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當事人 DAI ADORU 不要在條目中加入針對本人的內容

IP 210.6.54.25 的朋友,我知道你是Sam2009。有關內容是本人如實編寫的,如果真的是有失實的地方,我歡迎你提出,但不代表你要在條目中加入針對本人的內容。這條目寫的是DAI ADORU,不是tcshek。Sam2009,你做過甚麼,就自然有人會寫,網典是公開的,你憑甚麼干預別人不允許記載你的事?

你說我起你的底,我起你甚麼底?我又不是公開你的個人資料,有甚麼問題?我也沒有犯法,也沒有違反任何方針,你這樣把條目扭曲,和9up有何分別?--Tcshek 2009年2月13日 (五) 16:33 (UTC)

警告TCSHEK不要再對用戶作出起底滋擾的行為

請問網典是否已經成為T君任意亂來的園地,好明顯,他所撰寫的編輯版本都是以他自己一人的主觀去撰寫,說到別人針對他自己,如果別人都有引入相關的來源,敢問要像你這樣的回返行為,這是誰人有違方針,另外,T君在其同名的條目也曾被第三方撰文記述有關他的事,但卻被他本人無理回退,相信要受到警告的,必然是T君這種偏袒自己抹黑別人的行為,事實上,由你所撰寫的什麼「以偏概全」、「敵視基督教」、「抹黑教友」等等都是你對本人的抹黑和針對,也是不盡不實,我也相信IP用戶的編輯版本比你要來的中肯,再講,該個編輯版本是出自你的手筆,別人指出「T君認為」也是基於事實,根本就沒有人要針對或抹黑你,除非你這種設計是希望再一次抹黑別人但又不欲留名,別人舉出你的不是你的勾當敗露才會引發你現在的惱羞成怒,然而這種敢做不敢認的行為根本和老鼠沒有分別。

你經常口口聲聲自己是在引用方針,但如果你的方針是引用得沒有問題,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你,過去的不說,如今你要把本人於其他地方的網上廣告都引到這裡,要是這樣是沒問題的話,間接引述我的電話號碼到此也不屬於「起底」的話,恐怕我不得不報警,以及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因我有理由相信我若接到一些滋擾性的電話,號碼是在這裡由你閣下流出。

再講,如果T君這樣做是沒有問題的話,我相信網民公開他的照片、學校等資料也無不當之處,即使這樣不合情,但這是絕對合理的做法。Sam2009 2009年2月13日 (五) 17:17 (UTC)

我何時有起你的底?這些資料都是由網絡找到的,有何問題?我再重申一次,我是如實報導,根本沒有違反網典方針,你都是不要再9up了,總之公道自在人心,你的事,大家有眼得見。
網典成立者Hotplug說過一句話:「網絡是個自由的世界,任何以權力壓制聲音的企圖將會弄巧反拙。更痛恨一些動輒訴諸法律訴訟,假借司法機關來兇人的人。」你今次的言論,和扼殺編輯自由有何分別?如果寫事實都要比人告,那和土共有何分別?
PS:至於你的網上廣告,我已經刪除了,希望你會滿意,也不希望你再針對我本人。--Tcshek 2009年2月13日 (五) 17:28 (UTC)

Sam2009的編輯版本

大家看看以下內容有何問題?


有主觀意見認為DAI ADORU 是一名「反基人士」,對於基督教人士非常敏感,網典寫手tcshek認為他經常關注關注基督教相關的維基百科條目,因而和信奉基督教的維基百科管理員「妙詩人」發生罵戰,並指出批評維基百科管理員「妙詩人」處事不公是「以偏概全」,tcshek甚至認為他是借「妙詩人」的基督教信徒身分,以偏概全地批評基督教信徒,但由於tcshek過去多次與DAI ADORU 在網典發生編輯衝突,由tcshek所提出的指摘可能存在「抽水」的成分。

http://evchk.wikia.com/index.php?title=DAI_ADORU&diff=226449&oldid=226443
由tcshek所撰寫本條目的內容擴充版本,當中不乏主觀意見


我不是抽水,也不是批鬥,Sam2009由始至終,就完全不理會網典守則,本人對於Sam2009的冥頑不靈之行為感到非常失望!

Sam2009把自己的條目篡改之後,變成美化自己,抹黑他人,掩飾自己的「黑歷史」。難道我要同意「Sam2009不是反基人士」嗎?難道我要同意「Sam2009在網典批鬥是沒問題」嗎?難道我要同意「妙詩人封禁Sam2009完全是錯,而Sam2009加入抹黑基督教的內容是對」嗎?Sam2009寫下本末倒置及失實描述的內容,是不符合網典的編輯方針,也違反正典運動的精神。

Sam2009的編輯版本,純粹矯枉過正,美化自己,抹黑他人,完全不理會NPOV,應該是要回退的。我希望當事人最好不要再在自己的條目上貼金,借事生非抹黑本人。另外你已經有多次被封禁的記錄,如果你再是如此挑戰網典規則,你只會再次被封禁。--Tcshek 2009年2月13日 (五) 17:51 (UTC)

請各位看看tcshek以下文字有何問題

我也同意,寫下本末倒置及失實描述的內容,是不符合網典的編輯方針,也違反正典運動的精神,所以,tcshek閣下你口口聲聲的要求「正典」其實是在假惺惺。

請各位明察有關條目的多個編輯版本,到底是誰在矯枉過正,美化自己,抹黑他人,完全不理會NPOV,在這件事上面沒有人在條目上為自己貼金,更沒有人抹黑t君,只是有人要在自己臉上貼屎,責任該由自己去承擔而非他人,「如果你再是如此挑戰網典規則,你只會再次被封禁。」這句對我並不實用,t君,請你留來給自己好好反省。

也請各位看看tcshek以下文字有何問題,「DAI ADORU 是一名「反基人士」,對於基督教人士非常敏感,故他經常關注關注基督教相關的維基百科條目,因而和信奉基督教的維基百科管理員「妙詩人」發生罵戰。 」,以上是tcshek單憑他對本人的主觀意見撰寫的,首先,「反基人士」是如何去定義?「對於基督教人士非常敏感」又有沒有甚麼例證?本人對於基督教內常有風化案但又要息事靈人不了了之是反感的,對於宗教團體對家暴條例的表現又是覺得不值一晒的,但如果有人要舉出這些去「印證」本人「就是反基人士」,那是不是屬於主觀,相信這是任何人都明白的道理,tcshek往往無視自己的問題,但偏愛以偏概全的態度去看他聲稱「是在針對他」的人,起碼他撰寫出以上文字,本人作為被指摘的一個有感文字涉及誹謗,自然有理由提出反對。

因此,把有關文字引述正文為「tcshek主觀認為」實無抹黑t君或不公道之處,t君口口聲聲別人不理網典的守則,但是不是有人在錯解、曲解相關守則,並解讀做自己的版本,從而撈取一些損人不利己的利益?

給TCSHEK的嚴正警告

請tcshek不要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閣下和高登的爭執也多,別人也有在tcshek這個條目增補有關閣下的「黑歷史」,但從編輯歷史可以見到你在不斷的隱惡揚善,不斷刪去爭議之處,同時又積極借助條目去宣傳自己的多個論壇、網站等等,「把自己的條目篡改之後,變成美化自己,抹黑他人,掩飾自己的『黑歷史』」的,你早有前科。難道「Sam2009是反基人士」就憑你這個抽水怪就能作定論嗎?另外,「Sam2009加入抹黑基督教的內容」這句又是你的主觀作祟,再講,我怎樣去「抹黑基督教」又不見你引文闡述,這已經屬於沒有來源的主觀定論,在無視網典方針的完全是你本人。

難道我要同意「tcshek在網典批鬥是沒問題」嗎? 難道別人記述tcshek全都是抹黑他?難道tcshek記述別人的文字全部都因為「引用方針」而沒有問題?起碼在DAI ADORU這條目上對本人的描述已構成誹謗,本人聲明我絕非如他所指的「以偏概全的反基人士」,而他基於這點而立的「因為…所以」論亦是不成立的,我不知道TCSHEK君如此抹黑本人的用意何在,縱然他口口聲聲說自己「不是在報復」、「是基於網典方針」行事,但他這種以偏概全的所為已經做到搧動他人誤解、仇視本人的效果,在本人公私務都繁忙的現在,本人尚不能像一個典型毒男一樣去以無限的時間在一個網站上不斷惹事生非和發動編輯戰,但本人絕對有「權」、「力」以法律(民事及刑事)向TCEHEK提出訴訟,這是本人對TCSHEK君提出的嚴正警告。

「PS:至於你的網上廣告,我已經刪除了,希望你會滿意,也不希望你再針對我本人。」、「寫你所寫的很多都不是事實,都要比人告,那和土共有何分別」你行使的絕非編輯自由,而是騎劫網典,濫用自由,然而抹黑別人並不是自由,揭別人的隱私也不是自由,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大條道理」、「拿著方針做令箭」是「沒有問題」的,你大可將之留下,不必刪去,但有否違反「起底」、「抹黑」(這裡的法律)及「私隱」、「誹謗」(現實的法律),這是你本人要面對的事,請不要曲解網典成立者Hotplug的說話,更不要將責任倭過別人,任何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事作出承擔,你大可看看我會不會來真的用這種「土共的方法」去教訓你。

Sam2009 2009年2月13日 (五) 19:01 (UTC)

對Sam2009一大堆「肺話」的回應

Sam2009,你有資格教訓我嗎?你憑甚麼教訓我?你節省一點吧!既然你不想別人記載你的事,那我倒不如把你的條目提刪囉!反正你寫的只是你的第一手資料。把本頁當作是reference,完全不符合編輯方針,這些東西應該被刪除。

既然你要如此野蠻,要公然挑釁本人及網典的方針,還要一文多貼「唱通街」,怕整個網典的人都不知道你的糗事似的,你都是等被封戶吧,因為我已經對你極度失望!我完全不明白,你如此都可是做編輯,一點新聞及編輯道德及尊重也沒有。現在是你一個人騎劫網典,強姦民意,扼殺他人編輯自由,製造新聞,憑空捏造,中傷他人。

你已有抹黑妙詩人的前科,以上這些話,你有資格說嗎?!另外,你誤解了「起底」、「抹黑」、「私隱」、「誹謗」的真義。你的網誌裡寫的東西,是事實來的,怎可能說這些不可以記載?你的而且確是設計師、雜誌編輯,這是在你的網誌裡看到的,那難道就是「起底」了嗎?我又沒有公開你的電話、電郵、住址,原來公開你的職業都叫「起底」,那麼這裡很多人物條目都豈不是有問題,那又要刪了嗎?你連「私隱」及「誹謗」都分不清,還學人當甚麼編輯?你現在不只是誣陷本人,連你也不能為你寫的東西負責任,你配當編輯嗎?

Sam2009,你在網典批鬥,把你的私人恩怨放在網典,把你的不理性放在網典,我身為正典支持者也感到非常憤怒!對不起,網典真的容不下你,請你都是離開一會,反省一下吧!我已經給你很多機會,你一次又一次攻擊本人,你已被封禁多次也仍不知錯,那請你自量,我不會再給你機會。

你說我批鬥也好,你說我報復也好,你的心裡就一直只有批鬥、報復,究竟你何時會清醒?我不想再和你9up辯論,你過主吧,不要再插手在你個人的條目上了。你挑起了很多寫手的怒火,你挑起了很多編輯戰,都是那句,有分歧時就要冷靜討論,不要再以你的極端主觀態度去看事件,你未必明白你自己,也許別人會更明白你。我明白的,沒有人不是隱惡揚善,但事實就是,網典就是集體記載,你的事很多人都知道,我不相信由你一個人改寫此條目可以令人信服。

Sam2009,你也曾經是設計師,你很熱心於創作,但你要明白,你今次只是在為你自己作文,掩著你自己的良心去美化自己的行為。你的事,我不相信全個維基的人都不知道,有人說你斷章取義,也有人說你不尊重宗教,你又知道嗎?但事實說給我們知道,你是有做過傷害別人的事,的確有寫一些侮辱教會的內容,難道你說不認,刪了有關事件就當沒事發生過嗎?

Sam2009,你如此做和日本人篡改歷史,掩飾侵華事實是沒有分別的。為什麼呢?因為你根本就不想去面對事件,而你反而向其他人多加侮辱,那麼你只是在醜化你自己,只是把你的負面行為愈描愈黑。--Tcshek 2009年2月14日 (六) 14:47 (UTC)

請不要移除對Sam2009的批評

這都是事實,如果要移走的話請附上合理的理由。--Gordon仔~(派膠) 2009年2月14日 (六) 15:12 (UTC)

tcshek將自己抹黑別人的文字刪除了

但「強姦完人抹乾凈」從來都不是處理手法,沒有人可以當沒事發生吧?

請tcshek君不要再被害妄想了,以上種種指控如同放空彈,如果你有有力論點在手,早就已經寫在條目上面,可是,和日本人篡改歷史,掩飾侵華事實是沒有分別的,偏偏是你。從來作文的是你本人,這不是你作文的園地。以本人的職業作出揶揄,無限上崗都是不理智不成熟不客觀的表現,從你以上文字足以表露無遺。本人所撰全都基於事實,比你的所謂編輯有更多可供查證之處,事實上,你也沒有自命客觀的如地,要是你記述的沒有問題,何以你又要移走自己之前所撰的問題內容?很多「tcshek認為」的意見,足可以印證dai adoru這個人很討人厭,討厭到tcshek君都要發表出一些抹黑別人的言論,這些資料記述到條目絕對有必要,除非tcshek都承認自己抹黑別人的心計和設計是失敗的。

至於誰是肺話和9up,歷史會說話,但你用不著左右而言他,或許以你靈活引用到各種方針,你這套抹黑別人的技倆在網典可能是沒有犯禁的,但對於這種待人接物處事的手腕,本人實在對你不敢恭維,因為你一直以來都不自量、不自知、不自重、不自愛,根本未至於配當一個文明人。Sam2009 2009年2月14日 (六) 15:22 (UTC)

另外,我未有全盤移刪他人對我的批評,只是將之放到內文,請流意楔子和內文的分別,如不同意這個安排,恐怕G己你會被人思疑你刻意做出讓網民於楔子部分「先入為主」的效果,一如報章標題的嘩眾取寵。

希望gordon君不要再用到過去那招,籠統舉出幾個批評連結的確是可以混淆視聽的,可能這是個別人士閱讀理解能力低的問題,將責任倭過他人可能屬於家教問題,但大概這不會是社會的錯,再說,如果你認為你所寫的被移除是不悅的,你大可提出反對,但就唔好「側側膊」移除一些已經有充份來源列舉,只是有揭露到一些人的黑暗面而令到某某不悅的文字部分。Sam2009 2009年2月14日 (六) 15:22 (UTC)

tcshek want to kill all ppl who disagree with him?

he has right to ban all opinon ats make him unhappy? anyone can tell me why? how come tcsuck has right to delete topic and the opinion on disscuss board? is he CEO of this website? and he had sent me impolite msg to ask me am i sam's支持者 or 分身, like 審犯! is here not allow different opinion?or we must say and do things to entertain tcsuck?Vaiok 2009年2月14日 (六) 19:21 (UTC)

Do you agree Cyber-bullying is right? As I said, I don't have any purpose on deleting all opposite comments. But these comments are published without any sources and fully negative. I think you shouldn't agree with as Sam2009 has said. Opinions are available, but we don't welcome any nonsenses from barbarians.--Tcshek 2009年2月14日 (六) 19:58 (UTC)

我都是用中文解釋好了,首先,我不是打壓異見,請不要營造白色恐怖。任何意見都歡迎,但唯獨是要注重禮儀,Sam2009今次是人身攻擊本人,已對本人構成滋擾,我不希望有人製造假象,以為Sam2009所做的事沒有錯。--Tcshek 2009年2月14日 (六) 20:05 (UTC)

u hv done a gd demo about "Cyber-bullying", u hv wrote many about him, who are 打壓異見營造白色恐怖? btw u are really hv different hands to wrote ur different edit, u really kill all about your 黑暗面 we can see , and u said on9 to DAI ADORU on the topic, how can u no do suck thing if you really 任何意見都歡迎, do you 人身攻擊 him?,do you disclose his ad here 構成滋擾 for him? 魔鬼當自己冇錯,i very scare law!Vaiok 2009年2月14日 (六) 20:13 (UTC)

拜託,去認真讀讀網典的方針,讀完再抱怨吧。何謂客觀事實和主觀意見我想用不著我這個小孩子來解釋吧?--Gordon仔~(派膠) 2009年2月15日 (日) 02:55 (UTC)

Sam2009,你少來愚弄讀者

第一,閣下所謂的「因開罪管理員而受封禁」根本就是在掩飾,事實上閣下在維基百科的確有多次繞過封禁發言,的確有人身攻擊他人,的確有3RR vio,就算我有錯,這也不是為閣下開脫的理由。請不要掩飾閣下在維基幹過的「好事」。

第二,閣下受到非議和引起編輯戰是事實,我才沒有「籠統地指出閣下在維基多次受到封禁和受到其他用戶不滿」,這可是有根有據的,想知道閣下在維基如何遭到他人的非議大可以從我附上的連結得知。請閣下別在玩文字遊戲來淡化自己的黑暗面。 --Gordon仔~(派膠) 2009年2月15日 (日) 11:20 (UTC)

自己真心膠就唔該細聲返少少

「因開罪管理員而受封禁」這句不是我加上去的,那我應該說你衝動、蠢還是愚笨好?

你又以為別人不知你做過甚麼「好事」嗎?你在維基的好事也夠多,從編輯歷史見到的你,是一個愛將事情左堆右砌、片面解讀的小渾渾,你既承認自己有3RR,你覺得你還需要說甚麼話可以讓你跌落地再拿炸沙?,你要來甚麼掩飾甚麼事實甚麼呀你?你沒有「籠統地指出」?你真的以為自己9up一輪就可以當冇事?蠢人我見得多,但從龔偉儀條目到現在都是用這種能耐去質疑人,叻極都是這樣,再唔該,一個蒙罪的人居然這樣五十步笑百步(是不是又要我引文再督爆你呀?),真是不知醜,如果我是「淡化」自己,那你的舉措豈不是加鹽加醋?誰比較像仆街?Sam2009 2009年2月15日 (日) 12:37 (UTC)

好笑,有種你也來開個條目寫寫我有什麼惡行,或者到維基百科投訴我呀!不過我看像閣下這種硬膠的人除了死雞撐飯蓋外根本就沒什麼花招可耍,閣下根本就不能面對整個社群,最多只能在網典裡吵鬧。除了閣下外我到現在也沒有在維基跟任何人起過衝突,光是這一點就已經可以把閣下給比下去。放什麼屁?我的確有列出相關的證據讓大家知道維基百科的用戶對閣下的感想,這也叫籠統的話我實在想不到怎樣才叫不籠統。沒錯「因開罪管理員而受封禁」不是你加上去的,可是你卻把句子回退到「因開罪管理員而受封禁」(我本來已經把它給改掉),衝動、蠢、愚笨這幾個詞語留給閣下自己吧,真正9UP的是閣下。

真心膠鬧人真心膠,笑左。拜託閣下別連走路也不會就笑人跑得慢吧。

--Gordon仔~(派膠) 2009年2月15日 (日) 12:50 (UTC)

啊,惱羞成怒了啊?對不起喎,你其實知道自己在說甚麼嗎?九唔搭七,全場最好笑果個係你囉膠仔,你3RR不被人封的原因不會是出賣xx吧?但我才不會像這些人般要放下自尊去換這種寵幸,實在太難看,難為你能夠因此沾沾自喜,比十個叻你啦好帽?Sam2009 2009年2月15日 (日) 12:55 (UTC)

嘩,仲識得刪除自己唔高興既留言喎,叻呀?唔及得你咁叻!放下自尊?你呢d叫死撐呀,我洗鬼出賣d咩咩,道理企係我果邊維基社群就自然會企係我果邊。Btw,我要加返自己既留言。
就算係冇野好講都唔該你搵句好d既收場白黎畀自己落台啦。你自己中文理解能力低下既話我建議閣下聯絡返閣下既中學老師

--Gordon仔~(派膠) 2009年2月15日 (日) 12:58 (UTC)

都話你個人衝動架啦,老老實實,小deedee你d文呢,真係得啖笑,我又點會捨得delete呢,囉來比人得啖笑,咪幾好,不過如果個腦超頻諗多左,只係識將身邊既人妖魔化,認為人人都想害你delete你,我怕你痴線啊。Sam2009 2009年2月15日 (日) 13:12 (UTC)

講大話之前都用下個腦啦唔該,證據在此,去維基投訴我呀笨,等我畀人封禁返十日八日都好呀,仲唔快d去?

我只不過係犯左一次3RR,而你係維基做過既好事就真係罄竹難書,點睇我都有資格批評你。 --Gordon仔~(派膠) 2009年2月15日 (日) 13:15 (UTC)

真是花生都不夠派,我在看本文之罵戰時,我已吃膩了手上的花生了。Sam2009不夠別人講就爆粗,真是不文明,還說甚麼「網典的文明」?真是自打嘴巴。說如此多廢話幹甚麼,這些事應該在維基解決嘛!
Sam2009小朋友,連Gordon999都取笑你硬膠,明明這樣做都不對都還要「死雞撐飯蓋」,好心你就自量一下啦!你批鬥是否已批到上了腦了?你借刀是否已借到上了腦了?將身邊的人妖魔化的是你,愛將事情左堆右砌、片面解讀的也是你,但這些話出自你的口就不是太應該囉!
還要吵甚麼?Sam2009無非都只是想自編自導自演,做一場小丑戲給大家看而已,既然Sam2009要做場大龍鳳給大家看,我以至是其他寫手也會奉陪喔!也許網典的管理員都吃了不少花生了,Sam2009,遲早網典的管理員都會把你封棺的了,你都是無藥可救的了,你要自毀你的長城,我不阻止你。Sam2009小朋友,我不阻你做小丑戲了。--Tcshek 2009年2月15日 (日) 14:17 (UTC)

第三者意見

請恕本人中途插入,有關條目的爭議請集中在香港網絡大典:社區/Tcshek與Sam2009條目之糾紛解決,否則爭議只會沒完沒了。--LJ8652 2009年2月15日 (日) 14:01 (UTC)

從DAI ADORU Blog背景[1]看來...

樣子竟然是大輔,他倆有什麼關係呢?是同一人嗎? Ydog 2009年2月22日 (日) 11:28 (UTC)

我也不知道,不過如此快起他的底,他又會大做文章的了。--Tcshek 2009年2月23日 (一) 16:25 (UTC)
tcshek言下之意是主張"慢慢地"起佢底?你真的很道德呢
匿名戶,不用多說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DAI ADORU的「支持者」,但我以後不會再提DAI ADORU的私怨。如果是事實的話,那麼為何不能敘述?以DAI ADORU的所謂道德標準,把他說成和大輔有關係已是「起底」。這些資料在Google已經很易取得,他發佈得出就自然有人找到,底都費事起,因為這些資料在他的blog已經完全寫齊。--Tcshek 2009年2月24日 (二) 07:38 (UTC)
提外話,tcshek是否又認為自己寫這條目的句句都是恰當的?VR2036AI 2009年2月24日 (二) 09:33 (UTC)
我沒有想過我寫 DAI ADORU 條目是否恰當,總之我寫這條目時,我非常肯定我沒有加上個人主觀,早前 DAI ADORU 寫關於我的條目,明明就是失實,偏偏就是要說成事實,擺明是玩針對。如果我沒有插手,他可能會玩得更加過火。
我記得我很久之前,被某些人惡意借刀起底網上欺凌,本人從此就對惡意借刀起底這類卑鄙的行為生厭。DAI ADORU 的行為,已經等同批鬥,已經是很不恰當了,他為一些小事大做文章,無限上綱,完全不像是在寫條目,難道我提出批評也有錯嗎?肯定地說,DAI ADORU在維基網典,已是一位不受歡迎的人,而我也不想再特意提及他。如果再提及他,只是為他「宣傳」,同時亦唱衰自己。--Tcshek 2009年2月25日 (三) 02:14 (UTC)
對不起,我也看到你在講一套做一套,你在本條目所作的內容擴充寫了什麼?你說他在「為一些小事大做文章,無限上綱,完全不像是在寫條目」,你又何嘗不是?你編輯左乜野內容是有留底的,如果你還是要不認,沒有人奈得你何,另外他寫有關於你的部份我也看不到有什麼理由是應該要刪的,因為他描寫你同時也附上可以查找的連結,那就不是對你什麼無限上綱,至於他是否受歡迎也不是你這個人可以做定奪,我看到的是他在反對你的同時也有反對和批評個別管理員,而管理員都未能解釋理由,DAI挑戰權貴是愚蠢的,但不代表封他是合理。VR2036AI 2009年2月25日 (三) 03:03 (UTC)
注意!有關條目的爭議請集中在香港網絡大典:社區/Tcshek與Sam2009條目之糾紛討論,新來者想給予意見也請到這兒討論,避免離題萬丈。--Comeon 2009年2月26日 (四) 18:00 (UTC)

關於討論tcshek與sam2009有關的爭議

請恕本人中途插入,有關條目的爭議請集中在香港網絡大典:社區/Tcshek與Sam2009條目之糾紛討論,新來者想給予意見也請到這兒討論。--Comeon 2009年2月26日 (四) 18:00 (UTC)

我覺得你這樣做很沒意思,我唔認為有關本條目的討論一定要移到你所開的這個板才能討論,特別是如果條目本身存在爭議的話,在本討論頁所出現的討論可以補充條目的缺失,旺角發生的事要跑到去上水討論又有何意義?你係都要人去你開的板,是否亦都有D監人乃後?VR2036AI 2009年2月26日 (四) 19:29 (UTC)

新戰場?218.250.215.145 2009年3月6日 (五) 18:24 (UTC)
好現象,至少他的留言不是在網典留的,那這條目又可以擴充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7日 (六) 03:14 (UTC)

近期消息更新

近來 DAI 君主要在FacebookInmediahk上活動,也引起不少討論。其實,會有人整理一下放上大典來嗎?妙詩人 2009年5月23日 (六) 02:10 (UTC)

疑似大輔跑了很久了,我個人意見是最好不要惹他回來,當然我不能阻止你記下有關事跡。 --Ydog 2009年5月23日 (六) 02:30 (UTC)
看來事件也淡化了,DAI 君也不會再回來搞事,是時候更新。要記著一點,就是用字要中立,不要有批鬥成分,另外「有關管理員妙詩人的編輯爭議」之條目,會改名為「妙詩人事件」,有關內容因為出現太多沒有來源的內容,會完全重寫。--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3日 (六) 07:50 (UTC)
是否更新我沒有意見,講起那位Sam2009人兄,立場強硬不是問題,態度十分偏激卻是最大問題,嚴重破壞了網典的和諧,任何人說一句,恐怕只是一句無關的說話,他都可以大條道理針對性提出質問,無論是勸籲、反駁、講道理、甚至討論於他本身無關的事,他都可以大篇幅地講,所以我並不希望他再回來編輯任何條目。恐怕只在他眼中只有針對,沒有包容,這種不健康的心態只會令他依然是一個怒漢、憤青而已。現在他經常在香港獨立媒體上發文,「超多人針對佢」,但他沒有反省一下為什麼會這麼多人針對他?到底是每個人都錯只有他對,還是什麼?--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23日 (六) 08:35 (UTC)
「大阿多努」只是名符其實的「反基佬」,他把他的「政見」都放在維基及網典條目(和基督教有關的條目),以宣揚他的「政見」,是完全錯誤的。維基只是網絡百科全書,全部內容都要有根有據,而不是只是在條目中抒發個人政見,或作為民主試驗場。被「大阿多努」改過的條目,當中都已被搞到愈來愈不中立,內容只流於人身攻擊。
「大阿多努」在香港獨立媒體上發文,也只是為了宣揚他的「政見」,以強迫別人認同他的政見而已。「大阿多努」最大的問題,就是容不下任何異見,心胸狹窄,他開的Facebook群組也封過不少人,以他如此的性格,絕對沒有資格在維基及網典寫條目,最多只會學「五毛黨」寫下批鬥文章而已。
我絕對不會歡迎他再回來編輯任何條目,「大阿多努」已被列入我的黑名單裡去了。--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3日 (六) 11:45 (UTC)
我看過他和傑特的文章,雖然我都不喜歡傑特,Dai亦說傑特是一個沒有長大的怒漢,不過,Dai更像他自己口中的人。妙詩人先生,關於基督宗教的醜聞或Dai有關的條目,我建議你別插手,這些條目會由其他寫手負責,我想你插手的話只會越描越黑。(當初要求封禁他七日都覺太少,如果奧賣葛來到,我會十分歡迎呢!)--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23日 (六) 12:02 (UTC)
其實維基及網典只是普通的網站,應該是政治中立的,每個人要求的東西都不同,任何意見也可以容下來。例如基督教是有好有壞的,而不應一刀切說它好,又不可以一刀切說它壞。耶青道德西屬於第一種,反基人士就是屬於第二種。基本上,我們作為寫手,是不應該把一些事物去政治化的,因為網典不是討論區,意見是給讀者去評論的,而不是寫手自己。--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3日 (六) 13:56 (UTC)
有道理,所以我會歡迎奧賣葛而不歡迎Dai,同是反基人士,為什麼會有分別?重點在於奧賣葛對事的描述有趣得來亦比較中立,沒有太大的偏激成份,對於Dai的作法則是所有人都是他的敵人,無是基基或反基,就算是反基中立地講出基督教也有好人時,也會被Sam2009罵殘。噢...My god...--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23日 (六) 14:28 (UTC)
希望Dai不會知道我們在說他吧,他的批鬥真的令人非常反感,如果他再開馬甲搞事的話,本人會必定好好向他「招呼」一下。其實我很希望DAI ADORU條目可以改為半保護,因為DAI ADORU條目仍需擴充。--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3日 (六) 15:36 (UTC)
作為當事人,放心,我會避嫌,在可行情況下避免編輯相關網典條目。而我本身對反基其實沒有什麼意見,只要有道理,又可兼聽,大可作各自表述。說回 Mr. Dai,近來他也在 inmedia 就那賣帽小妹妹和人鬧得如火如荼...很有點食住花生等睇戲的感覺(有點主觀了...呵呵)。DAI ADORU條目,我想可以問一問管理員們可否解禁吧^^。妙詩人 2009年5月23日 (六) 15:54 (UTC)
妙詩人先生,有件事想問,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條目所言,刪去基督宗教的黑暗事蹟呢?空穴來風未必無因。--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24日 (日) 08:11 (UTC)
我想問問,有沒有人可以幫忙開一個關於賣帽小妹妹鄭金鈴的條目?因為賣帽小妹妹一事已經上了電視,又有網民關注過,網典應記的就不記,不應記的私人恩怨就走去記,實在太不智了,希望大家幫幫忙吧。--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3日 (六) 15:57 (UTC)
Mr. Dai評論賣帽小妹妹時說的東西,又是自打嘴巴的,他說抄橋犯法,但他改圖抄橋就不犯法,又一個道德西……無話可說。--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3日 (六) 16:47 (UTC)
此人經常自打嘴巴(見他人回退條目就破口大罵什麼「你把自己當作總編輯大法官」,自己又死要把條目回退至自己滿意的那個版本),理會他的文章根本就是在浪費時間。--Gordon仔~(派膠) 2009年5月24日 (日) 04:14 (UTC)
其實「大阿多努」是一位設計師兼專欄編輯,他最討厭就是瓢竊,賣帽小妹妹的帽概念抄Mario又批鬥一番,但「大阿多努」自己又要改別人的圖,「天氣報告」變「怨氣報告」,如此以他的觀點,這就是自打嘴巴,雙重標準。「大阿多努」說「妙詩人」如何「選擇性執法」,實質上連他自己都是如此,他在Facebook及Yahoo! BLOG都封殺了不少網民的意見。他只評別人而不自評,如果由他撰寫條目,必定會引起衝突,因為他容不下其他意見,極度自我中心及固執,任何人和他有衝突必定會很煩惱。
老老實實,都是把「DAI ADORU」條目改為半保護吧,因為已經有足夠資料擴充了。另外我不希望把本條目討論頁當作成評論「大阿多努」的地方了,其實維基都已經有其他人不滿「大阿多努」的作風了,公道自在人心。--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4日 (日) 05:20 (UTC)
回提思兄的一句,的確,傑特所講的一套說「擁有人不理身邊的人去理」這一說法其實亦無可厚非,正所謂「皇帝唔急太監急」,傑特想表達的就是這樣。至於Dai對鄭金鈴的指控其實是成立的,鄭金鈴的所謂創作讓你讓我都覺得很有問題,只是他用詞偏激而已。鄭金鈴事件情況就如強國,內地有家品牌名叫2000,香港的G2000控告他侵權結果敗訴,Oh,是何道理?--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24日 (日) 08:11 (UTC)
再回提思,DAI他的作法只會自掘墳墓,你以後就別理會他或針對他什麼,讓他自己繼續發揮吧。--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26日 (二) 09:02 (UTC)
至於有一點很有趣,他會想到你想不到的事情,應該讚他「才思敏捷」還是「頭腦過人」呢?別人都沒有想過,只想很簡單直接表達事情,他便有多複雜想得多複雜,並將自己的想法套在別人身上,經常說「你是不是要指控我」、「你想用XXX原因來令我收口」,很有趣,別人都沒有這個意圖他便會想像成有。只是希望他友善點對待別人,他就會認為你是搞事或想他收口,Oh...My god...。想介紹一本書讓他看,李錦洪的《有話好說》。--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24日 (日) 08:11 (UTC)
RE Threec2002: 其實我與Dai Adoru的編輯爭議主要在於中立性上,他在為數不少的維基條目都加上大量個人見解/所謂網友評論(卻從沒連結)。至於Dai Adoru的指控,其實只發生在同性戀與基督教一條目,也並非如 Dai Adoru 所指是刪去基督宗教的黑暗事蹟,而是刪去個人見解/原創研究,這裡有我曾執行回退相關之歷史頁面存檔(IP 為 Dai 當時之分身,大家注意,Dai Adoru 是用浮動 IP 的)
另,關於 Dai Adoru 的 Profile,他曾上雅虎頭條及蘋果港聞版,以及他的個人promo,我想可作參考。妙詩人 2009年5月26日 (二) 08:31 (UTC)
他的見解的確很主觀,不過我想沒有連結是藉口吧。可能網典和維基百科有不同吧,在維基百科每一件事都要有連結,甚至每一句說話都要有reference,正如我早前講過,這並不是一件好事,情況就如維基百科所謂的優良條目,列斯聯一樣。在網典倒不用這樣,只要在網上可以很容易到搜尋到相關連結就可以不用提供連結。此外,在行文發揮網典亦較維基百科優良得多,至少較自由吧,所謂用字精煉確切到位(這是你的格言哦),維基百科實在太「精」,精到完全不明所云,因此Dai的說法亦不無道理。我的偏向是,是清晰講述事件,用詞到位,至於精簡與否則是次要求,維基百科也應向這個方向發展,否則,用詞是精簡,但說不到事件就無謂了吧。--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26日 (二) 09:02 (UTC)
DAI ADORU其實有很多優點,可惜地,他有點鑽牛角尖,他編輯條目就好像當寫個人評論,別人如何勸他也不聽。今次我不想干涉他的言論,而是他沒有做編輯的那種器量,容不下不同的意見,自妙詩人事件之後,我以至是多位寫手都已經看出他的真面目。(忽然之間我們好像在評論他似的,似乎不是太好,針無兩頭利,每人各有長短,條目中也應該「有長有短」,只要大家以這原則去撰寫網民條目,我相信這樣一定可以減少很多衝突。)--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6日 (二) 13: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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