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Advertisement

問題已經解決了,謝謝

討論區

  • 公佈設計和投票安排之前的討論:

[1] [2]--kirk lim 23:30 2007年八月1日 (UTC)

樓上位模板用戶框膠人好樣衰呀,又話唔再攪網典(詳見[3]),結果一有比賽就成隻狗公璞埋來第一個參加。你的設計好醜樣呀,你咪再攪衰網典喇。

之前個logo咪幾好,轉來重乜?網絡大典唔係膠到以為自己係維基呀嘛 狗屎垃圾 19:33 2007年八月1日 (UTC)

最後勸告:網典是理性討論的地方,請尊重別人、尊重自己。--kirk lim 23:22 2007年八月1日 (UTC)
  • Tragicomedy兄您的設計才是作品一、二,已代為更改。--kirk lim 23:22 2007年八月1日 (UTC)

管理員可有投票權嗎?

各位認為管理員可以加入投票嗎?--Hotplug 05:40 2007年八月17日 (UTC)

本人的理解是所有合資格的人士 (註冊14天以上的用戶)均可投票,其中包括參賽者及管理員。--kirk lim 07:11 2007年八月17日 (UTC)
明白--Hotplug 07:40 2007年八月17日 (UTC)


天有眼!模板用戶框膠人Tragicomedy今次真係底死,連admin都擺到明唔妥你,可想而知你係網典度有幾犯眾憎!我有得投都寧願投醜既都唔投你!因為你設計比醜重要屎!

我地食住花生等睇你低票落敗。不過一粒膠都唔會俾你! --反樣板膠人 08:00 2007年八月17日 (UTC)

請注意你的言詞--Hotplug 07:56 2007年八月19日 (UTC)

建議進行第二輪投票程序

由於作品2和作品6票數十分相近,加上有人投訴作品2票數公正性和原作者有意修改,因此本人建議進行第二輪投票程序。

若原作者修改作品,那有沒有必要重選 (或類似足球的淘汰制)?--蜜蜂 (Talk) 09:04 2007年八月23日 (UTC)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