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註冊
Advertisement
香港網絡大典的方針與指引
內容標準
編輯守則
生者傳記
中立觀點
可供查證
保障私隱
列明來源
格式標準
條目的格式參考
管理
刪除守則
封禁方針
頁面保護方針
快速刪除標準
重建頁面守則
用戶相處態度
禮儀
文明
不要訴諸法律威脅
不要人身攻擊
用戶違規行為
破壞
解決分歧
共識
投票
爭論的解決

香港網絡大典只會發佈可供查證的材料,香港網絡大典禁止任何缺乏可供查證資料來源的中傷、誹謗、杜撰

要特別注意這裏所說的「查證」的定義。「查證」並不是指編輯者應該要去調查或研究某份報導的內容是否屬實,事實上,編輯者不需要這樣做的。記著香港網絡大典的門檻,是「可供查證」,而非真實性

香港網絡大典的目標是成為一部完整有依據的記事典籍。可供查證就是讓一部記事典籍有根有據的一項重要工具,所以我們強烈鼓勵您編寫條目的時候,一定要提供資料來源。

可供查證,而非可以證實

香港網絡大典的文章應該參考可供查證的資料。進入香港網絡大典的門檻是可查證性,而非真實性。

明白兩者的差異可參考這個例子:

  1. 甲編輯者想寫一個關於ABC會員發生的事跡,而該事跡發生自XYZ論壇,甲編輯者提供了相關討論貼子及截圖給大家查證,因此合乎香港網絡大典的收錄要求。
  2. 乙編輯者想寫一個關於GHJ社會事件的迴響,文中只說「據說......」、「市民聽後無不人神共憤,在網上不斷開主題示威和抗議」、「不斷有大量網民加入聲援」等,但乙編輯者沒有提出任何參考資料,大家連想查證這種迴響是否存在也做不到,因此不合乎香港網絡大典的收錄要求。

資料來源的可靠性

對香港網絡大典來說,理想的來源應該是無懈可擊的,因此納入的所有東西最好是有最可靠的來源支持或發表的。

但鑑於香港網絡大典的性質及現實情況,其內容往往沒有相關的報導或研究,因此一些可供查證的第一手或第二手資料,如討論區新聞組的帖子、個人網站網誌、網絡截圖等亦可被接受為資料來源。條目包含參考來源是香港網絡大典的最低要求,以確保條目內容不是編輯者憑空捏造或誣衊而來。如果內容同時出現於雜誌、書籍、論文、報紙、電視台等的傳統媒介,編者應同時引用這些資料來源,互補雙方的不足。

一般而言,雜誌、書籍、論文、報紙、電視台等傳統媒介的資料來源是比較可靠,不過亦不應一概而論,因應不同題材或情況,有時網絡新興媒介絕不遜於傳統媒介。例如網絡引發或重大關係的新聞或事件(如巴士阿叔事件陳冠希淫照事件),網絡界結集而成的資料及報導遠比傳統媒介的詳細及出色。網民或博客所寫的評述或社評亦未必遜於傳媒或傳統權威所寫的評述或社評。有時傳統媒介還要反過來參考網絡媒介或香港網絡大典的資料,典型範疇或例子有網絡語言網絡文化網絡紅人(包括由網絡炒熱的現實人物)等。

外部資料不能成為條目的全部

一個條目不能只是全部轉載外部資料來源的內容,例如討論區發生了一件大事,便搬字過紙的把該帖子轉載至香港網絡大典,不加任何描述,這是不恰當的做法。恰當的做法是整理有關資料,編寫條目,並附上帖子的網址作資料來源。詳情可參見如何編寫高質量條目

本網亦不鼓勵網民胡亂對人物或事件作出評論,但若要加上評論,請遵守中立的描述原則,並在評論之後加上相關的資料來源 (例如網站新聞組討論區網誌等),以示這是部份網民和網絡社群的意見,不要視香港網絡大典為發放第一手評論的地方,不要把香港網絡大典視為討論區。

增添資訊時,加上相關資料來源的方法

進行編輯的編輯者有提供證據的義務,因此編輯者應主動提供參考來源。如果您懷疑一個未標明來源的陳述之真實性,也可以要求標明來源。

來源必須匹配於陳述,也就是說,不明的陳述要有可供查證的來源支持。

確定你編輯的內容是有參照來源支持的,而不是自己無中生有的。舉例來說,不要這樣寫

據說,有人暗串陳大文的暴力行為

「據說」即是指什麼來源?「有人」究竟是誰?編輯者又沒有提供參照來源,大家無從查證。期待某人去檢查所有人的說法來尋找相符的那一個,是不合理的要求。應該這樣寫

2006年6月15日,《[[蘋果日報]]》張小明在專欄發表名為《陳大文議員企圖對立法會使用暴力》的文章。內容不但力數陳大文議員多年來的粗暴行為,更諷刺陳大文議員當選後,令立法會變成暴民搗蛋營<ref>《[http://www.xxxxx.com/article_id=12345 陳大文議員企圖對立法會使用暴力]》,作者張小明,《[[蘋果日報]]》,2006年6月15日</ref>。


.
.
.

{{reflist}}

顯示結果:

2006年6月15日,《蘋果日報》張小明在專欄發表名為《陳大文議員企圖對立法會使用暴力》的文章。內容不但力數陳大文議員多年來的粗暴行為,更諷刺陳大文議員當選後,令立法會變成暴民搗蛋營[1]


.
.
.

參考資料


  1. 陳大文議員企圖對立法會使用暴力》,作者張小明,《蘋果日報》,2006年6月15日

如果引用來源沒有線上版本,你也要標明你的參考來源,其實分別不大,可以這樣標明:......<ref>《陳大文議員企圖對立法會使用暴力》,作者張小明,《[[蘋果日報]]》,2006年6月15日</ref>

所謂提供完整的引用陳述,就是說即使線上來源稍後從網站上被移除,讀者仍然可以從其他途徑找到原篇文章。

詳細請參見列明來源來獲得相關格式設定的指導。不過請注意,文獻的引用規格並不是最重要,提供資訊來源遠比使用某一種特定形式來的重要。

標示缺乏來源的內容

如果整篇文章完全不引用任何參考來源,歡迎您在文章頂端加上{{Unreferenced}},最好當然是可以找到參考來源並加上適當的引用陳述。

如果整篇文章某段章節的可查證性太低,歡迎您在文章頂端章節頂端加上{{Not verified}}模板,最好當然是幫忙驗證,嘗試尋找並補充參考來源。

如果某句子的可查證性存疑,歡迎您使用{{Fact}}請求來源(例如{{Fact|來源不明的句子}}),或幫忙補充參考來源。

如果某句子寫得模稜兩可或過度概括化,歡迎您使用{{Who}}要求澄清句中所指的是什麼(例如{{Who|據說}},陳大文議員多年來行為粗暴),如果您知道文中所指的是什麼,歡迎直接修改。

引用網上內容最好備份

因引用的網上內容不時會有刪除的可能,原來源的內容失去了就可能永久遺失,所以最好備份有關內容然後呈交香港網絡大典,例如以截圖的方式擷取相關之頁面的資訊。

上載圖片或檔案只需要到Special:Upload(單個上傳)或Special:MultipleUpload(多個上傳)。

暫時准許的檔案大小為10MB,准許的檔案類型為:png, gif, jpg, jpeg, ico, ogg, pdf, xcf, svg, mid, jl, odt, ods, odp, odg, odc, odf, odi, odm(2009年3月23日)。

圖片的處理方法

存起的圖片可使用香港網絡大典的圖片上載功能,香港網絡大典的版權較維基的寬鬆,只要乎合美國版權法及合理使用的原則,便可以上載。

至於如何使用嵌入圖片的功能,請參看Help:Displaying images(英文)。

頁面內容的處理方法

存起的頁面內容盡可能使用可靠及可無限期分享的網站,例如Mediafirehttp://www.mediafire.com )檔案分享網站,然後將檔案連結放入條目中。

影片的處理方法

存起的影片盡可能使用可靠及可無限期分享的網站,例如YouTube影片分享網站,然後你可以將影片直接嵌入條目中顯示,或將影片連結放入條目中。

Wikia暫時支援嵌入影片到條目中顯示的網站有(2009年2月9日):

  1.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
  2. MetaCafehttp://www.metacafe.com/
  3. 5min Life Videopediahttp://www.5min.com/
  4. Gamevideoshttp://gamevideos.1up.com/
  5. Sevenloadhttp://www.sevenload.com/
  6. Vimeohttp://www.vimeo.com/
  7. MyVideohttp://www.myvideo.de/
  8. South Park Studioshttp://www.southparkstudios.com/

至於如何使用嵌入影片的功能,請參看Help:Video Embed Tool(英文)及Forum:Video embed tool - new feature!(英文)。

資料來源的種類

傳統媒介

  1. 書籍
  2. 學術論文
  3. 專家研究及專題報告
  4. 雜誌
  5. 報紙
  6. 電視台
  7. 電台

新興網絡媒介

  1. 網路媒體
  2. 討論區 (因討論區時有刪帖或定期刪去舊貼的情況,故建議以截圖等的方式備存及發佈)
  3. 新聞組 (新聞組的貼子是定期刪除,建議同上)
  4. 個人網站或網頁 (網主可能之後會刪去或移動部分網頁,建議同上)
  5. 網誌 (道理及建議同上)
  6. 網絡截圖

相關條目

註解

  1. 陳大文議員企圖對立法會使用暴力》,作者張小明,《蘋果日報》,2006年6月15日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