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編輯此頁面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些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用戶、Fandom助手、Wiki主管、內容團隊成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騰訊應否與QQ條目分家?== 就是這個報導已足夠起一個騰訊條目。[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0626/16459908] --[[用戶:Ydog|Ydog]]([[用戶討論:Ydog|留言]]) 2012年11月2日 (五) 08:07 (UTC) 返回「討論:QQ」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