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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觀眾及網民反應」部分內容的討論
圖片
YouTube網民對事件向蘇施黃有激烈的評價,甚至作出人身攻擊。網民sean24415762抨擊批評者的言論過火及反駁的惡意言論,指出批評者己所不容必施於人,其後批評者將矛頭指向sean24415762,針對他個人作出攻擊。雙方互相發炮反擊,令文字評論大幅度增加。其中部分文評論被負評多次。
以上的內容是sean24415762要求刪除的內容,因以上內容沒有共識,希望大家可以討論改善方法。提刪並不能解決共識問題,只有討論才可以獲得共識。--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7日 (二) 03:07 (UTC)
- 大家可以查查YouTube的有關討論,可看到「所有討論」,大家就會明白事件的真相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7日 (二) 03:18 (UTC)
有關sean24415762在YouTube的罵戰內容
一開始,就已經有網民批評片段中的蘇施黃擲雪糕甜筒是沒人性的行為。
當undead727說到「做節目姐....唔玩邊有得笑,外國d節目都係玩人為樂」之後,sean24415762就已經回應:
| 「 | 開玩笑跟侮辱是兩回事,但有人將阿蘇的行為當成侮辱才奇怪。你認為這樣不好笑只是你個人的主觀態度,阿蘇是否討厭也是個人的主觀看法。但假如你將問題推到人身問題及用不尊重的字眼抨擊其他人的 話就不再是誰錯,錯的人一定是出言不順的人。好似這種片段式推銷手法,用斷章最義的方法將阿蘇抹黑的人實在不要得。 | 」 |
之後sean24415762說了甚麼?看看以下的留言:
| 「 | 是因為阿叔的雪糕少又不是特別好食,所以不值$10。 阿蘇好多時都去食貴價餐(有看阿蘇先會知) |
」 |
再看下去,pphang、hkchub、tinyd0t、Handsome1995就開始和sean24415762出現罵戰。之後tinyd0t說sean24415762「應該」是蘇施黃本人,批評sean24415762幫蘇施黃辯護,並指出自己身為基督徒也感到羞愧,接著又揭發sean24415762開分身負評sean24415762不喜歡的意見。
再看看lazymagic10 說了甚麼吧!一看就知道大量負評都是由sean24415762發起的。
| 「 | sean24415762,我覺得你真係無聊到極點,唔理你咩對 阿so咩睇法,但花咁多時間畀負評同長篇大論,仲要篇篇都充斥主 觀同歪理,賴有文化,我覺得你先係香港之恥,畀澳門人睇到真係笑 大人個口 | 」 |
自此之後,sean24415762就一直發表長篇大論,但礙於留言字數限制,結果就出現了洗版的情況。
大家對以上的解釋有何意見?是否應在條目中提及?--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7日 (二) 03:48 (UTC)
為何閣下在未有証據前以"sean24415762開分身負評sean24415762不喜歡的意見"形容本人?這足夠構成誹謗罪。 現在似乎是閣下刻意將莫須有的罪名加諸本人身上,不禁令本人開始懷疑閣下就是在該影片評論中被本人斥責過的人,現在來到大典進行反擊。首先這裡不是法庭,閣下想來自以為是的審理案件嗎?那跟該條目有什麼關係,如討論頁標題"「觀眾及網民反應」部分內容的討論"請問"YouTube網民對事件向蘇施黃有激烈的評價,甚至作出人身攻擊。網民sean24415762抨擊批評者的言論過火及反駁的惡意言論,指出批評者己所不容必施於人,其後批評者將矛頭指向sean24415762,針對他個人作出攻擊。雙方互相發炮反擊,令文字評論大幅度增加。其中部分文評論被負評多次。"還有其他人所作出的描述等等跟觀眾及網民"反應"有什麼關係??當閣下得出一個未經証實的總論後是否打算開一個新條目描述有關事件?其次凡事講求証據,閣下在未有任何有力証據前就自行推測,對本討論頁有重大的影響,會直接引導其他人對事情的看法,要是閣下想描述事件就不要將像蘇施黃條目的主觀意見帶入。其餘本人會向管理員查詢意見。Sean24415762
另一個重點是,有人不斷重申負評的重要性,不禁令本人感到厭倦。
- 也許我有個折衷的方案,就是不要強調sean24415762這個人物,而只是提及有關罵戰,記述事件應該以事件為主,人物為副。這條目是「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如果太強調罵戰,那只會喧賓奪主。至於「sean24415762開分身負評sean24415762不喜歡的意見」一點,因為沒有來源查證,只好不寫,不過罵戰部分也需要提及的,但焦點不應只集中於sean24415762。--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8日 (三) 11:28 (UTC)
- 可以寫成「lazymagic10」認為「sean24415762」開分身負評,這是他的個人意見,避免了以事實語調陳述,複述人家言論就不會構成問題。--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20:41 (UTC)
已重寫「觀眾及網民反應」部分
本人已經重寫「觀眾及網民反應」部分,已去除失實批評,希望這個修改會為有關人士帶來共識。--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8日 (三) 13:39 (UTC)
- 這件網絡小風波是後續事件,情況猶如百佳漏汁事件。現在版本變長了,又要概括指每位加入罵戰者說什麼,如果相關人士也到這兒,肯定會大吵一頓,不會達成共識。每個人也認為自己的版本是對。根據正典方針,大家可以考慮將雙方意見也列出來,雙方各自舉證,任一方也不應企圖控制或修改另一方的意見,河水不犯井水。
/* 正方意見 */ /* 反方意見 */
- 正反各寫一節,不存在對與錯的版本,觀眾自行決定對錯。--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20:41 (UTC)
本人想清楚這頁討論的性質就足夠,為何主持的人會以自己的觀點來主持討論又灰未經討論及有理據支持下即作出個人的結論,明顯有引導/誤導之意在先,恐怕這只是單方面的陳述。討論過程雙方提出意見,發表觀點及理據,由當事人自辯是沒有問題,Tcshek/湯米‧提思及Comeon皆為編輯事件的當事人,請不要試圖洗脫當事人的身份。如Comeon所說任一方也不應企圖控制或修改另一方的意見,Tcshek已就有關方法犯了嚴重失當。Comeon亦不應該在討論前作出煽風點火的行為。本人不希望"共識"只是理由/借口阻止其他人使用編輯權。1假如所謂的討論(此頁)只由三位當事人Tcshek,Comeon及本人,那本人請求另外兩位在討論上表明立場,作出有關的建議及提供相應的理據支持,或反對他人時作出有力理據,假如討論人不願意表達不同意見或刻意迴避自己討論的部分,以免打破共識的局面,真正的共識是不會出現,屆時本人將尋求第三者介入,以免所謂的討論無限期拖延。-Sean24415762
- Sean24415762,你不滿的,只是有關網民指你開分身負評的失實指控而已。我修改的版本已沒有提到有關失實指控,只提及有留言被負評,那你還不滿甚麼?那些負評是誰投的,都未必一定有來源查證,那要介懷甚麼?
- 共識是由大家去建立的,如果大家都只是各持己見,那又何來共識?--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5:24 (UTC)
湯米‧提思:閣下自打嘴巴的行動還真令人嘆為觀止。一方面要求別人在達到共識前不要自行編輯,現在自己就去編輯內容。所以本人根據閣下的理由要求閣下自行刪去經修改的內容,並將內容回復到最初版本,接下才開始討論事項,否則在閣下專制的做法之下根本沒有討論的餘地。如閣下所言,共識是由大家去建立的,假如閣下繼續拒絕表達意見及就任何動議表態及反對的話,本人一個人是不能找到共識浪費時間,共識的問題所在是兩位的反應,本人可在等待閣下及Comeon表態。但假如閣下不明白共識的定義,最簡單去了解共識的定義方法是前往維基百科查閱。
另外閣下並不是本人,請不要自以為是的了解本人。本人不滿的可不是由誰去編輯內容或內容本身,不要嚐試為本人下定義。本人首先不滿的就是閣下的處事的態度和做法。另外根據有關內容,以下的討論會首先就用戶Comeon的原版本進行討論,探討出條目事件跟描述的關係及有誤導地方作深入探討。就有關係描述跟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無關的前提上本人同時動議刪去用戶Comeon的原版(第8個編輯版本) Sean24415762
- Sean24415762,請冷靜討論,不要人身攻擊,不要對本人及其他編輯者作失實指控,Comeon的原版內容已刪,而有關內容亦已經被重寫,不用再動議了。我只是從你的角度去看這件事,你可以不同意,因為你是最了解這件事的人,你可以就這件事補充,但不容許向其他編輯者作出批鬥。--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6:11 (UTC)
回應上文:本人可沒有人身攻擊,你剛提出的指控理由和理據是什麼?否則閣下現在的指控行為就是誣衊本人,本人可就此點投訴閣下。同時請閣下回正題討論,不要對無關事項多作無謂的描述。本人在上一點已清晰要求過閣下自行刪去經修改的內容,並將內容回復到最初版本,是否想忽視要求,不要想辦法逃避有關責任。假如閣下不自行刪去經修改的內容,那本人也有權利自行修改條目而不用跟閣下或Comeon達成共識。請重視公平原則。而且本人所作出的指控已提出了論點及部分論証,閣下假如要反駁指控,應提出理據支持自己,就指控內容反駁,而不是單憑自我否定就能洗脫嫌疑。本人重新對前版本的作出討論是補充之前因閣下及Comeon未能就有關事項表態留下的空洞,得出前版本的結論後可對之後版本的討論有參考價值。-Sean24415762
- 「湯米‧提思閣下自打嘴巴的行動還真令人嘆為觀止」這一句,已經是擺明針對我本人,只是你指的該句,已經構成了誣衊。為你下定義的,是其他在YouTube批評你的網民,而不是我本人。基本上,批評你的YouTube的網民已佔了留言的一部分,你可以反對有關意見,但不代表你可以手段不允許網典如實記錄事件,邢截圖是最好的證據,怎可能說是失實。本人的意見並不代表事實的全部,如果你認為我的意見有問題的,那你為何不等待Comeon的回應?--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6:53 (UTC)
- 首先針對不代表人身攻擊,人身攻擊是指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上。進行攻擊或評論。自打嘴巴是形容行為自相矛盾,本身不具"扁"意。本人的說法是形容閣下的行為,沒有針對你人身或意圖針對,所以即使是針對也談不上。即是說閣下沒有足夠的理據洗脫誣衊本人的指控,將來本人需要就此事投訴閣下的行為時將有一個實在的理據。
- 回正題,閣下自打嘴巴的行為到何時完結(假如閣下本人的用字,本人可改用自相矛盾),閣下還未解釋為何閣下可在未有共識前有權利自行修改描述?否則就乖乖刪去,直至有共識為止。加上本人都未表示過不允許網典如實記錄事件,本人只曾經表示網典不能對事件進行失實或誤導的描述,最重要是跟條目主題是否有關係,是留還是刪?留的話原因何在?本人亦不打算否決自己在youtube的行為。但請閣下就正題討論事項參與討論,不要經常無事就扯到本人在youtube的行為。-Sean24415762
- 我何時有自打嘴巴?何時有自相矛盾?我只是提出修改建議而已,何來矛盾?我在整個討論中都沒有指控你,但你擅自刪去有關內容,又不經過討論,那你又怎樣解釋?真不知道「誰」在自打嘴巴。--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7:35 (UTC)
- 承認是需要勇氣。本人由於至終也沒有提議過先共識後編輯的方法編寫有關條目,後來閣下不斷撤消本人的修改,強迫本人接受閣下的共識建議,本人修改條目只是行使任何網民都可以編輯條目的權利,所以根本不用向閣下解釋修改內容。但閣下可不同,由於閣下提議過先共識後編輯的方法編寫有關條目,自己卻違背自己的提議在未經共識下修改條目,是為自打嘴巴。形容別人自打嘴巴必須是該人出爾反爾在先。所以閣下亦不用狡辯。至於閣下以提出修改建議自圓其說,本人倒要質問閣下,為何會將建議付之流水,那就不是建議,那是行動,建議在未有人同意下就寫在條目上是否相當不智和衝動呢?閣下除自打嘴巴外,自辯理由也很牽強。閣下並未有解釋到自己的行為。請重新解釋為何閣下可在未有共識前有權利自行修改描述?基於閣下為其他編輯者所做的共識建議下。Sean24415762
- 我說過了,我只是提出修改建議,為的就是尋求大家的共識,而我也沒有違背我提議,我只是實踐有關修改建議,之後再作討論,有何不妥?我不覺得這做法有任何問題,只有你覺得有問題。--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8:06 (UTC)
- 你認為刪了本條目就可以解決爭議嗎?我覺得不可單憑你一個人的意願來決定,而是集體去決定。--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7:35 (UTC)
- 刪除本條目只是在沒辦法下的最終辦法,要視乎討論者是否合作,提出適當的建議。而本人只是在編者無法處理編輯的爭論時提出動議,屆時由管理員決定。本人沒打算獨自來決定的意思,也沒有能力去決定,但閣下似乎認為自己有能力和權力去阻止。刪除條目的動議會在所有事項討論完成後視乎情況而提出,但本人已有一定的理由去支持刪條目,但在未完全了解網絡大典條目的定義和方針下本人暫不會提出相關理據。-Sean24415762
- 本條目目前仍存在著爭議,我不同意提刪本條目。任何人以提刪手段來解決爭議,都是不明智的。你如果不在討論中找到共識,那就永遠都沒有共識。即使提刪本條目,也會有其他編輯者反對。都是那句,有爭議就應該透過討論去解決,目前Comeon都未表態,你怎可能說刪就要刪?會不會有點霸道呢?
- 雖然本條目存在著一些bias,但是不是代表整個條目都要刪?為何不以改善為先?提刪受爭議的條目,大多數的結果都是保留,你都是少來這套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8:16 (UTC)
- 未知閣下是否想斷章取義?本人都未有動議刪條目,何況刪除本條目只是在沒辦法下的最終辦法,假設沒有共識出現或可能。討論的話請閣下以後不要再私自行動。如剛才不久的編輯行為,是非常霸道又無理。Sean24415762
- 我不想再就你這個問題吵下去,既然你想要出現共識,本人也想聽聽你的意見。--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10:25 (UTC)
- 刪除本條目只是在沒辦法下的最終辦法,要視乎討論者是否合作,提出適當的建議。而本人只是在編者無法處理編輯的爭論時提出動議,屆時由管理員決定。本人沒打算獨自來決定的意思,也沒有能力去決定,但閣下似乎認為自己有能力和權力去阻止。刪除條目的動議會在所有事項討論完成後視乎情況而提出,但本人已有一定的理由去支持刪條目,但在未完全了解網絡大典條目的定義和方針下本人暫不會提出相關理據。-Sean24415762
負評及洗版存在的責任及影響
在討論前本人認為必須將負評及洗版行動下定義。可為其後的描述或刪文作為參考根據。
- Sean24415762,「負評及洗版存在的責任及影響」這件事,只是你在YouTube和其他網民的私人恩怨而已,又何必要在本網解決?我明白你不想被人抹黑,然而我們也不知道負評的人是誰,而你是因留言限制而被迫連續留言,才出現洗版的「假象」。
- 簡單來說,Sean24415762,你認為有關對你負評及洗版的指控是失實,而其他網民對你的批評呢?有關留言已經可以證明。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讀者的眼睛是雪亮,你的對與錯,本網不會為此而決定,因為本網只是記述事件的地方,而不是法庭,我們不應因為任何人的意見來決定爭議性內容的去留。
- Sean24415762,你是最熟悉事件的人,但其他目擊者也同樣熟悉有關事件。本網主張的,是把正反意見同時表達出來,那就不會有任何偏頗。--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5:39 (UTC)
這個跟本討論事項有重大關係。湯米‧提思不要私自排除討論之外。而且是閣下將負評及洗版的評價帶入條目及討論當中,難道閣下又想再一次自打嘴巴?要是不會為此而決定,為何閣下在蘇施黃主討論版主指控本人負評及洗版的行為?到了這個討論頁上,又為本人事件中的行為作評價?湯米‧提思閣下所言甚是,大典只是記述事件的地方,而不是法庭,那請你除去本討論頁上一切主觀的批評,以支持閣下現在的說法。否則閣下自己設下的疑似法庭將對本人有所不公平。有關的原委不在此討論頁上,只合適將有關的陳述帶入討論作為依歸。只要分析出負評及洗版的"真實"意義後,即可對閣下的指控作出推翻,並就日後的描述有深遠的影響。時間許可的話本人可以先行自述負評及洗版的定義。-Sean24415762
- 負評及洗版有何真實意義?負評及洗版只是別人的POV,別人說的,你未必要信,但我相信有公道。你在此事中有沒有做錯,是由讀者去評論的,再重申一次,本網不是法庭,不是決定一個網民行為對錯的地方。罵戰的導火線,就是因為YouTube裡的留言有對其他會員作針對而來的。本來條目是講「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所帶來的網民討論,現在又說成是你的罵戰批判場,大家認為,這會不會不太合理?
- 這個討論是不成立的,你有沒有負評及洗版,我們沒有興趣知道,因為本條目的焦點並不在此。--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6:27 (UTC)
- 可惜的是在最初的版本上,本人看到的正是對有關事件作出了以偏蓋全的誤導描述,明顯跟閣下指出的問題的導火線是由其他會員作針對而來的不謀而合,為何有關的描述是針對本人所做的行為,而非評論的內容呢?難道湯米‧提思是認同Comeon所撰寫的版本也是有針對之意?從描述上這是不用爭議的事實,為何不從評論的內容上加以引述,而是描述本人的行為?那跟蘇施黃在本條目的事件有什麼關係,要作出特別的描述?至於負評及洗版有何真實意義?只要本人描述後就有定奪,暫時不用質疑。有關人士可先回應到目前為上的討論事項,或提出新的討論事項。
而且閣下將負評及洗版的做法定義為對錯之分,本人認為已經是一個重大的問題,是為討論有關的描述去留的關鍵。
請Comeon先為條目中特別描述本人一事陳述理由及理據。另外反應以偏蓋全的描述指控。 也請湯米‧提思在這點上表態。
- 本人何時有「以偏概全」,我只是根據有關留言作出一個總結而已。你可以不同意我的總結,但你也應看看別人的總結。我的責任就是綜合多方意見,表態不應由編輯者來做,我也沒有義務去為你的YouTube罵戰作出評論。本人是極反對編輯者在事件上作任何批鬥的,如果你要我表態,很抱歉,我不會表態,本網的管理員也不會表態,這是你的私人事件,你應該找有關人士私下解決。而本網只是用來敘述事實而已,請不要再強迫別人作甚麼「表態」。--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7:12 (UTC)
- 本人暫時不想跟閣下爭論非條目內容以外的事情,請閣下冷靜下來,放開自己的成見。本人沒指出閣下以偏概全,而且閣下自辯的方式有問題,以偏概全只是形容詞,不是文字的描述或行為,請閣下準確地表示所言的意思。
- 請閣下明白事理,總結不代表個人立場,閣下不但將個人立場及觀點代入事件描述中,總結只不過是交代所有資料作一次綜合總結。但閣下是以自己的觀點結論出總結一段,敢問大典是閣下的Blog嗎?不是客觀的總結不應存在大典上,有關閣下非客觀言論地方留待日後本人指出。
- 另外本人已給予機會讓閣下自辯和表態,表態目的就是達成共識,閣下又一次自打嘴巴拒絕表態,那這個討論頁還有什麼意義?共識有什麼根據呢?本人需要閣下的表態是閣下的建議及相關的理據支持,本人需要閣下的表態是閣下對本人的建議/動議表示及支持/反對理據,閣下一直視自己為第三者,拒絕表態,那就沒資格參與討論及編輯有關條目的權利,也不會有共識,全部也是由本人動議和表態,閣下不反對也不支持,那究竟想什麼樣,閣下究竟有沒有誠意來取得共識?還是有心搗亂,阻止共識的出現?閣下以上行為本人將會向管理員反映。
- 而不知何時,閣下又將事情扯到本人在YOUTUBE的行為,現在是討論本人在YOUTUBE的行為在有關條目應否描述,要是無關就刪去。閣下何時正視討論事項沒有,誰要你為本人的YouTube罵戰作出評論。閣下有份編輯條目就應表態,而閣下指出條目的表態又跟本討論有何關係?閣下是否想轉而視線,浪費時間,以避免有共識出現?至於負評及洗版存在的責任及影響本人會有日後作詳細解釋。-Sean24415762
Sean24415762 請不要刪去Youtube網民討論的部分
本人修改的版本已顧及多方的意見,你憑甚麼刪除有關部分?既然是未有共識,就不要自作主張刪除受爭議的部分。Sean24415762,你在修改時以「未有共識前請不要自行修改」為由刪除有關部分,那你刪了有關部分,即是「自行修改」了,那你豈不是已經自打嘴巴嗎?我最討厭有些人在喊賊捉賊。
Sean24415762,你在YouTube的事,我不過問,不過事實就是有關事件的確發生了,你刪除有關部分,那即是不是代表你心虛,自我審查?--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8:51 (UTC)
- 閣下發表的部分是未經討論達至共識的,本人也是閣下的理由刪除有關部分。也請不要自作主張重建未有共識的言論。假如閣下已到達耍文字遊戲的話,本人將向管理員投訴。不要以無理的理由否認其他人的決定,閣下根本沒有理據在未有共識前先行發表自己的修改方案。本人能自行修改基於閣下違規而已,對閣下違規行為作出可行的否決權。Sean24415762
- 閣下根本沒權過問,但為何又扯上本人刪文是因在YouTube的行為?那閣下說來說去還是有關本人在YouTube的行為有關。閣下需要的就是就該部分的對應條目的關係作出表態,以決定刪留,有關係的就留下,之後再討論"Youtube網民討論的部分"所需描述的事宜和意見。本人在YouTube的行為根本沒有對錯之分,又何來心虛?本人擔心什麼?要負責嗎?沒有責任的,所以本人並不需要心虛。刪除閣下發表的言論只因未有共識而已,閣下對自己的發表的描述自圓其說是未得到其他人支持或反對,所以不能單以閣下自以為是的陳述就可以在未經討論下發表的。Sean24415762
- 既然未有共識,那就要討論了。甚麼「未有共識就要刪除」?如果你是同意有關修改,那你表態就可以了。如果你刪文不是因為你在YouTube的行為,那麼為何要整段刪除?未有共識的部分,就不要刪除,如果刪了有關部分,那樣又怎能討論解決方法?--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9:26 (UTC)
- 我沒有耍文字遊戲,是你在斷章取義。「未有共識前請不要自行修改」這一句是你在刪除有關部分時提出的,這樣未免太自欺欺人了。究竟有關內容出了甚麼問題,如果你不能解釋,就不要再回退本人的修改,否則我也會向管理員投訴。--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9:10 (UTC)
- @-@""?!其實網典不習慣自我審查內容,有遺漏就補漏而不是刪除,看來有Sam2009的影子,最終成為Sam2009事件的翻版。--Comeon 2009年3月19日 (四) 09:28 (UTC)
- 既然Sean24415762堅持要有「共識」才可改,那就希望他提出改善建議,看看別人是否認同。我就不同意如此自我審查,而妄顧別人的意見。--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9:38 (UTC)
- 為何胡鬧在先的人有資格批評別人?本人認為妄顧別人的意見還是留給說的人,明明是閣下自己提出的,本人只是跟隨,為何閣下就能隨意違規而沒有問題?現在本人討論的事項並不是本人的版本,不同意的話下次就討論。另外想本人為此表態,請先表態。
- 歡迎Comeon閣下加入討論。本人現在就閣下的版本(本條目第8個版本)討論描述本人行為的文句之刪留,暫時未到本人的版本。本人認為那不是只是遺漏問題,是否關係上的刪留。而湯米‧提思 未能就主題回應,並尋找文句的漏洞解釋自己發文的理由。至於閣下提及Sam2009的部分,似乎跟本事件無關,性質亦不相同,希望閣下跟湯米‧提思冷靜下來,否則本人不認為敗仗的人將是本人。請討論人士就主題討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既然Sean24415762堅持要有「共識」才可改,那就希望他提出改善建議,看看別人是否認同。我就不同意如此自我審查,而妄顧別人的意見。--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9:38 (UTC)
Sean24415762,在討論前,你能否習慣簽名?簽名只需在最尾打上--~~~~。--Comeon 2009年3月19日 (四) 09:43 (UTC)
有關受爭議的部分
在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的相關Youtube影片裡,大部分YouTube網民對事件中的蘇施黃有負面的評價,他們主要批評蘇施黃沒有人性,態度惡劣。
不過,也有部分網民持相反意見。網民「undead727」認為那只是一個娛樂觀眾的節目,蘇施黃有如此的舉動是為了吸引觀眾收看,不要太介懷蘇施黃的行為。網民「sean24415762」因為不同意部分網民批評蘇施黃的過火言論,因而和異見者發生罵戰,並出現負評戰。
以上內容有何問題?那些截圖是真的,說的都是事實。sean24415762為何要刪除以上的內容,憑甚麼要刪除?請有關人士解釋。--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9:17 (UTC)
- 閣下只需要回答以下兩條問題即可:
- 閣下以上的文章是否未有共識?不管是否內容有問題?未共識就是事實,就是違反閣下自己定立的共識協議。所以閣下自以為沒有問題不是可以自行發放未有共識文句的理由,根據協議沒人有權利先下修改,除非閣下認為自己就是有。
- 另外本人會就閣下所作的事,包括威脅他人+否定他人的根本的權利+違反自己定立的共識協議發放未有共識文句作投訴內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加入的。
- 既然沒有共識,那你討論一下如何改善,請不要來給我說廢話。另外,有關內容我已經暫時隱藏,請不要再回退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9:31 (UTC)
- 閣下肯明白事理就最好不過。但閣下對本人的意見也未有表態,本人也不需要急於表態。討論事項的進度還未到閣下那件事,請閣下耐心等待。而且本人絕少廢話,只是閣下不重視而已。至於閣下剛才的行為本人會保留投訴權利,或者會在此條目的編輯討論完成後提交管理員。另外多謝Comeon的提示--~~~~。但打上"--~~~~"好像沒有效。Sean24415762
- 打四個波浪~~~~,不是三個,另外可以按
。--Comeon 2009年3月19日 (四) 10:09 (UTC)
- 打四個波浪~~~~,不是三個,另外可以按
- 閣下肯明白事理就最好不過。但閣下對本人的意見也未有表態,本人也不需要急於表態。討論事項的進度還未到閣下那件事,請閣下耐心等待。而且本人絕少廢話,只是閣下不重視而已。至於閣下剛才的行為本人會保留投訴權利,或者會在此條目的編輯討論完成後提交管理員。另外多謝Comeon的提示--~~~~。但打上"--~~~~"好像沒有效。Sean24415762
- 既然沒有共識,那你討論一下如何改善,請不要來給我說廢話。另外,有關內容我已經暫時隱藏,請不要再回退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9:31 (UTC)
Sean24415762,在討論前,你能否習慣簽名?簽名只需在最尾打上--~~~~。--Comeon 2009年3月19日 (四) 09:43 (UTC)
本人認為討論將持續一段時間。為免討論出現混亂,本人建議建築討論行程,並以日期分類。不同人可就該日的討論事項作出回應。否則其他人難以在之後尋找最新的討論項目,以防不能查閱及回應不完整散亂的意見。Sean24415762
- 那就由有關內容入手,本人會建立框架,討論一下如何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10:34 (UTC)
關於YouTube的影片留言部分的修改建議之討論
請大家就以下框架作出討論。
- 發生日期:2008年10月
- 發生地點: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YouTube影片之留言頁
- 事件起因:各網民對有關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表達不滿的意見
- 事件過程:網民〈sean24415762〉看見後大量留言,與網民互相罵戰及負評
- 事件結果:有待討論
--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10:34 (UTC) 〔增修〕by Comeon
- 其實最主要討論網民〈sean24415762〉與其他人罵戰經過作總結,不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任何單一結論也不能完美解決事件,所以本人建議不如將各方的闡釋版本也列出來。
- 〈sean24415762〉,其實本人之前也建議過您,不過我們等了您兩周也沒有回覆,待到重新加上內容您才反對,所以重提舊意見,就是你以當事人的身份寫一份聲明,解釋整件事的經過和您個人看法,跟著可以發表在例如您的網誌(如有),這樣我們便可以引述您的看法,亦符合網典解化分歧的原則,就是要將所有看法也列出來,各自表述,其他人的看法再加上您的解釋,作為解決是次分歧的方案,您意下如何?--Comeon 2009年3月19日 (四) 11:08 (UTC)
| 「 | 各自表述:如果雙方還未能為某版本達成共識,可以將兩種意見都表達出來,例如關於XXX的爭議,一方認為……,另一方認為……事實上編輯者並不需要預先決定誰對誰錯,這些應該交給讀者決定。 | 」 |
- 如果想引用事件中的留言,可參考YouTube的有關討論,選擇「所有討論」即可看到所有留言,有些隱藏內容按「顯示」就可以顯示出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12:10 (UTC)
- 注意:「顯示」功能部分瀏覽器好像不能使用,如果是的話,請將門檻設至最低。希望〈sean24415762〉盡快回覆,上次「失蹤」了兩個星期。--Comeon 2009年3月19日 (四) 14:07 (UTC)
- 我們要給他一些時間,如果〈sean24415762〉及相關人士在14天之後(即4月3日之前)未有表示,那就會考慮套用原有修改。--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15:32 (UTC)
- 沒有理由我們等他就十四天(更不要說網典沒有這個規則),他不等我們一天就自行移除,另外他亦曾聲稱只給三天期限,所以不能厚此薄彼,其實寫一段聲明要多長時間,我想有心的話一天也完成。更何況我們其實可以先提交了我們的版本,他隨時也可補上這段聲明讓我們引述,不存在要等他出了聲明我們才能動手寫的道理。
- 如果想引用事件中的留言,可參考YouTube的有關討論,選擇「所有討論」即可看到所有留言,有些隱藏內容按「顯示」就可以顯示出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12:10 (UTC)
- (當前) (先前) 2009年3月15日 (日) 10:36 Sean24415762 (對話 | 貢獻) (11,422位元組) (取消由Comeon (對話)所作出的修訂 233990) (撤銷)
- (當前) (先前) 2009年3月14日 (六) 05:00 Comeon (對話 | 貢獻) (12,116位元組) (撤銷)
- --Comeon 2009年3月19日 (四) 19:07 (UTC)
- 那就給他3天罷,如果在本月23日之前沒有交代,就視為沒有異議,唯有恢復有關內容。--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0日 (五) 03:00 (UTC)
2009-3-20討論事項
上次(19/3)討論作出補充及回應:
| 「 | 我不想再就你這個問題吵下去,既然你想要出現共識,本人也想聽聽你的意見。--湯米‧提思 | 」 |
- 既然閣下知道無謂後請你下次自律。不過還是對閣下有一定保留就閣下對"共識"的理解深感懷疑,還有閣下自己定立的協議,在前言不對後語下,立場實在有問題。不是本人需要共識,而是每個編者都必共識,否則就會出現閣下單方面的編輯戰。希望閣下不是為了個人而將共識的責任推卸,除非閣下並不希望有共識。本人亦會盡力配合閣下及Comeon去完成條目。--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5:01 (UTC)
- Comeon的建議本人會考慮的,但請先釐清有關描述跟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的關係。那就不用在描述的字眼爭論,就不需要用到各方的闡釋版本也列出來的方法。 --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5:42 (UTC)
- 對兩位閣下強迫性的行為-
- 本人的回應是本人當時可未認同共識協議,但兩位閣下現在已同意共識方案,所以休想以任何理由無視共識協議的約束。這點上不得不提醒兩位在先。假如兩位閣下有權力限制本人的話,相信本人亦有權力。本人在此提醒兩位,不要試圖以強迫人的做法取得條目的編輯權,要是兩位以不理智的方法做事,恐怕兩位將成為兩位經常掛在口邊的Sam2009。本人可會相當失望對手那麼快就玩完。兩位的"共識"離真正的共識可謂愈來愈遠。要是兩位打算以昨日湯米‧提思的違規行為了事,對兩位恐怕沒有好處。而要是本人對版本的問題有異議必會提出。--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5:42 (UTC)
- 其實當初看到湯米‧提思指控本人洗版時本人不禁懷疑他的動機及Comeon將負評責任化感到驚奇萬分。並有即時的懷問-香港不是有言論自由嗎?即使本人為蘇施黃進行某程度的辯護,難道因此也有問題?那編者只是將他個人的價值觀帶到大典的條目,不是說大典以中立,實是求是的方針去編寫條目。那就不會出現洗版及負評責任指控出現,那根本就是編者個人的見解,例如洗版行為是否真的存在,那編者對洗版的定義等等,全涉及他個人主觀的態度才作出相關的引述,令描述得出洗版,基於編者個人見解洗版為不斷發文,而不是純粹的客觀描述,當條目的讀者讀到有關的描述及論點時在未清楚事件的性質就會版誤導成有2關人在洗版或負評等等。本人的確有在youtube的視頻發言過,但是否代表積極地回文?回文的動機又是否單純的看到蘇施黃被狠評?是否有以偏蓋全的描述?在點上先請Comeon解釋為何有這樣的寫法。為何湯米‧提思定義本人的行為為洗版,以什麼準則?以什麼理由將指控在未有理據支持下就成立洗版理由?本人可因此有理由相信兩位是針對本人,為了報復本人維護蘇施黃的做法,而且又為何只針對本人一個就個人見解描述本人的行為呢?當初兩位的行為避免跟大典的編輯守則及關鍵方針有所出入,希望日後不會再出現。此問題有個關鍵,即是閣下兩位對負評及洗版的定義(兩位如何回應,同意否都會將兩位的編輯行為涉及到兩位是否以第三人稱角度,陳述事件、人物,非直接評論事件、人物)。不論兩位如何解釋,已是承認以自身的立場和觀點去描述或為有關行為總結。因此何為以第三人稱角度,陳述事件、人物,非直接評論事件、人物?這點上首先需要所有人的共識才有下一步的討論。--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5:42 (UTC)
| 「 | 洗版的定義洗版或洗板,是指在論壇或討論區中,一人(或多人)在短時間內不斷重複發表無意義或離題的話題,把原有的其他話題推到後頁,令人難以閱讀,感到煩厭。 | 」 |
以上為本大典的解釋。明顯本人在youtube的行為並不屬於以上的定義,本人的言論不算是無意義或離題的話題。而短時間內不斷重複發表並不適用本事件中,下面會有詳述。不過本人並不同意"把原有的其他話題推到後頁,令人難以閱讀,感到煩厭。"為何會有不認同呢?那必須有意見才有可能有不認同的出現,可見"把原有的其他話題推到後頁,令人難以閱讀,感到煩厭。"這句是不中立,假如是中立的話,只描述或定義洗版的話,後句根本不應加上。以上是題外話,但由於Comeon的描述跟此條目的性質相似,本人作一次引申而已。--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5:42 (UTC)
- 洗版較完整的定義為
| 「 | 一人(或多人或同一人以不同身份)在短時間內不斷發表無意義或離題的話題,或重複以上動作,當中概定為未有完全利用發文全部的空間,以中斷的方式發言 | 」 |
- 而湯米‧提思則斷章取義來形容本人的行為,並代表他人的立場來發表個他人的想法基於他個人對洗版的見解。証明-結果被其他網民誤以為網民「sean24415762」洗版。 引用湯米‧提思最新發表過的描述版本。(閣下還認為沒問題嗎?)從所有在youtube文字評論上,根本沒有人表示過本人洗版,文意上也沒有湯米‧提思的所講的洗版,這件事只有兩個解釋,第一湯米‧提思故意說謊以表達對本人洗版的指控;第二湯米‧提思作出假述以誤導他人,兩者的動機相同,涉嫌抹黑或報復本人對維護蘇施黃的行為。如此明顯的嚴重違規行為也叫沒有問題?
| 「 | 以上內容有何問題?那些截圖是真的,說的都是事實。sean24415762為何要刪除以上的內容,憑甚麼要刪除?請有關人士解釋。--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9:17 (UTC) | 」 |
本人認為湯米‧提思的誠信極之有問題,請湯米‧提思作出合理解釋,本人讓一個機會閣下就涉嫌針對本人動機上作出辯護。--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5:42 (UTC)
| 「 | 再看看lazymagic10 說了甚麼吧!一看就知道大量負評都是由sean24415762發起的。 | 」 |
-引述討論頁頁頂就湯米‧提思對本人行為的看法。(不是說跟大典或他本人以及其他人無關不會作出評論?可惜湯米‧提思早就作出表態。)這裡也有湯米‧提思涉嫌假述以誤導他人的字句,影響討論的結果。
- 但lazymagic10只曾說過
| 「 | 我知你一定又會打返一百幾十字黎反駁我,不過我唔會咁得閒同無聊 ,尤其係你呢d咁自以為是o既人。最後想講,既然你講到自己咁正義同好打不平,不如寫埋信去各大報 紙雜誌為阿so抱不平啦,我相信佢地對阿so o既所謂'抹黑'更加嚴重,好過你靜係上網打幾千萬字發up瘋 +sean24415762,我覺得你真係無聊到極點,唔理你咩對 阿so咩睇法,但花咁多時間畀負評同長篇大論,仲要篇篇都充斥主 觀同歪理,賴有文化,我覺得你先係香港之恥,畀澳門人睇到真係笑 大人個口 | 」 |
- 湯米‧提思在未有實據支持下就以個別人士的說法指證本人,作為引例,湯米‧提思是不應該以別人的觀點作為自己的總結,最多也只能引述,不能作出評論。
- 本人到此先暫停陳述,先讓有關人士自述,以防有人選擇性表態或回應。本人希望一切所需表態的地方都有支持或反對的附應,那才有共識的可能。其餘對負評事項會留待之後再討論。--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5:42 (UTC)
- 本人先就Comeon對影片留言部分的所作出的描述事項作討論。
| 「 | 有關的描述: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狠評蘇施黃時像是耿耿於懷似的,他不斷積極地發文抨擊及反駁他們的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截止2009年1月20日。有趣的是,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減低了外人閱讀到這些反對言論的機會,一個本是反對蘇施黃的例證卻充斥著大量支持阿蘇的聲音,反對聲音都被覆蓋了,真是有點兒諷刺 | 」 |
本人想跟大家一起去釐清有關的描述跟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的關係及意義。兩位的做法是將有關youtube文字部分分類納入觀眾觀眾及網民反應。本人對有關的描述有以下意見-有閣的描述是陳述及具主觀評價本人在youtube的行為,以未知的判斷方法描述本人"洗版"及"負評"的行為,首先有關描述跟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是無關,兩者是兩回事,後者是描述了另一件評論風波,再者該描述事情亦跟觀眾觀眾及網民反應沒有相應關係。根據本人對字面上的解釋,描述本人有關行為並不屬於反應的一種,嚴格來說也有誤導成份,因為所謂的"洗版"及"負評"行為是對於針對其他評論,而非對應蘇施黃及其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也不是由擲雪糕甜筒事件引致的。因此上述的描述(由Comeon所寫)是跟本條目無關,不論是描述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或觀眾及網民的反應。因此本人認為日後的描述只需寫出事件引來強烈關注及引起激烈討論即可,可引申各大論壇的討論/有關的youtube視頻觀看次數等等。另外就觀眾反應作出引例,但為抱中立態度,必須將支持或反對的聲音同時加上,總結時不應以編者個人立場或意見帶入結尾,如湯米‧提思認為不斷發文視為洗版,於是在自己的總結或描述時總加上洗版字眼,本人上述已對洗版負評一事作出了定義及解釋,假如以本人的定義套用評價風波中,將出現另一個描述和評價的版本,由於可見,在洗版的定義上其實各人有各見解,絕對不能就見解加入到描述中,只能以單純的敘述事件。至於文字評論引申的風波並不需要提及,那是另一件跟條目無關的事情。 所以本人認為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條目上,不應再加上有關事件。類似的編者觀論帶入條目情況日後即可杜絕,再不會有人因編者的話被誤導。成為一條有質素且客觀的優良條目。--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5:42 (UTC)
- 其他人認同嗎?否定的話請提出反對理據,讓有關問題討論下去,釐清分歧以達成共識。--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5:01 (UTC)
- 首先,本人就上次的失言先行致歉。其次,我想回應一下Sean24415762的問題。
- 先回應Sean24415762是否洗版的問題。本人已再研究過洗版的定義,Sean24415762的情況表面上不屬於洗版,因為Sean24415762當初的留言是為一些會員而回應,並非無意義。然而,其他人也許未必會如此看,因為Sean24415762之後的留言並非和片段有關,尤其是回應會員的人身攻擊,即已離題,並把原有的其他話題推到後頁,那又算不算是洗版呢?
- Sean24415762,你說你沒有開分身負評他人,但似乎證據不足,同時也沒有證據證明Sean24415762開分身負評他人,所以「Sean24415762開分身負評他人」的論點不成立。
| 「 | 網民「sean24415762」回應有關對他自己的批評,但因礙於YouTube留言字數限制,結果被其他網民誤以為網民「sean24415762」洗版。 | 」 |
- 以上句子中,可刪去但因礙於YouTube留言字數限制,結果被其他網民誤以為網民「sean24415762」洗版一句即可。基本上原內容是沒有問題,只是「負評」及「洗版」的陳述有問題。
- YouTube裡的留言部分,其實只要列出正反意見即可,而罵戰可改為略寫。--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0日 (五) 05:23 (UTC)
- 本人認同YouTube裡的留言部分,其實只要列出正反意見即可這一點。因為確實沒有理據支持兩者的關係,及對描述時所用的觀點是有違編輯守則。因為本人對洗版的描述的不完整及清晰所以湯米‧提思還是存在一定的誤解 。但基於時間關係,本人未必能就洗版及負評作出回應。不過既然已有"只列出正反意見"的方針,相信終於可就描述及事件的關係及觀點分辨有關描述。從而作出正確的描述方向。未知Comeon的看法。要是有了基本的方針,編輯人士可就方針草擬新的版本。--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5:57 (UTC)
另外,可以的話。鑑於討論過程中複雜混亂,本人有個不自之請,麻煩其他人為該日的討論作出總結,為動議/議題等等作出總結,可供其他人在之後的日子考核當中的討論結果。--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0日 (五) 06:04 (UTC)
本人已暫時另起草稿,根據本人之前重寫的內容再修改,希望大家可以給予意見。
| 「 | 在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的相關Youtube影片裡,有YouTube網民批評影片中的蘇施黃沒有人性,態度惡劣。
不過,也有部分網民持相反意見。網民「undead727」認為那只是一個娛樂觀眾的節目,蘇施黃有如此的舉動是為了吸引觀眾收看,不要對蘇施黃的行為過分介懷。網民「sean24415762」同意網民「undead727」的意見,並批評部分網民就蘇施黃發表過火言論,結果引發了罵戰,部分留言更被負評。 |
」 |
--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0日 (五) 06:08 (UTC)
看來大家還是有些事情搞不清楚。
首先就是各自表述的真正意思:
| 「 | 各自表述:如果雙方還未能為某版本達成共識,可以將兩種意見都表達出來,例如關於XXX的爭議,一方認為……,另一方認為……事實上編輯者並不需要預先決定誰對誰錯,這些應該交給讀者決定。 | 」 |
就用以上討論做例子,雙方在爭論〈Sean24415762〉的行為有沒有洗版,〈Sean24415762〉認為自己的行為不算是洗版,但湯米‧提思兄亦指出其他人未必會如此看,因為當事人的留言並非和片段有關,有時更離題萬丈。
既然有爭議,不是非黑即白,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列出雙方觀點,由讀者自行判決。如果大家在這兒決定這是洗版或不是洗版,這樣便是自我審查。
其次,從來網典不需要鐵一般證據,網典收錄的門檻只是「可供查證」,何時提升到要有真憑實據才能記錄下來?網典可不是法庭,不用假定無罪。
記著香港網絡大典的門檻,是「可供查證」,而非真實性。
可供查證,而非可以證實
香港網絡大典的文章應該參考可供查證的資料。進入香港網絡大典的門檻是可查證性,而非真實性。
簡言之,說的話有根有據便可以,不存在絕對的對錯,所以這些洗版、負評、打手、分身等的也是可以記錄。Yahoo!知識+這邊有很多分析造票、負評、子戶口分身等記錄。
當初的修訂版寫得簡單:
| 「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批評蘇施黃的做法時,網民sean24415762不斷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及反駁他們的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跟著,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如果讀者要看這些批評便要設定更低的門檻才可以看到。 | 」 |
我們現在好像要寫個更詳細的版本,大家可以就洗版、負評、打手、分身等找相關資料,然後列出來,讓觀眾看到所有資料後自行判斷。--Comeon 2009年3月20日 (五) 23:26 (UTC)
- 另一點極重要的是,有關人士竟將個人的觀點帶入條目還聲稱xx。假如這裡不是法庭,本人認為就不會出現sean24415762疑似"XX"或"XX"的行為,還聲稱交由讀的人判斷。要是由讀的人判斷,為何會將自己的想法先提出,那不是影響別人的判斷嗎?不是引導嗎?當然,假如Comeon未能就關係解釋個清楚,恐怕這點也暫時沒必要討論。
- 就Comeon的說法網典可不是法庭,不用假定無罪。這樣說Comeon的邏輯似乎有問題,假定無罪即是說假定有罪吧?這裡是大陸嗎?既然網典不是法庭,而Comeon亦聲稱不是,為何他還好意思呼籲人就洗版、負評、打手、分身等找相關資料,到時是否將找到的資料作為依歸,為本人的行為下定義?為何會提供各式各樣的証人及証據等等讓讀的人考核。是問那一本百科全書會出現Comeon或湯米‧提思所犯下的邏輯謬誤?百科全書應該是對事件或人物作出不偏的描述,不會對事件有編者私人的論點存在,也不會出現有爭議的地方。請為自己說的話負責,不要隨便的就自打嘴巴,Comeon這次又是第幾次自打嘴巴?本人的行為為何一定要在條目上描述。恐怕閣下沒有支持的論點和理據,所以不作回應但也要堅持吧。
- 其餘的細點:
- (1)可供查證,即有來源的資料?那找一天,本人到XX論壇開一個帖:蘇施黃是男人。屆時請問是否就可供查證一點上將蘇施黃的性別重新定義,要描述成:有人指蘇施黃可能是男亦可能是女。可供查證嘛。不是嗎?而已,引用資料後是否閣下就可以再以自己的立場和觀點去編輯?抱歉是不能。詳情星期一再詳細交代。
- 最後一點,本人亦會在星期一同時將兩位各式各樣的指控完成否定,因為兩位斷章取義的行為本人開始有厭倦。希望Comeon可就關係作出合理的陳述,還有自己不斷重申但又自我否定的行為解釋清楚。以上。--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1日 (六) 14:31 (UTC)
- Sean24415762,既然沒有證據證明你是洗版、負評、打手、分身,那麼這些東西就不要寫了,就是如此簡單。我們又不是警察,為何要指控你?我們只相信證據,不相信口講無憑的口實。本人早前上傳的截圖,已經可以說明了這些事情,難道會有假的嗎?Sean24415762,你是事件的目擊者,為何會不知情?既然你是清白的,那麼又為何不解釋這件事,而是批評本人及Comeon編輯主觀的問題?
- 這爭拗是不應存在的,其實只要列出雙方的論點就已經夠了,罵戰就只是冰山一角,根本不用長鋪直敘。--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1日 (六) 14:45 (UTC)
- 本人的批評及指控其實是有根有據,但出於本人給予閣下的機會,本人也沒有正式的論証,但不代表批評及指控是無理,一旦沒其他辦法下機會將被沒收,屆時閣下是不要面子的否認還是堅持自己沒錯呢?一直就關係上的說明,閣下及Comeon還是一貫的做法,迴避有關的回應,之後繼續堅持。本人認為,假如閣下真的找不到合理的理由,那不用描述本人youtube行為就是。或者閣下們為了堅持而找不到理據支持於是逃避問題,是為死撐。這當然,同意本人這點等同承認自己當初的做法錯誤,但長久下去,閣下損失的將會更多。以上是本人好心的提醒,假如是未明白事故,本人倒是非常樂意為閣下解釋個明白。
- 假如閣下親口承認了不相信口講無憑的口實,那請將來不要再自打嘴巴,本人會好好記住閣下每句的說話。另外,如同關係上的問題,本人有絕對的理由質疑閣下提出的截圖跟條目的關係,請問有什麼關係?有請閣下有什麼解釋?還是要繼續逃避?不能有實在的理由支持閣下的說法,本人沒有暫時必要在描述的事件及字眼上跟閣下們爭議。
- 所以說閣下自打嘴巴的行為實在討人厭,不過本人不會放在心上。既然閣下對自己不需要為描述本人行為作判決,又說過大典不是法庭,而為了中立問題,那本人是無需解釋自己的行為,因此本人不得不再一次提醒閣下,你又在審理本人的行為了。加上在最重要的重點上,閣下兩位至今(應該是第三次)還就離題一事作解釋。本人想即使本人的自辯,到時閣下只是打算將離題的部分加入描述中,作為各自描述的部分,本人可不想跟蹤兩位離題或違反編輯守則。還有,本人老早就解釋了,只是閣下不知多少次無視而已,再解釋自己的話就是証實了閣下自打嘴巴的行為。而閣下不承認主觀責任本人也不會因此而怪責閣下兩位,因為沒有証據証明到自己前沒有人會承認錯誤的,又或者閣下可能不是有心否認而是閣下也不知道自己的所為何事,所以星期一自然就會有的分辨了。到時假如真的要動用那一份早已草擬好的聲明及投訴書,本人恐怕會將閣下唯一的自辯機會也會奪去。所以本人會盡可能將事情在討論內解決。
- 不過閣下還是說對一點。"其實只要列出雙方的論點就已經夠了"。當然,是有關蘇施黃擲雪糕事件的雙方論點而不是本人對自己的行為及閣下的論點。希望沒有曲解閣下這句說話,有的話本人將感到相當遺憾,因為假如閣下的意思真的是本人對自己的行為及閣下的論點,那將會是閣下又一次自打嘴巴的說法。而本人還是堅持住那只跟本人有關的描述是完全不用提及,而非不用長鋪直敘。即是只短描還是離題,不論是一個字還是一句其實是沒有假的。
- 就閣下所言-"這爭拗是不應存在的"可能為閣下對理清邏輯謬誤有一定幫助。有描述爭拗,本人可以跟閣下說.那一定是因為描述出現了問題,編者的描述有主觀問題才有可能出現爭拗,客觀的描述是絕對不會有爭拗的。簡單的例子,本人對男人條目的描述是-有陰囊陰脛是男人。本人相信世界沒有一個人可以為此點作出爭拗。但假如本人描述成-粗魯及會說粗口的是男人。這點就是主觀的問題,因為本人(編輯者)認為粗魯及會說粗口的就是男人,將自己的觀點套用條目上,所以就有爭拗了,除了描述出錯誤導人外還會引來爭議。否則誰能指控編輯的條目是主觀呢?有請閣下對自己描述想個清楚,是否真的沒問題,本人是來搗亂還是本人的說法沒有錯,問題出於閣下自身。另外,就關係這首要重點上,本人還是會多留餘地讓閣下有反思的機會,不論本人得不到還是得到無理的回覆。--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2日 (日) 05:47 (UTC)
- 本人早前抓了一些截圖,但這些截圖只是輔助說明而已,如果你覺得那些截圖有問題,那應該如何解讀?難道是「看圖作文」嗎?其實截圖是最有力的證據,只要不要曲解有關證據,那些截圖仍然有用。
- 至於「雙方的論點」,在蘇施黃擲雪糕筒事件中,一方是反對蘇施黃擲雪糕筒的行為,另一方是指出蘇施黃擲雪糕筒是有原因的,但不代表支持蘇施黃擲雪糕筒。這樣的描述,已經照顧了雙方的需要,也為讀者留下思想的空間,不致於出現偏差。
- Comeon及本人其實也不應把焦點放在罵戰上,這一點我們承認是做錯了。香港網絡大典:中立的觀點一文已經有寫,任何條目都應該只有中立的立場及中性的描述。--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2日 (日) 09:27 (UTC)
- (!)意見 香港網絡大典:中立的觀點完全是抄襲至維基,未就網典的情況進行任何更新。--Comeon 2009年3月23日 (一) 08:39 (UTC)
2009-3-23討論事項
22日有關討論內容補充: 『本人早前抓了一些截圖,但這些截圖只是輔助說明而已,如果你覺得那些截圖有問題,那應該如何解讀?難道是「看圖作文」嗎?其實截圖是最有力的證據,只要不要曲解有關證據,那些截圖仍然有用。 至於「雙方的論點」,在蘇施黃擲雪糕筒事件中,一方是反對蘇施黃擲雪糕筒的行為,另一方是指出蘇施黃擲雪糕筒是有原因的,但不代表支持蘇施黃擲雪糕筒。這樣的描述,已經照顧了雙方的需要,也為讀者留下思想的空間,不致於出現偏差。 Comeon及本人其實也不應把焦點放在罵戰上,這一點我們承認是做錯了。香港網絡大典:中立的觀點一文已經有寫,任何條目都應該只有中立的立場及中性的描述。--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2日 (日) 09:27 (UTC)』
- 本人的回應-本人認為youtube文字評論的作用就是提供觀眾對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的意見。而評論其間發生的事與擲雪糕甜筒事件則無關。如閣下的建議,在"觀眾反應"部分可以將觀眾的意見(對擲雪糕甜筒事件有關即可)列入。
- 例如-
acfgfgfgfgf 我覺得.. 就算個雪糕系吾抵,吾值10蚊都好, 吾通佢就要甘樣掟番個甜筒俾人? 就算只系為做節目,想話俾觀眾知咀抵, 都可以鏡頭轉左先講架姐.. anyway,我覺得佢甘做好吾尊重人.. 不過,如果講e個只系做節目既1種策略, 個呀叔又知道預左佢甘講,我諗都okay既, 其實睇得佢預左,雖然我吾系太接受到.
- 無關或沒必要引用的-
wonghonchung1 雪糕阿叔,「靚姐」咁悲壯嘅形容詞都講得出,拜服!拜服!
- 而閣下的截圖本人只看到對描述評論風波時有用,閣下亦同意將焦點重新落在觀眾的意見上,所以有關的截圖已不適用。但千萬要記住,不要為有關的意見進行解釋,編者亦不應總結得來的評論有個人觀點的結論。本人希望的是,將重點放在觀眾對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的意見上,而非有關無關就描述其他事情。必須引入雙方的意見,如提米所言,一方是反對蘇施黃擲雪糕筒的行為,另一方是指出蘇施黃擲雪糕筒是有原因的,但不代表支持蘇施黃擲雪糕筒。基本上有相關的意見也可考慮。但本人但範圍意見數量太多,或者不需要全部貼出。--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3日 (一) 02:27 (UTC)
- 其實我也有打算放棄使用有關截圖,因那些截圖已過分聚焦在罵戰上。如果Sean24415762及Comeon有了這個共識,我會考慮把不能在條目中使用的截圖提交刪除。--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3日 (一) 04:44 (UTC)
多謝湯米‧提思的意見,本人絕對贊同,希望Comeon也能達成這個共識。--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3日 (一) 07:37 (UTC)
- 湯米‧提思的截圖是否過分聚焦在罵戰上呢?本人覺得問題不在於聚焦放在哪兒,而是這些是否網典記錄的範疇,網典基本上以約定俗成的原則運作,所以大家可以參考網典其他條目作為啟示
| 高登討伐HKEPC事件 | 這個是「AMDXP3000+版主售賣假貨事件」中的延伸部分,除了批評HKEPC的AMDXP3000+版主,還延伸到批評HKEPC和HKEPC會員,跟著還發生DDoS攻擊而癱瘓,被部分人懷疑是高登人所為。 |
| 百佳漏汁事件 | 焦點不是放在探討網民對百佳公司及管理層,或者漏汁一事的意見或立場;而是因為此事的延伸部分(網民嘲諷投訴無稽後所發生的事) |
| Uwants vs. 3男2女 | 不用說,在Uwants討論後引申跨論壇罵戰,實實在在的罵戰被記錄下去 |
- 由此看來,網路罵戰或其延伸部分是網典的一部分,所以這件事可看成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的後續或延伸事件撮寫,因而符合收錄要求。
老實說,個人意見,本人覺得現在的討論十分諷刺,不是嗎?請看一看原本的內容:
| 「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批評蘇施黃的做法時,網民sean24415762不斷發言批評反對者的做法及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跟著,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如果讀者要看這些批評便要設定更低的門檻才可以看到。 | 」 |
只是短短兩句,就爆發如此長篇的討論,是以上內容的過100倍。
現時討論頁已累積63,735位元組,已經超過原條目5-6倍,亦勝過網典大部分的條目,單看長度夠資格申請成為特色條目了。
長篇的討論就有了,但是內容依然原地踏步。兩句就已經變成這樣,這麼桐山和雄及ABilly等都不用寫了,吵足一年前言也寫不出。
大家所花的時間及精力就是放在字裏行間的細微細眼,這種情況可算是Counter-productive的例子!
本人覺得爭拗應該到此為止,重點回歸編寫條目之本。
回歸原本,解決方法有二:
- 採取以上的簡述,輕輕帶過作結。
- 如果還是認為簡述惹爭議,就採取「各自表述」的模式。本人有意就此作出深入探討(就像桐山和雄般),列出不同觀點及看法;另外亦就負評、洗版、打手、分身等事宜列出各種數據及論點,讓讀者可自行判斷。--Comeon 2009年3月23日 (一) 11:34 (UTC)
- 2009-3-23總結-本人Sean24415762及湯米‧提思在條目方向達成部份共識。Comeon暫時未有相應的表態,同時亦是有關討論部分的第四次拒絕表態。Comeon將話題突然轉移到描述的自由。--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4日 (二) 00:34 (UTC)
2009-3-24討論事項
| 「 | (!)意見 香港網絡大典:中立的觀點完全是抄襲至維基,未就網典的情況進行任何更新。--Comeon 2009年3月23日 (一) 08:39 (UTC) | 」 |
- 香港網絡大典(下簡稱網典)本質也是一本百科全書的類型,而網典是維基的延伸,編寫守則的基礎是沒有理由不同。只是維基撰寫是較重要的條目,網典撰寫是網絡有關條目。但出於同等的百科全書編輯原則,香港網絡大典跟維基百科一樣,只是編輯者是所有網民。閣下跟本沒有一個清晰的論觀指出網典的情況需要不同於維基百科。本人認為,這只是閣下想為自己編輯的條目中,將裡面的描述及言行合理化,完全是自欺欺人。更多的評論暫時未有,反正跟本討論頁及編輯條目沒有關係。如果閣下想發動改革並不需要向本人提示,反正不會有人處理內務問題。
- 我們討論的事是達成描述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及觀眾的反應之共識。並非閣下經繞圈子得來的論據。是否建立新條目是後事,事後可再討論。由於閣下第四次拒絕表態及就質問沒有解釋,本人亦多次作出提醒,由此可推斷閣下實在沒有合理的解釋及理據支持描述無關的事情,假如有的話,也是最後一次要求閣下正面回應問題,提出合情合理的理由支持閣下的做法,還有反對的理由,否則視作廢論。本人有請Comeon閣下不要將話題轉移了。閣下繞圈子的能力似乎還未成熟,有機會的本人樂意指教,但在這之前先解決這個條目的問題。本人(第N次)懇請閣下回到討論範圍,暫時無關的說話可免則免。
- 本人認為-閣下刻意將問題反射到別處,是為逃避。除了閣下提出的例子(理據),網上大事和網上術語等。暫時未知閣下所謂符合收錄要求。 網典從未將網路罵戰或其延伸部分列入網典描述的部分(除非閣下立即修改大典的方針條目)。本人對閣下的言行深感抱歉,請問閣下是否想欺騙他人?本人根據網典的編輯守則/香港網絡大典的方針與指引/避免常見錯誤(詳見)也找不到閣下所言的收錄要求。而且本人亦有不同角度的見解-網路罵戰只是討論時延伸的部分,不是條目事件有關(閣下就是無法証明有關係),也不是網典對條目所需要描述的部分。
- 本人對部分例子的評論-ABilly實際上是類似偽基百科的惡搞性質的條目(閣下不明朗的原則下,似乎都不視問題為問題,編輯思維可能出現問題。)實際上需重建或刪除,但遺憾地閣下在未有共識及理據前就自作主張不刪。百佳漏汁事件跟Uwants vs. 3男2女 及高登討伐HKEPC事件 性質差不多,本人只引述其一-百佳漏汁事件本身不是網絡事件,而條目描述的「事件」實際上是bbc的行為引來版友批評,所以是具收錄條件(不論內容),合乎網絡事件的條件。不過!蘇施黃有關事件產生的討論只限於文字評論,即對影片的意見,而非某件網絡事件有關,不構成與閣下提出的例子所用的條件。現在討論中的條目,是描述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閣下描述文字評論的風波是另一件事件,但由於該事件沒有大事性質或引起網民關注的原有條件下並不足理由構成新條目。而單單在此條目上描述的話又沒有理據可行。所以,閣下掀起的其他條目作為啟示並不成立,兩者的性質已是不相同,如何有啟示?本人倒是從中發現了閣下的思維模式,相信對日後的討論會有幫助,簡單來說本人認為閣下連網典的方針也未有初步認識,對描述的事件往往雜亂無章,畫蛇添足,言而對自己的行為也沒有足夠的認知,所以才產生爭議。有誤解請閣下自行詳細解釋。但這是後話,還是先解決現有的編輯問題吧。其實閣下只需回答-有關還是無關即可,而且可能的話請閣下減少無關理據。閣下的描述或閣下打算描述的部分跟本條目的事件有關還是無關?
- 由於網路罵戰或其延伸部分是網典的一部分不成立,也不是支持理由。因而符合收錄要求亦未証實,只是閣下片面之詞。閣下辛辛苦苦繞了個大圈子,打算以類比的方法証明描述沒有問題及可加入有關描述是為邏輯謬誤。首先,閣下引用的例子除不適用於本條目外亦是無關,閣下將話題愈拉愈遠的做法是導致此討論愈來愈長的主因,而不是討論事項繁多或有大量理據支持,其實大部分內容只是無關的或本人不斷的提醒而已。討論字數多跟編輯內容根本無掛鉤,本人好言相勸閣下切勿有斷章取義的想法,討論字數多絕非合理理由,這只是閣下口上的歪理。雖然本人不會因不斷反駁閣下的論點而反感,但還是會厭倦的。不過本人倒是有興趣知道閣下所指特色條目是什麼,不知內容是否包括閣下在討論時的言行?
- 根據上述所言,恐怕爭拗只是剛剛開始,假如閣下不合作的話。爭拗是由閣下引起,不知道要到何時才解決到?除了本人放棄指控不可能外,應該要等到閣下承認錯誤為止。閣下提出的建議,由於有關的描述跟條目沒有關係(所以本人看得出裡面充斥主觀評論還有大量的暗示。寫到任何一條條目上都是不可能。)所以本人絲毫不用考慮了。而負評、洗版、打手、分身,本人自以為問題解決了不用再重提,看來有刻意針對這點,那本人只好明天向閣提出強烈的讉責以解決問題。
- 好不容易才產生的方針共識,諷刺的是破壞共識的問題又一次被問題本身所顛覆。看來離共識還有一段路要走。本人跟Comeon閣下說,相提並論並不是一個証明的好方法,特別是將兩件性質不同的事相提並論更是邏輯謬誤,在科學上是不容許相提並論。以上只是本人好心的提醒。--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4日 (二) 04:41 (UTC)
- 還有補充-為了令編輯事件明朗化,本人將因應Comeon閣下的描述作出比之前更探入的探討,如閣下在描述的謬誤(主觀問題)及描述跟關係等爭議事項。本人想說,爭議是由有爭議字句而來,沒有爭議的字何來爭議?這個簡單到不行的道理提米亦明白了。「各自表述」,將編者的意見分別表述,閣下已自認了自己的描述是含有主觀性,所以根本沒有需要各自表述。要是本人跟隨閣下的做法恐怕違反守則,要違反閣下自己反個足夠吧,但要是閣下打算將違反守則的行為付諸行動,本人是不會坐視不理,這點不得不提醒閣下。或者本人嚐試提出更多的建議提參考,總之看Comeon閣下的回應吧。(另外,解決此事後本人將更忙,因為還有幾個條目也要本人幫忙。多謝閣下將有問題條目提供。或者本人會考慮一下為大典提供意見,以改善條目質素,在此條目完成後。)--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4日 (二) 06:00 (UTC)
- 網典的中立方針已經是正式的方針,如果真的對中立方針有疑問,可以向管理員反映,但不希望大家離題。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所延伸的罵戰,也是事件的一部分,是符合收錄要求的,但不宜交代太多,而截圖方面,有部分是可用的,不過Comeon早前上傳的版本,未知是否適用,所以才問大家是否要刪除。
- Sean24415762有沒有負評、洗版、作蘇施黃的「打手」及開分身的問題,暫時沒有有力證據證明,因此本人才提出暫時不寫有關部分,但如果有關內容是可查證的,那就另作別論。
- 如果大家再沒有共識,看來我們也要找管理員幫忙協助一下。--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4日 (二) 06:54 (UTC)
- 沒錯,本人想指出的是,討論好像扯得太遠,開始觸不到討論重心,還是將精力放在條目上。
- 究竟現在大家想怎樣?之前的短修訂版,你全部刪除,跟著湯米‧提思提議的較長修訂版,你又全部刪除。就是看見你說對內容不滿意,所以才動議詳寫這一部分,只要詳列各方要點,這樣各方的觀點也能夠照顧,不是皆大歡喜嗎?但這樣您又好像不滿意,所以我開始搞不清楚您想要什麼。
- 不如簡單及直接表態,以免七嘴八舌,扯得太遠。這樣寫作結如何?贊成還是反對?如不,哪句字出問題?要怎樣改寫?「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批評蘇施黃的做法時,網民sean24415762不斷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及反駁他們的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跟著,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如果讀者要看這些批評便要設定更低的門檻才可以看到。」[1]--Comeon 2009年3月24日 (二) 10:08 (UTC)
網典與維基是不相同
| 「 | 香港網絡大典(下簡稱網典)本質也是一本百科全書的類型,而網典是維基的延伸,編寫守則的基礎是沒有理由不同。只是維基撰寫是較重要的條目,網典撰寫是網絡有關條目。但出於同等的百科全書編輯原則,香港網絡大典跟維基百科一樣,只是編輯者是所有網民。--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4日 (二) 04:41 (UTC) | 」 |
事實上網典的管治模式是與維基有很大不同,網典是「開任管治模式」,這一點已與維基己是重大不同,另外網典接受較幽默的編寫方式,這點又與維基重大不同,網典接受網絡來源,這點又與維基有根本性的不同。管理員疾風綾希也曾說過不應過分利用維基百科(特別是中文維基百科)管理思維套用在網典上,更加反對網典變成第二個維基百科。--Comeon 2009年3月24日 (二) 10:08 (UTC)
- 沒錯,網典與維基是兩樣不同的東西,而我們網典也應該有網典的特色,而不應盲目地與維基同化。--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4日 (二) 11:14 (UTC)
2009-3-25討論事項
上次(25/3)討論作出補充及回應: 總結昨天,Comeon還是逃避了回應就描述的關係,亦是第五次就有關事項拒絕表態。本人感到相當的遺憾。
的確,網典存在大量問題等待本人反映,首先要處理本條目。多謝湯米‧提思幫手提醒Comeon,別再離題。自己扯遠了就承認,別總是什麼也否認。少來了除了閣下的觀點問題外就是閣下的描述跟條目根本就是沒關係,。閣下又怎解釋自己五次拒絕表態一事?你沒有理據所以就不打算回應嗎?那就是沒理據去支持自己的描述,那可以說不用管閣下的描述。本人只知道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符合收錄,除非兩位都定義成有網絡出現就是符合。那請問為何只本人有幸得到閣下不公平的對待?有關的描述可是明顯地針對本人,難道罵戰是一個人造成的?什麼叫罵戰?本人跟兩位說,那不是場罵戰,而是阻止網絡暴力的行為。請兩位不要一次又一次斷章取義。首先根本沒有人引起罵戰,本人只是抨擊有人進行網絡暴力。然後本人也受到攻擊,於是本人保護自己還擊就是那麼簡單,講的也是可考證的事實。但兩位多次針對本人的行為實在令人不懷疑兩位也是曾被本人批評過的人。兩位竟自稱這是場罵戰,何等的無知不負責任。閣下罵戰的定義又是什麼了?什麼理據指出這是場罵戰?還要針對本人的一舉一動,為何兩位會忽視別人的網絡暴力,全部描述也是針對本人對他人的言行,更可笑的是Comeon 還好意思多次不服以他的描述上訴,還不是針對本人的有力証明嗎?既然Comeon主動要指教本人沒理由不成全是嗎?本人很高興為閣下的描述批閱,但先讓本人回應好其他的重點。首先,所謂的罵戰應該在之後的討論有更深入的討論,本人並不需急於表述。要是首要處理的就是兩位盡快正面回應合理的解釋及理據支持描述文字評論風波的事情。除非這點本人得到解釋,經共識後才能再討論用什麼方式描述。要是提及文字評論風波,到時本人自然有海量意見發表。希望Comeon能重視自己的尊嚴直接表態,以免七嘴八舌扯太遠就令其他人無限期等待。
另外,本人對兩位就網典與維基是不相同有不同看法。由於「開任管治模式」,中聽的說法,其實為「三不管」。不管條目/不管內務/不管紛爭。因而造成大量的編輯糾紛,亦被人利用成報復/宣傳/攻擊平台,濫用編輯。條目的描述傷害了他人自由及權益。內容具爭議,形成網絡欺淩。自持不同就能胡作非為?難怪有人批評網絡大典的訊息和資料以負面為主,欠缺中立性,甚至為有關人士編作故事,歪曲及捏造事實,因此其公信力受到質疑,以致被外界批評為「無聊人自己閉門玩的網站」。 本人有更多的意見,但暫時不便透露,有關意見亦反映。現在大家都少空閒說話,有關人士盡快回應更實際。真的不知道閣下想怎樣?拖又要拖,話還是要說。由於閣下們的版本都存在問題,閣下違反了編輯守則所以本人刪掉就是那麼簡單;湯米‧提思的版本因為未有共識所以刪除。這點需要請管理員來評理嗎?事實上本人並不是對內容不滿意,請Comeon不要代表本人立場說話,而是本人認清到有關的描述是無關,硬要寫在條目上是不智的,影響條目內容,所以刪除絛關部分,閣下不是也沒有理據支持嗎?那就不用反對也成立。除非閣下作出合理回應吧,否則少來無理的反對。總之,沒表態沒下文討論。閣下要為此事負起全責,不要再推卸責任,否則真的要請第三方或管理員限制閣下的自由。
| 「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批評蘇施黃的做法時,網民sean24415762不斷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及反駁他們的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跟著,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如果讀者要看這些批評便要設定更低的門檻才可以看到。」 | 」 |
首先閣下針對本人,以本人的行為描述事件。由於評論風波最初是由其他人引起,而且閣下明顯針對本人,描述也過於朦糊,刻意以偏蓋全-其他網民批評蘇施黃,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批評蘇施黃的做法,除了大部份人都不是批評,而是人身攻擊外,重點是應該落在網絡暴力一事,閣下的描述明顯打算淡化問題,對視線放在本人身上,這也是有力理據証明閣下針對本人,本人最初並沒有針對任何人士回應,只是反問所有其他人”難道你識專重人?”及”個個都話阿蘇不識專重人,我也看不出你們識尊重人?怪不得香港節目如此守舊,個個看包裝節目看得太多太入腦嗎?要是 unlike阿蘇大可以轉台,不用勉強喔!”詳見有關影片文字評論,有証有據Comeon這次不能抵賴了。由此可見本人根本不是因為看到其他網民批評蘇施黃的做法,而是阻止網絡暴力而介入事件。而Comeon閣下就將他人的人身攻擊當成為批評,又是斷章取義的最佳証明,所於本人認為閣下針對本人,以深化本人的行為。在此閣下他日的言行也陸續被本人揭發跟文字風波有關,閣下可呀涉嫌利益之嫌,還好意思死撐。那為何要以偏蓋全在先,斷章取義在後?不是明顯不過嗎?由此至終閣下為了抹黑及醜化本人而有了上述的描述。湯米‧提思可以做証。同樣針對本人,整段描述也是有關本人,寫成是由本人引起。但對其他網民的劣行卻隻字不提,請問閣下還有什麼話要說?”sean24415762不斷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及反駁他們的言論”批評者”可不代表人身攻擊的人,閣下美化人身攻擊的人成批評者,於是有所暗示,即本人對批評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的行為的人盲目抨擊,將事件說成本人為維護蘇施黃而亂抨擊。事實上閣下就是某個當事人對吧?”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因之間是有關係,由於本人維護蘇施黃抨擊批評者令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意義在於指出本人盲目吧?什麼是3分之2,難道一開始就約3分之2?為何閣下要針對本人,閣下的動機又是什麼呢?非常值得深討。跟著又將負評責任化,無理深化事件影響,本人只是沒有多餘時間反駁,難道閣下就急於敗?”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如果讀者要看這些批評便要設定更低的門檻才可以看到。”明顯是指控本人負評他人,閣下先將負評責任化,之後以犯駁描述,這如同邏輯謬誤。事後還將本人的描述視為自我審查,天知道閣下的權力哪裡來可以指控人又不指控自己,反正兩者的描述都是憑自己的立場寫成,閣下並沒有資格評人。不知道本人的提點對閣下有幫助嗎?還有別的描述嗎?本人非常樂意指教。--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5日 (三) 05:14 (UTC)
- 其實Comeon早前撰寫的那句沒有顧及其他網民的意見,所以需要重寫。
| 「 | 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批評蘇施黃的做法時,網民sean24415762不斷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及反駁他們的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跟著,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如果讀者要看這些批評便要設定更低的門檻才可以看到。」 | 」 |
- 粗體字的部分就是會令人犯駁的部分。「網民sean24415762不斷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如何做?何以見得?「sean24415762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那「3分之2」如何得來?靠估計嗎?「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何謂「絕大部分反對者」?「絕大部分反對者」是指哪些人?另外,以我所知,我們可透過一些設定觀看所有YouTube的留言,而並非門檻的問題。當中有些反對者甚至講粗口的,被負評是很正常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5日 (三) 06:09 (UTC)
- 也許我也要抽取一些留言給大家研究一下。
- kantole:係咪人呀蘇施黃你 :0)
- 20792:其實佢知唔知咩叫禮貌
- sakusweethome:貴也值得,咁都話冇人性?
- HKtorcida:咁又關禮貌事 ? 擺明笑住玩啦
- Admin628:好*on*唔識專重人!又冇人迫你買,買左食完又要* 無名火起呀真係..8婆
- qwewererwer:十蚊杯雪糕好貴咩? 我覺得ok喎... 嫌貴去食mcdonalds d 雞油糕囉 都係用黎掟人 一樣姐
- wilsonfok727:*你..係澳門食十蚊杯咁ge(自製)雪糕 我都擲*佢啦
- undead727:做節目姐....唔玩邊有得笑,外國d節目都係玩人為樂
- sean24415762:你說的不錯。開玩笑跟侮辱是兩回事,但有人將阿蘇的行為當成侮辱才奇怪。你認 為這樣不好笑只是你個人的主觀態度,阿蘇是否討厭也是個人的主觀看法。但假如你將問題推到人身問題及用不尊重的字眼抨擊其他人的 話就不再是誰錯,錯的人一定是出言不順的人。好似這種片段式推銷手法,用斷章最義的方法將阿蘇抹黑的人實在不要得。
- jackwong1987:十蚊一個雪糕都叫貴?! 而家富豪雪糕車一個以前賣4蚊既橙杯而家都賣6蚊啦!! 講真,蘇施黃既飲食節目可謂垃圾 連自己切餸都未識切仲話教人煮野食~ wt a joke!
- hkg180000:少少雪糕賣10蚊仲唔貴? 你地邊度買雪糕呀 唔通睇蔡生果d畀面派對好咩 蘇施黃好野!大快人心!
- sean24415762:個個都話阿蘇不識專重人,我也看不出你們識尊重人? 怪不得香港節目如此守舊,個個看包裝節目看得太多太入腦嗎?要是 unlike阿蘇大可以轉台,不用勉強喔! 阿蘇的風格不會因此而改變,所以在此奉勸大家一句,請轉節目,支 持你們的xx嘆xx,xx8大名菜好了!
- pphang:以事實事 , 就可以 不禮貌對人 , 証明 你自己平時對人的態度都有問題﹐所以先不覺一回事。我講過表達不滿有好多方法 , 你覺得不值就走去攻擊人?? 亦証明你和她本身都是野蠻人。 而且就是佢這個不尊重人的態度 , 才引起大家去討論, 並非我們無事生非去 抵毀她。 反而你如此盲目地幫她, 明顯你又是那些「寫手」或「死士」。希望你有清醒的一天。
- acfgfgfgfgf:我覺得.. 就算個雪糕系吾抵,吾值10蚊都好, 吾通佢就要甘樣掟番個甜筒俾人? 就算只系為做節目,想話俾觀眾知咀抵, 都可以鏡頭轉左先講架姐.. anyway,我覺得佢甘做好吾尊重人.. 不過,如果講e個只系做節目既1種策略, 個呀叔又知道預左佢甘講,我諗都okay既, 其實睇得佢預左,雖然我吾系太接受到.
--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5日 (三) 06:25 (UTC)
- 不論是Comeon的短修訂版,還是湯米‧提思提議的較長修訂版。兩者本人也看不到兩位有提及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引起的文字風波,由頭到尾也只是兩位閣下針對本人行為的描述,原來"描述本人行為"就叫做"描述評論風波"。這可不是兩位提到的"罵戰事件"(本人對罵戰的形容有保留,會改用為風波)。本人完全看不到兩位的描述是有關風波事件!兩位閣下的看圖作文能力令本人大開眼界外,指鹿為馬的狡辯能力也令本人嘖嘖稱奇。除此外本人再看不到兩位的描述是跟事件有關係的。兩位以對人不對事的手法處理編輯還真有問題,本人早就想請管理員介入,到時管理員應該也會有本人對兩位相同的態度。不知道來兩位就這點又是否肯承認錯誤呢還要是堅稱"描述本人行為"就叫做"描述評論風波",而描述網絡的風波就是符合收錄要求,所以一定要描述本人的行為。兩位除了侵犯本人言論自由外,描述本人的行為又是否網典符合收錄要求?麻煩兩位先好好解釋這點吧。
- 兩位只是看圖作文而已,描述截圖的事物,針對本人。並不是描述有關風波事件。不用多狡辯吧。敢問兩位何時才能將個人的恩怨放下。要發揮的話可到自己的blog寫個足夠,但這裡是網典,不是閣下們私人blog。是否自打嘴巴後已經麻疹,沒打算為自己說的話負責任?還是只是為了反駁本人而自打嘴巴也管不了?不要浪費本人時間。
- 「其實Comeon早前撰寫的那句沒有顧及其他網民的意見,所以需要重寫。」不單止(解決關係問題後)要重寫,是完全的重寫,這段描述連參考的價值也沒有。要描述由本人描述吧,兩位去寫只會描述本人,真是多說無謂。湯米‧提思閣下,要研究就由事件本身開始。開始前還是要再三提醒兩位為事實解釋好,雖然本人也知道結果如何-沒有回應。
--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5日 (三) 07:26 (UTC)
有關內容之新修訂版本(2009年3月25日)
本人之前所修訂的版本,仍有不足之處,本人決定推翻本人之前修訂的版本,或者我也需要訂立大家可接受的版本。
Sean24415762,你覺得如此的描述會不會舒服一些?當然,你可以作適當補充。--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5日 (三) 07:40 (UTC)
- 根據Sean24415762對字詞的執著(看一看兩句描述也可以討論一個月便知道,實在是本末倒置),湯米‧提思的文章也有犯駁之處。預先預告一下,「是不尊重別人及沒禮貌的行為」這句已涉不公平對待所有批評,因為您刻意抽出某觀點來概述,為什麼不提其他批評?你的概述已涉及主觀判斷。「只是為了開玩笑,而非存心侮辱」同道理,這個概述刻意抽出某觀點來說,又是不中立。「一些」究竟是多少,已有主觀成分。「抹黑」怎樣定義抹黑?您怎樣界定哪些言論是抹黑?另外文章淡化了整件風波,例如最重要的現象,Sean24415762一人佔了最大評論數,比所有人加上的還要多,他的留言佔整版3分之2(這個是本人當時數的),如果不是這種行為,怎會有人認為「Sean24415762是一名YouTube打手」?這種描述扭曲了整件事的本質和特殊性。
- 這樣寫就一定沒有爭議:
在短片被發佈之後,網民就蘇施黃向雪糕老闆擲雪糕筒的行為表達不同意見。
- 不過肯定令文章失色不少,還隱藏了很多訊息。
- 要逐字挑剔並不難,所以維基特別多這種編輯戰,時間不是花在編寫條目,而是左吵右吵,是次討論愈來愈長,已吵足一個月,寫了什麼出來?不難不令人反思這種爭辯是否對網典有益。維基這邊的批評就是太多爭辯和編輯戰,希望維基爭辯文化不要延伸至網典。--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4:59 (UTC)
- 「依加連youtube 都有打手」只得一個來源,沒有網友回應有關留言,因此也反映不了其他社群的迴響,故「Sean24415762是打手」的可信性成疑。另外,Sean24415762一人的留言佔了最大評論數,那是反映了真實情況,那還有甚麼要辯駁?如果我寫一些東西美化Sean24415762的行為,那就沒有真實感;但如果醜化Sean24415762,Sean24415762一定會予以追究,看來我們應在這一點取得平衡。--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5日 (三) 15:58 (UTC)
- 在網上,這些行為應會被人叫做打手行為,當然與港女差不多,網民指控人基本上是憑感覺,例如你在討論時極力維護香港警察,對方就會說你是香港警察的打手。其實,編者的任何描述,也必然涉及主觀成分,所以Sean24415762想找錯是沒有難度,上文已示範了一次。所以我才說,與其左吵右吵決定哪個版本才是最好,不如將幾個版本也列出來。你們看一看,已吵足了一個月,什麼還沒有寫,討論頁遠比原句長過百倍,完全是Counter-productive的典型例子。--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7:08 (UTC)
中立規則
如果根據中立的觀點,它很明確地說:
| 「 | 只是有偏見本身不應該造成刪除該段文字的理由。如該文章包含有用的信息,應該按需要修改,而不是刪除。 | 」 |
內文被隱藏一個月有多,根本沒有規定支持這種「先審查,後提交」的做法,或內容要「徹底討論完畢才能提交」的規守,所以現在我們的做法已經有問題。--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4:59 (UTC)
回覆Sean24415762
我一直也在討論,所以我不明白為何我是第五次就有關事項拒絕表態,我不是已經表態嗎?
我也許捉不到您說話的重點,或者閣下介不介意說清楚我要表態什麼?
對別討論者來說,他們也覺得你的批評是人身攻擊,否則別人就不會這樣說:
| 「 | sean24415762,我覺得你真係無聊到極點,唔理你咩對 阿so咩睇法,但花咁多時間畀負評同長篇大論,仲要篇篇都充斥主 觀同歪理,賴有文化,我覺得你先係香港之恥,畀澳門人睇到真係笑 大人個口 | 」 |
| 「 | 說了甚麼吧!一看就知道大量負評都是由sean24415762發起的。 | 」 |
你在一些用戶眼中也是歪理同主觀偏見,蘇施黃也說叫人「茂利」或叫店舖「執笠」,不是人身攻擊,正所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既然雙方也認同對方也在人身攻擊,如果簡寫就不提,否則就要詳寫。
另外,個人認為批評不一定指理性批評,所以是可以包括人身攻擊。再不然使用留言一詞,如何?
你說他們的批評(留言)是訴諸網絡暴力,他們又不是起人底或威嚇別人,怎樣算是網絡暴力嗎?頂多說言詞過激吧!所以這個斷言也可算是涉及主觀成分。
不過如果你有這個看法,這也算是某一種看法,我覺得也可以記錄下去,集思廣益是一件好事。
本人不認同批評者是美化行為,這個字本人感覺是中性,不如使用反對者,如何?
我當初寫這段只不過覺得題材有趣,不是嗎?照道理這段影片是批評蘇施黃,如果你看其他論壇,負評也是多於正評,但是這個討論卻充斥大部分支持評論,負面批評被遮蔽,所以才記錄。你試一試找任何一段片,有一個人過多月積極地發這麼多長篇的留言,這個現象真的很特別。網典記網事,我只是有興趣記錄這個有趣的現象。
老實說,你的留言佔了3分之2,在本質上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您認為自己做法是對的話,因你的角度這是正義之舉。「有人當街擲焦」事件本身沒有好壞之分,只是看的人有好壞之分,你持什麼心態去看,你看到的就是什麼心態。
從「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看見「明顯是指控本人負評他人」文中沒有這樣說,只是指出一種現象,至於該現象要如何解讀,就交由讀者決定。
「反正兩者的描述都是憑自己的立場寫成」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正正是說,世事沒有唯一的觀點,所以我才建議你寫一份聲明,以你的角度解釋這件事,觀眾看到各方要點,便可以自行決定。
討論了這麼久,其實究竟我們決定是長寫還是短寫呢?--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6:32 (UTC)
總結-Comeon最終依舊拒絕表態,亦是第六次。否定一切的指控而且將視線轉移到本人的行為身上。沒有就新一輪質疑作出回應,沒有回應任何有關本條目討論事項。湯米‧提思提出新建議,本人認為可接受。下詳審。(26)—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ean24415762(對話 • 貢獻)於2009年3月26日 (四) 08:54加入的。
2009-3-26討論事項
在短片被發佈之後,有YouTube網民隨即批評蘇施黃向雪糕老闆擲雪糕筒的行為是不尊重別人及沒禮貌的行為,但有網民持相反意 見,指出蘇施黃如此的行為只是為了開玩笑,而非存心侮辱。
在眾多由YouTube網民評論的文章中,當中也有一些抹黑蘇施黃的言論,因而引起YouTube網民之間的風波。
本人認為這個版本是暫時最好的,起訴再不是針對本人,也不再是「對人不對事」去描述。描述具雙方的意見,同時亦能反映出有風波一事。所以本人附議湯米‧提思的新描述版本。只是還有些微的地方可改-網民之間的”風波”的風波過於含糊,可改成”爭論風波”。但還是要問一問閣下會否用到任何截圖或引用個有關的文字評論?本人只是認同上述的描述,有其他的描述或工具請盡快一併提出。本人暫時未有其他補充。只欠Comeon一個,假如他打算存心搗亂,阻止共識的話,本人願為閣下開路。要是Comeon沒有其他足夠的合理理由反駁本人的論點+提出新論點反對+自行詳述現有的論點作詳細論証,即沒有理據反對,那就可以使用該版本。本人支持使用湯米‧提思新的版本,(終於就有關的描述達成共識。)--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6日 (四) 02:44 (UTC)
- 看來Comeon及Sean24415762之間都仍未有共識,加上討論分散,也許我要總結一下大家提及過的觀點。
- Comeon提及了以下的觀點:
- Sean24415762 的指控是 Counter-productive。
- 不應淡化整件風波。
- 應列出多個版本,而不是無止境地爭吵。
- 有關本人於2009年3月25日增訂新修訂版本之有關內容「涉及主觀判斷」。
- Sean24415762提及了以下的觀點:
- 之前的修訂版本針對Sean24415762,而有關本人於2009年3月25日增訂新修訂版本之有關內容沒有針對Sean24415762。
- 有關YouTube裡的風波並非罵戰,Sean24415762 為的只是為了阻止網絡暴力。
- 在YouTube裡的風波中,Sean24415762 受到攻擊,於是以保護自己為由還擊。
- Comeon 仍未表態。(究竟Comeon要表甚麼態?)
- 我已經看完有關留言,發現Comeon及Sean24415762在「Sean24415762於YouTube的風波」上仍有分歧。我同意有關風波不應淡化,其實有關風波也不應被美化,也不應被醜化,只要如實記錄就可以了。Sean24415762指出他自己為了阻止網絡暴力而引起風波,已經是美化了整件事,出現了偏見;另外,Comeon指Sean24415762是打手,其實「打手」一詞已經是出於主觀,同樣是有偏見。難道「維護他人就叫打手」?
- 至於本人的有關本人於2009年3月25日增訂新修訂版本之有關內容,其實可以再補充的,例如簡述風波的過程,而有關截圖有一部分是仍然可用的。
- 暫時來說,初步共識已經有了,但未有完全共識,故不宜太快下定論。現在要做的,就是希望Sean24415762解釋一下Comeon要就甚麼表態;而Comeon也要解釋一下應列出甚麼版本之修改,以及有關本人最近公佈之版本應如何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6日 (四) 03:20 (UTC)
根據Sean24415762對字詞的執著(看一看兩句描述也可以討論一個月便知道,實在是本末倒置),湯米‧提思的文章也有犯駁之處。預先預告一下,「是不尊重別人及沒禮貌的行為」這句已涉不公平對待所有批評,因為您刻意抽出某觀點來概述,為什麼不提其他批評?你的概述已涉及主觀判斷。「只是為了開玩笑,而非存心侮辱」同道理,這個概述刻意抽出某觀點來說,又是不中立。「一些」究竟是多少,已有主觀成分。「抹黑」怎樣定義抹黑?您怎樣界定哪些言論是抹黑?另外文章淡化了整件風波,例如最重要的現象,Sean24415762一人佔了最大評論數,比所有人加上的還要多,他的留言佔整版3分之2(這個是本人當時數的),如果不是這種行為,怎會有人認為「Sean24415762是一名YouTube打手」?這種描述扭曲了整件事的本質和特殊性。
首先,本人要重申一點,本人並非像某個人為一己私慾而來。當然亦不是Comeon所指的就字詞而執著,請Comeon閣下不要顛倒是非,要是本人執著字詞,就不會將重點放在關係上六次要求閣下表態解釋。反正,其實閣下也根本沒有理據去支持有關描述的去留,浪費了本人及其他人不少的時間。既然閣下沒有理據就請閉嘴別多講與本條目無關的話題。更重要的是別老是否認一切,錯就承認,描述是針對本人;別將責任推卸他人,閣下於25日的言論全是無理又無關的說話,自己始終不肯表態就少來說人,明明是閣下浪費本人及其他人的時間,閣下早點表態或承認錯誤不堅持錯誤描述早就解決了問題。不知道顛倒是非和推卸責任是否閣下的強項雖然本人在這點也是離題,但起碼本人還是有建設,對Comeon閣下的說話只是題外話,既然Comeon閣下不客氣,本人沒理由不奉陪,只是對他人造成不便就多多原諒。日後離題話本人會注明。(以上跟討論事項無關)本人認為Comeon閣下似乎挺喜歡歪理的,似是而非的歪理又來了。先是假釋本人的原委去証明本人因字詞的執著而白白討論一個月,最常見的地方可參考Comeon對本人行為的描述。先是為事情下定義或代表某人的立場表態去支持之後的論點,以証明之後的論點是正確,這裡論証方法是為形式謬論,是邏輯謬論的一種。當中涉及Comeon閣下對事物的主觀看法套用事物上(這點同時反証到Comeon的描述是主觀)。其實Comeon閣下所用到的謬論多的是,使用的謬論種類也繁多的。其中-『根據Sean24415762對字詞的執著(看一看兩句描述也可以討論一個月便知道,實在是本末倒置)』又是形式謬論,真荒謬‧因為討論一個月就是本末倒置?閣下連本末是什麼也沒有定義誰知道。根據Sean24415762對字詞的執著,湯米‧提思的文章也有犯駁之處。這裡用了偷換概念,還顛倒本人的意識去証明別人的錯。
「是不尊重別人及沒禮貌的行為」這句已涉不公平對待所有批評,因為您刻意抽出某觀點來概述,為什麼不提其他批評?你的概述已涉及主觀判斷。
以上句子論証又用了邏輯謬誤-滑坡謬誤。「是不尊重別人及沒禮貌的行為」已能反映出大部份的批評,除非閣下又想將人身攻擊列作為批評的一種。以下是全部就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一事在youtube文字評論中的所有符合批評條件的批評。(有遺漏閣下自己找回來。)要是「是不尊重別人及沒禮貌的行為」描述時有遺漏就是"行為過份"/"傷害他人感受"/"丟香港人的臉子"既然Comeon閣下認為未能反映全部人的批評,那只需加回就行,(除非Comeon又有特別搞作)請問Comeon閣下,現在反映了所有批評者的觀點還有別嗎?本人只是知道描述未有反映出全部的批評意見而已,但沒有涉及主觀判斷,所以請Comeon閣下不要亂加錯誤於別人身上,本人只是恐怕閣下連主觀判斷也未知而已。湯米‧提思只是將大部份人的批評意見總結,又沒有對批評有所評價,那只是批評人的觀點,而不是湯米‧提思的立場和意見,因此閣下指控的涉及主觀判斷根本不成立,閣下肯承認嗎?(本人相信閣下絕對不會,不知道屆時又有什麼方法轉移視線逃避回應)
| 「 | 玩同侮辱係兩件事, 蘇施甘樣做笑都唔好笑,只係令人覺得佢好討厭 -tinyd0t | 」 |
| 「 | 勁憎阿蘇d態度 -wingkilulu | 」 |
| 「 | 但這樣做的確在不尊重人
她作為一個香港的名人遠赴澳門拍攝節目卻不尊重當地人什至出言侮蔑容易令當地人也有錯覺覺得香港人都是你般無禮 這樣做不但浪費了食物更傷了那人的自尊 各地的物價都有不同你未先去了解當地的一切就"串串貢"說她侮辱了香港人也不無道理 (節錄)-pkson1234 |
」 |
| 「 | 以為自己有少少名氣就得!!!??? -s991308 | 」 |
| 「 | 阿蘇幾過下份喎,,人地蔡瀾都冇咁對人喇!!比下面好喎,,又唔肯比雪糕佬講埋,,講d野又黑人憎,,人地d雪糕伙係佢地一手一腳好辛苦咁做嫁,,,如果我係佢隔離我實駡佢嫁!! -s991308 | 」 |
| 「 | 蘇施黃既態度真係好有問題,好冇禮貌。人地自己做出黎既雪糕,雖然可能真係唔係好好食,但係都唔駛咁踩人架,唔該佢諗下人地既感受啦,如果你俾人咁樣踩又會有咩感受啊?佢仲要掟番支cone去人地o個度.駛唔駛咁啊?下?(節錄)-ssylvialiu329 | 」 |
| 「 | 其實...佢連基本ge禮貌都冇....已經冇野好講同埋爭論..-wahcarcar | 」 |
| 「 | 阿蘇條on9完全唔識尊重人,話唔好食唔抵食咪算,仲要指手劃腳掉野,做到咁盡,遲早一定會自己受返 -iamx05 | 」 |
| 「 | 咁樣對人地,未免過份左d掛... -kookinwa20 | 」 |
| 「 | 好 過 份 ,,
覺 得 唔 抵 未 唔 好 食 ,, 唔 好 食 你 可 以 講 ,, 但 係 你 一 野 車 埋 去 .. 3 個 字 : 野 蠻 人 -ctk3218 |
」 |
| 「 | 無禮貌無修養無品德, 以為自己我行我素好型
呢d得罪人多稱呼人少既人行出銜俾人打都唔值得可憐! -hin1234 |
」 |
| 「 | 認為貨品的價格很不合理就不要買
買完,覺得不值便扔向別人 這是沒家教,沒教養 既不尊重別人,亦不尊重自己 面係人地俾,架係自己丟 (節錄)-diu89diu |
」 |
| 「 | 哇..俾著我係個呀伯都唔知點呀
呀蘇佢真係幾過份既...浪費食物&張雪糕擲落人地到.. -yiukristy |
」 |
| 「 | 我覺得..
就算個雪糕系吾抵,吾值10蚊都好, 吾通佢就要甘樣掟番個甜筒俾人? 就算只系為做節目,想話俾觀眾知咀抵, 都可以鏡頭轉左先講架姐.. anyway,我覺得佢甘做好吾尊重人.. 不過,如果講e個只系做節目既1種策略, 個呀叔又知道預左佢甘講,我諗都okay既, 其實睇得佢預左,雖然我吾系太接受到. -acfgfgfgfgf |
」 |
| 「 | 就算係覺得貴~
你大可唔買 人地無用把刀指住你要你買 食得咸魚抵得渴 佢咁樣做唔只丟自己臉 仲要丟埋香港人既臉 -jackwong1987 |
」 |
| 「 | 佢(行為)真係不知所謂...連我阿媽都好唔like佢!!! -pennydino | 」 |
| 「 | 呀蘇個gay婆識唔識咩叫尊重???食屎啦 人地辛辛苦苦搵食黎俾你玩??? -bnm15hk | 」 |
| 「 | Disgusting show
No respect Degrade of dignity You couldn't show some respect could you? It is not about "serious" it is about respect. If she does thinks that create a relaxing atmosphere. I can tell you it's not... -damson122 |
」 |
| 「 | 無禮貌 -heiwah999 | 」 |
| 「 | 蘇施黃識唔識尊重人架? -MissToosie | 」 |
| 「 | 唔似玩啊!十蚊嫌貴就唔好買啦! -iflwlou | 」 |
| 「 | 好撚on9唔識專重人!又冇人迫你買,買左食完又要吊(節錄)-Admin628 | 」 |
| 「 | 其實佢知唔知咩叫禮貌 -20792 | 」 |
「一些」究竟是多少,已有主觀成分。「抹黑」怎樣定義抹黑?您怎樣界定哪些言論是抹黑?
既然Comeon閣下認為「一些」是涉及主觀,那等同承認了自己的”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也是主觀(好不容易才間接承認一點)為何要以比例約數描述本人的評論數量?如何一些不對,那不如用準確數字,有十個回覆是對蘇施黃使用文字暴力,即人身攻擊或粗言穢語。本人相信湯米‧提思是想描述有部份人對蘇施黃使用文字暴力,之後就引起了文字風波。那改成”在眾多由YouTube網民評論的文章中,當中有十個回覆對蘇施黃使用文字暴力,因而引起YouTube網民之間的文字風波。 ”
另外文章淡化了整件風波,例如最重要的現象,Sean24415762一人佔了最大評論數,比所有人加上的還要多,他的留言佔整版3分之2(這個是本人當時數的),如果不是這種行為,怎會有人認為「Sean24415762是一名YouTube打手」?這種描述扭曲了整件事的本質和特殊性。
簡單的說,整件風波是由部份人對蘇施黃使用文字暴力開始(反對的自行解釋),文字評論中,在風波前後依舊有人批評蘇施黃及人身攻擊(這是事實不用質疑)。而是次風波究竟是什麼呢?Comeon閣下不妨先下定義。風波中有人(本人)最先提出有人不尊重人,即使蘇施黃再錯其他人都可以批評,但不要訴諸暴力(語言暴力)雖然內容沒有明確表示,但意思上還是有的,引証-”個個都話阿蘇不識專重人,我也看不出你們識尊重人?由於有人提出蘇施黃不識專重他人,但當中又有人使用語言暴力,也是不尊重人的行為,本人開始介入。本人的言論明顯針對個別人士,包括使用暴力的人/批評蘇施黃的人,於是產生爭論,在阿蘇的行為及本人的維護言論間爭吵,變成針對本人行為的爭論。(詳見影片)湯米‧提思的描述並沒有淡化風波的性質,只是沒有詳細提及。 Comeon閣下又指出有人認為「Sean24415762是一名YouTube打手」來到這裡本人又開始懷疑閣下是否是其中一個被中人指摘過的人或者是他們的打手,否則為何要針對本人的行為大費周章來描述,還要到那個xx論壇開帖,之後又借”他人”的口來指控本人,由描述開始閣下就針對本人,到了反駁部分又要針對本人,怪不得有人指閣下就是反蘇分子的打手。誰知道那個發帖人不是閣下?(謬論也挺有趣對吧?)閣下初初的描述以至這個YouTube網民sean24415762看到其他網民批評蘇施黃的做法時,網民sean24415762不斷抨擊批評者的做法及反駁他們的言論,令他的留言佔了該影片留言區約3分之2。跟著,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如果讀者要看這些批評便要設定更低的門檻才可以看到。」也是明顯針對本人。針對本人描述本人的行為,也叫做描述評論風波?要是閣下指湯米‧提思的版本是淡化了整件風波,那閣下就是完成離題,連風波一事也沒提及到,不要說原因經過結果,閣下描述了什麼?那就是本人佔了最大評論數。現在還要借人口指控本人,即是說閣下就是來抹黑本人吧。閣下的行為完全是「對人不對事」,還有什麼解釋?前一次閣下也沒回應這點,由此可見,閣下的強項就是逃避問責,一下子就能轉移話題沒一回事似的。
在短片被發佈之後,網民就蘇施黃向雪糕老闆擲雪糕筒的行為表達不同意見。
既然眾多方法也不能通過,就用閣下建出那個吧。
要逐字挑剔並不難,所以維基特別多這種編輯戰,時間不是花在編寫條目,而是左吵右吵,是次討論愈來愈長,已吵足一個月,寫了什麼出來?不難不令人反思這種爭辯是否對網典有益。維基這邊的批評就是太多爭辯和編輯戰,希望維基爭辯文化不要延伸至網典。
編輯戰不是一個人引起,假如閣下認為這是編輯戰大家就不會在討論,早就開始編輯條目啦,閣下邏輯又出錯了。本人認為花大量 時間討論條目的寫法比起草草了事更實際,看看閣下的描述就知道,閣下離題描述並帶主觀,這種無用的條目只會誤導人,引起民憤。,當然沒有本人揭發問題,有問題的段落還殘留在條目中,最終只會令人認為網典的條目沒有質素,沒有質素的條目不如當垃圾掉落也不應發表。不知道閣下的歪理又是哪裡來的,一切都以數字的結果做論証。真的希望網典盡快維持應有的質素,清除將網典當作個人網誌的份子。假如不想吵的話就多給建設性建議,少離題話即可。例如經修改後的版本本人認為不錯,那是否使用?本人想閣下又會提出無理的理據反對。不知道究竟是誰拖延時間。
內文被隱藏一個月有多,根本沒有規定支持這種「先審查,後提交」的做法,或內容要「徹底討論完畢才能提交」的規守,所以現在我們的做法已經有問題。
另外Comeon請少來了,又想打破共識的協議?首先討論沒有一個月,是由17日開始。的確,沒有這種規定,但不代表做法有問題,麻煩少閣下那種奇怪的邏輯謬論好了。因為編者之間出現分歧和衝突,故希望編輯者到討論頁商討,謀求達成共識,這是防止衝突升級的最佳方法。除非閣下不願合作,不求共識。那請自便,後果自負。(本人絕對會尋求管理員幫助對抗編輯戰)
我一直也在討論,所以我不明白為何我是第五次就有關事項拒絕表態,我不是已經表態嗎?
假如閣下不明白要表態什麼,那本人最後一次提醒閣下吧。Comeon閣下的描述跟本條目有什麼關係?其實還有其他一大堆問題閣下也沒有回應。需要的話本人日後會不斷重提。
對別討論者來說,他們也覺得你的批評是人身攻擊,否則別人就不會這樣說:
歪理又來了。說的人哪句有指本人人身攻擊?是閣下想講還是閣下就是說的人?
你在一些用戶眼中也是歪理同主觀偏見,蘇施黃也說叫人「茂利」或叫店舖「執笠」,不是人身攻擊,正所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既然雙方也認同對方也在人身攻擊,如果簡寫就不提,否則就要詳寫。
以上本人不太明白。”雙方也認同對方也在人身攻擊”大約是指閣下引用的人跟本人吧?上述已反駁了,只有本人指控對方人身攻擊。而且本人証據多的是又明顯,應該不用多解釋吧。
另外,個人認為批評不一定指理性批評,所以是可以包括人身攻擊。再不然使用留言一詞,如何?
來到此,本人才知道批評包括了人身攻擊,怪不得閣下的描述會寫成那樣。本人絕不對意。因為閣下將 就算是非理性批評也不是人身攻擊,那完全是兩回事,人身攻擊根本就不是批評,批評是泛指評論,對缺點和錯誤所提出的意見。本人不會容許你意圖淡化人身攻擊行為。那只好分開處理人身攻擊和批評的”留言”
你說他們的批評(留言)是訴諸網絡暴力,他們又不是起人底或威嚇別人,怎樣算是網絡暴力嗎?頂多說言詞過激吧!所以這個斷言也可算是涉及主觀成分。
不單止是網絡暴力,也是侵犯言論自由,閣下不要美化/淡化了。假如閣下未知什麼是網絡暴力-網典就有了。請閣下不要為暴力分子解釋,這點根本用不著爭議。閣下多多認清什麼是網絡暴力吧。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W-tDv4iVwE (閣下是否心虛?)
本人不認同批評者是美化行為,這個字本人感覺是中性,不如使用反對者,如何?
批評者/批評者是無差的,但使用暴力/欺淩的人絕不能放過。閣下想描述有關風波還是不描述。要描述就不可能不提。
我當初寫這段只不過覺得題材有趣,不是嗎?照道理這段影片是批評蘇施黃,如果你看其他論壇,負評也是多於正評,但是這個討 論卻充斥大部分支持評論,負面批評被遮蔽,所以才記錄。你試一試找任何一段片,有一個人過多月積極地發這麼多長篇的留言, 這個現象真的很特別。網典記網事,我只是有興趣記錄這個有趣的現象。 老實說,你的留言佔了3分之2,在本質上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您認為自己做法是對的話,因你的角度這是正義之舉。「有人當街擲焦」事件本身沒有好壞之分,只是看的人有好壞之分,你持什麼心態去看,你看到的就是什麼心態。 從「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看見「明顯是指控本人負評他人」文中沒有這樣說,只是指出一種現象,至於該現象要如何解讀,就交由讀者決定。 「反正兩者的描述都是憑自己的立場寫成」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正正是說,世事沒有唯一的觀點,所以我才建議你寫一份聲明,以你的角度解釋這件事,觀眾看到各方要點,便可以自行決定。 討論了這麼久,其實究竟我們決定是長寫還是短寫呢?
那閣下等同承認閣下針對本人,那描述本人的行為跟網典有什麼關係?所以本人才要求閣下解釋。描述本人的行為應該就不符合收錄吧?負評不代表正確或錯誤。閣下的邏輯似乎又有問題,難道人多就是正確,那代表什麼,本人維護別人也代表什麼?要描述風波還是本人請閣下自己想清楚。
總結-描述的事究竟是什麼?要描述的話本人不會反對,那就描述整件風波,否則針對本人的描述就免了。首先在描述與否大家先來個共識。假如有共識,就開始內容吧。
在短片被發佈之後,有YouTube網民隨即批評蘇施黃向雪糕老闆擲雪糕筒的行為過份,傷害了當事人感受,是不尊重別人及沒禮貌的行為而且丟香港人的臉子,但有網民持相反意見,指出蘇施黃如此的行為只是為了開玩笑,而非存心侮辱。
在眾多由YouTube網民評論的文章中,當中有十個回覆對蘇施黃使用文字暴力,涉及網絡欺淩,因而引起YouTube網民之間的爭論。
本人修改後的描述。--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6日 (四) 07:50 (UTC)
- Sean24415762,請容許我再改一改您提出的描述,因為有少少筆誤要修改。
在短片被發佈之後,有YouTube網民隨即批評蘇施黃向雪糕老闆擲雪糕筒的行為過份,不理他人感受,是不尊重別人及沒禮貌的行為,並丟盡香港人的臉子。但有網民持相反意見,指出蘇施黃如此的行為只是為了開玩笑,而非存心侮辱。
在眾多由YouTube網民評論的文章中,當中有十個回覆都是對蘇施黃施以文字暴力,涉及網上欺凌,因而引起YouTube網民之間的爭論。
- 整體來說,Sean24415762的版本改完之後,沒有太大問題。既然Sean24415762不想他的名字在文章中出現,我們也要尊重他的決定,寧願只描述整件風波,也不針對Sean24415762的有關留言。--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6日 (四) 08:53 (UTC)
我當初寫這段只不過覺得題材有趣,不是嗎?照道理這段影片是批評蘇施黃,如果你看其他論壇,負評也是多於正評,但是這個討論卻充斥大部分支持評論,負面批評被遮蔽,所以才記錄。你試一試找任何一段片,有一個人過多月積極地發這麼多長篇的留言,這個現象真的很特別。網典記網事,我只是有興趣記錄這個有趣的現象。老實說,你的留言佔了3分之2,在本質上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您認為自己做法是對的話,因你的角度這是正義之舉。「有人當街擲焦」事件本身沒有好壞之分,只是看的人有好壞之分,你持什麼心態去看,你看到的就是什麼心態。從「絕大部分反對者的批評均被負評至自動遮蔽」看見「明顯是指控本人負評他人」文中沒有這樣說,只是指出一種現象,至於該現象要如何解讀,就交由讀者決定。「反正兩者的描述都是憑自己的立場寫成」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正正是說,世事沒有唯一的觀點,所以我才建議你寫一份聲明,以你的角度解釋這件事,觀眾看到各方要點,便可以自行決定。 討論了這麼久,其實究竟我們決定是長寫還是短寫呢?
- Comeon所寫的描述根本就是針對本人,描述的事物也跟風波一點關係也沒有,上面他自己也承認了。這次編輯事件全因為他認為有趣更造成,或者他真的是批評者之一來到大典報復。他最強就是講照謬論,將事情合理化。那影片根本就沒有批評之意,片主只是講一句不敢恭維Comeon就能說成是批評蘇施黃,哪裡考證?本人只知是無從判斷。蘇施黃行為是不當但不代表支持的人也不當,支持人就代表錯嗎?閣下所謂的其他論壇負評也是多於正評,那只是一個現象,跟蘇施黃行為有什麼關係?難道閣下又想以區群謬誤來証明蘇施黃是不得值幫助嗎?如本人在文字評論中已說得有夠清楚,即使蘇施黃過份也不代表其他人可以用同樣手段對人。事實上閣下經常以以偏蓋全的方式証明自己是對。本人的性質真的是支持蘇施黃嗎?本人連一句支持的說句也沒說過又何來支持?難道十個批評就不能有一個支持嗎?究竟閣下想表達什麼?有反對就不能支持嗎?批評又好正評又好只要說得有理有道德之分嗎?就憑閣下一己私慾就想將網典變成自己的私人網誌,那閣下在自己的blog寫好了,無謂將不知所謂的觀念誤導他人。如閣下所講,網典記網事不是記現象,也不應單純的記錄一件沒首沒尾的事。在youtube這種現象多的是,論壇就更多,一個帖經歷一年也不會沉低那不是很有趣嗎?網典是記網事,不是記人行為記自己認為有趣的現象,閣下自己也終於肯承認了,那日後終於可以不用再管閣下的舊版本。另外本人有空的話絕對會就這件編輯事件寫一份聲明投訴閣下你。
假如修訂的版本沒有其他問題,那就使用吧。 不論Comeon有什麼意見。他反對的話也不用管他的舊版本或類似的版本,反正主要是純粹針對本人而不是風波的描述居多。但無理的反對則不用管,暫時使用那個版本。--Sean24415762 2009年3月27日 (五) 01:39 (UTC)
- 其實Comeon說了一樣東西,就是解讀事件的人,應該是讀者,而不是編輯者自己。如果由編輯者解讀事件,那就會影響條目的公信力。至於本人提及的修改版本,暫時沒有其他問題,因為雙方的意見都已經交代了,糾紛及風波,是因為雙方意見不合而引起的,站在編輯者的角度,在編輯有爭議的條目時,應嘗試刻劃糾紛,而不是直接參與糾紛。--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7日 (五) 09:42 (UTC)
2009-3-28討論事項
本人已經套用了已有共識的內容,不過以下的截圖描述如何呢?本人已經修改過了,請大家過目,如沒問題,就會採用有關內容。
--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8日 (六) 13:57 (UTC)
存在問題: 除了第一張沒問題外。
由第二張開始失去焦點,幾乎其後每張圖都是沒有焦點,究竟閣下想表達什麼?還是看圖作文?第二張圖似乎是紛爭的開始,卻沒有紛爭的原委,那描述”糾紛”出現還有何意義,又是單純的針對某些人?風波的起點可追溯本人第一次留言。(詳見youtube第20頁評論)
「hkchub」根本沒有試圖平息糾紛,最初的評論是他個人對事件的看法,沒有回應任何人。真正開始是”另類圈子的愛好!!!Shit”。根據評論,本人沒有回應。(詳見youtube第16-19頁評論),之後只是批評他回應時使用的做法。跟”互罵”明顯有一段距離。
第四個截圖,”有關留言均遭負評”不知道閣下的焦點是?基本上不論批評蘇施黃,侮辱蘇施黃或他人,還是個別的留言,81%的留言是負評=192/237(日期30/3)要是帶出負評,沒理由只描述「hkchub」被負評。
中途參與糾紛(涉及風波)的人hkchub/pphang /lazymagic10/iamx05/tinyd0t /diu89diu/trtrtr556/Handsome1995。請不要有遺留,否則對本人/「lazymagic10」/「Handsome1995」不公平。
存在焦點問題,究竟閣下想表達什麼事宜,有截圖就寫沒截圖的不管?
中途參與糾紛(涉及風波)的人hkchub/pphang /lazymagic10/iamx05/tinyd0t /diu89diu/trtrtr556/Handsome1995。請不要有遺留,否則對本人/「lazymagic10」/「Handsome1995」不公平。
使用截圖描述只會令描述失去焦點和表達的意思。還有之前的共識在哪?為何又會返回起點?--Sean24415762 2009年3月30日 (一) 01:43 (UTC)
- 本人明白你的意思,看來只有第一張可用。我會考慮把Image:Youtube_comment_on_macau_soszewong2.jpg、Image:Youtube_comment_on_macau_soszewong3.jpg、Image:Youtube_comment_on_macau_soszewong4.jpg、Image:Youtube_comment_on_macau_soszewong5.jpg、Image:Youtube_comment_on_macau_soszewong6.jpg及Image:Youtube_comment_on_macau_soszewong7.jpg,連同之前Comeon上傳的舊版本提交速刪。--湯米‧提思 2009年3月30日 (一) 02:11 (UTC)
- 既然圖已Cap了,為什麼不顯示出來?簡單以Gallery顯示,不用加什麼敍述。始終外部資源不受網典控制。湯米‧提思,您不是之前抱過怨有些條目的外部來源已被刪除,無法查到有關資料嗎?有問題再提出。--Comeon 2009年4月1日 (三) 23:38 (UTC)
問題
- 怎麼使用大戰模版?現在他們二人開戰嗎?是否用錯模版???
- 怎麼我都一直覺得,整篇文章是在誘導我去相信蘇絲黃做錯事?姑且勿論誰是誰非,現在這文章寫到像社評。
- 相片這麼充足,無問題,事件經過一覽無遺。不過,直接將影片上傳到YouTube,然後再貼link豈不是更好?現在就像慢鏡重播之餘,更像捉錯處遊戲。
--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29日 (日) 10:25 (UTC)
- 終於都有一個局外人肯出聲了,其實本條目的確有太多問題。您提及的第一點我也有少少同感,我完全感受不到這是「開大戰」;至於第二點,就道出了 Sean24415762 這件事的要點,就是有太多一面倒對蘇施黃的抨擊;第三點就沒辦法控制了,因為太似報紙上的連環圖,不過也未必代表要刪除,改用gallery就不會如此搶眼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9日 (日) 12:17 (UTC)
- 其實第三點只是另一個解決方法,我看了整頁討論後,其實誰來投訴就不收錄什麼是說不通,Hotplug的原意也是不向惡勢力低頭,但如果條目一開始的原意就是針對並批評某人而寫的話,可真不健康。我對蘇絲黃可沒有什麼感覺,但條目卻像誘導式文章,這是很危險的事,因為始終是有人看,容易令人信以為真,到時就「大件事」了。--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29日 (日) 16:07 (UTC)
本人想知道我們之前在討論什麼?為何會突然被無視。本人雖然沒有討論,但人還是在的。以上的版本不是當然是好的,而且又是某個原版本修改少量。本人早說過不要用截圖,今閣下不理本人的忠告,沒有重點沒有意義的圖片描述還有什麼意義呢?那不如不提評論的紛爭,反正跟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無關。要提及的話應有一個重點。時間關係不多說,但希望湯米‧提思不要輕易就使用截圖版,先再為截圖討論吧。--Sean24415762 2009年3月30日 (一) 01:43 (UTC)
- 應該是說,我從來沒有當過你是存在(逃...XD)。我只會著眼於條目是否中立、合理、真實,發現問題便會提出。你們在上面講這麼多,還不如我以點列式簡單地說出問題。現在條目的確是十分不當,與其讓你們繼續吵下去,倒不如讓一個局外人重新編輯更好。現在無論是你、comeon、或tcshek都不適合編輯,難免令人誤會。還有一點,條目現階段應該暫時作全保護,讓大家有一個共識後再重新編輯,冷靜一段時間更好,大家都能心平氣和地討論。--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5:01 (UTC)
- 不好意思,我暫時根據不是維基人的要求,隱藏了大戰模版,另外YouTube留言的部分,已經套用有關修改,看看還有甚麼內容要清理。始終有關條目太著重事件的過程,有關內容也應該簡化。--湯米‧提思 2009年3月30日 (一) 02:47 (UTC)
抱歉本人並不了解維基式模版,只要不影響條目的話本人不會在意隱藏了大戰模版。內容無差異沒偏離已足夠,只是不知道Comeon會否有天回來再吵過。盡快完成條目吧。--Sean24415762 2009年3月30日 (一) 04:09 (UTC)
其實這個已經不止用於大戰,字眼略作修改以適合兩者使用,而且本人發現大家一早已將這模版用於其他地方(如淫照事件),當然如果你想一分為兩也未嘗不可。另外可參考李嘉欣、何文田警員開槍案、收費電視推銷員爆粗事件等,他們都是會作文本記錄,疾風綾希都講過這些外來資料最好用圖片等方式儲存於本站,YouTube始終是外來網絡資源,控制權不在網典,多一份記錄沒有壞。其他部分沒有問題,就跟湯米‧提思和Sean24415762之前定下的共識。其他討論及回覆請參看上節。--Comeon 2009年4月1日 (三) 23:38 (UTC)
- 從來沒有說過有圖片有問題,「相片這麼充足,無問題,事件經過一覽無遺」,我說的,只是我提出另一個提議而已。至於以你那種放大式編寫方式,卻經常誘導其他人去相信你的一套,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的做法是有違中立。--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日 (四) 04:36 (UTC)
本人不認為有人會承認這點,但不論怎樣這條目總算完成,亦希望將來不會有變。不是維基人閣下好像來得太遲。至於大戰模版及事件模版本人真的分不清,大概也沒時間去弄個明白。暫時沒補充,但本人不時會留意這條目的,有時間的話或者會向大典提供意見,甚至是修訂條目。--Sean24415762 2009年4月2日 (四) 05:27 (UTC)
- 永遠沒有遲的一回事,因為條目日後也可以繼續修改。(流浪三個月後再回來,網典變成怎樣都不知了吧)--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日 (四) 05:32 (UTC)
- 其實大戰模版及事件模版已經分家,以這情況來看,這是一件「事件」,所以用不著大戰模版。--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日 (四) 02:08 (UTC)
究竟這個是「事件」抑或是「大戰」?
Comeon,我希望你解釋一下,這個Template:Infobox Event2和Template:Infobox Campaign有甚麼分別?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推翻了我們之前討論的共識,用意何在?
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無疑地這是事件,怎會是大戰?「蘇施黃」對「雪糕甜筒阿叔」,又不是很長時間,又不是持續抗爭,根本就不會是大戰。你如此擅開和Template:Infobox Campaign完全一樣的模版,和沒有改善過有何分別?
我已經把Template:Infobox Event2提刪了,希望大家不要使用有關模版。--湯米‧提思 2009年4月3日 (五) 03:45 (UTC)
- 首先聲明,我昨天停止了編輯工作,今天也是,所以event的設計停了下來,現在將所有使用event模版的條目都修改格式並將有用的資訊先放到note之內是為了避免設計模版時會影響到模版的外觀,亦可以測試到模版是否合用。event2的模版真的不明白,既是事件,為什麼要分正反或對立兩方?難免令人認為雙方是對立。回正題,蘇施黃今次事件到底是對立嗎?很明顯有對話但不涉及針鋒相對,只有單邊針對,更何況此針對僅屬「搞氣氛」,怎麼看得這麼嚴重?說笑可能過火了點,但也不是大戰吧?大戰的意義在哪?--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3日 (五) 06:01 (UTC)
- 以你的看法,我覺得事件模版可取代大戰模版,始終大戰模版意義並不大。如有需要,我們可以研發一版兩用,那就不用弄太多沒有用的模版。--湯米‧提思 2009年4月3日 (五) 11:29 (UTC)
- 其實模版是越細分、越清楚越好,如果沒有用途不大的即可一版多用式。給個例子,媒體模版其實可以是細分成︰電視台模版、電台模版、報章模版、電影模版等,不過由於使用上不是太多,這個就可以一版多用,相反,常用的模版如網站模版及論壇模版,由於使用次數多所以不贊成合版。但現在大戰和事件模版性質上不太一樣,很難去合而為一,如果想合併,那就要小心設計內容,有哪些是共通,有哪些是不同。今天我又休息。--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4日 (六) 09:20 (UTC)
- 既然如此,唯有「事件」及「大戰」分家好了。--湯米‧提思 2009年4月4日 (六) 09:49 (U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