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由Evchk***** (對話)所作出的修訂 2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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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妖''',論壇術語,泛指一些在網上聲稱是另一種性別的人士,即男扮女或女扮男,尤以前者較普遍。
{{proposed}}
 
{{policylist}}
 
[[香港網絡大典]]是自由的百科全書,不是[[新聞組]]或[[討論區]],所以一般而言,所謂[[起底]]得來的資料並不適合本網。如果相關的人物涉及[[起底]],本網應該只需要記載那件事,而不需交代有關的私隱資料。本網亦將所有人物分成四個類別,並各有不同之處理手法。
 
   
==資料(私隱)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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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證實是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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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5,(氣象討論區天空之城會員,男扮女)
#一名可識辨而在世人士有關的資料。
 
#資料是儲存在紀錄內,並且可加以處理或檢索。
 
#例子: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地址、性別、年齡、職業、msn、email、婚姻狀況、薪金及財政狀況、宗教信仰、國籍、相片、身份証號碼、醫療紀錄、受僱紀錄和工作表現評核等。
 
   
== 物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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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懷疑是妖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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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
=== 第一類:一般的非公眾的網上人物 ===
 
  +
* [[郡主]],男扮女
*人物定義:只涉及網上事跡,條目內沒有任何個人或私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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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兒]] / [[王昭兒]],男扮女
* 處理方法:沒有私隱的問題,但仍需顧及資料的準確和[[中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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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鍾欣桐㊣]],會員編號:133235,男扮女
* 例子:[[屠膠含]]。
 
  +
* [[★游斯天娜★]] / [[~守門姬~]],會員編號:132545、136610,男扮女
  +
* [[葉永玉]],男扮女
  +
* [[Mose]],女扮男
  +
* [[黨衛軍紅衛兵]],女扮男
  +
* [[Tsumori]],男扮女
   
 
===其他===
=== 第二類:非公眾人物,但被公開個人資料 (第一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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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妖大亨]],([[MyHKF]]管理員,男扮女)
*人物定義:條目內具有個人或私隱資料,如相片、真實姓名、學校、私人生活內容等,但沒有任何理由支持保留這些資料,如[[公眾利益]]、有證據 (如[[帖子]]連結)顯示那些資料受某個網絡社群的重視和討論等。
 
*處理方法:刪除有關私隱資料,但可能保留那些不會辨認真實身份且具重要性的資料。
 
   
  +
==另見==
=== 第三類:非公眾人物,但被公開個人資料 (第二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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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上變性]]
*人物定義:條目內具有個人或私隱資料,如相片、真實姓名、學校、私人生活內容等,但因為符合下列任何一個'''條件''',因此可以收錄:
 
**'''[[公眾利益]]'''。
 
**其資料'''與網上有重大關係,並曾被傳媒報導''',如[[賭撚]]、[[小胖]]等,其相片跟[[改圖]]文化有很大關係,且被傳媒報導,因此其相片得到豁免,可以收錄於本網。
 
**該資料受到'''某個網絡社群的重視和討論''',編輯者必須提供[[帖子]]的連結或其他'''[[可查證]]的證據作證明'''
 
**所收錄的資料必須遵守'''[[香港網絡大典:保障私隱#收錄手法|收錄手法]]'''。
 
*此外,有關資料必須符合[[公正評論]]或本網的[[中立性]]原則。
 
*處理方法:保留符合條件的資料。但若當事人表明不願意公開有關資料,而沒有公眾利益或其他重要原因去支持保留,則應刪除,以保障非公眾人物的私隱。
 
*例子:[[潔心四神偷]] (公眾利益 (防止或調查罪案)、公正評論)、[[劉爵士]] (公眾利益 (對公眾不誠實的行為)、公正評論)、[[賭撚]] (有證據證明其相片[[改圖]]受到網絡社群的重視和討論、本網的[[中立性]]原則 (他在網上的事跡))
 
   
  +
[[Category:術語]]
=== 第四類:公眾人物 ===
 
  +
[[Category:網上變性者| ]]
*人物定義: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在本網即被視為「公眾人物」:
 
**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某些議題的公眾人物:置身於某些公眾爭拗中,而又希望影響事情發展的人。
 
**(1) 大學教授。(2) 作家。(3) 政治人物。(4) 藝人。
 
**在報章雜誌媒體上出現過的人物團體組織,媒體的定義為一切廣播節目不論平面或是網路。
 
**網絡公眾人物:認定自身為公眾人物者。
 
*處理方法:
 
**某些資料如姓名、相片、年齡、職業等不是私隱。可發表一些證明公眾人物言行不符的資料:未必要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但仍要符合[[公正評論]]和[[中立]]描述。
 
**某些資料如私人生活內容、網誌內容等,須符合下列任何一個'''條件''',才可以收錄:
 
***'''[[公眾利益]]'''、其資料'''與網上有重大關係,並曾被傳媒報導'''、該資料受到'''某個網絡社群的重視和討論,並有相關證據 (如[[帖子]]連結)''',所收錄的資料必須遵守'''[[香港網絡大典:保障私隱#收錄手法|收錄手法]]'''。
 
*例子:[[黃世澤]]
 
 
==資料的處理手法==
 
{|class=wikitable
 
!資料!![[香港網絡大典:保障私隱#第一類:一般的非公眾的網上人物|第一類人物]]!! [[香港網絡大典:保障私隱#第二類:非公眾人物,但被公開個人資料 (第一種)|第二類人物]]!! [[香港網絡大典:保障私隱#第三類:非公眾人物,但被公開個人資料 (第二種)|第三類人物]]!![[香港網絡大典:保障私隱#第四類:公眾人物|第四類人物]]
 
|-
 
|真實姓名
 
|刪除
 
|刪除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bgcolor=yellow|可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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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傳真號碼
 
|刪除
 
|刪除
 
|刪除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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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地址 (屋苑、大廈、單位)
 
|刪除
 
|刪除
 
|刪除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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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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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bgcolor=yellow|可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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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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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bgcolor=yellow|可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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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証號碼
 
|刪除
 
|刪除
 
|刪除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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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及教育
 
|刪除
 
|刪除
 
|刪除
 
|bgcolor=yellow|可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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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
 
|刪除
 
|刪除
 
|刪除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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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刪除
 
|刪除
 
|刪除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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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戀愛狀況
 
|刪除
 
|刪除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bgcolor=yellow|可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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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工作狀況、薪金、待遇等
 
|刪除
 
|刪除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
 
|宗教信仰
 
|刪除
 
|刪除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bgcolor=yellow|可收錄
 
|-
 
|國籍
 
|刪除
 
|刪除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bgcolor=yellow|可收錄
 
|-
 
|[[網誌]]連結
 
|bgcolor=yellow|可收錄
 
|bgcolor=yellow|可收錄
 
|bgcolor=yellow|可收錄
 
|bgcolor=yellow|可收錄
 
|-
 
|[[網誌]]內容或其[[截圖]]
 
|刪除
 
|刪除
 
|bgcolor=orange|
 
*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網誌內容不適合整篇搬字過紙,否則侵犯版權
 
*上載網誌截圖需加上版權標籤
 
|bgcolor=orange|
 
*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網誌內容不適合整篇搬字過紙,否則侵犯版權
 
*上載網誌截圖需加上版權標籤
 
|-
 
|個人相片 (包括[[自貼]],但不包括[[改圖]])
 
|刪除
 
|刪除
 
|bgcolor=orange|因多涉及版權問題,只有符合[[公眾利益]]的條件方可收錄
 
|bgcolor=orange|因多涉及版權問題,只有符合[[公眾利益]]的條件方可收錄
 
|-
 
|[[改圖]]
 
|刪除
 
|刪除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
 
|-
 
|任何其他非網絡的,涉及現實和私人生活的內容,即使那人是透過網絡 (如網誌、討論區等)發佈
 
|刪除
 
|刪除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需考慮版權問題
 
|bgcolor=orange|符合條件方可收錄,需考慮版權問題
 
|-
 
|}
 
 
*上表只交代一般情況,如遇特殊例子,可由社群討論處理方法。
 
*'''除了私隱,資料的[[可查證性]]和[[版權]]問題亦是考慮因素。'''
 
*所有編輯者 (包括管理員和一般用戶)均可照上表移除和[[提請刪除]]違規的資料、圖片、條目。管理員亦可[[快速刪除]]嚴重違規的圖片、條目。
 
 
== 收錄手法 ==
 
===記事為主,不記私隱資料===
 
*一般而言,所謂[[起底]]得來的資料不適合本網。但如果相關的人物涉及[[起底]],本網應該只需要'''記載那件事''',而'''不需交代有關的私隱資料'''。
 
 
例子:<br>
 
'''不要寫''':<br>
 
{{cquote|xxx這個會員已被起底<br>
 
真名:yyy<br>
 
出生日期:12-12-1993<br>
 
msn:776@hh.com<br>
 
住址:yjf<br>
 
學校:otf<br>
 
}}
 
 
'''只需要寫''':
 
{{cquote|某某聲稱xxx已被起底 (提供相關的資料來源,如[[帖子]])}}
 
 
===強調與網絡的關係===
 
*必須強調該資料如何受到網民關注和討論,和跟網絡的關係,亦必須提供[[資料來源]]。對該資料的描述應減到最低。不受到網民關注和討論、與網絡無關、無相關討論的[[資料來源]]的資料不應收錄。
 
 
例子:<br>
 
'''不要寫''':<br>
 
{{cquote|
 
[[青網大使]]在自己個blog自爆讀乜乜中學,住係屯門乜乜村,仲自貼左好多相,班友又係blog認屎認屁,又做班長又做prefect,可見佢地貪慕虛榮
 
}}
 
 
'''只需要寫''':
 
{{cquote|有網民質疑身為打擊網上盜版大使的[[青網大使]]在[[網誌]]的歌曲是非法下載得來,他們並透露自己曾經非法影印,其行為受到網民廣泛批評和傳媒關注 (提供相關的資料來源,如[[帖子]])}}
 
 
== 其他資料 ==
 
=== 誹謗的定義 ===
 
廣義來說,誹謗指公開發表會貶損某人名譽或會使其他人仕避開該人的言論。
 
 
民事誹謗可進一步分為永久形式誹謗和短暫形式誹謗兩種。簡單來說,永久形式誹謗涉及以相對較耐久的形式,例如以書面或電視廣播的形式,發表誹謗性言論。短暫形式誹謗指以較不耐久的形式,例如以口頭方式發表有關言論。
 
 
=== 公正評論 ===
 
但公正評論可保障言論自由,公正評論正是誹謗訴訟中的充分的免責辯護。但是,以此作為辯護理由,必須證明以下條件:
 
# 事情必須關乎[[公眾利益]]。公眾利益的定義很廣泛。不止於"公眾生活"的事情,例如立法會議員或公共衛生部門的行為,還包括個人所說所做而又屬於公眾關注的事情,例如報章的行為、圖片展覽, 甚至另一公開評論。
 
# 言論必須是對事實的評論,而不是聲稱事實。如果你對某事情作出評論,宜說明你在評論的事實。例如,如果你說:"A太太連親兒都殺害,她真不是人",很明顯,第二句話是第一句話所指事實的評論。但是,如果你說:"A太太不是人",這句話很有可能被視為你在聲稱事實。某些情況很難將以上界線劃分清楚。有一個案例,Y先生自稱"耳鼻喉科專家", Z先生指他是"黃綠醫生"。這算是評論嗎?還是Z先生在聲稱事實?經過不少辯論,法庭裁定這是一項評論。
 
# 必須是在公正地作出評論,即是說:你的見解即使與事實有偏差,你只是按誠實態度表達所想,法官或陪審團也不必同意你的見解。以前,這有一項限制:該評論並非有惡意動機,但在cheng & anothers v Tse Wai Chun一案中,終審法院裁定惡意動機不是撤除公正評論的因素,因為每個人發表言論時,總有不同的動機。
 
# 參考案件:
 
## 東方報業集團控告毛孟靜一案 :1995年,在毛孟靜主持的一個電視時事節目中,展示出一些報紙剪存,顯示有些報業集團,包括東方報業集團,在控告某些評論員誹謗。毛孟靜並且對報紙之間互相訴訟的趨勢作出一些負面評論。其後,東方報業集團控告毛孟靜誹謗。法庭判決東方報業集團敗訴,理由是毛孟靜只是基於報紙剪存所顯示的事實作出公正評論。
 
## 謝偉俊控告鄭經翰一案:數年前香港一名導遊在菲律賓身陷囹圄,後來獲釋,但對於其後發生的一些事件,電台節目主持人鄭經翰對律師謝偉俊的行為作出負面評論。鄭經翰聲稱他只是公正評論,有充分的辯護理據。但是,高等法院認為鄭乃基於惡意動機作出評論,判鄭敗訴,但鄭在終審法院上訴成功,推翻惡意動機的理據。
 
 
=== 公眾利益 ===
 
公眾利益是指:
 
*事情必須關乎公眾利益。公眾利益的定義很廣泛。不止於"公眾生活"的事情,例如立法會議員或公共衛生部門的行為,還包括個人所說所做而又屬於公眾關注的事情,例如報章的行為、圖片展覽, 甚至另一公開評論。
 
*公眾有正當理由關注的事情,公眾有正當理由關注的事情會包括 ﹕
 
**防止或調查罪案;
 
**防止不合法或嚴重不當的行為 、對公眾不誠實的行為、或嚴重不端的行為;某人執行其公職的能力;
 
**某人是否適合擔任他現正擔任或謀求擔任的公職;
 
**保護公眾健康或安全;
 
**及保護國家或香港的安全。
 
 
== 資料來源和參考 ==
 
*[[香港網絡大典討論:未來發展問題咨詢/2006年存檔|此方針的形成經過、資料來源和參考]]
 

於 2008年10月14日 (二) 04:19 的修訂

人妖,論壇術語,泛指一些在網上聲稱是另一種性別的人士,即男扮女或女扮男,尤以前者較普遍。

被證實是人妖的人士

  • 3535,(氣象討論區天空之城會員,男扮女)

被懷疑是人妖的人士

高登

其他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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