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為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上半年度的存檔。基於事件已解決的關係,如無必要,請勿修改。

鮮網

網上人物的類別以名人為主。如在本網編寫一網上人物的條目,編輯者應注意該人需與-{網絡}-事件有關、或在網上(包括,但不限於:網上論壇、新聞組、個人網站、博客(即blog)等)有一定名氣和影響


要求對頁面作出保護

以杜絕私人恩怨而影響維基百科內之公信性。 Leolok

鎖上並刪除牽涉本人個人資料一頁

鎖上並刪除「Tkpnsip(http://evchk.wikia.com/wiki/Tkpnsip) 」一頁、刪除牽涉本人個人資料及人身攻擊的字句。  

BVEHK 香港模擬鐵路聯盟論壇 主席 www.bvehk.net

張學友

此欄目應該是介紹知名的香港歌手張學友,但內容郤是某一所謂「高登人仕」的介紹,而這主角很明顯並不是前者,甚至可能只是借用的假名一個,絕對予人誤會及煩擾(這己經與本人編輯的欄目<警訊>有所衝突),所以建議請將它刪除,並留給介紹真正的「張學友」之用。謝謝。 ☆九皮齡王★ 15:30 2006年9月8日 (UTC)

這位網上「張學友」的而且確存在,亦為網友造就了一些笑料,因此我認為這條目是有存在價值的。不過你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一點:這個名稱會予人誤會及煩擾,因此平衡兩方後我認為可以加入一些註明,以提醒讀者此條目並非講述香港歌手張學友和連結到維基百科的相關條目。長遠來說更應分拆成兩個條目:張學友_(香港歌手)張學友_(高登網友)以茲識別。但由於網上暫時沒有針對歌手張學友的改圖及其他牽涉到網上文化的作品,因此我認為暫未有此需要。謝謝您的提點!--Hotplug 16:01:11 2006年9月8日 (UTC)
既然方針如此,小弟亦只能回以尊重,就只好移船就磡把相關連結改到<中文維基>那裡吧。謝謝垂注。 ☆九皮齡王★ 18:40 2006年9月8日 (UTC)

要求刪除部份條目

http://evchk.wikia.com/wiki/Efilm
http://evchk.wikia.com/wiki/Bananasims

根據以下守則
香港網路大典不為政治、個別團體或某個個人服務,因而不是政治論壇、亦非個人網誌。香港網路大典只記述事實,這包括:事物的歷史、現狀、以及人們對此的見解、計畫等,但是香港網路大典自身不持有立場,也不支持、暗示、預測、或同情任何的未來可能。香港網路大典編輯者在編寫條目時,要注意不要受限於自己的立場,而應致力於留下客觀、符合事實的描述。

應該刪除及鎖定有關條目

CPU

(×)刪除與網絡人物,事件及術語無關。--Blackhawk charlie2003 09:36 2006年11月7日 (UTC)

(+)贊成 雖然TVB呃傻仔事件內有提及此條目,但可改為連接至維基百科--Hotplug 10:18:23 2006年11月7日 (UTC)

Pentium 4

(×)刪除與網絡人物或事物無關。--Blackhawk charlie2003 09:37 2006年11月7日 (UTC)

(+)贊成 雖然TVB呃傻仔事件內有提及此條目,但可改為連接至維基百科--Hotplug 10:18:23 2006年11月7日 (UTC)

Ok1234

(×)刪除路過松鼠的資料中多次加入無證據之言論,實在令人質疑其中立性,而在[[討論:松鼠狗事件 ]]中使用的詞亦多不恰當,如:

<目的讓高登巴打恥笑白汁燴鮑魚 >要知其人的可信性,說話意圖,除了看舊post外就別無他法


只是一句<經查證後Tsumori和白汁燴鮑魚跟本是兩個不同人的account>,但卻沒說如何查證 ,而且又沒有解釋之前被懷疑的原因

白汁燴鮑魚仍未說明於風頭火勢下出該等post的意圖


<旁觀者清,本人並沒有偏幫任何一方>,實在令人有理由質疑 --用戶: 06:04 2006年11月9日 (UTC)


高登人物條目

王雨心,我不愛蔡楓華,Mike Portnoy,牛腩3號,黑觀音

(×)刪除上述條目皆已刪除。僅留下存根以作參考。相關的討論請參考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Archive/2006h2中的相關項目。

天之驕女

(×)刪除作者Ben77 為寫王雨心,我不愛蔡楓華,牛腩3號,黑觀音的人[1]

其於天之驕女事件中上載的相片竟然使用Porkchop.jpg (豬扒) 的名字,而內容亦只有反面的內容,

如1.天之驕女高登小圈子攪手...其bbq是公開讓其他會員參與的,每一次都差不多六十人,而且至少有一半是新加入的,哪何來小圈子?


2.<12月8日天之驕女聲稱被人非禮, 不斷訴說自己非禮慘況, 但奇怪在完全沒有意圖報警, 被人質疑用意何在 >,明明在post內已有人多番解釋卻沒有被寫上,而仍然寫上<被人質疑用意何在>,有刻意令人誤會的感覺


3.而且其post內亦有多高登會員支持天之驕女亦沒被談及,只寫上貶義的reply,這才更應該<被人質疑用意何在>


4. [2]中立?

5.在Kirklim 修改後仍然自把自為再修改[3]

吾在此post,是不希望與Ben77 發生編輯戰,而且希望由各admin親自決定保留還是修改條目,謝

15:12 2006年12月13日 (UTC)用戶:月

6.(○)保留 I suggest lock topic.用戶:victor2008

7.(○)保留 - 如對方有新解釋可以再增加, 單單說全是反面內容不是一個合理的刪除原因用戶:Golden ppl


希望是最後一個問題吧, 當初有人說高登admin del了post,即是有人已知證據已經不全,什至已經找不回來,而且亦代表了當時人不想資料繼續外洩

知道手上所有的只是事實的一部份,不是全部,而且另一部份已經被消滅了,仍然要拿出不完整的事件,和被其他人刻意<收番埋>既個人資料,意思為...?

15:11 2006年12月20日 (UTC)用戶:月

根據以下守則 香港網路大典不為政治、個別團體或某個個人服務,因而不是政治論壇、亦非個人網誌。香港網路大典只記述事實,這包括:事物的歷史、現狀、以及人們對此的見解、計畫等,但是香港網路大典自身不持有立場,也不支持、暗示、預測、或同情任何的未來可能。香港網路大典編輯者在編寫條目時,要注意不要受限於自己的立場,而應致力於留下客觀、符合事實的描述。

要求admin lock 以下條目 - 路過松鼠, 觀微, 天之驕女, 用戶:Golden ppl

要求admin lock 條目,已經是為某個人服務了,一言堂

明知高登admin del了post,明知證據已經不全,明知自己只留下了一部份,還扮什麼公正地說掌握事實的全部?客觀?

香港網絡大典:編輯守則 : 香港網路大典編輯者在編寫條目時,要注意不要受限於自己的立場,而應致力於留下客觀、符合事實的描述。而且本網的內容需能供讀者作參考及查證,任何條目(特別是關於人物)的內容都需提供能支持立論的證明。有效的證明可以是:超連結(即hyperlink,用連結描述表示)、報章報導、擷取圖片(即cap圖)、或其他有關的資料。請參考香港網絡大典:可供查證


難道跟規則而找到證據的就是無理取鬧,得把口的就是客觀、符合事實的描述?

找一條link,或一張圖真的很困難嗎?還是閣下沒有能力找到?

p.s.閣下的del能力又的確不錯[4]

其實早就已經有案例,現在所嘈的一切都只是重複相同的錯誤,相同的理由,當然都會有相同的結果吧 [5]

為免有人看不懂,都是我引用出來啦:

引用 :

更早之前在討論個人隱私和公眾人物時,有提過變更他人公開資料的使用目的是違法的。--KJ_(talk) 13:37 2006年8月9日 (UTC)

我認為條目可以保留,但前提是絕不可公開真名、相片、msn、xanga等等,只可以就事件作客觀的描述。這類觀音、起底事件在高登是十分普遍的,但evchk只負責記錄事件,不可以參與其中成為起底的平台。非高登的局外人或許覺得事件很無聊,但evchk就是告訴你在香港其中一個最受歡迎的討論區正發生這樣的一件事,至於觀感如何則由讀者自理。evchk的責任是儘量中立地記錄事件並在知情權和私隱間取得平衡。--kirk lim 14:13 2006年8月9日 (UTC)

我們一致認同保留條目但刪除真名--高登維基組 03:48 2006年12月28日 (UTC)用戶:月


強烈反對admin: Blackhawk charlie2003 偏幫路過松鼠(用戶:月) admin 不停縱容路過松鼠披露別會員的個人資料, 卻在路過松鼠條目過於坦護 我決定通過法律途徑就上次貴網披露本人電話等個人資料作出訴訟 即使已delete 了, 但跟據本港法例, 刑事追訴有效期為七年 並會向本港各大報紙要求關注

希望貴網admin 好自為之 用戶:Golden ppl


原來閣下是因為自己的資料被登而深深不忿,所以要別人和你一樣

算是承認了有私心吧?公平?中立?文明?

不停披露別會員的個人資料? 說出來聽聽吧

我一直都是讚成只有自己親手做的事才有資格放上網絡大典, 別人為其做的,不論善或惡都最多只可輕輕帶過 少給我玩老屈了

不要用法律兇人 即使已delete 了,即是管理層方面已經有所行動

除非閣下能證明披露閣下電話等個人資料的是網絡大典管理層所為, 否則你只能告修改的人,而非管理層

用戶:月

其人自貼既相片是否為真有其事?如有其事,該兩張自貼照片是可以留在這裡的。另外,有沒有人願意把條目清理和重寫?--Blackhawk charlie2003 03:34 2007年1月4日 (UTC)

重寫:

1. 高登小圈子攪手->3次bbq,幾次唱k,次次都有數十人去,每次都差不多一半為新人,而且當中沒有什麼人不能去,什麼人才能去等規則,所以改為高登活動攪手

2.刪除所有相片,不過自貼果張會留番

3.刪除單方面踩的cap圖,改為用文字的<高登人對其樣貌的讚彈意見各半>

4.事件後的bbq有30人參與,事後亦有數頁的討論[6],而非<被迫腰斬>

應該只改這四點就夠了

07:44 2007年1月4日 (UTC)用戶:月

係吾係管理層有份, 警察查完咪知nor, 不過根據之前所有案例, 有事就網站負責人負責. 係呀, 我宜家擺明要攪大件事佢, 最好呢個網都俾人封埋, 咁你耐得我何嗎? 用戶:Golden ppl

你要做黃細柒或者靚仔我真的不能阻止你,但這樣只會令你的名更臭。另外,我看這個討論也開始失控...而且天之驕女的條目已鎖,暫時沒有人肯對上述的第1, 4點作證明(活動搞手)的時候我不準備撤掉保護。--Blackhawk charlie2003 03:40 2007年1月5日 (UTC)

那第2,3點呢?

S3m89

(×)刪除 為高登會員白汁燴鮑魚其改寫之條目毫無理據,什至把一件幾個小朋友,弄得只有不過兩三天的小事都想加上香港網絡大典(其事件中毫無理據,只是有人出post要批鬥其他人,而其他不關事的人加入抽水,其post過不了5貢,亦浮不過3天,如果這樣一個小圈子內所說的話也要記錄,那香港網絡大典就只會不斷被人貼攻擊性文章了)[7]


亦於admin已鎖定了,已close的topic中仍然出手亂改,那admin lock來為何? [8]

[9]


又把任何對自己不利,但又有證據連結的資料刪除 完全是隨自己心意而改寫別人的資料--用戶: 06:04 2006年11月9日 (UTC)

你是希望「刪除」一個用戶嗎?有紛爭的話我們鼓勵以討論形式化解爭端,如你對某條目的某一修改有異議的話請在討論頁提出,並非要置他人於死地。我們也留意到這位用戶的舉動,多謝匯報。另一方面,請謹記這個投票頁只針對條目,對某一用戶的禁制方面,網絡大典並沒有機制以投票方式禁制其他用戶。而對本網管理有意見的話你亦可以在香港網絡大典: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提出,謝謝!--Hotplug 16:22:10 2006年11月15日 (UTC)

多謝回應,好像麻煩到你們了

15:11 2006年12月13日 (UTC)用戶:月

直至現在,S3m89仍然繼續無視admin的修改,以自己的手筆去寫[10] [11]

難不成該會員想發生編輯戰?

15:11 2006年12月13日 (UTC)用戶:月

to admin:

我唔係想發生編輯戰,只係=路過松鼠經常刪除對他自己不利的字眼, 松鼠狗事件係我編寫,我最後都冇刪除此事的經過, 不過=路過松鼠對將我的名字先發制人強行加入不受歡迎人物類的事卻隻字不提,[12] 仲老屈我加佢入煩膠類別在先,[13] 而家仲擅自將我msn張相貼出,=路過松鼠簡直居心叵測,有心想置本人的言論於死地[14]


至於近幾日我發出的新主題,只是回顧近日高登發生過的事而已

S3m89 03:23 2006年12月14日 (UTC)


廢話不用多說,我相信admin已經看過有關條目才決定lock的,之後一切的修改已經是有問題, 而且我所寫的任何事都有證據以供所有人參閱,

隻字不提?單方面的胡言亂語是沒有資格出現在香港網絡大典 至於近幾日我發出的相片,只是回顧近日收到什麼已公開的資料而已

本來Blackhawk charlie2003 出手後一切已經回復原狀,

不過,12月12日的突然回帶是什麼意思?已說了是<把條目亦被回復至香港網絡大典admin Blackhawk charlie2003 修改完的狀態>[15],不相信Blackhawk charlie2003 已看完條目?還是有新資料追加?

又突然修改,番舊帳?[16]

[17] 18:04 2006年十二月12日 S3m89修改 [18] 17:38 2006年十一月13日 月修改,是誰快了?

難道是想在各人忘記了的時間才出手拎尾彩嗎?對一件事死纏不放已經沒有用了

15:11 2006年12月13日 (UTC)用戶:月


,S3M89兩人無謂再爭論松鼠狗事件,

經常刪除對他自己不利的字眼,貶低別人,褒揚自己,用戶可以參看HISTORY

S3M89又過於執著松鼠狗事件,你覺得件事是高登大事嗎?

如果要求刪除S3M89這個用戶的話,等同扼殺用戶的言論自由及觀點,

反觀你為何貼出白汁燴鮑魚的照片,究竟你用意何在?

以和為貴 05:00 2006年12月14日 (UTC)




一句<叫人自己搵history>就是你的證據嗎?那和空口說白話有何分別?

對自己不利的字眼,是否又只是別人口中的不利? 請記住,香港網絡大典不是空口說白話的地方,不要以為找到只有兩三個人說過的事就當事實

<Mike Portnoy (×)刪除缺乏證據,字數不足--kirk lim 16:38 2006年12月12日 (UTC) (=)

中立 You better add a tag 小作品 after the topic instead of delete it.用戶:victor2008 (×)刪除如果直接地講一人是假膠,而不提出証明的話,我認為是人身攻擊。類似的條目其實是可以直接刪除的。--Blackhawk charlie2003 02:46 2006年12月14日 (UTC) >

再說,本來admin介入了,事件解決了,和閣下一樣,以和為貴...

已經沒有人在意,沒有人死纏爛打的時候

那你請答我12月12日的突然回帶是什麼意思? 言論自由及觀點是這樣用的嗎?

相片?你最多只能說我多貼了msn,但其自己出的自貼post,又不必記錄下來?

15:11 2006年12月14日 (UTC)用戶:月

Wanel

此討論已移至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Archive/Wanel

粉嶺尋找失縱友人事件

可能編者寫作筆誤,應該是「粉嶺尋找失友人事件」。請代為更正題目,謝謝。 Solstice 21:34 2007年1月6日 (UTC)

已移動條目。--LungZeno(talk) 12:07 2007年1月7日 (UTC)

Kp3011(LR4087)

評論毫無事實根據. 會員User:DP5480更多次無視管理員指示繼續開文.

(+)贊成 完全老作,某D人想抹黑人o者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13:00 2007年2月15日 (UTC)

RockLi

此討論已移動至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RockLi,請前往該頁進行討論。--Blackhawk charlie2003 02:40 2007年2月11日 (UTC)


  • 投票結果: 3票保留,2票刪除,結果: 保留

Riki133

(×)刪除:依香港網絡大典的編輯守則中的編寫條目需知第8條和本網禁止行為第9條,此文部分內容已侵犯個人私隱,請求刪除後選擇性回復。--KJ_(talk) 12:16 2007年2月19日 (UTC)

已暫時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3:56 2007年二月27日 (UTC)

2006中文維基年會

(×)刪除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請求刪除。--膠登人上膠登 13:06 2007年2月20日 (UTC)

Hillgentleman

(×)刪除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請求刪除。--膠登人上膠登 13:06 2007年2月20日 (UTC)

Mungs

(×)刪除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請求刪除。--膠登人上膠登 13:06 2007年2月20日 (UTC)

Yau

(×)刪除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請求刪除。--膠登人上膠登 13:06 2007年2月20日 (UTC)

仁心文術

(×)刪除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請求刪除。--膠登人上膠登 13:06 2007年2月20日 (UTC)

海豚愛上膠

(×)刪除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請求刪除。--膠登人上膠登 13:06 2007年2月20日 (UTC)>(○)保留 那改為保留。--膠登人上膠登 18:46 2007年三月3日 (UTC)

(-)反對其人在香港高登討論區中的行為完全能供查證。--Blackhawk charlie2003 03:59 2007年二月27日 (UTC)

粵語維基百科

(×)刪除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請求刪除。--膠登人上膠登 13:06 2007年2月20日 (UTC)

萬世魔王

(×)刪除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明顯的個人觀點。請求刪除。--膠登人上膠登 13:06 2007年2月20日 (UTC)

Image:070205webs03.jpg

本人為教協會職員,此相片拍攝者 kiki wong,由於貴網未經本人同意複印及刊登此照片,--218.102.111.137 12:12 2007年三月5日 (UTC)

已注意到。如無其他情況,此圖像會在三日後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12:25 2007年三月5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3:02 2007年三月8日 (UTC)

Image:070205webs03 censored.jpg

(×)刪除http://evchk.wikia.com/wiki/%E5%9C%96%E5%83%8F:070205webs03_censored.jpg 此處依然侵犯了本人及教協會之版權,本人對此十分憤怒,並要求管理員刪除--kiki wong218.102.111.137 15:57 2007年三月5日 (UTC)

  • 我知道這裡有人在侵權,但可以「合理使用」為依據,想問問點解樓主會對這張圖如此執著? 推斷提出者並非為教協職員kiki wong,而是有人在借kiki wong的刀,掩蓋自己的膠。
  • 要證實誰是誰非,沒有難度,問過明白就可以,那麼,是否不會刪除?kiki wong--219.77.120.188 09:10 2007年三月6日 (UTC)
    • 如果真的要刪除的話,admin可照指示做,樓主急啥? 我推斷可能因為有人害怕被多人煎熬盤問,才會做出借刀行為。--202.40.137.196 10:41 2007年三月6日 (UTC)
(!)意見:合理使用(即Fair use (in en wikipedia))雖要有相關的圖像,所使用的條目,原出處,和(上載者)認為是合理使用的原因。現時上述的圖像描述頁(即Image:070205webs03 censored.jpg)中欠缺了原出處及作者,和作為合理使用的解釋。我希望有人能為上述的兩點提供參考,以作為保留此條目的根據。--Blackhawk charlie2003 11:15 2007年三月6日 (UTC)

有人多次破壞頁面

[19]

不好意思我不知這是否恰當的頁面, 請協助

建議删除以下條目

Eh

(×)刪除資料不足,內文過短,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4:06 2007年四月10日 (UTC)

RJJ

(×)刪除資料不足,內文過短,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4:06 2007年四月10日 (UTC)

Saipang

(×)刪除資料不足,內文過短,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且條目有自我宣傳之嫌。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4:06 2007年四月10日 (UTC)

【琪】

(×)刪除資料不足,內文過短,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4:06 2007年四月10日 (UTC)

上戶彩

(×)刪除資料不足,內文過短,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日月

(×)刪除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聲討痴情劉德華歌迷

(×)刪除條目資料不足,所起之標題及字眼缺乏客觀性,建議另開新條目楊麗娟,並重寫,以符合網典質量。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刪除文章內容及資料嚴重不足及不實, 缺乏描述各方傳媒或網上討論區言論的取態, 以及事件尚在發展中, 暫未能作結, 建議刪除 --Ngcwing 15:06 2007年4月4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4:07 2007年四月10日 (UTC)

膠女神

(×)刪除內文缺乏資料性,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膠流區和是非版

(×)刪除內文缺乏資料性,建議另立一新條目,專門收錄全港各大小論壇之連結,以節省網典空間。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董驃

(×)刪除內文完全抄襲自維基百科,建議全篇重寫,或删除。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4:06 2007年四月10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過膠服務

(×)刪除資料不足,內文過短,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魚仔

(×)刪除資料不足,內文過短,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Riki133

(×)刪除內文缺乏資料性,所用之字眼缺乏客觀,流於嫚罵,建議重寫,以提升質量,或删除。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有資料者請重寫。--Blackhawk charlie2003 04:06 2007年四月10日 (UTC)

妙義車神..

(×)刪除資料不足,內文過短,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陳小強

(×)刪除內文缺乏資料性,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唔關我事

(×)刪除資料不足,內文過短,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刪除內文缺乏資料性,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孤單的人

(×)刪除內文過短,且有關資料純屬推測,其人於香港網絡之重要性亦不足以成為條目。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天使之心

(×)刪除內文毫無資料性,建議重寫,或删除。 --高 潮童 15:10 2007年4月3日 (UTC)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6:43 2007年四月12日 (UTC)


KV7798

有關條目:/KV7798

有關條目於咋日被刪除後再次被人惡意破壞

希望管理人員能夠永久刪除

ip 219.79.70.109 多次將本條目由 KV7798, 修改為 KN3208

並多次將 KV7798 的條目多次惡意破壞

故希望管理人員能將該條目永久刪除, 以及封鎖此人 ip --Comment traced back to Johnsonwan

Ben2004

有關條目:/Ben2004

有關條目再次被 219.79.70.109 加上與 KV7798 相同資料

惟有關資料涉及個人資料以及不公平之觀點及內容

希望管理人員能夠將 Ben2004 永久刪除及封鎖此人 ip

以免此人再次發動修改戰, 謝謝

已標示條目作刪除。另外,請用--~~~~簽名。--Blackhawk charlie2003 09:17 2007年四月24日 (UTC)
已刪除,並加上刪除頁及保護。--Blackhawk charlie2003 02:48 2007年四月25日 (UTC)

FY8389

有關條目:/FY8389

該篇主題被人多次惡意修改

內容全屬誹謗

毫無憑據的人生攻擊

而且此人的個人資料已嚴重外洩

故要求刪除之

ip 219.79.70.109 多次將本條目由 FY8389, 修改為 四葉乂俊

GA5505

毫無證據,胡亂推測

揭露受害者及受害者朋友、老師的私隱 (如地址、電話)

嚴重影響受害者及受害者朋友、老師的聲譽

請立刻刪除此條目

已刪除。--Blackhawk charlie2003 04:51 2007年四月26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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