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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文章的內容替換為您自己所作的內容:這可以在一個臨時頁面做,以便原來的侵犯版權的文章可以由管理員刪除。臨時頁面應該這樣命名:[[Talk:頁面名稱/temp]]。如果原來的文章確定是侵權的,這兩個頁面可以合併。寫信給版權所有者來確定他們是否願意給以您使用權(或者他們也許已經那裡說明了!)。您也可以要求許可。請參看:請求許可樣板文。
請參看: Category:懷疑侵犯版權條目,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Wikipedia:刪除守則,Wikipedia:版權,香港網絡大典: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對版權所有者
請注意維基人沒有能力移除侵犯版權的頁面歷史。因此,如果您認為一個頁面的歷史中侵犯了您的版權,請你與代理機構聯繫,而不需要使用這個頁面。
侵犯版權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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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vio|來源}}--~~~~
如果有多個來源,可以如下使用:(每個來源另起一行)
{{Copyvio|來源
*來源
*來源}}--~~~~
- 這張圖片現在已經被列在[[Wikipedia:刪除投票/侵權]]中。對張貼者:如果有在我們自由文檔協議下使用的許可或如果您是圖片版權的所有者,請在圖像描述頁聲明。
- 請注意張貼一個沒有聲明版權使用許可的材料也可能侵犯版權所有者的版權。那些有侵犯版權歷史的參與者有可能被臨時列入到[[Special:Ipblocklist|懷疑者]]名單中而不能編輯。如果這是一片侵犯版權的圖片,但是我們仍然歡迎您貢獻您的原作。
- 如果您相信這張圖片可以在香港網絡大典使用,並且可以在[[公平使用]]原則下使用,請在[[香港網絡大典:圖片描述頁]]中添加“公平使用原則”。
- 謝謝!--~~~~
圖像:Kelvin001.jpg
來源不明,疑似侵犯著作權--KJ(talk) 10:17 2007年十月30日 (UTC)
AOC
與wikipedia相關條目內容有95%一樣 --研究員 08:53 2008年一月7日 (UTC)
公民黨
抄襲維基百科 --研究員 09:54 2008年一月7日 (UTC)
明珠孖寶
1.嚴重抄襲香港討論區 2.原創名字--家樂仔 2008年8月19日 (二) 08:07 (UTC)
Copyright©2003-2008 Discuss.com.hk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 版權所有,不得轉載。--家樂仔 2008年8月20日 (三) 12:07 (UTC)
- YK小朋友,干嘛這麼多年處事依然像一個小朋友般不理智?現在這篇文章,也可以說是我本人在觀看電視期間,親耳聽到然後記錄下來。可以在我自己部落格發佈,不一定發佈在香港討論區,跟香港討論區有什麼關係呢?Uwants也有,你又是不是想去Uwants搗亂丫[1]?2000fun都有,又想去洗皮嗎?香港討論區也是轉貼[2],是不是也應該叫他們刪帖呢?很多人的部落格也有[3],我轉貼他們的可以嗎?我去google search一下都有找很多同一篇文章[4],用得著轉貼自香港討論區的嗎?--不是維基人 2008年8月20日 (三) 12:52 (UTC)
- 我並不是什麼小朋友,只是有些誤會而已(膠)--carlo仔.contact me 2008年10月18日 (六) 05:12 (UTC)
巴士迷世界
文本與下列的來源相同:
--Tcshek 2009年1月27日 (二) 07:33 (UTC)
巴哈姆特 (虛構生物)
條目抄襲自維基百科。--Tcshek 2009年2月5日 (四) 04:35 (UTC)
無綫新聞
該條目直接取自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無綫新聞」,完全是抄襲,建議刪除。--LJ8652 2009年2月14日 (六) 04:35 (UTC)
- (-)反對 我有一點不明白,明明維基百科是沒有版權,怎能以侵權為由而刪呢(這一頁的目的)?我不是說100%抄維基的做法是正確,但好像很多人在這兒將抄維基百科視為侵權,還在頁面加上copyright violation的警告字眼嚇人,試問在沒有copyright的情況下,何來copyright violation呢?再重申一次,此言論不是暗示支持100%抄維基的做法(雖然適量及適當地抄考維基是可以有效豐富內容),只是指出就算100%抄維基也不是侵權!!!
- (!)意見 已開始就以上條目進行改善,希望能救活此條目,還有已在頁面提醒了用戶,和引導他如何改善,我還是希望以改善和引導為先,真的不能改善再刪除也不遲,不對嗎?--Comeon 2009年2月16日 (一) 00:56 (UTC)
- (!)意見 本人加入與香港網民的關係,歡迎擴充。但如果條目沒有改善,寧願刪除條目重寫。--LJ8652 2009年2月16日 (一) 02:0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