,以大眾利益為重,誰能勝任才是最重要。如同有問題字句不論如何都不應存在大典上,就算不是管理員親自幹,需要時也會有人幹。閣下為何那麼害怕管理員這種特殊身份?難道因為管理員所編輯條目是不能反駁或更改?閣下除了自身的版本外,有更好的也可以加入重編,而不是保護自己的條目。正正因為內容上出現不能解決的紛爭,不再是單純本人的投訴,該條目實在需要修正。管理員只不過是位自願者參與編輯活動。跟閣下提出的職權根本沒有關係,恐怕只是一次威脅。
- 沒有條文限制管理員不能參與編輯活動。
- 管理員名乎合資格參與編輯活動。
- 管理員的身份跟上述兩個條件及跟此條目問題並無抵觸。—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您好!我也知道管理員可參予一般編輯活動,如果他想以個人身份參予,無任歡迎;不過問題是他已運用了管理員權力,已不適宜再編輯,網典頁面保護方針已寫清楚基於「避嫌原則」,管理員「不能同時在相同條目行使特權及進行編輯」還有因為他始終是管理員,應該像疾風綾希般,表明該言論是以管理員身份說還是個人意見。歡迎閣下就有關方針到網典社區討論。
- 另外,我剛在上面已回覆,你是當事人,對嗎?你既然是當事人,他其實可以借此機會進行辯解,你大可以簡單寫一段解釋,然後給我們引用,你同意以此方針解決分歧嗎?--Comeon 2009年2月27日 (五) 09:45 (UTC)
因為過了近兩個星期也沒有回應,本人唯有根據上文說對「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事件」作出修改,希望滿意,請不要再引發編輯戰,謝謝!--Comeon 2009年3月11日 (三) 18:20 (UTC)
簡單一目,跟原先最初最長的條目沒什麼分別,不見得有將大家的意見及討論作出修改。查看歷史,看到有段(關於本人)還是沒有改善,只是沒提交出來,從編輯上本人根本看不到有跟據大家的意見及討論作出修改,條本跟以前一樣中立性被仇視的字眼淹沒。不過本人最關注的只是有沒有對個人的誹謗,蘇施黃的條目隨你重建到天曉得。—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您好!本人的意思是指自從閣下在二月尾,要求要花時間研究判詞及找出證據,所以我們便一直等待您的回覆,希望修訂為最終版本,一直等了約兩個星期。
本人當初也沒想到事件會發展到這個地步,只希望這椿小事能早日解決。請給予本人時間研究判詞及找出證據。—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遺憾地閣下遲遲未能回覆,這樣的情況唯有根據最終的討論意見進行修改,修改時間為2009年3月12日 (四) 06:06。不過閣下於2009年3月13日 (五) 11:58再次出現,並進行修改,以下是歷史記錄:
# (當前) (先前) 2009年3月13日 (五) 11:58 Sean24415762 (對話 | 貢獻) (11,507位元組) (→觀眾及網民反應) (撤銷) # (當前) (先前) 2009年3月12日 (四) 06:30 Comeon (對話 | 貢獻) 小 (11,509位元組) (→外部連結) (撤銷) # (當前) (先前) 2009年3月12日 (四) 06:06 Comeon (對話 | 貢獻) (11,509位元組) (新條目)
本人還以為您已不再回應,還好這樣快便現身,可即時再進行討論。
本人建議根據移除較爭議的評論部分,只記錄事實,避免主觀用詞,這雙方都會滿意。
原文(由Sean24415762,即是事件的主角)編輯:
本人動議移除主觀部分:
YouTube網民激烈狠評蘇施黃的做法,甚至作出人身攻擊。網民sean24415762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及反駁過火的言論,指出批評者己所不容必施於人,其後批評者將矛頭指向sean24415762,針對他個人作出攻擊。雙方互相發炮反擊,令文字評論大幅度增加。批鬥所產生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
所以不如簡單一點,避開概括評論及定論,綜合幾個要點,基本上整件事的情況是:
(1) 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狠評蘇施黃的做法 (2) 不斷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及反駁他們的言論, (3) 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
就是這麼簡單,兩者的評論內容、動機等就不說,以免涉及主觀判斷,只列出發生經過作了結。如果還是不能達成共識,亦可以選擇雙方各自表述,即是同時列出兩種立場。--Comeon 2009年3月13日 (五) 20:41 (UTC)
假如Comeon能清晰地分析主觀與客觀的字眼,當然就不會編輯那個最詳盡的版本,現在也不會依版重建那個問題版本,盡管是修改了極少字眼。假如Comeon堅持採用閣下認是為有詼諧或搞笑成分,但會根據實際資料而寫的,並不會是純粹惡搞或亂吹而不是主觀評論的話,那閣下提出的版本本人並不認為比本人客觀。當然本人是讀過閣下所提出的版本才作出修訂。
激烈並不偏離事實,如同閣下的狠評。假如需要刪的話,恐怕狠評也要刪去。- 人身攻擊是鐵一般的事實,佔批的大部分。除非comeon閣下有心偏袒批評人士,本人不認為要刪去。之前本人已提出他們對蘇施黃及本人所使用的攻擊字眼,沒有理由將事實忽略。
- 其後批評者將矛頭指向sean24415762沒有問題,屬於有眼共睹的事實,也正因為矛頭指向本人,連帶出之後的罵戰。要是將之忽略,文意帶出的意思就是本人所有文章也是為蘇施黃而駁斥他人,事實上到了中後期,幾乎所有批評都是針對本人的,而本人也是為自己辯護,性質不屬於蘇施黃的任何事件有關,所以假如閣下想刻意引申證明本人為了蘇施黃而不斷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及反駁他們的言論,帶出本人是她的打手的話,這句是不可刪去。或者堅持刪去的話,就不能帶出因"看到狠評蘇施黃"所以"不斷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及反駁他們的言論"的因果關係,為自己辯護及對人身攻擊還擊不算是蘇施黃條目的描述,提及本人曾批評者的做法過火而加入反駁後該除去其餘部分,"令"的字眼也是附帶的因果意思,意味為了蘇施黃進行辯護而發言洗版是打手行為。
- 閣下所提出"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並不是事實的全部,也不能避開閣下自己所提出的概括評論及定論。絕大部分被負評至自動遮蔽的言論是人身攻擊或針對本人而言,不能納入所謂的"反對者的批評",人身攻擊不等於批評,那是無理而且低劣的行為。如上述所言,不是刪除你我同一屬性的字句就是結合雙方的意思,以螫清所有存在的事實,防止出現誤導或暗喻的文意。
其餘的事項今後再討論。但希望閣下不要再自打嘴巴,閣下是有能力分析主觀和客觀的,就不應隨便就重建有問題的原文。當然本人最關心的只是有關本人的那一段,不希望下一次還是看到具誤導或任何暗喻的句子。對研究判詞及找出證據一事本人感到抱歉,除了工作需要外,也是沒有信心被重視而打算節省,不竟前有負面的例子。但本人依舊會對本條目進行監視。
對於該段的刪留,本人初步有一點頭緒。因為本人一直為怒氣衝昏頭腦,在關鍵字眼上不斷針著,沒有考慮到最重要的整體。COMEON動機一語提醒了本人,沒有必要在觀點上和字眼上再爭論。在此本人再次提出刪去有關youtube評論的段落,作出刪除的動議。 大體原因如下:
- 本人跟他人在youtube的爭辯跟蘇施黃及擲雪糕甜筒事件無關。
- youtube的文字評論數量跟蘇施黃及擲雪糕甜筒事件無關。
- 本人"積極發炮還擊"(自辯說教部分),攻陷了整頁跟蘇施黃及擲雪糕甜筒事件無關。
- 有關的描述對蘇施黃及擲雪糕甜筒事件無關。
- 有關的描述只是針對本人Sean24415762的行為,對評價蘇施黃及擲雪糕甜筒行為的評論無關。
- 負評的責任對評價蘇施黃及擲雪糕甜筒事件沒有關係。(註1)
- 有關的描述未能正確描述事實,同時跟大典所需的資料無關。
- 有關的描述是具評論性,不是中立的資料且沒有理據支持。
註1:負評至自動遮蔽並不代表無法閱讀,增加閱讀的困難也不是真正的困難,只是借口和攻擊本人的藉口,不要將此視為問題及推卸責任在本人身上。
對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所需要提出的資料並不是描述youtube的文字評論的性質,或有關本人抨擊他人的事情兩者根本沒有關係。而是從文字評論中抽取觀眾及網民反應或網民意見。本人會盡快研究有關段落的帶出的文意,影響及關係,進一步支持上述的方針。或者本人不一開始就研究判詞,就不能出現以上嚴重的離題,也望其他人能盡早看清有關段落的本質,從而決定刪留而非字眼的問題。
另外有二個問題需向Comeon提問:
- 閣下是否撰寫該段的始作俑者?
- Nocomeon跟閣下是否同一人?
當然,Comeon閣下有權不回答問題,但希望在事情得到共識前不要再發表有主觀性及偏離事實的描述或評論。本人相信事件很快就能解決,向搞事的人作出致命的打擊。而動機方面在最初本人提出對速刪蘇施黃條目時已講過一次,那個發表有關段句的人只是針對本人,不論有心還是無意,為的相信就是要抹黑本人,為本人所做的事進行假述及評論,只是大家對段落的描述並未有完全的理解就接受保留,因為該段未有清晰及顯眼的重點可供查證。重申一次,有關的段落對蘇施黃及擲雪糕甜筒事件是完全沒有關係,請各位好好思考當中,就能發現本人所提及的錯誤。假如有需要本人進一步研究後可再詳細地作出論証,以除去大典被人利用作惡意抹黑的工具和平台之行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關於sean24415762在YouTube行為的部分
我想問問,究竟sean24415762在YouTube行為和蘇施黃有何關係?Comeon的有關修改,似乎有犯駁之處;而User:sean24415762的有關修改,卻是為自我審查。關於sean24415762在YouTube行為的部分的修改,看來也需要一些共識。--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5日 (日) 10:58 (UTC)
簡單一句就是完全沒有關係。假如沒有關係又沒有理據去支持留下該段就應刪去,並不再是字眼上或文意上的選擇。本人為自己辯護或凡斥責他人的行為難道只因留在該短片就跟蘇施黃有關係?那只是顯示出蘇施黃的行為引起民憤被攻擊,還有本人被無故連累在其中。本人也不想多為自己的言行多作解釋,事實就在前面:有地方是要刪去的。要是沒有人反對的話,或沒理據支持那些爭議段落,希望能從速刪去。事情沒有進展的話,三日後本人有打算再到速刪區提出刪除該段的動議,如同上一次的動議。敬請原諒!
由於快到三日的限期而未有相關的討論,本人暫時遂將該段刪除,在此通知各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sean24415762,該段內容都未有共識,你怎可能擅作主張刪除?你是當事人,希望你可以解釋,而不是私下刪除有關部分。另外,速刪區只能用來速刪條目,而不是用來速刪條目段落,而速刪並不能視為解決爭議的方法。--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7日 (二) 02:57 (UTC)
- 如欲討論有關部分,請前往Talk: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繼續。--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7日 (二) 03:10 (UTC)
那些並不是事實全部,而且對於幾個合力編輯的人也無法將之整編好,與蘇施黃在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根根本沒有關係,所提出的描述又不是觀眾的價格又不是意見更不是對蘇施黃的描述或評論,而是對本人的評論或提供一定的數據,但數據不同於觀眾的反應,只是表示出事件引來強烈的輿論,請閣下想思考清楚,根本就不需要共識,要的話可以再開另一個條目有關文字評論,本人所刪去的跟"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條目是沒有關係,除非閣下能說明出當中的關係,否則本人倒是想反問一下閣下,是否寫了的文字就不能刪?就算是無關?大典不是人人可以編輯的嗎?為何要專制地保護自己所訂下的條目內容,不容許他人修改。本人總不能一直等待無了期,假如閣下打算一直拖下去又不能解釋關係,留下該段的理由,也專橫的禁止人修改,速刪條目的動議只是時間問題。—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以免兩邊走,以後的集中到Talk: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討論。既然sean24415762問Nocomeon與我是否同一個人,不如請求管理員進行調查,上次經調查後發現Sam2009原來使用分身進行破壞,或者Nocomeon也是某人的分身。--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20:14 (UTC)
眾多問題及質詢卻選舉性回答一條問題,想有並識恐怕比登天還要難。湯米‧提思,本人有行使編輯的權利,並不需要向你解釋,而本人早就有所解釋,只是閣下不斷忽視,要是不為本人作出合理解釋也堅持己見,只有單方面的論點是永遠不會有所謂的共識,並識是需要雙方各作出意見,提出有力理據去支持己見,到了目前為止,還是只有本人動議及提出理由,閣下及其中一位編者至今也沒有表態及提供反對理由,請問為何才能正面回應本人及事件的建設性意見?本人不希望有人從中耍手段拖延時間。而閣下亦屬於事件(大典修改事件)的當事人,請不再置身事外,將自己當成第三者。假如有人意圖用漏洞來阻止他人進行編輯,速刪是唯一可以將具爭議性問題最有效的方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建議再次改善蘇施黃條目
Comeon早前改善的蘇施黃條目,當中的部分內容似乎仍有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成分,似乎又再需要改善。看來我早前已錯怪了Sean24415762了,總括來說,蘇施黃條目已變成了批鬥式新聞報導。--湯米‧提思 2009年6月7日 (日) 11:01 (UTC)
建議「我要賺兩億」講座分割成新條目
本條目愈來愈冗長了,加上Comeon的爛攤子,看來要花時間整理。而「我要賺兩億」講座的那部分,已經愈來愈長,為此建議把有關條目分割成新條目。--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5日 (日) 05: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