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及計劃頁搬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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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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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 1 刪除投票用的指示圖
- 2 神奇寶貝 白金(同人文)
- 3 提刪以下缺乏改善空間的條目
- 4 提刪以下簡短及沒有實質內容的條目
- 5 Fixsonlization(Image:MRT_HiFi.jpg、Image:3278152153_db61ca4b3c.jpg、Image:AIMG_5269.jpg)
- 6 Dom
- 7 賀倫
- 8 Majesty聯會
- 9 以下條目會再次重新提交刪除討論
- 9.1 以下是有待處理的條目
- 9.2 以下是有爭議的條目
- 9.3 以下是有(初部)共識的條目
- 9.3.1 2304
- 9.3.2 Cc903
- 9.3.3 Cherry
- 9.3.4 Coffeemilk1984
- 9.3.5 DoDo復出解救潮童戰爭
- 9.3.6 FJ 8597
- 9.3.7 Fanclchin
- 9.3.8 Lochness
- 9.3.9 Lun199322
- 9.3.10 Man
- 9.3.11 Miki315
- 9.3.12 Mo
- 9.3.13 Namimi
- 9.3.14 Neargo si
- 9.3.15 OTAKU
- 9.3.16 SiU`康
- 9.3.17 T-mac-
- 9.3.18 一年前網聚又被翻兜
- 9.3.19 估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比賽
- 9.3.20 伏魔小皇子與菲傭發生性關係事件
- 9.3.21 蝦膠黑名單
- 9.3.22 華山功夫討論區名人
- 10 由Hkhk59333建立的模板
- 11 四五行動
- 12 魔法先生 Super Bus! 及 JC 3914
- 13 請求刪除下列條目
刪除投票用的指示圖
以下模板的使用,提倡在模板名前加subst:實現替換引用,以減輕伺服器的壓力。
- (×)刪除,使用 {{subst:vd}} 或 {{subst: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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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留,使用 {{subst:vk}} 或 {{subst:保留}}
- (±)合併,使用 {{subst:vm}} 或 {{subst:合併}}
- (→)移動,使用 {{subst:vmove}} 或 {{subst:移動}}
- (►)重定向,使用 {{subst:vr}} 或 {{subst:重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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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使用 {{subst:Comment}} 或 {{subst: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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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使用 {{subst:Support}} 或 {{subst:支持}}
神奇寶貝 白金(同人文)
(×)刪除:無法凸顯和香港網絡社群的關係。ダブルオーガンダム 2009年2月20日 (五) 10:53 (UTC)
(:)回應 甚麼是無法凸顯和香港網絡社群的關係,應該如何改善!--Komama 2009年2月22日 (日) 09:09 (UTC)
(+)贊成本人看過這篇文章後,明顯有宣傳論壇的成份。特此強調香港網絡大典並非個人網誌,有關連載請返回相關論壇發表。--LJ8652 2009年2月25日 (三) 12:05 (UTC)
- (:)回應甚麼是無法凸顯和香港網絡社群的關係?!--Komama
- (:)回應香港網絡大典並非宣傳個人作品的地方,另外該條目之內容對香港網絡社群並無影響力。ダブルオーガンダム 2009年2月26日 (四) 13:01 (UTC)
- (+)贊成 宣傳成分太重,建議刪除。--Tcshek 2009年2月26日 (四) 15:08 (UTC)
- (-)反對 理由如下:
- 看不看到這位新手在詢問如何改善原文?既然他願意改善,為何不就給他一點時間呢?還要繼續提刪,是不是有點兒不近人情?其實解決問題不一定要提刪,可以在用戶頁提醒他要注意的事項或文章有什麼問題等。
- 雖然寫得有點不清楚,這個好像是一位網民改編自寵物小精靈白金版的網絡創作。香港網絡大典也是會收錄網絡作品的,不過這次這份作品與其他作品不同的是,這份作品沒有了惡搞恥笑的元素,就是正正經經的網絡創作吧,或者可以形容為沒有惡搞元素的「潮文」,哈哈。不惡搞、不恥笑人的網絡作品就不能收錄嗎?
- 觀乎內文,有提及「網上的評論」和「崖上的霸王」,不過大家好像看不到似的。
- 我在想,一位網民寫了一篇潮文,跟著他將整篇潮文貼在網典上,這樣算不算是宣傳呢?會不會因宣傳自己的潮文而被刪呢?畢竟它這份創作沒有任何商業成分,免費共享,應該不算是宣傳吧!
- 提刪畢竟也是會傷害到人家的感情,處理手法圓滑一點,大家就能減少無謂紛爭。我見到他多次刪去提刪模版及討論,應該就是害怕心血白白浪費,這種心情應予以理解。依我看,這個可以透過溝通解決,所以反對提刪,這個條目是可以救活的,我的宗旨還是「救一個條目比殺一個條目好」,我願意伸出援手改善此條目。
- Komama,歡迎來到香港網絡大典,有時間也希望你可以看看這兒其他條目,並作出改善。--Comeon 2009年2月27日 (五) 21:16 (UTC)
- (!)意見條目已有明顯改善,若能提供更多資料佐證,會考慮保留。--LJ8652 2009年3月1日 (日) 07:16 (UTC)
提刪以下缺乏改善空間的條目
以下條目基於連結已失效或沒有考證,缺乏改善空間,建議刪除:
- (!)意見現在只剩下JC4277@31M,不過這個條目自從2008年9月9日便一直被全保護,又是不設期限之禍,一是刪除,一是解除保護讓人可以編輯,現在真是兩頭不到岸。--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19:19 (UTC)
另外此條目已提刪,亦無改善空間,特此重提投票刪除:
謹上。--LJ8652 2009年2月28日 (六) 03:09 (UTC)
- (!)意見:你在該頁說「現仍未有大幅改善,重要性成疑」,但是這兒是沒有知明度或重要性的要求,因為不少條目或網民重要性也是奇低,基本上就只有一位主編輯者。我會嘗試清一清理該頁。--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13:29 (UTC)
- (!)意見: 本人所指的重要性成疑是指條目內容所述的錯別字問題,並非指人物(當然人物也是小眾人物)。--LJ8652 2009年3月12日 (四) 12:29 (UTC)
現加入以下連結已失效及缺乏改善空間的HKBF會員條目:
--LJ8652 2009年3月1日 (日) 08:57 (UTC)
提刪以下簡短及沒有實質內容的條目
--Tcshek 2009年3月2日 (一) 08:16 (UTC)
Fixsonlization(Image:MRT_HiFi.jpg、Image:3278152153_db61ca4b3c.jpg、Image:AIMG_5269.jpg)
(×)刪除 已搜尋過,自創術語,零普及度(除發佈地),刪除時請連帶相關圖片也刪除。--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19:25 (UTC)
Dom
(×)刪除 Dom 要求移除 關於本人既項目 , 本人只是 EPC 內一位小人物, 隨意網上灌水罷了 (項目內亦有指出 出沒吹水王國) , 網上吹水 無聊的話題 無需特別要寫入大典吧?
項目是有歷史可查 , 各位 Admin 大人可以 看到是誰最努力更新本人條目 懷疑之前得罪過其他版友 而比其他人別有用心 不停地更新 本人的項目 至於 "Comeon" 先生 , 如果你是 EPC 那位 Comeon , 我真係唔知得罪左你咩事? 你可唔可以 用翻 EPC PM 同我講翻 , 而唔係不停更新大典內容
網絡大典的立場不是私人恩怨不要放上大典嗎?? 修改內容時 下方寫明 "您的貢獻內容絕對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權,並必須可供查證"
HKEPC Forum 內 reply/post 的內容是屬於 HKEPC 所有, 頭像則屬本人版權所有 (當然 , "美幸" / Lucky Star / AMD Logo 及有關Logo 屬原作者版權所有) 但是 CAP 了我的post , 頭像當 "證據/查證" 不見得合理吧???
- 只有公有領域的資料,才可在無須授權下複製到香港網絡大典;大多數的網頁都不在此範圍內。 * 在未得到著作權利人準許的情況下,請勿發佈受著作權保護的資料。
請問 admin , 有關本人條目的資料 , Cap 圖是否有 HKEPC / 本人 "授權" 複製??
注意:以下討論內容搬自Talk:Dom(由Comeon執行):
- 我不是admin,不過也想說一兩句。HKEPC是公開論壇,有沒有鎖上?非會員不能進入?那些資料是人人可看,一經發佈的資料,就等於屬於公眾。要」授權」,當然是該人有版權,那版權何在?
如果公開討論區的轉載全都要授權,那高登,uwants,親子王國等需不需要?相信網典大部分的轉錄,也被視為」非法」。
資料一經公開了,被人轉錄應該是意料中事吧。如果事後要說介意,那就請在最開初的時候想清楚,是否應該公開這些資料。 Ydog 2009年3月11日 (三) 01:41 (UTC)Ydog 先生 你好 , HKEPC 的吹水王國 是需要登記會員才可以瀏覽 , 並非如你所講 "公開" , 非會員是不可以瀏覽的 , 公開 "並非公開給公眾討論區" 的內容 , 我相信 大典都是侵權了 , 至於你指出其他討論區 都可以 轉載 , 是因為有關 討論區負責人 無追究 大典 有關版權/著作權 如果你有看 最近的新聞 (有關轉載新聞網站 負責人涉嫌 侵犯部份傳媒版權品 被海關拘捕) , 所謂 "公開" 就是" 無需授權" 只是 版權持有人 並無要求執法機構執法 ( 因為 牽涉到 太多法律問題 + 法律方面開支), 才隻眼開隻眼閉 不理 . 我只是要求 大典移除本人 項 , 再保護不再容許建立 , Dom
--Comeon 2009年3月12日 (四) 19:52 (UTC)
您好!以下幾點事項:
- 版權法中有合理使用,正如網民使用頭像般,您是否要詢問「美幸 / Lucky Star / AMD Logo」的所屬公司才能使用頭像嗎?另外,這兒執行版權的力度是比較寬鬆。
- 網典暫時是沒有重要性的考慮,大概只有可讀性的考慮,所以有可供查證資料的網民已達到收錄要求,有網民文章有錯謬也被收錄了,當然因為歷史問題,網典當然也有不少垃圾條目要清理。
- 雖然基於網絡的責難文化,罵的必然比讚的多,但請不要誤會所有被收錄的網民也是負面,repairsy就是正面的例子。
- 請不要誤會,我不認識您,您也沒有得罪我,我只是按照正典方針清理或改善現有網民條目,如有得罪,請多多包涵。
--Comeon 2009年3月13日 (五) 15:25 (UTC)
- (!)意見不過,如她所說,那不是公開論壇,內裡資料網典轉載合適嗎? Ydog 2009年3月14日 (六) 03:53 (UTC)
- (!)意見是公開論壇,因為只要註冊用戶就能看到論壇,要求會員註冊的論壇或用戶在這兒也有記錄,另外運用一些電腦技巧,不註冊也應該可以看到。--Comeon 2009年3月14日 (六) 11:02 (UTC)
(!)意見 現實生活中已經有人多次根據大典內資料 試圖起本人底, 亦都有人指因為不滿 "打手" 行為, 專登寫大典條目來中傷及起底 , 亦曾經警告本人不要再當 "打手" , 明顯是涉及個人恩怨 Dom
- (!)意見 本人第一次看見有當事人因有關當事人條目而受到騷擾,深表失望。首先,觀乎有關條目,來源已不能查證,因為有關來源文章已被刪除,另外,有關描述仍有主觀成分,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如果該條目的成立是助長起底行為,那只會等同助長網上欺凌,是不可取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2日 (日) 14:53 (UTC)
- (!)意見 請問以上的內容怎樣協助起底呢?其實內容全部在論壇公開,如果真的會導致起底成功,不用網典他們也早已成功,而且資料還會更多呢?再加上內容好像只是指出Dom在論壇上的一些取態(親商人、親AMD、喜歡美幸),我覺得您大可不必要擔心起底的問題(當然如果您在論壇透露過多個人資料,您自己要小心,不過您選擇刪除有關主題也是明智選擇)。另外如果您發現有用戶提交個人或起底資料上網典,請向我們報告,我們會即時清理有關內容。
- 最後關於「專登寫大典條目來中傷」,這樣就要問問初建立條目的人,其實他寫的內容已算是不負面,本人覺得某些地方他其實是稱讚您,例如這一句:「在硬體討論時態度中肯,即使偏幫AMD也會聲名自己是AMD打手。」只是一直沒有參考來源。您看完像桐山和雄的條目後您就知道什麼是真正的「中傷」(或者他真的這麼壞!)--Comeon 2009年3月23日 (一) 00:26 (UTC)
- 近日寫的Laughing哥,老實說內容太過正面,沒有可能這樣少批評,Laughing哥被神化了,不中立!
- 無綫電視有次講述達賴喇嘛,短短時間內只講了西藏不利的事,沒有提中共不利的事,不中立!
- 星島報導時,落墨失平衡,過多篇幅寫負面的事,有弱化事件正面的一邊,不中立!
- 我批評商人無理加價,商人就「老屈」我說我「不如要求全部共產或免費,好無?」我根本沒有要求全部共產或免費,言論已可說「概括化」、「矮化」、「標籤化」這班批評商人加價的人,我要求的只是合理售價,你的批評不中立!
- 將事件是二分正面,八分負面時,還是要求別人寫成五分正面,五分負面,為了所謂的中立而淡化及弱化負面批評,不中立!
- 批評不中立的人,時常批評人不中立,自己也不中立。
- 掛中立模板的人,中立的標準模糊不清,他根本是要求別人達到一個不可能達到的要求,一是什麼稍有爭議的也不寫,一是注定一世不中立!
只是個人意見,如果鄭欣宜上來投訴,因她時不時就被人改頭像恥笑,改圖有嚴重醜化她的主觀成分。她說自己上來看已被激到噴血,有人不滿欣宜"醜態",專登寫大典條目來中傷她,亦曾經警告欣宜不要再當"明星",我們應該怎樣處理?
最後,一是網典全面禁止寫網民條目,否則就請放棄追求所謂的「中立」,或者可以說世上根本就沒有「中立」,正所謂「淫者見淫」,「不中立者見不中立」。只有沒有靈魂的人,沒有「中立」的人!--Comeon 2009年3月23日 (一) 00:26 (UTC)
- (:)回應 我覺得Dom條目中的當事人是認為有關批評沒根據,有中傷成分,所以才投訴。至於Dom條目的有關內容中的查證,早就已斷了線索,查不到了,而有關內容就變成了不能查證,那些內容就變成了「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Dom條目應如何處理?難道又要刪了才算嗎?--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4日 (二) 06:04 (UTC)
- (:)回應 原作者早已離開了,截圖本人已經代為補上,所以不是沒根據。至於討論主題連結事後被刪,現在只單靠截圖保存討論記錄,其實我們應否讓用戶打包上傳討論頁的記錄?另外,網典中立方針要重新定義,不能只抄襲維基。如果網典對「中立」的解讀是維基版的「中立」,恐怕網典要關門大吉,因為有嚴重衝突,就是維基對收錄內容的中立性要求,網典已經嚴重違反(例子有:收錄含嘲諷的網絡作品或內容,引用討論區網民意見)。單是這兩種做法已與中立方針行相反方向走路。
- 維基我最討厭有三件事(一)了無休止的編輯戰,精力全浪費在字裏行間之爭辯,而不是改善或擴充條目(二)隱惡揚善,利用不同籍口遮掩不利或不想看到內容,很多藝人條目也是這樣被追星迷攻陷,只能留下美好的一面。(三)輕言刪除或回退別人的貢獻,不互相尊重
- 是時候建立一個網典版的「中立」原則,您們大可以參考西方的做法,他們也因應自己題材編寫需要而另立新方針(如SPOV)。--Comeon 2009年3月24日 (二) 11:42 (UTC)
- (!)意見 外國有一個網站叫WikiInfo,又是以維基模式來運作,不過該網站已明確放棄追求NPOV(「中立」)的原則,改立SPOV的原則(當中的S代表Sympathetic)。--Comeon 2009年3月23日 (一) 09:03 (UTC)
賀倫
(×)刪除 內容過短。--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07:59 (UTC)
有條件(○)保留現編輯者User talk:密汁號還在,可試聯絡他以解決問題,或者稍等不要急刪。--Comeon 2009年3月13日 (五) 18:22 (UTC)- 改為(+)支持,因為編者好像已放棄編輯。--Comeon 2009年3月19日 (四) 05:20 (UTC)
- (:)回應 期待他的回應,如果在七天之後仍沒有回音,該條目將會被提刪。--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15:16 (UTC)
Majesty聯會
(×)刪除 內容只有一個連結,沒有實質內容,疑似宣傳。--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07:59 (UTC)
有條件(○)保留新建條目,現編輯者User talk:密汁號還在,正在嘗試改善,或者稍等不要急刪。--Comeon 2009年3月13日 (五) 18:22 (UTC)- 改為(+)支持,因為編者好像已放棄編輯。--Comeon 2009年3月19日 (四) 05:20 (UTC)
- (:)回應 期待他的回應,如果在七天之後仍沒有回音,該條目將會被提刪。--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15:16 (UTC)
以下條目會再次重新提交刪除討論
由於本網積壓大量過了提刪期的條目,當中有很多都沒有被處理,希望大家幫助檢查並重新提交刪除討論。--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07 (UTC)
進行分類,已有共識全放在下層,方便管理員處理。--Comeon 2009年3月13日 (五) 17:43 (UTC)
由於再有新提刪,待處理的條目已放在最上層。--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05:30 (UTC)
以下是有待處理的條目
九一一
(×)刪除 該條目於2009年1月25日以「完全與網絡人事無關,沒有來源以供查證」為由被提議刪除,仍無改善跡象。
雖然Comeon曾反對提刪,但事隔太久,仍未見改善,希望大家可以給予意見。--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05:27 (UTC)
- (+)贊成未見改善,且維基百科已有相關條目,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4日 (六) 05:46 (UTC)
- 可以加入該事改圖和創作,問題是我的工作量也不少,看一看有沒有人有興趣接手。--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18:01 (UTC)
巴士巡遊
(×)刪除 該條目於2009年1月25日以「內容拙劣,標題與內容不合」為由被提議刪除之後,仍然未有被處理。
根據早前的提刪記錄,早前本人曾建議把有關內容(±)合併去曼聯相關的條目,原條目要刪除,希望有好心人協助跟進一下。--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15:24 (UTC)
- (!)意見 未整合前怎可以刪除,否則怎樣進行整合?我覺得這個原則適用於網典:「Article is always work-in-progress. There is no deadline.」。掛適當模版讓有心人關注便可以。--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17:25 (UTC)
- (!)意見 這條條目很容易與一些交通迷組織舉辦的巴士巡遊活動混淆,建議將條目改為2007年香港曼聯球迷巴士巡遊事件。--Cu321 2009年3月22日 (日) 13:54 (UTC)
- 究竟內容合併了沒有?不如先將內容安置好才討論刪除問題。--Comeon 2009年3月23日 (一) 09:09 (UTC)
- 本人移動至2007年香港曼聯球迷巴士巡遊事件條目,相關條目為曼聯迷,先行解決文不對題的問題。--LJ8652 2009年3月24日 (二) 06:27 (UTC)
- (○)保留 該條目雖然來源不足,但已改善文句及加入註解,建議取消提刪。--LJ8652 2009年3月24日 (二) 07:13 (UTC)
- (!)意見 條目內含大量以反曼聯球迷觀點撰寫的內容,希望有人能改善為中立內容。另外曼狗只是某些反曼聯人士針對盲目支持曼聯的人士,並不等同曼聯迷。KMB-ATE1 2009年3月26日 (四) 12:38 (UTC)
龍珠
(×)刪除 該條目於2008年8月16日以「簡介與本地網路事件無關,條目缺乏來源證實與本地網上大事有直接關係」為由被提議刪除之後,仍然未有被處理。
我個人認為,該條目似乎沒有改善空間,不過如果有網絡事件作支持,或者該條目會有救。不過,過了很久都沒有人處理,那就只有先行刪除,然後考慮如何重寫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15:47 (UTC)
- (!)意見 內容暫時寫得不好,不過龍珠與網事有關,尤其是最近出了《龍珠全新進化》,有不少可以寫,問題是有沒有人有興趣接手改善。--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17:48 (UTC)
- (×)刪除 你打算編寫劇情嗎?反而現在先刪除,待日後打算重建時再算。這樣做可以洗去之前先入為主的想法。--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7:46 (UTC)
香港Travian新手任務
(×)刪除 該條目於2009年1月20日以「疑似論壇宣傳文章」為由被提議刪除之後,仍然未有被處理。
其實我覺得該條目的內容根本是直抄 Travian 官網的討論區的,如果是有知名度的,我建議只在Travian條目簡述已夠。--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15:52 (UTC)
- (!)意見 上次不是討論了將內容整合及合併嗎?未整合前怎可以刪除?--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17:25 (UTC)
以下是有爭議的條目
@AMD
(×)刪除 該條目自2009年1月10日以「來源不明,內容零參照」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3:56 (UTC)
- (!)意見 這個不是之前才被提刪嗎?我已找到來源了,所以不是純粹亂吹,其實這個是網絡遊戲 Travian 的一個盟組,Yahoo知識可以記錄盟組,網絡遊戲的群組為何不能收錄,否則會被人說是雙重標準。至於質素方面,這個條目是有不足之處,但比它還要差很多的卻也保留,未去到垃圾的階段,我覺得不應該提刪作為解決辦法。最後個人認為有可讀成分,亦令我間接理解網絡遊戲的群網民,所以刪除好像不是太正確的做法。--Comeon 2009年3月12日 (四) 18:59 (UTC)
- (:)回應 因為那提刪入了存檔,加上有關條目仍沒起息,所以沒辦法不再重新提刪。希望有熟悉此事的專業人士可以協助整理吧,早前我提刪過部分條目,七天之內都仍沒有被改善。有關條目仍然來源不足,有需要再進一步改善,例如再找多一些來源。如果有明顯改善,本人會取消提刪。--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3日 (五) 03:44 (UTC)
- (-)反對 不好意思,想了一天後,我還是維持我(○)保留
的看法,原因如下:
- 未差到要刪除地步:即使是現在的狀況,也未至於差到像垃圾一樣,沒有起息不應是刪除的理由,違反了某些嚴重的問題才是(如空洞無物、嚴重批鬥又沒有參照等)。
- 欣賞未完成的作品:維基模式的特式是作品永遠是Work-in-progress,作品是沒有限期的,例如維基有不少stub(小作品),只有兩句也被保留,長久不改善也不會被刪除。網典問題是太少活躍的貢獻者,所以這個「小作品->中作品->大作品->特色作品」的周期特別慢,或者可考慮一些宣傳推廣活動,吸引有興趣者的參予。
- 改善比刪除理想:條目如有改善空間,改善了網典又行前一步,多一份記錄,即使是不完美也是一份記錄;刪除就是退後一步,是下著。
- 另外本人是持有「Release early, release often」和「編輯不需要十全十美」的信念,維基一開始也是空空如也,一步一步地建立的,正所謂「萬丈高樓從地起」。差的條目不是罪過,不應刪除。--Comeon 2009年3月13日 (五) 16:25 (UTC)
之前的討論:
- (=)中立 單單內容屬零參照應不是刪除的原因,如果這樣便被刪原作者可能會太傷心。其實內文有一點參照提示,就是speed.travian.hk的一個盟,搜尋一下便找到資料[1]。行文編寫是可以,不過交待背景資料方面略為不足。內容或者沒有突出之處,不足以吸引讀者,不過比很多垃圾級條目為好。--Comeon 2009年1月16日 (五) 09:16 (UTC)
- (!)意見 那樣希望會有人去改善吧,事實上該條目已很久沒有改善。--Tcshek 2009年1月21日 (三) 07:43 (UTC)
- (!)意見 此條目尚有一點資料和可閱讀性,就打個比分假設它值30分,雖然也是不合格,但卻未至於"垃圾",還有很多條目只值0-10分,基本上我的方針上不是"垃圾"或"嚴重抹黑"(沒有參照證明)也不提刪,由底做起,先刪走最差這一群。
- 我或者可以花時間看看這個究竟是什麼,作出改善,又或者等將來網典真的愈來愈多人時,等到對這個社群有認知的人來幫助吧。--Comeon 2009年1月25日 (日) 12:52 (UTC)
Abilly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8月17日以「非本地網上紅人。私人恩怨/小糾紛。包含大量局外人仍能理解的內容」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3:56 (UTC)
(+)贊成 此人是Uwants受爭議人物,若貿然介入只會發生編輯戰,寧願刪除後重寫。--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40 (UTC)- 暫時(-)反對 只要妥善處理,不強硬介入,採取溫和手段,編輯戰便可大減;另外發現有些證據在編輯中途被刪去,如[2],部分內容有指向性,花點時間應可改善原文;建議現在就嘗試改寫,故(○)保留
。--Comeon 2009年3月13日 (五) 17:02 (UTC)
- (○)保留 本人會嘗試清理條目改善,但需要花一段時間。--LJ8652 2009年3月20日 (五) 04:06 (UTC)
- (○)保留雖然此條目尚有許多改善空間,但已透過加入截圖改善,不至於要刪除,建議取消提刪。--LJ8652 2009年3月20日 (五) 06:36 (UTC)
- 雖還有改善空間,但已有明顯改善,故先行回撤提刪請求,如反對歡迎修改。--Comeon 2009年3月20日 (五) 22:06 (UTC)
King John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無內容」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22 (UTC)
(-)反對此頁面曾被清空,已回復至管理員Kirklim的版本。--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59 (UTC)- 原來有關頁面曾被清空破壞,看來大家要留意一下,以免誤刪頁面。因有關條目不符合提刪要求,本人決定取消提刪該條目。--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05:07 (UTC)
旺角
該條目於2009年1月25日以「內容與網絡人事無關」為由被提議刪除,仍無改善跡象。
- (=)中立 其實網上是有些旺角的網事,其他網民也可以幫忙,不過條目暫時沒有,能否先掛未能突顯網絡關係,或與原創者先溝通,以免他太傷心?--Comeon 2009年1月27日 (二) 20:39 (UTC)
- (!)意見若果提刪都要顧及作者意願而不是條目的內容,恐怕這版面可以考慮廢除了。Kevian 2009年1月30日 (五) 07:27 (UTC)
- (!)意見不是刪除條目要看作者意願,不知道資料從何而來,如果他是花了好一段時間整理再發上,跟著就有人說要刪除他全部貢獻,確實會傷害了他的心,只是說在提刪前可不可以嘗試與原創者溝通一下,告訴他問題所在,或者他願意或有能力改善,如果最後能變成合乎網典,救回一個條目,不是更好嗎?維基這邊令到編輯者鬧得不愉快,只是希望網典的編輯環境和諧一點。
- 個人認為暫留旺角條目比留一個更像2k(小小網民)般條目為好,旺角條目現在雖沒有網絡關係,但畢竟認識旺角的網民多,可加入旺角網事的網民自然較多,能改善為網典式的旺角的機會亦較大,不過現在網典太少寫手,認真的寫手也太少,令到改善周期可能很長。當然我們應該在頁面告訴他們現在條目的問題,好讓訪客(潛在貢獻者)知道改善的方向,不要繼續錯落去。其實我希望{{relevance}}模組能夠支援留下個性化的留言,這樣的效果會更好。
- 維基其實也提過「改善為上,刪除為下」的原則(參看Wikipedia:revert)。個人認為條目可以「大執」,未必一定要去到「全刪」的階段。--Comeon 2009年2月3日 (二) 18:04 (UTC)
- (:)回應 其實這條目最大的問題就是標題太廣泛,旺角可以指很多東西,包括「MK文化」、「行人專用區」等等,但如果沒有涉及網絡事件及討論,那只會變成「香港民風大典」的文章。「天水圍」就不同,因為「天水圍」比較多網民討論,那又是可保留的,如果這條目可以做到和「天水圍」條目一樣好的話,我會考慮取消這條目的提刪。--Tcshek 2009年1月31日 (六) 15:42 (UTC)
根據以上討論,雖然該條目有改善空間,但事隔多月,似乎無人關心,本人建議先刪除,如有需要才考慮重建。--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16:07 (UTC)
- (!)意見 可以加入旺角「鏹水強」事件。--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18:01 (UTC)
- (○)保留:已改善了,希望成為榜樣,吸引多些人效法,先改善後刪除的文化。--Comeon 2009年3月19日 (四) 22:46 (UTC)
- (!)意見 給少許改善建議,其實本網有一個MK條目,也是可以考慮加入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7:27 (UTC)
新世紀論壇
該條目於2009年1月25日以「內容零參照」為由被提議刪除,仍無改善跡象。
根據以上討論,條目原創者似乎沒有再跟進有關條目,本人建議先刪除,如有需要才考慮重建。--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16:07 (UTC)
- (○)保留
有可改善空間,本人有意接手該條目。--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17:19 (UTC)
- 已經改善,希望成為榜樣,吸引多些人效法,先改善後刪除的文化。--Comeon 2009年3月20日 (五) 21:57 (UTC)
以下是有(初部)共識的條目
2304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8月30日以「公開個人私隱資料」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3:56 (UTC)
- (+)贊成流於人身攻擊而無佐證,根本是私人恩怨,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59 (UTC)
Cc903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沒有來源查證,內容過短」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3:56 (UTC)
- (+)贊成內容過於簡短,缺乏改善空間,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59 (UTC)
Cherry
(×)刪除 該條目自2009年1月10日以「內容過短」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03 (UTC)
- (+)贊成內容過於簡短,缺乏改善空間,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59 (UTC)
Coffeemilk1984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沒有來源查證,內容過短」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03 (UTC)
- (+)贊成內容過於簡短,缺乏改善空間,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59 (UTC)
DoDo復出解救潮童戰爭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行文拙劣,內容屬於dodo5469的一部分,應該寫入dodo5469條目,原條目需要刪除」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11 (UTC)
- (►)重定向可透過重定向解決。--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59 (UTC)
- (×)刪除 不要重導向,內容也不要保留,因為內容純粹胡鬧,過於瑣碎,零參照,我也無法從蛛絲馬跡幫他找參照,故全(×)刪除處理!標題也不要保留!--Comeon 2009年3月13日 (五) 17:15 (UTC)
FJ 8597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內容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涉及私人恩怨」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11 (UTC)
- (+)贊成完全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理應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43 (UTC)
Fanclchin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無內容」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11 (UTC)
- (+)贊成此條目曾發生編輯戰,無改善空間,同意刪除 。--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59 (UTC)
Lochness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行文拙劣,內容有明顯的廣告成分」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22 (UTC)
- (+)贊成內容過於簡短,缺乏改善空間,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6:04 (UTC)
Lun199322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沒有來源查證,內容過短」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22 (UTC)
- (+)贊成內容過於簡短,缺乏改善空間,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6:04 (UTC)
Man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局外人不明白的條目,沒有來源查證」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22 (UTC)
- (+)贊成有起底之虞,且缺乏改善空間,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6:04 (UTC)
Miki315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內容有起底成分,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涉及私人恩怨及私隱內容」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22 (UTC)
- (+)贊成完全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理應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45 (UTC)
- (×)刪除 起底,批鬥。--Comeon 2009年3月13日 (五) 17:31 (UTC)
Mo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沒有來源查證,內容過短」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22 (UTC)
- (+)贊成內容過於簡短,缺乏改善空間,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6:04 (UTC)
Namimi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內容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涉及私人恩怨」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22 (UTC)
- (+)贊成完全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理應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6:04 (UTC)
Neargo si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內容過短及只有一個連結,懷疑是小朋友的借刀行為」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22 (UTC)
- (+)贊成內容過於簡短,缺乏改善空間,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6:04 (UTC)
OTAKU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9月15日以「內容過短,只是解釋OTAKU的意思」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22 (UTC)
- (►)重定向至御宅族條目便行。另外無綫電視於2009年3月15日《星期日檔案》,將播出有關探討「港男、電車男、御宅族」的兩性社會現象,可用作擴充條目的參考資料。--Cu321 2009年3月13日 (五) 04:22 (UTC)
- (×)刪除 不要重導向,主因只是這個是全大階,如想建重導向,應用Otaku,故刪除。--Comeon 2009年3月13日 (五) 17:36 (UTC)
SiU`康
(×)刪除 該條目自2007年7月26日以「流於人身攻擊」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這個未免太離譜了,被提刪了足足一年多都沒有被處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22 (UTC)
- (+)贊成完全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理應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46 (UTC)
T-mac-
(×)刪除 該條目自2008年8月16日以「條目質素不合標準,欠來源,其人性格與香港互聯網上發生的新聞亳無關係」為由被建議刪除之後,一直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2日 (四) 14:32 (UTC)
- (+)贊成條目過於簡短,同意刪除。--LJ8652 2009年3月13日 (五) 15:47 (UTC)
一年前網聚又被翻兜
(×)刪除 該條目於2008年10月28日以「內容空洞,並無實質內容,且有關連結已經失效,提議刪除」為由被提議刪除之後,仍然沒有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05:19 (UTC)
估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比賽
(×)刪除 該條目於2007年9月1日以「毫無意義」為由被提議刪除之後,仍然未有改善,有關內容不明及沒有來源。--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05:24 (UTC)
伏魔小皇子與菲傭發生性關係事件
(×)刪除 該條目於2008年6月13日以「dead link+無文字描述」為由被提議刪除之後,仍然未有改善,有關條目只有一些死連結,沒有文字描述。--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15:13 (UTC)
- (+)贊成--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18:01 (UTC)
蝦膠黑名單
(×)刪除 該條目於2007年8月20日以「欠缺證據、欠缺中立性」為由被提議刪除之後,仍然未有被處理。
都已經提刪了一年多了,都仍未改善及處理,看來都是要刪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15:40 (UTC)
- (+)贊成--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18:01 (UTC)
華山功夫討論區名人
(×)刪除 該條目於2008年9月15日以「無實質內容」為由被提議刪除之後,仍然未有被處理。
都過了數個月了,都仍未被處理,再是如此,下次真的要改為速刪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4日 (六) 15:47 (UTC)
- (+)贊成--Comeon 2009年3月18日 (三) 18:01 (UTC)
由Hkhk59333建立的模板
Template:Hkhk59333 口耳相傳
(×)刪除 口耳相傳都算是來源嗎?這個面板沒有任何方針支持。--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6日 (一) 09:03 (UTC)
- (=)中立 留不留並不重要,重點是希望口耳相傳的問題能夠討論出結果來。--Hkhk59333 2009年3月18日 (三) 00:40 (UTC)
- (:)回應 這模板似乎已被刪了,都是討論一下才決定是否另開有關模版。事實上,根本不是太多人明白怎樣才是「口耳相傳」。--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8日 (三) 04:19 (UTC)
Template:Hkhk59333_antiComeon
(×)刪除 針對其他編輯者的人身攻擊。--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6日 (一) 09:03 (UTC)
- (×)刪除 我用不到了。--Hkhk59333 2009年3月18日 (三) 00:40 (UTC)
Template:Nomorereference
(×)刪除 香港網絡大典沒有明文規定不能提供來源的條目要用這個面板。這面板沒有鼓勵編輯者改善條目的作用,反而卻會嚇走想擴充條目的編輯者。--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6日 (一) 09:03 (UTC)
- (○)保留 本來的目的是表達「編者暫時無法提供更多來源」,若有用詞不當,歡迎改善。--Hkhk59333 2009年3月18日 (三) 00:40 (UTC)
- (:)回應 編者暫時無法提供更多來源,但是不是代表其他編者也不能提供更多來源?(這模板似乎已經被管理員刪了,如果真的有需要另開有關模版,我會建議先向管理員提出並討論才決定是否另開有關模版。)--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8日 (三) 04:19 (UTC)
Template:Partnotunderstand
(×)刪除 已有Template:not_understandable,這模板是多餘的。--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6日 (一) 09:03 (UTC)
- (○)保留此兩模板有差異,新模板主要是希望無法理解內容的讀者能夠詳述原因,以供編者改善。--Hkhk59333 2009年3月18日 (三) 00:40 (UTC)
- (:)回應 其實把Template:not_understandable完善化就已經足夠了。(這模板似乎已經被管理員刪了,我唯有把Template:not_understandable的字眼改一點就可以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8日 (三) 04:19 (UTC)
四五行動
注意:該條目並非政治團體四五行動
四五行動的內容無法突顯香港網民的關係,容易與政治團體四五行動混淆,特此提刪。--LJ8652 2009年3月22日 (日) 11:23 (UTC)
暉和jbird
如果要刪除四五行動,是否應同時刪除暉和jbird(奇怪版四五行動成員)?--Comeon 2009年3月23日 (一) 08:47 (UTC)
- 那兩名人物都是Twonil足版、尺版名人錄的成員,與四五行動沒有關連。--LJ8652 2009年3月23日 (一) 08:56 (UTC)
- 不過又是全沒參照及難以改善,而jbird條目唯一的「唔得,唔明,唔了解」的文字參照,與上文沒有關係。--Comeon 2009年3月24日 (二) 10:20 (UTC)
魔法先生 Super Bus! 及 JC 3914
- 魔法先生 Super Bus!是香港巴士論壇成員,內容流於人身攻擊,而且他在該論壇的表現不算活躍,缺乏改善空間。--LJ8652 2009年3月23日 (一) 09:00 (UTC)
- JC 3914已非香港巴士討論中心版務人員,內容流於人身攻擊,缺乏改善空間。--LJ8652 2009年3月23日 (一) 09:25 (UTC)
- (+)支持零參照,內容無法證實,缺乏改善空間。--Comeon 2009年3月24日 (二) 10:22 (UTC)
- (+)支持 有關條目都已經沒有來源證實,加上內容拙劣,同意提刪。--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5日 (三) 03:26 (UTC)
請求刪除下列條目
以下條目大多數的本質都和網絡無關,更有部份是懷疑從維基百科那邊抄襲過來︰
澳門
(×)刪除 怎麼我是在上地理課嗎?--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6:19 (UTC)
- (○)保留 只要簡化條文就可以,無須刪除。--獨愛B1 2009年3月30日 (一) 06:46 (UTC)
- 那你還不動手重寫?講是無用,做才實際。--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7:17 (UTC)
- (!)意見我覺得可以主要講述一下澳門的網上論壇,澳門事件(如抽水哥),澳門網民等等。--Ydog 2009年3月30日 (一) 10:00 (UTC)
香港
(×)刪除 原因同上,至少這些內容是維基百科內已經記載。--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6:19 (UTC)
- (○)保留 只要簡化條文就可以,無須刪除。--獨愛B1 2009年3月30日 (一) 06:46 (UTC)
- 那你還不動手重寫?講是無用,做才實際。--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7:17 (UTC)
中國
(×)刪除 有強國一條目便足矣,何須又多一個?是時候上地理課了。--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6:19 (UTC)
- (○)保留 只要簡化條文就可以,無須刪除。--獨愛B1 2009年3月30日 (一) 06:46 (UTC)
- 那你還不動手重寫?講是無用,做才實際。--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7:17 (UTC)
台灣
(×)刪除 又上地理課?--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6:19 (UTC)
- (!)意見 此條目宜重寫。--獨愛B1 2009年3月30日 (一) 06:46 (UTC)
- 那你還不動手重寫?講是無用,做才實際。--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7:17 (UTC)
這些條目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可以說明嗎?根本在網典內是無實際意義,任憑你怎去簡化,簡化後的結果恐怕比現在更糟。--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7:17 (UTC)
龍珠
(×)刪除 提刪過一次了。--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6:19 (UTC)
- (!)意見我有興趣重寫一下,請稍候。--Ydog 2009年3月30日 (一) 06:26 (UTC)
甘乃威
(×)刪除 與網絡無關,遑論存在價值。--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7:43 (UTC)
李卓人
(×)刪除 與網絡無關。--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7:43 (UTC)
香港區議會
(×)刪除 與網絡無關。--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7:43 (UTC)
以上條目根本應提交快速刪除,連提交投票刪除的資格都沒有,我現在只是咨詢各位的意見再行定奪。LJ8652原來和Comeon是同一路人,可悲!--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7:43 (UTC)
- (!)意見應該是效發者而已。眾管理員荒廢編寫條目多時,期間條目編寫向某方向傾斜,其實有咩出奇!何必出言那麼重呢!要檢討就不如檢討為什麼管理員們集體躲懶吧。--Ydog 2009年3月30日 (一) 09:37 (U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