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香港網絡大典: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的討論存檔。

目錄

清理分類:Cosplayer

我唔係對角色變裝者有偏見。某幾位(例如向映晴扮維基娘扮到外國wiki人都提及)的確有收入網絡大典既價值,之但係其餘果D:

  1. 呢度唔係 香港角色變裝者大典
  2. 佢地係現實既芝麻小事同網絡發生既事根本亳無關係,
  3. 寫得好差,而且立點一係發洩性話人,一係就係鱔稿。

我想對呢堆Cosplayer條目提交大量刪除請求,不過唔想俾人覺得有陰謀。而且我唔知網典收錄方針,所以先來問各位既立場意向。10月14日後決定執行與否。 --華文翰 00:11 2007年十月7日 (UTC)

贊成,尤其是全篇負面和欠證據的條目 (其實可用blp快速刪除,但提請刪除投票可避免太嚴格和一刀切),另外Cosplayer是現實抑或網絡的事,亦希望他們交代清楚。--kirk 00:37 2007年十月7日 (UTC)
將討論LINK放到首頁(好似蜜峰事件咁),叫班人拆掂佢(+交代清楚)你地認為點?我唔想我地有我地做,佢地有佢地當呢處係角色變裝者私家大典。 --華文翰 00:49 2007年十月7日 (UTC)
有部份cosplayer0係網絡上都薄有名氣, 仲有好幾多cosplayer討論區添, 要睇清楚先提出刪除. Wildless 08:06 2007年十月8日 (UTC)
既然有cosplayer討論區, 就畀link啦. 唔想外人打擾, 就cap相囉. 而家佢地成日無根無據咁整幾隻字上來, 煩之餘又係等刪, 幾個無謂. 定係佢地慣左活係自己世界, 唔理人, 唔想守人地o既規舉? Ydog 17:53 2007年十月14日 (UTC)

想將重要性極低的網上罵戰歸類

即係小論壇發生既罵戰同糾紛,可收入條目,但圈外其他網民只會WFC

我提議幾個名,大家快D投票揀,10月14日截止,之後就會用。



看來小糾紛或小型糾紛比較中性, 其他如芝麻家事, 小圈子家事, 芝麻糾紛, 小圈子牛角尖等的負面色彩太強, 恐怕不宜使用。--kirk 09:18 2007年十月7日 (UTC)

請集合參與及提升東方報業集團的條目內容

主要係"入稟法院控告Uwants誹謗"部份。呢單先叫網絡事件。網典可以收錄維基唔可以收錄既網民意見,重有網民流傳既立場同資料。

各位請幫手加入其他討論區既有關看法。

--華文翰 09:03 2007年十月7日 (UTC)


P.S. 據我理解,EVCHK係海外網站,唔受本地法所約束。有錯請指正。 --華文翰 09:07 2007年十月7日 (UTC)
就事件另開一新條目會否更好?--kirk 09:24 2007年十月7日 (UTC)
好。 東方報業控告Uwants誹謗事件 --華文翰 09:28 2007年十月7日 (UTC)

關於知名度和合併的問題

如果我那55個快刪請求給各位管理員任何不便,我先道個歉。我本來是維基百科人,只不過見這裏情況太惡劣,才進來拔刀相助一下~

好了,言歸正傳,我有兩個問題。

  1. 知名度不足的條目可不可以速刪?維基百科可以,但似乎網典沒有知名度的指引……?
  2. 很多條目內容如下:A,是B的別名。如果B的內文有提及A是B的別名,那麼當然可以設重定向;但如果B的條目沒說(或者根本沒B的條目),可不可以速刪?

--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09:03 2007年十月8日 (UTC)

感謝閣下的努力,本網正需要既熟悉維基運作,亦對香港網絡社群有認識的人士加入。
  1. 目前的確未有知名度的方針。
  2. 如果A的條目有說A是B的別名,可考慮合併A至B,如果根本沒B的條目,而A的條目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 (不知所云,少於10中文字等),就可快速刪除,否則亦可提請投票刪除。--kirk 12:20 2007年十月8日 (UTC)
首頁上的說法:本網旨在紀錄香港網絡界傳奇人物、網上大事和網上術語等。
其實我們有沒有必要設立知名度標準呢?因為我們確無必要把高登、AKZone……等等的每一個會員都設專條。--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4:44 2007年十月8日 (UTC)
維基百科的知名度要求(多樣、可靠、獨立的參考文獻)恐怕不適用於本網,因為沒有多少網民或網站能有這些"知名度",收錄"不合wikipedia知名度要求"的東西亦可說是evchk誕生的目的之一。但至低限度我認為evchk不應有太多連一條外部參考連結(那怕只是那人所出過的post的link)都沒有的條目。--kirk 15:39 2007年十月8日 (UTC)
我當然理解維基百科的知名度標準不適合EVCHK,但我們似乎亦應該有自己的標準。--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5:51 2007年十月8日 (UTC)
我想到例如一個討論區的網民,如果有三個或以上討論他的帖子,而那些帖子不是由他或他的分身開的,又或者他是重要網絡事件的主角,就算符合知名度要求等等......問題是evchk的社群力度不足,普遍網民只當這裡是紀錄醜聞和膠事的網站,沒有太多人願意投放時間進行有系統的建設,這正是evchk的一大難題--kirk 15:59 2007年十月8日 (UTC)
我再想過,覺得不必這麼早就去找個硬性標準。不妨先允許將知名度為刪文理由,凡提出知名度刪文的必須自行提出為什麼文章所述之事欠知名度,在投票刪除提出,然後須經共識刪除。不過已上報的應視為當然知名。--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6:39 2007年十月8日 (UTC)
如果知名度沒有客觀標準,很容易變為主觀意見,如"不出名"、"no one cares"、"未聽過"等,恐怕會造成爭議,如果知名度是提請刪除的惟一理由,恐怕未必合適。--kirk 16:58 2007年十月8日 (UTC)


插嘴:我認為所有「僅主觀描述其人言行性格及生活習慣,但亳無交待所引致的網絡事件或討論」的小條目,應可列入快速刪除。
不鼓勵單純用「知名度不足」,因為將來有可能會被濫用為將蜜蜂"合理"快速刪除之理由,不可不防 --華文翰 10:59 2007年十月9日 (UTC)

建議把長期缺席的網典管理員暫時關閉其管理權限

網典上管理員人數眾多,但三分之二都只是掛名而沒有參與管理工作.但再增加管理員人數,人們又會以”洗唔洗咁多管理員呀”為理由而非議.建議把三個月沒有進行過管理職務的管理員,暫時關閉其管理職能,待其再回來”報到”,才重開.

這樣可以有以下功效:
1. 我們可了解誰是活躍的管理員,發現大典有任何異常可以立即向他們反映.而不致於投石問錯路,向了一位不活躍的管理員反映,而意見石沉大海,那人又覺得網典是黑箱作業,產生不好的感覺,甚至憤而離去.
2. 如果一名管理員長期不on duty(打比喻是1年),是不是仍保留其管理員身份呢?
3. 管理團隊龐大但實際執行職務的管理員不多,會使那些活躍的管理員心態不平,甚至對普遍網民產生:”我已經做咁多野啦,你地仲諸多不滿,係唔係想挑戰我!”之類的情緒.倒不如選一些幫手幫輕他一下.

以上只是我小小的意見,希望得到反映. Ydog 07:18 2007年十月9日 (UTC)


麻煩先將我除名,我自問之後幾個月冇可能長駐。
我建議過n次,投拆同告狀最好直接貼KJ同呢度(我一直咁做),公開D,減少私下解決。去一兩個別管理員度反映重乜?想要私家御用管理員? --華文翰 10:06 2007年十月9日 (UTC)
O.T順便一提:Yahoo!知識+果邊麻煩請召集一下要員組織所有Yahoo!知識+條目,又要同高登睇齊,但幾乎冇人掂過Yahoo!知識會員紛爭事件表,唔好要等到我落埋手"格式化"你地先再去加野。重有條目既某D結論唔該引用來源,再係咁我會建議將大量不符合格式的小紛爭Y條目列入刪除動議。(唔係威脅)--華文翰 10:06 2007年十月9日 (UTC)
我O既意思唔係除名, 只係INACTIVE. 而且三個月都無執行職務的話, INACTIVE都唔過份. 不過都只係意見來嗟.
Y知識點敢同高登睇齊.執料要時間, 呢排又忙, 畀多幾日來ok? 有邊條題目不合規格不妨提出, 好讓高度關注一下.
有關意見找KJ, 由於之前有管理員對越級反映非常反感, 所以好多人都唔敢越此雷池. Ydog 10:20 2007年十月9日 (UTC)
我睇完KJ用戶頁,唔覺 "找KJ =/= 對越級反映" --華文翰 10:28 2007年十月9日 (UTC)
  1. 你睇下社區頁呢部分, 有用戶因為直接找kj"解決問題"而被人批評為"挑釁","狂妄",而且動議清算.[1] Ydog 16:29 2007年十月9日 (UTC)
咁「清算」有冇成功?冇。
即係駛鬼理人點睇,話知佢地話你係挑釁定挑逗。你覺得對網典有正面作用就做 --華文翰 18:49 2007年十月9日 (UTC)
意見:我唔認為你既建議可以加強到管理團隊處理糾紛時既效率。倒不如:
  • 行功能組別,以沿革貢獻方式進行評審,每個大社群選出一至兩位用戶作代表,成為管理員,專責處理特定社群(e.g. Yahoo!知識+)糾紛。 --華文翰 10:14 2007年十月9日 (UTC)
要分功能組別唔易,反而定時有管理員當值,有咩異動就可以立即去處理.係啦Yahoo!知識+大事表已做好, 請查收.[2] Ydog 16:25 2007年十月9日 (UTC)
  1. 不想kj輕易插手是因為有這一條款(見頁頂):"若站內和管理員置之不理,或無法帶領站內討論,當事人向本人(代表Wikia站方)投訴24小時內,若仍然無處理,本人將依當事人或投訴者的要求,處理相關文檔內容"。
  2. 有更多其他社群的用戶成為管理員是好事,現在管理員的背景太傾向高登或討論區界,令外界有不好印象,為甚麼博客界、維基百科界(不是搞事者)的人均很少來這裡?--kirk 12:12 2007年十月10日 (UTC)
新聞組界的參與亦嚴重不足.畢竟newsgroup的post不如forum般,過了氣就會沉在網海之中,不容易找回來當證據. Ydog 15:23 2007年十月10日 (UTC)

桃子

相信Kirk比我更清楚用戶AsukaMomoko對網典所帶來既麻煩。之前我已經另立條目,容許收錄埋桃子自己既辯詞(天空之城會員對桃子的評價,及桃子的回應),但講明桃子同會員不能干涉對方既修改。但似乎有人得寸進尺,將人地果部份大幅削走,另立修改規則。

我對呢種屢次明知故犯既行為實在無法容忍,所以將桃子封禁一年。若果其他管理員認為於法不合,請代為將封禁時間縮短 --華文翰 00:42 2007年十月10日 (UTC)

據我感覺, 他/她會不斷開新account去搗亂,可能要禁止用戶使用"momoko/asuka/桃子"來作用戶名字, 才有可能使之稱為收歛. Ydog 00:47 2007年十月10日 (UTC)
搞不好可能真的要用「見一個殺一個」的方式去處理。另外,分身戶口是可以作即時和永久的封禁的。--Blackhawk charlie2003 02:13 2007年十月10日 (UTC)
分身69.64.79.211,照舊ban。--華文翰 17:42 2007年十月14日 (UTC)
ban 錯,sorry --華文翰 17:47 2007年十月14日 (UTC)
攪事的好似是mungs Ydog 17:58 2007年十月14日 (UTC)
分身特殊:Contributions/Hkskycity1

崔偉江

收到email要求刪文,→香港氣象閒聊室香港氣象聊天室香港氣象交流中心崔偉江Alan Chui對香港氣象界的影響六二四革命香港氣象閒聊室歷史香港氣象界歷史 中的 6.3+7.1+8.1+8.2+9.1,另見香港網絡大典:快速刪除記錄和請求#崔偉江先生相關條目--kirk 12:16 2007年十月10日 (UTC)

除非POV問題嚴重至不能挽救方可刪文。應首先將有關條目NPOV化。--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4:42 2007年十月10日 (UTC)

提醒各位

睇上面條目修改者D沿革留言:

  • 引起法律問題,請勿還原,否則後果嚴重,...」
  • 討論:崔偉江

點解D人成日鐘意開口埋口訴諸法律威脅?重有,香港網絡大典係依美國佛羅里達州法院管轄。除非當事人上告美國法院或者去美國請大律師,否則透過本地法庭既訴訟結果,只會同黃生同劉生一樣。若果崔生敗訴,重可能要代evchk賠一大筆錢。

另外,網典同Wiki一樣,有呢條:香港網絡大典:不要訴諸法律威脅

「如果您真感到需要採取法律行動,我們不能阻止。但無論如何,我們要求您採取法律行動後,不要參與編輯工作,直至法律爭議得到解決為止。這是為了確保所有司法程序能在適當渠道下進行。」

我認為條目只要有合乎守則同格式,立點包含引證既部份,就冇需要受法律威脅而全篇刪除。 --華文翰 14:09 2007年十月11日 (UTC)

要求封鎖IP 202.75.80.183

我因為回退他在玩牌機樂園的破壞[3],而被他破壞討論頁報復[4]而且回退反破壞……--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05:15 2007年十月15日 (UTC)

罪狀增加一項:在該文的討論區裏誹謗本人報復[5]--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05:33 2007年十月15日 (UTC)
再在討論頁增加一百多萬個換行[6](小心)--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05:46 2007年十月15日 (UTC)

各位

  1. 有冇方法可以證明用戶:Hkskycity1桃子分身(特殊:Contributions/Hkskycity1)?我唔想冇證據下永久ban佢。證明到既管理員,可以即時ban佢九世,唔駛等我。
  2. 我工作越來越忙,未必可以幫到網典手。我想建議專寫雅虎知識條目既用戶提名幾個人,然後由大家投票選出兩位新管理員專責Y知既條目糾紛
  3. 我想提名澤田弘樹做管理員。但係想交由各位管理員及澤田弘樹本人先進行討論,並投票以取得共識。
  4. 另外,澤田弘樹、Ydog等:若果你地有時間,麻煩幫手開始向分類:Cosplayer來一次大刀闊斧。入面有好多條目其實可以送入刪除請求。
  5. 最後,大家請多加留意Doraemonserv2(特殊:Contributions/Doraemonserv acg)及其分身59.148.162.66(特殊:Contributions/59.148.162.66)。癌細胞又開始番發。

--華文翰 12:06 2007年十月16日 (UTC)

Hey guys, why do you call me a cancer cell? I am just contributing more about HKGolden! Also, 59.148.162.66 is my UNLOGGED IN IP, not a socket puppet! (a common sense!) Furthemore, please notice my another positive contributions in http://evchk.wikia.com/wiki/%E9%A6%99%E6%B8%AF%E7%B6%B2%E7%B5%A1%E5%A4%A7%E5%85%B8:%E5%88%AA%E9%99%A4%E6%8A%95%E7%A5%A8%E5%92%8C%E8%AB%8B%E6%B1%82#Toby13031990 apart from 撚化. Notwithstanding what your stance is, it is vital to elucidate your rationale behind.--Doraemonserv acg 08:55 2007年十月17日 (UTC)
  1. 我自己先(-)反對對我的提名。進來才8日,仍然須要熟習慣例。
  2. Cosplayers的問題:重點是:就整個網絡世界裏面他們當然沒有很大的重要性。但可翻查性應該存在,況且他們可能為一部份網上人物熟知。這之間那個「度」很難掌握。
--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01:15 2007年十月17日 (UTC)
有關cosplayers系列條目,現簡述部分我所知的資料。
關於可翻查性,由於此網站不容許未登入者瀏覽,因此無法透過公開的搜尋器查找。以下是此網站的一些資料:
■ 註冊會員總數: 22290 人
■ 論壇主題總數: 32088 篇
■ 論壇回覆總數: 1007198 篇
■ 昨/今日新文章: 1106/224 篇
■ 歷史最高一天發文量: 2385 篇
建站:2000年
開設論壇:2004年
相信也算一個中型網上社群
--研究員 06:06 2007年十月17日 (UTC)
由於Doraemonserv未能提出可信的證據證明他在撚化所編寫的內容,我已經刪除該等內容。--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7:39 2007年十月27日 (UTC)

兩個必然不是新的問題

  1. 網典文章應該使用標準中文還是廣東話?看較正式的文章都用標準中文(直接引文除外),但我看不到指引文章提出必須使用標準中文。即使確認為標準中文了,仍有一個問題:很多條目都直接貼圖到內文作證,甚至取代內文,但圖上的文字當然是廣東話,這會不會使不會書寫式廣東話的人不了解呢……?
  2. 很多文章因為以前被清空內容,現在是沒內容的,但以前有。我認為妥善的解決辦法是退回清空前最後一個修改,再決定是不是再提刪文(因為這些文很多都有嚴重BLP問題),不知你們怎樣看。

--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01:27 2007年十月17日 (UTC)

  1. 理論上是鼓勵用書面語,但本網的對象是香港網民,所以用廣東話寫相對而言不是最嚴重的問題。
  2. 這當然是好,但工程浩大--kirk 10:30 2007年十月18日 (UTC)

暫時封禁 124.244.76.239

今天已經清空文章兩次(青松校長Calvin,已回退),應封禁24小時。--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02:32 2007年十月21日 (UTC)

以下為用戶:203.185.6.139的意見

本人保留控告貴網頁誹謗的權利

to:管理員,我之前已向你地提出清空及封鎖"reo"呢個人(即本人)的誹謗性描述,若貴網頁再刊登,本人將保留誹謗控告貴網頁誹謗的罪行的權利,問下律師可否向貴網頁發出律師信,之前好明顯係我同某人互相用針對性攻擊(佢先挑釁),但最後我地雙方已私下解決,但估唔到貴管理員再次發放呢d誹謗性言語

--研究員 16:29 2007年十月26日 (UTC)

回應

  • reo的條目已根據生者傳記方針快速刪除
  • 但閣下多次清空條目、打編輯戰訴諸法律威脅,而根據你的編輯紀錄,你不是新手,無理由多次犯下這些規則,故需封禁你一星期。
  • 首頁已提供刪除條目、向管理員提供意見等的頁面,不會太複雜,本網不歡迎誹謗言論,但請投訴者亦遵守這裡的規則。--kirk 17:21 2007年十月26日 (UTC)

條目質素問題

條目質素至今仍未有明顯改善,普遍均沒有資料來源,和視evchk是攻擊仇人的地方,除了刪文之外,各位有何意見?--kirk 18:10 2007年十月26日 (UTC)

目前有大量條文我也拿不定主意刪不刪的,但我的意見如下:
  1. 管理員是沒義務跟編寫者查資料。
  2. 凡內容屬純攻擊或近乎純攻擊者而不帶證據者,除非可以留下部分事實性內容,否則,不論長度,可以提刪。(但較長的要投票)
  3. 至於其他和BLP無關的內容的資料來源問題,暫不是重點,除非該等內容爭議性太大。
--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05:36 2007年十月27日 (UTC)

sysop

  • 提升澤田弘樹為sysop。原因:evchk的違規眾多,減輕其他sysop負擔;sysop華文翰的推薦(見此);澤田弘樹加入時間雖短,但熱心討論和協助處理社群事宜,並有維基編輯經驗。
  • 長遠而言,希望透過投票制選出sysop,並使用社群分治管理,即每個evchk內較大的社群均有熟悉其事務的用戶成為sysop,如Yahoo!知識+等等。
  • sysop、bureaucrat的任命和申請應分開。--kirk 18:10 2007年十月26日 (UTC)

「膠」

雖然說「膠」當今當然沒「鳩」粗俗,但始終是有POV的負面詞。我懷疑現在大量成員列表條目中有「X膠」一類,應否予以刪除。--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05:41 2007年十月27日 (UTC)

如果是自稱的話則不應刪除,但如果要逐個檢視的話恐怕要花上相當時間.... --研究員 05:09 2007年十月29日 (UTC)

投訴Researcher刪去文章資料來源

下列資料來源在天空之城會員對桃子的評價,及桃子的回應被Researcher刪去209.160.28.45 檔案:Hkskycity1.png 檔案:Hkskycity2.png 檔案:Hkskycity3.png 檔案:Hkskycity4.png 檔案:Hkskycity5.png 檔案:Hkskycity6.png 檔案:Hkskycity7.png 檔案:Hkskycity8.png 檔案:Hkskycity9.png 檔案:Hkskycity10.png

請盡量控制圖片的大少,以避免妨礙閱讀。還有,這裡的人的耐性是有限的,與其在這裡投訴,不妨先在talk:桃子一頁上先行講好它。--Blackhawk charlie2003 13:38 2007年十月27日 (UTC)
請尊重任何一位網典人在香港網絡大典討論中的留言格式209.160.28.45
(!)意見我建議使用Gallery收入以上圖片--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00:21 2007年十月29日 (UTC)
(:)回應這是我早前把那十幅Cap圖放進gallery的原因。如果任由那十張圖就此貼在這侶,我覺得和金剛棒一樣會妨礙閱讀。還有,平心而論,我不會尊重一個不會尊重人的傢伙。--Blackhawk charlie2003 02:21 2007年十月29日 (UTC)
原來管理員可以公然話不會尊重人,佩服佩服!!!209.160.28.45
你中文水平係唔係咁有限?--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4:51 2007年十月29日 (UTC)
(:)回應其實就沒有什麼好回應,僅有一些資料供閣下參考
此頁現被保護,直至有關的編輯爭議獲致解決。若需修正條目,可利用討論頁提出,或申請解除本保護。

保護並不是對當前版本的認可。過往版本可查閱頁面歷史。)

—保護頁面模版的文字

  1. 本人的最後一次編輯
  2. 用戶F16的最後一次編輯

希望閣下日後投訴前可花一兩分鐘檢視一下頁面歷史 --研究員 04:28 2007年十月29日 (UTC)

那十幅Cap圖顯然比你移走左209.160.28.45 http://evchk.wikia.com/index.php?title=%E5%A4%A9%E7%A9%BA%E4%B9%8B%E5%9F%8E%E6%9C%83%E5%93%A1%E5%B0%8D%E6%A1%83%E5%AD%90%E7%9A%84%E8%A9%95%E5%83%B9%EF%BC%8C%E5%8F%8A%E6%A1%83%E5%AD%90%E7%9A%84%E5%9B%9E%E6%87%89&diff=122613&oldid=122612

最少那個diff不是假的。我覺醒上面兩位要保回gallery。--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4:51 2007年十月29日 (UTC)

AV100Fun及相關條目

今日以上條目受到多名人士嚴重破壞。我已回退所有破壞,但應否宣佈保護?--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6:30 2007年十月28日 (UTC)

投訴管理員無視Researcher刪去文章資料來源

投訴管理員無視Researcher刪去文章資料來源209.160.28.45 01:14 2007年十一月3日 (UTC)

高登大事表 (2007年)

如各高登人認為這表有用,可協助編輯和完善,謝謝!--kirk 22:49 2007年十一月4日 (UTC)

自打咀巴?

(以下內容由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移動至本版。)

當初要求保護資料,[7] 轉個頭貼人資料?[8]

還有,把維基當作私人相薄使用? [9] [10]

絕對令人相信當初的報警是逃避自己的醜事繼續被記錄

強烈要求解封[11]

--203.218.45.78 01:57 2007年十一月5日 (UTC)

條目混亂到極點,看來似是小朋友式小圈子吵架。如果你認為條目有重要性,歡迎先在talk:Tsumori重寫一段能令人明白的簡介。 --研究員 12:22 2007年十一月5日 (UTC)

我嘗試簡明一點

1.[12][13]根本沒有重要性,上傳者完全沒有意圖為其加上相關資料記錄,只是被人純粹作為photobucket般使用,所以提議刪除

2.條目已經記載了該人所作的事,而且皆有link跟著

最新update資料可查看[14] --203.218.45.78 15:07 2007年十一月5日 (UTC)

  1. 如要提請條目或圖像刪除請到
  2. 請注意,篡改他人用戶頁一般被認為是不禮貌的行為。如果你想編輯有關條目,請到。另請注意有關格式及排版。 --研究員 16:43 2007年十一月5日 (UTC)


1.我已經在那寫下了,不過被轉移來這版而已

2.我承認是沒禮貌的行為,會嘗試跟規則而行-- 03:07 2007年十一月6日 (UTC)

219.73.119.188

今日這位IP大量刪除討論頁中桃子相關部份。[15][16][17] 甚至於走到他人的Talk上去刪[18][19][20],我懷疑是不是桃子本人的分身。我暫封3日,如果對期限有任何意見可提出。--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5:54 2007年十一月7日 (UTC)

xxx革命等條目建議刪除,只留桃子糾紛。--F16 12:09 2007年十一月9日 (UTC)

天空之城人士

題目被用戶用戶:Edd爆登破壞[21][22][23],嚴重誹謗天色細雪的人。佢指本壇(即天空之城及天色細雪)為「食屎之城」和「天食細屎」,更誣指多位用戶已去世。User:Erictsang102602:36 2007年十一月10日 (UTC)

兩項規則建議

  1. 網上大事,除非相關網上社群已經慣用另一名稱,否則應該稱為「XXX事件」
  2. 術語類文章,如果涵蓋內容和中文維基百科某一條目完全相同,應該考慮以下做法之一:
  1. 重定向至該中文維基百科條目,但過程和投票提刪相同;如果日後出現涵蓋面不同須要重立條目,可按一般編輯進行。
  2. 由於中文維基百科為GFDL,允許將中文維基百科的該條目轉至網典,但該條目如在中文維基百科有NPOV爭議者不可轉載。

--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20:56 2007年十一月12日 (UTC)

請注意

用戶:Miniforum寫了不少違規的中傷條目--Anti webmob 07:14 2007年十一月29日 (UTC)

關於處理攻擊的提議

大部份攻擊都是粗言衊語,虛構事實或個人資料.當中粗言衊語,虛構事實都可以輕易刪除,但個人資料比較麻煩,什麼沒有犯法,什麼知情權都會成為攻擊者的保護盾.

建議將貼個人資料要達成以下三點,缺一不可:

1.是事主親自將貼在公眾網頁,絕非私人相簿. 2.資料出現在公眾網頁後,要表示不介意其他人使用. 3.如果事主關閉資料來源,和親口說不想被貼上網典,應該刪除.

相信一定有人以全職賭撚二世作武器,說什麼沒人為他辯護等. 1.是他貼卓面有icq number而版找到公開相簿,事後相簿仍然開放. 2.被貼後他仍然有玩笑的發言,未因為資料出現而有任何反應. 3.不高登叫其他人收手無可厚非,因為根本沒人會聽,只會玩得更過份,但他如果不想被貼上維基,我覺得只要他來發言一下,網典理應刪除所有相片.

希望本人所列的三點可以對網典處理個人資料有所幫助,歡迎其他人一同相討.

-- 02:30 2007年十二月13日 (UTC)

看得出全職賭撚二世在被起底事件上是玩得起(所以而今他仍未有聲明介意網典公佈他的相關資料。另外,像他這類香港網絡另類人事物情反映了主流社會內外的多面體(eg: 世故和反社會不公的高登人心理)。

我亦曾被台灣小道網絡偽君子地痞(如 Ewai_leong - his existence in EVCHK is only to delete as many thing I have written as he wants at will, but all are recorded in the History module in wikia - due to limitations in EVCHK I shift the logical evidence proving him as utilitarian ad-hominem Anime-Comic-Game-Novel Black Sheep in my own blog)起底,但我(由小二開始因與別不同一直被同而不和的抄評襲考豬狗同輩排斥,皆因機心重冇人性的它們使用狗屁不通的所謂常理:我的存在會削弱它們的威信?!)一早就知道他們自卑心作崇,因此不怕他們,我甚至公開自己的個人資料任他們串,從而收集數之不盡的意識形態源流和轉變。之後,網典和傳媒高手自然/遲早會識做,甚至乎做埋垃圾分類回收分解,到頭來本身不是開玩笑而有心害人的敗類罪證洗不清,小道被破裂,被欺凌者又一直監視著欺凌者(如果欺凌者本身學習能力弱雞),未計掂數就胡貼個人資料的港女文化迷信者兼實力修行冧格的小朋友集聽實俾達人(部分網民統稱為御宅族, 因為他們文理互通)收皮枯謝終結。這就是公共 Web 2.0 (行政立法司政以外第四權) (管)理(人)材之數學邏輯與藝術哲學。--Doraemonserv acg 17:53 2007年十二月23日 (UTC)

BTW:

Many say that Chinese is better than English, but you know both langauge are of different mutual functions. Chinese use ideographical pattern consolidation while English applies mathematical logics. In terms of developmental science (i.e. Chronicle, Experiment and History), English comes from both latin and Greek culture, which is much longer than Chinese Culture. In fact, Chinese culture is maternal (母) while Russia, Europe and Aussie Culture are faternal (父系) So you can derive the rationale behind why China is of lagging-behind position of internationa achievement from the cue in secondary school life: can you find that among teengirls, especially in high school worldwide, 70% of the initiate OL Politics (辦公室政治) while the remaining 30% can eventually goes to competent CEOs as males can do? If you already get it, EVCHK and all other multifaceted mass media (including blogs) will improve in geometric progression!--Doraemonserv acg 18:00 2007年十二月23日 (UTC)

建議:禁止在條目內使用用戶框

曾經提出過刪除一些已被濫用於條目總的主觀模板後,發現其實這些模版本來就是用戶框,本來就不應出現在條目上的。而且主觀用戶框用在用戶頁上本無問題。特建議:禁止在條目中使用用戶框。--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6:27 2007年十二月23日 (UTC)

I have a sugguestion, but I am not sure if it works: For existing subjective user module in a EVCHK article, simply shift them to their user profile page, with a clear mark of whether the subjective labels are assigned by the user itself or other netizens. But the technical details involved is so complex, like sysops may need to edit the wiki php source code to make the classification (can be overlapping and/or cascaded and/or divergent) of a user (from the main article to user page) clear. --Doraemonserv acg 17:27 2007年十二月23日 (UTC)

由中文維基百科轉貼。

要求刪除所有涉及個人資料的條目

問: —Ilovemiffy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06:58 (UTC) 要求刪除所有涉及個人資料的條目 並封鎖此頁直至紛爭解決

http://evchk.wikia.com/wiki/Tsumori

Ilovemiffy 2007-12-25 14:58

這裡是維基百科,不是香港網絡大典。—Eky- 2007年12月25日 (二) 07:28 (UTC)

轉給香港網路大典吧,那裡不是維基百科管的。—Jasonzhuocn (留言) 2007年12月25日 (二) 10:31 (UTC)

反對刪除 1.正所謂"有強姦,無局賭",一切全由當事人自願貼出 2. <你咪打nor~ 你貼埋出黎我都未驚過>[24],看不出煩惱之處

既然當事人都表示歡迎貼出,試問旁觀者又可代為說什麼呢?

起底當然不貼,但如果連自貼都不貼,那很多資料都要刪除了

01:58 2007年十二月27日 (UTC)

我想kirk有責任去解釋yk對你的質問

他一直在質疑kirk偏幫某一些人士, 不公平處理一些問題. [25]管理員承認也好, 否認也好, 我想也應該面對一下他, 給他一些指引, 現在充滿疑惑的他到處亂咬, 降低題目質素, 對大典來說總不是什麼好事. Ydog 17:20 2007年十二月27日 (UTC)

我對那些條目的改動不超過5次,全都是移除一些較明顯的違反守則的資料,我亦冇介入你們的討論,不知他為甚麼有這樣的指責。另外有需要時,你們亦可請其他自己"信得過"的管理員去協助你們。--kirk 20:20 2007年十二月27日 (UTC)

申請成為管理員的新方法

舊方法(向hotplug直接申請)已未必能夠符合香港網絡大典的需要,故建議參照維基百科的方式,透過投票和討論的方法選出新管理員,而任何用戶均可參照 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 去建立和修改香港網絡大典:申請成為管理員,而詳細規則可再商議。--kirk 20:20 2007年十二月27日 (UTC)

圖片顯示問題

以前只要打圖片的網址就能顯示圖片,現在卻不行了。有些圖片未必適合上傳至這裡,如高登icon系列--Anti webmob 13:59 2008年一月2日 (UTC)

相信這是wikia方面的設定,非本網管理員所能控制的。 --研究員 15:27 2008年一月3日 (UTC)

阿定

當我在google搜尋"香港網絡大典"時,得到"阿定-香港網絡大典"的相關搜尋,但這條目的質素實在不敢恭維,應如何處理?--Anti webmob 20:20 2008年一月5日 (UTC)

建議:只收錄其人在討論區(NDS DUMP GAME小組WRG)內與其他會員的糾紛(當然需重新組識及重寫,可參考我最早寫的桃子糾紛版本)及話題性事件。
由於佢並非公眾人物,故此,個人生活習慣及瑣碎,刪。私人資料(出生日等),刪。
消去條目所有帶主觀性既字眼同描述(評價轉至"部份網民評價")。呢度係網典,唔係章回小說,亦唔係起底場。 --發起人 (華文翰) 09:40 2008年一月20日 (UTC)

請關注218.103.205.171對Milk雜誌抄襲的修改

該名用戶只專注刪除有關Milk雜誌抄襲其他Blog原文的內容及連結。有關抄襲內文均附有來源,並非不實的惡意指控。請管理員多加留意條目Milk分類:業界蠶蟲。謝謝 --發起人 00:17 2008年一月16日 (UTC)

  • 前一修改:"另Milk經常被網絡愛出鋒頭者加以描黑,製造遭人抄文的假象,以贏得個人名聲。"以上文字缺乏來源證明。 --發起人 00:22 2008年一月16日 (UTC)
我對本事中立。但除非有證據說這些抄襲指控已成網絡現象,否則似乎不適合放在網典。--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4:35 2008年一月16日 (UTC)
Milk有不只一次抄襲Blog文的記錄,不似是個別事件,甚至搏得東南西北的抨擊,都算是香港Blog界事件之一。我看尚可保留。 --研究員 14:53 2008年一月16日 (UTC)
I think 麥浚翹 and milk have npov problem--Anti webmob 22:59 2008年一月16日 (UTC)
其實我係華文翰,不過我已經唔記得舊password,不過我之前唔算盡責,所以冇所謂(當自動棄admin權)。你地可以對照番華文翰同發起人寫過o既條目,文筆大致係一樣o既。
我想提提澤田弘樹兄,之前Milk抄Blog文係本地Blog界的確係非常重大既事件。東南西北宋以朗一家係張愛玲遺物承繼人,而佢主理既東南西北主要係選取華文界既網上新聞同Blog文(以香港作主),再翻譯成英文俾外國傳媒參考。基本上東南西北既認受性比網典大好多,亦只會選取關鍵事件。唔同網典,唔會浪費空間起人底、收錄桃子係女人定男人,同埋潛龜等等。如果網典不收錄Milk抄Blog文事件,就即係進一步自毀長城,自毀認受性。起碼日後Blog界只會以為網典淨係"欺善怕惡"(Milk背後有大財團撐腰),更加覺得網典無公信力。
換句話說,守到Milk呢關,亦唔俾機會Milk透過網典淡化甚至扭曲事件,網典就會嬴番一定既聲譽(正面o既)。
至於Anti webmob,麥浚翹冇意見,但Milk既日式中文同抄襲全部有來源根據,並唔覺得有失中立。建議各位移除npov。 --發起人 07:05 2008年一月17日 (UTC)
東西南北我倒知道是甚麼,只不過是沒看。我去看看就行,多謝指點。--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2:33 2008年一月17日 (UTC)
略為修改過Milk,但純是「濫用」的字眼問題,改為「大量使用」。--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2:44 2008年一月17日 (UTC)
雖然有一點遲,但我看暫時把頁面半保護會是較保險的做法。(該頁面儀被半保護)--Blackhawk charlie2003 11:39 2008年一月17日 (UTC)

請多加留意用戶Wongpo2006及其修改,另外要防止用戶框被濫用

呢個用戶主要問題係濫用用戶框(例如「神」用戶框),所編寫既人物條目大部份都未引發過網絡事件,o係本地網絡界重要性及影響程度超低(近乎零),而且似係公器私用為主,並缺乏來源引證,行文質素極之惡劣。

參考:

  • 赤兵尉seth - 乜水?佢生活習慣同參加漫畫班關本地網絡乜事?但係就加入左「神」用戶框(「神」用戶框本應係去到nike既知名同認受程度先適用)。成篇簡直就係典型既自慰文。
  • 袁偉德 - 嚴格來講,合併入神龍刺青就足夠(或者只簡短收錄佢同GAF既網絡小糾紛)。因為網絡(高登)對佢唯一既討論就只得神龍刺青。亦無任何來源證明袁偉德被網民視為神。另外應該要加入袁祟煥消歧頁連結,否則對該位歷史英雄實在不敬。

網典之前已經有個Doraemonserv2,再多幾個奇人,網典想質素高都難。所以建議網典各管理員:

  • 唔好再鼓勵或縱容呢類收錄方式,否則只會出現更多不堪入目既桃子式條目同自慰文。
  • 唔好再鼓勵或縱容部份用戶濫用「神」等特殊類既用戶框。

--發起人 (華文翰) 09:27 2008年一月20日 (UTC)

用戶框照理是禁止用於條目的,但沒人澄清過是不是。不過你見到用戶框用在倒是可以刪除的。--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1:32 2008年一月20日 (UTC)

關於目前用戶框制度改革

其實我之前已經說過,剛才發起人也已經說過了:目前很多用戶框被套用在條目中且用法上有NPOV之嫌。但是,一些客觀的用戶框用在條目上可幫助讀者快速理解所述及人事。我因此建議:

  1. 部份有客觀標準的用戶框應改名為「條目框」,可在條目和用戶頁上使用。這些模板包括:涉及某人所在的網上社群(例如樣板:User 高登)、使用的網絡科技(例如樣板:User 網誌寫作者)、真實世界內之身份(如樣板:作家)(但不得侵犯私隱)、及有絕對及客觀根據的網上(例如樣板:User 分身術,因一人有無分身一事一般容易確認,且歷來都有人被管理當局發現某人之分身,或使用者承認分身之事)或現實(例如樣板:User 見報人士)行為、以及各類殊榮。
  2. 其餘用戶框只限在用戶頁中使用,現用在條目中的一律刪除,並明令禁止。

請各位提出意見。--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5:49 2008年一月20日 (UTC)


我只強烈反對濫用下列條目框:

  • User 王

原因已說過,不贅。需明令限制使用

基本上附有來源證明,大部份條目框都可以使用。包括女神。

重點是必須附有來源證明,尤其以下

  • User 設計師
  • 主播
  • 專業模特
  • 作家 (未出書只能列為 User 網誌寫作者)

-- 發起人 (華文翰) 04:22 2008年一月22日 (UTC)

問題是沒客觀標準,而只須「部份網民」的言論就可以掛框,會令讀者先入為主。這是不利於NPOV的。--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14:03 2008年一月22日 (UTC)

我反而覺得,網典未必需達到維基百科嗰種NPOV程度。

因為網典名人(包括公眾人物)主要係收錄網民對該人物嘅主觀評價(其人與網絡的關係)。條目框主要作用,係儘快令讀者掌握到點解呢個人最初被一批網民(即部份網民或大部份網民)納入討論範疇。

比如

  • 2R - 女神
  • 梁穎妍 - 港女代表
  • Joey - 抄人

我遲下會將自己對網典既收錄方式同標準寫出來,再論。 --華文翰 15:15 2008年一月22日 (UTC)

重係桃子事件?!

上次離開,唔係已經將呢件雞毛蒜毛嚴格限死係桃子糾紛天空之城會員對桃子的評價,及桃子的回應咩?同埋已明律如果再出現其他相關新條目,即刪。

點解重會有以下?(重將桃子糾紛繼續擴充)

醜夠未?不如成班人夾錢登報紙頭版講明桃子係咪女人算喇!

各位,到底有冇認真想去解決毒瘤?之前kirk已明列左網典面對某類死纏爛打(惡意)情況有即時刪除機制。消極處理唔係改善網典質素既方法。

--發起人 (華文翰) 04:33 2008年一月22日 (UTC)

二、唔需要咁多圖片,比較其他網絡大典更應該收錄既真正大事(Blog界指責林海峰否認抄岳敏君、很黃很暴力事件(術語)、程翔收監千日網上學界的反應等等),桃子已經係嚴重過份收錄。 --發起人 (華文翰) 04:48 2008年一月22日 (UTC) 我地既人員已經幾個月無上,玩野既100%係桃子,另外,之前已經重申過可以任刪,而家桃子已被ban,與我地再無關係。--F16 17:19 2008年一月28日 (UTC)

應具體釐定何謂重要性不足

廢話少講,

見表

程度及處理方法 收錄內容
首要
(必須收錄)
  • 由本地網絡任何社群、大型討論區所引發,具廣泛影響性、或引發更多社群甚至傳媒持續討論的網絡事件
需要
(必須收錄)
  • 本地網絡常用術語
  • 本地網絡某一社群常用的術語
  • 本地網絡某一討論區常用的術語
重要
(必須收錄)
  • 被本地網絡多個社群廣泛討論的事件
  • 被本地網絡多個社群廣泛討論的人物
  • 牽涉於本地網絡討論的公眾名人、團體等
相對重要
(應該收錄)
  • 被本地網絡一個社群廣泛討論,並蔓延至社群外的事件
  • 被本地網絡一個社群廣泛討論,並蔓延至社群外的人物
  • 被本地網絡大型討論區討論,並蔓延至同一討論區外的事件
  • 被本地網絡大型討論區討論,並蔓延至同一討論區外的人物
  • 被本地網絡大型討論區討論,並蔓延至同一討論區外的討論區成員
一般
(可簡短收錄)
  • 由本地一個社群所引發,但只發生於同一社群內,對外沒有影響性的糾紛 (如Yahoo!知識+)
  • 由本地一個大型討論區所引發,但只發生於同一大型討論區內,對外沒有影響性的糾紛
  • 被本地網絡一個社群廣泛討論,但沒有蔓延至同一社群外,對外沒有影響性的成員
  • 被本地網絡一個大型討論區廣泛討論,但沒有蔓延至同一討論區外,對外沒有影響性的成員
重要性不足
(只可限制收錄、扼要收錄)
  • 由本地一個小型討論區所引發,並只發生於同一區內,對外沒有影響性的小糾紛
  • 本地只有一個小型討論區討論,對外沒有影響性的小型討論區成員
不必收錄
(即時删除)
  • 由個人所引發,沒有影響性的事件
  • 由個人所使用,沒有被多人使用的術語
  • 沒有引發至網絡討論的人物或事件
  • 「自慰文」
  • 另見網典守則

(留意上面首要需要,係傳媒會報導,討論區以外界別及知識份子會引用既部份。從一般起,就係網典開始被非議、不屑,最容易觸發私怨、及惡意清空既地方)

字眼 定義
社群
  • 指網絡媒體類別,如網誌界﹝再細分Blog、Xanga﹞、一個以上的大型討論區
  • 專業分類,如設計界,文學界等
大型討論區
  • 泛指會員人數達600至1000人或以上,如高登
小型討論區
  • 泛指會員人數於600以下,規模甚至不足100,如天空之城
網典對重要性下的定義好抽象,縱容左桃子呢類垃圾條目,重反而令傳媒界網誌作家、跨界別事件等內容嚴重缺乏,Y知識等芝蔴小戰則收錄過份,於是我參考左Hotplug早期既創立感言[26],做左呢個表,呢個表只係大概,未定,幾位管理員先對收錄"重要性"提出意見,達成共識,之後我地再傾點樣雷厲執行同清潔。
我個人希望針對一般至以下條目越緊越好,否則網典只會淪為小流氓玩意。--華文翰 16:52 2008年一月22日 (UTC)

意見、共識

咁樣,我開個頭,先開一頁香港網絡大典:收錄準則,納入全保護,上述所有具體字眼及定義(如人數)邊傾邊改。唔急 --華文翰 17:19 2008年一月22日 (UTC)

我的小小感覺就是:如果將一些論壇標籤為大壇、細壇,並施以不同的對待,恐怕不太公平。而我印象中,一些超大壇如discuss、uwants的條目內容和質素不會跟細壇的有很大分別。
至於一些重要的人和事未被收錄,我承認的確有這情況,我認為需靠各位有心人士去收錄,或搞一些"條目質量提升計劃"或"特色條目選舉",或給予有正面貢獻的人士一些身份或獎勵,這可能是鼓勵網民多作正面貢獻的方法。--kirk 07:04 2008年一月23日 (UTC)
其實我最終理念同kirk差唔多:吸引唔同社群用戶作出正面貢獻。但我唔似Kirk咁謙謙君子咁有耐性。
可能我列表都係複雜化左。我既重心只係想:先消滅一系列惡劣條目,同一時間趕走不斷製作呢批惡劣條目既惡客(多次受警告依然惡意修改)。今次想達到既共識,只係呢點,令大家"切除毒瘤"更快更有效率。提升條目質量(美化)屬另一項改革,可另開新項再議。
我再諗下更直接既方法。 --華文翰 11:45 2008年一月23日 (UTC)
我反而擔心非常詳細介紹事件的條目,就因為重要性不足(討論區知名度)問題而排除在外。相反地,應該盡可能避免使用「重要性不足」作為理由。--疾風綾希 2008年3月4日 (二) 18:06 (UTC)
我在嘗試從網絡文化影響力為人物的重要性下定義:
  • 曾經創造新網絡用語,不論有意或無意之下,而且該用語廣為網絡社群所使用;
  • 曾製作圖像、短片、音樂、錄音、文字、多媒體作品、電腦程式等等並在互聯網上公開,而且引起廣泛討論;
  • 其作風獨特,並且有跡象顯示這作風被其他網民模仿;
大家認為如何?--Hotplug 2008年3月6日 (四) 03:43 (UTC)

兩大"煩膠"

又走去投訴,見此--Anti webmob 13:58 2008年一月23日 (UTC)

Anti webmob:

每個人都有投訴既權利,重點係投訴既原因有冇理據同道理。冇需大驚小怪。 --華文翰 17:02 2008年一月23日 (UTC)

剛(第一次)睇完Tsumori條目,行文素質簡直垃圾!重有,香港網絡大典一直唔鼓勵包含私人聯絡方式及地址。請接觸過Tsumori條目既,即時處理"另類自貼"部份。 --華文翰 17:36 2008年一月23日 (UTC)
睇來要重寫Tsumori。 --華文翰 17:41 2008年一月23日 (UTC)
個人意見:桃子比較可愛--kirk 19:17 2008年一月25日 (UTC)

完全重寫Tsumori

略睇過,呢個只算係(高登)攪屎棍中既二打六。有好多細微野同生活習性根本唔駛收錄,因為除左自戀狂外,圈外人根本唔會有興趣同會抽時間睇。

我只需要幫忙附加"受網民所負評及非議"呢一句既來源連結,舊版非議部份附既link得個多字,又唔整理勁難睇。

Kirk研究員等人:你地有冇追開高登post?有既唔該係入面抽幾條link可代表Tsumori被負評部份既,放入首段個句之後。之後就功德圓滿。拜托曬。

--華文翰 19:14 2008年一月23日 (UTC)

Kirk:如果你已證實Tsumori同每月之星路過松鼠係同一人,咁應該合併並重定向至Tsumori、並加入"當選每月之星"同交待當選主因就夠。 --華文翰 19:33 2008年一月23日 (UTC)

關於用"重要性/知名度不足"做提刪原因

近日見各位愛用"重要性/知名度不足"做提刪原因,但這標準在本網尚未有共識,可能會引來雙重標準的批評

況且若一個人或事的重要性和知名度十分高,根本就可以在維基百科開條目,而不用來這裡。網典的優勢就是可以收錄一些初時看似不太重要的東西,如巴士阿叔事件梁安琪論壇事件、鄧走音事件等,後來這些事件被傳媒報導後知名度大升,就是維基百科反過來"copy"或"參考"網典的內容。

故建議避免用"重要性/知名度不足"這理由,多用一些已有較大共識的理由,如中立、欠可查證資料來源、格式太不合標準致不知所云、侵犯私隱、內容不能顯示與網絡的關係等。--kirk 16:36 2008年一月24日 (UTC)

正好想向各位請教一下,素知有些網民只是一心來「寫臭」他人,有時好心移除了攻擊性的內容後,就只餘下寥寥三四句。要暫時保留還是怎麼樣呢?部分例子見下:

--研究員 17:00 2008年一月24日 (UTC)

第一個沒有資料來源或參考,嚴格來說可以提刪。第二個的現時版本其實是符合資料來源的最低門檻,坦白說evchk有很多條目比它還差。我不是有心包庇差劣內容,但"重要性"實在很難界定,有些網民的確是因打錯一隻字或說了一句無厘頭的話,就在相關的forum上位,可以怎界定是否重要?--kirk 17:18 2008年一月24日 (UTC)
有關以打錯字上位之人士應有這幾個:
  • 態仔
    • 威到可以讓人出tee(圖樣倒是忘了),重要性不言而喻
  • 阿熙
    • 其錯字已成為該社區的術語,且有其他內容,因此覺得是可保,倒是欠了references
  • No_one_john?
Kmb~mcw1未有交代除打錯字外,有沒有其他大事或影響。固此我認為重要性不足。 
不過現在已大概明白你的意思,日後會更好地理解有關守則。也歡迎繼續賜教。 --研究員 17:40 2008年一月24日 (UTC)
重要性問題已討論過:香港網絡大典: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關於知名度和合併的問題,我個人認為若要立一個標準,就是至少曾經有一個post去討論佢,即是如果無post討論他打錯字,就叫無重要性。


你所指既"各位"係咪Wongpo2006立同研究員提刪既條目?
撇除重唔重要性(研究員同我只將"重要性"作為提刪理由之一),呢堆條目本身同網上事件真係毫無關係可言。即係我同Kirk你係同學,我覺得你硬膠或者你畫畫靚過我,於是我將你寫入香港網絡大典。下次我覺得嘩你老母幾錫我,又幾會同人做生意,於是又寫入網典紀念佢,兼且寫佢飲咖啡鐘意落幾粒方糖等。
另外,舉例唔恰當。巴士阿叔本身一開始(有人post)就已經係具話題性,而且不斷持續擴展至其他社群公開討論。而梁安琪鄧走音係名人,而且同上面一樣,話題一開始左就冇停落來。"重唔重要"、"重要性足唔足"已經好明顯。
所以根本唔會有所謂雙重標準。因為第一段講既係紀錄私人圈子事件,第二段講既已經係公眾討論既網上事件。刻意將兩者混淆,先會容易製造灰色地帶。負面後果係俾更多人利用網典作為報復私怨既工具,而且呢類條目會越積越多,呢個負面後果先會(已經)招致對網典最具傷害性既批評。
只要被持續討論,牽涉到網上既事件,即使係罵戰,我唔會反對保留,亦唔鼓吹,比如桃子、Tsumori。
如果你硬要繼續做君子堅持果種細眉細眼既字眼假公正,我無野講。 --華文翰 17:20 2008年一月24日 (UTC)
講真,有時處事太婆媽真是令人厭煩,結果好的寫手紛紛離去;差勁的,隨便拋下兩句就鬆人的,反而有人愛惜起他們了,這是否有點本末倒置呢?有些題目,長期改良不了水準,移走也沒什麼不該啦.那些什麼”要求改良模版”是放著看的嗎?我不是管理員,不過真是有點不吐不快.為了保護編寫的心血,長期要與一些無賴交手,但相關制度似乎是保護他們多一點,有齊證據,link,圖都可以被說成有心”做”他們,反而亂寫什麼”網典寫手別有用心”的題目就被保護,明知質素低下但又裝出一副束手無策的樣子...講真,真係頂唔順... Ydog 17:44 2008年一月24日 (UTC)
"有齊證據,link,圖都可以被說成有心”做”他們,反而亂寫什麼”網典寫手別有用心”的題目就被保護,明知質素低下但又裝出一副束手無策的樣子",你可否說清楚一點或舉一些例子,華文翰現時較活躍,你可以請他幫忙,我亦一直想盡快搞sysop選舉,但時間問題未能完成。--kirk 17:58 2008年一月24日 (UTC)
我是贊成刪除Wongpo2006所立的不少條目,不是因為它"於網上未引發過任何重要的網絡事件",而是與網絡完全無關 (我見你都有寫),但Wongpo2006就因為你那句"網絡重要事件"而說"如果可以放得上大典一定要是網上大事那只有高登人高登事才可以加上去嗎?",坦白說很多高登的條目也未引發過任何重要的網絡事件,所以我上述的話某程度是解答Wongpo2006的質疑。
你有權力,殺死一個人很容易,但用咩理由去殺亦好重要。你地用"重要性不足"去殺一些條目,呢個理由根本不太站得住腳,那班人在不服氣的情況下太可唱衰evchk雙重標準,係高登小圈子的玩意,而你亦的確理虧,咁對evchk係傷害多於幫助。--kirk 17:37 2008年一月24日 (UTC)
我有意見,有link,有討論,留下;無link,一人呻吟,自x文章,移走.或者詳細講一講,例如話題係討論區講過,理得只係一個蚊型討論區,只要有人作出過有意思的回應,唔係good,nice,hehe,haha等,就值得記.就算係blog的事,有兩三人回應過,或者兩三個blog提過件事,就值得記.應該唔係咁難判斷嗟... Ydog 17:53 2008年一月24日 (UTC)
我一直就是主張這樣,但始終有人會認為一些小糾紛不值得搞咁大陣仗,所以一直有討論"重要性/知名度"應否成為標準 (見上面)。--kirk 18:03 2008年一月24日 (UTC)
回17:37 2008年一月24日 (UTC):有冇聽過爸爸、兒子同驢仔既故事?你前題已經假設左網典只係(本來係)高登小圈子玩意,人地一講就心虛縮埋。呢種並唔係咪公正態度,反而會因為怕人講而出現左另一種偏私。我諗你同我身為管理者時,要學識丟低"網典係唔係邊個小圈子玩意"既想法。 --華文翰 18:05 2008年一月24日 (UTC)
重有,浪費曬時間去處理小糾紛,結果忽略左去收錄或去寫好在外面更受關注既網上大事故,本末倒置先係問題所在 --華文翰 18:08 2008年一月24日 (UTC)
我仲有o的意見,網典寫手係有責任寫一o的上文下理通順既條文,而唔係丟下一大堆充滿錯字而人地又唔知佢講乜o既垃圾,跟住期望其他人幫佢執好佢.佢唔忿氣的話,學好o的中文再上來尋仇啦.成日執呢o的條文gramma,好多時又唔知佢裡面到底發生係咩事,邊個有咁得閒呀... Ydog 18:15 2008年一月24日 (UTC)

要提防網絡大典變成「假大空」

除左人身攻擊同欠來源既主觀性文字,網絡大典既各位寫手唔該注意:唔好濫出、「嚴重四捨五入」或者誇大宣傳數字。

  • 比如吳偉明條目。前一次修改指每日點擊率超過百萬,但實則睇番來源,太陽報內文只係寫全年總流量為76萬。早兩次華文部落格大獎好多得獎網誌都未必去到「每日超過百萬」呢個數。
  • CUHKACS.ORG,注明左「首七名作者的網誌,訪問人次已超過九十萬」,但又唔追加來源,又唔講條數係點計(每月?每年?定自開台起計?),咁下次doraemonserv_acg係條目度係咪都可以寫網誌訪問人次超過二百萬?唔該,"超過九十萬"呢句非同小可,"首七名"必須各自附上來源或截圖證明,用Alexa又好乜都好。唔該。

總之,唔想網絡大典變成人身攻擊既工具,亦唔希望網絡大典俾機會人利用來造神。最好係有碗話碗,唔會刻意討好任何一方,或完全偏向任何一種極端。唔好為左吸引Blog界而特別將佢地寫得特別好。希望各位都支持並合作。 --華文翰 07:57 2008年一月26日 (UTC)

只是點擊率和瀏覽人次混淆,致資料出錯,閣下未免太多心--kirk 09:04 2008年一月26日 (UTC)
ok,你喜歡點樣解讀我想法都得。但以後點擊率同瀏覽人次統計數必須附來源證明。 --華文翰 11:33 2008年一月26日 (UTC)
回應有關CUHKACS的條目:其實一般blog系統都附有counter,記錄啟用以來的訪問人次。click入相關的blog內,左側(或右側)的欄目已備有相關的統計資料。如果你覺得有關統計資料有造數的嫌疑,移去也沒所謂。特別提出統計資料,只是想由數字上表達相關網誌的名氣。再次多謝你的意見,小弟定必改善編輯技巧。 --研究員 (歡迎賜教) 15:10 2008年一月26日 (UTC)

替管理員感到無奈

我見Kirk你地好用心整新提示框或者警告框,然後放去有問題既條目。但結果係:我地一日唔勞師動眾拿去提交刪除,寫既人根本完全冇心去改善或者配合質素。

好坦白講,除左提刪框外,其他框都已經被視若無睹兼形同虛設。

例如果位愛好封"神"既Haha1234(‎或者Wongpo2006):

  • 飛燕 - 寫手好似奉旨全世界早知咁,到左提刪先來向媽咪申冤。之前冇來源冇交待其他讀者鬼知佢乜水。依家亦剩係得被抄襲呢件事值得收錄,不過其實放入呢度就可以。

我對網典要求已經唔敢咁高,但求一個條目唔該至少有why,where,when,how,唔要得寫手既主觀見解。否則我覺得提刪先係有效催促寫手去配合質素既唯一辦法

管理員冇責任將每個"奉旨全世界早知"既「先知條目」改寫至達標,"達標"本應係新設條目既寫手要守既基本職責(就算巴士叔同走音亦冇理由丟低幾條link就等人執手尾)。

另外,其他管理員如果有耐性麻煩教下果位封神者,俾例子佢參考下。好似佢有佢攪咁,我同呢類人溝通唔到。--華文翰 11:33 2008年一月26日 (UTC)

我既處女作

我做左個樣板:小糾紛條目板,主要係方便將小糾爭條目歸類。

我既諗法係,符合最低收錄價值既網上小事,都套入呢個條目板。如果事態擴張至一定程度就移除。當然,各位可繼續提刪不堪入目既私怨條目,千祈唔好拿呢個條目板當做緩刑工具。

如果在座管理員同意上述方法,就開始採用。否則棄置。 --華文翰 17:51 2008年一月26日 (UTC)

咪啦,都係講定先,以免心血白費

以下係我打算編寫o既條目
1. 2036(打算將2036年世界末日傳聞同零芝苞子拉上關係, 網上亦有相關附會)
2. 唐寧(打算將女藝人唐寧同英超球員唐寧拉上關係, 網上有男身女頭的改圖)
呢o的都唔會係正史(即維基唔會收錄), 但又有根有據. 寫唔寫得先. 請各管理員明示. Ydog 22:53 2008年一月26日 (UTC)

你果然係選擇性聆聽。
  • 有來源就得。
  • 改圖可收錄。
  • 將事件起因分一段,經過(如果有)分一段,網民迴響分一段。請附連結或來源。
  • 附有連結來源(e.g.XX討論區)既網民意見同反應可收錄。
  • 唔要主觀性文字描述(你可收錄你係討論區或者其他網站對事件發表過既見解,放係網民迴響果段)。平鋪直敘。唔該。 --華文翰 23:05 2008年一月26日 (UTC)
希望你的態度可以好點, 忠告一下.
仲有, 覺得綁手綁腳, 暫時無咩興趣寫, 等某人建立一人網典玩得差唔多, 再走左幾個月再算. Ydog 23:20 2008年一月26日 (UTC)

超認同ydog所言

「有齊證據,link,圖都可以被說成有心”做”他們,反而亂寫什麼”網典寫手別有用心”的題目就被保護,明知質素低下但又裝出一副束手無策的樣子...講真,真係頂唔順... 」冇錯,真係頂唔順!但係果d人係咪真係咁正義呢?真係正義的話,何解網典有其他更糟糕的條目從來不見被他們處理?是事不關已,怕為自己惹來更多麻煩?「真正義」絕不會有選擇地去執法Sam2009 2008年12月18日 (四) 09: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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