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及計劃頁搬遷事宜

新論壇經已在今日(2016年5月2日)啟用,請各位移步至特殊:Forum提出有關討論及請求,有關詳情另見公告,而原本舊有的社區討論及計劃頁面將會在2016年5月8日關閉。


香港網絡大典 管理團隊
2016年5月2日
香港網絡大典的投票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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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可以在這裡提出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我們會積極處理您的意見。--Hotplug 16:23 2006年7月22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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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討論及計劃頁搬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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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Sysop,共21人)

用戶名稱及貢獻 首次編輯日期 編輯數 上次編輯日期 活躍狀況
(365天內之編輯紀錄)
Sws124貢獻 2010年6月5日 663次 2016年12月26日 活躍
饕餮貢獻 2007年1月8日 3182次 2016年12月22日 活躍
Tcshek貢獻 2007年11月18日 74712次 2016年12月26日 活躍
Catcat88貢獻 2011年7月11日 2728次 2016年12月21日 活躍
Fatki貢獻 2008年11月17日 15446次 2016年12月25日 活躍
W貢獻 2006年6月16日 3140次 2016年12月20日 活躍
Kelvin430貢獻 2010年3月28日 4878次 2015年12月26日 活躍
伊底帕貢獻 2010年12月26日 5482次 2016年12月26日 活躍
‎Wildless貢獻 2007年1月23日 2209次 2016年9月1日 活躍
Hotplug((貢獻 2006年3月22日 2416次 2016年1月19日 半活躍
‎Tomchiukc貢獻 2006年12月9日 269次 2016年11月27日 半活躍
DON GIOVANNI貢獻 2007年3月13日 158次 2015年9月30日 半活躍
HayateYuki/疾風綾希貢獻 2008年2月29日 4736次 2016年7月19日 半活躍
LungZeno貢獻 2006年3月21日 2370次 2015年2月17日 半活躍
LJ8652貢獻 2008年12月25日 8156次 2016年8月17日 半活躍
Blackhawk charlie2003貢獻 2006年3月27日 3128次 2015年4月10日 半活躍
‎澤田弘樹貢獻 2007年10月8日 2312次 2013年6月18日 非活躍
Threec2002/不是維基人貢獻 2008年3月3日 16450次 2013年6月18日 非活躍
HakureiReimu貢獻 2009年5月29日 26次 2010年8月3日 非活躍
Kirklim貢獻 2006年3月27日 7643次 2010年6月4日 非活躍
Researcher‎貢獻 2007年6月25日 5674次 2010年5月21日 非活躍
  • 最後一次統計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二) 15:09 (UTC)
  • 系統數據
  • 一年內有登入,但編輯次數少於10次,為半活躍

昔日的管理員

  1. Administrator貢獻
  2. Cu321貢獻
  3. JJable貢獻
  4. Keroro‎貢獻
  5. Ydog貢獻
  6. 華文翰‎貢獻
  7. 蜜蜂‎貢獻

回退員(Rollback,共4人)

  1. Cu321貢獻
  2. NTCom貢獻
  3. Sulphate貢獻
  4. Wikiki貢獻

行政員(Bureaucrat,共16人)

  1. Administrator貢獻
  2. Blackhawk charlie2003貢獻
  3. DON GIOVANNI貢獻
  4. Fatki貢獻
  5. HayateYuki貢獻
  6. Hotplug貢獻
  7. JJable貢獻
  8. Kelvin430貢獻
  9. Kirklim貢獻
  10. LungZeno貢獻
  11. Researcher貢獻
  12. Tcshek貢獻
  13. Tomchiukc貢獻
  14. W貢獻
  15. Wildless貢獻
  16. 伊底帕貢獻

Wikia站方聯絡人

  1. Zeyi貢獻
  2. Cal-Boy貢獻
  3. Semanticdrifter貢獻
  4. Sannse貢獻
  5. Msnhinet8貢獻)(中文wikia管理員)

另見

過期資訊



投訴B kevin e

如題。--Pierce 2011年5月28日 (六) 14:53 (UTC)

小叮嚀:請列出詳細投訴內容,否則無法受理,謝謝!--通勤電車321系 2011年5月28日 (六) 15:32 (UTC)
對,要投訴什麼也不清楚,怎處理?--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30日 (一) 04:04 (UTC)
不負責任猜測:PierceCheng在新聞動態加上港鐵新聞時以"港鐵(前地鐵)"稱呼,不滿其後被b_kevin_e改成"港鐵",見[1][2]。--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5月29日 (日) 02:25 (UTC)
如你所講,恐怕要等當時人解釋一下才能得知投訴內容是什麼。--不是維基人 2011年5月30日 (一) 04:04 (UTC)
原來有人惡人先告狀。似乎有人忘記之前社區的討論結果不用標示「阿媽係女人」的常識,我都是按該結果行事,咁都要俾人投訴?:o)。--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1年5月29日 (日) 06:53 (UTC)
港鐵就是港鐵,根本不存在「前地鐵」,雖然港鐵的前身是地鐵及九鐵合併而成,但不停強調「前地鐵」是沒有必要。想知道港鐵的歷史讀者,就會自然地去有關條目查看,在新聞動態加上這些多餘的字眼,是沒有說明作用的。希望某人不要再畫蛇添足,否則可能會被視為破壞的行為之一。--湯米‧提思 2011年5月29日 (日) 10:22 (UTC)

投訴PierceCheng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且卻是次次都是見到這人在新聞動態加上港鐵新聞時以「港鐵(前地鐵)」稱呼。其實港鐵條目已有描述港鐵公司的前身是「地鐵公司」,我不知道為何他仍然是如此的執迷不悟,完全無視之前的討論得來的共識,實在沒有辦法不投訴他。不知道大家有何高見?--湯米‧提思 2011年6月5日 (日) 15:00 (UTC)

斃(ban)了他 --Ydog 2011年6月5日 (日) 20:09 (UTC)
在此之前有沒有與他溝通過?--不是維基人 2011年6月6日 (一) 05:31 (UTC)
難聽的說法:「死性不改」,溝通已經沒有用。我不只一次於我用戶頁回覆時向他表明有關共識,上次他投訴我時我亦把之前於社區討論共識放上作多一次提醒,但結果如何?大家有目共睹。--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1年7月6日 (三) 02:57 (UTC)

請問怎樣可以直接聯繫網絡大典的負責人?

最好能提供可以直接收取信件的聯絡地址,謝謝!--Newsgroup 2011年9月4日 (日) 07:34 (UTC)

你對條目有意見請在之前的提刪部分發表[3][4],如你想通訊,建議你直接聯絡wikia。 --Ydog 2011年9月4日 (日) 08:02 (UTC)
請不要一文多貼,好嗎?你如此的行為已經足以構成的騷擾。至於你提及的兩個條目,我們已暫時保護,但基於你提出的刪除理據不充分,故不會對有關條目進行刪除的動作,我會再提出處理有關條目的方案,但也不可以代表只有你一人向Wikia施壓,才可以令條目刪除,那是絕對有違共筆網站自由編輯的原意的。--湯米‧提思 2011年9月4日 (日) 12:02 (UTC)

SharonTse1989

我想問下呢度的管理員,幾時先ban SharonTse1989?唔講道理,係咁回復,條耶西除左係佢自己個自傳No Answer以外對網典做過d乜?--Sulphate 2011年9月6日 (二) 13:01 (UTC)

BccW條目已經出現編輯戰,看來你及SharonTse1989之間的編輯問題似乎仍未解決。請不要再重蹈覆轍了,大家不如溝通一下吧。--湯米‧提思 2011年9月6日 (二) 14:41 (UTC)
BCCW只係post link,我唔明點解佢會覺得係寫緊自傳。--Sulphate 2011年9月6日 (二) 14:46 (UTC)

又來無理據的人身攻擊了. Bam我無用,我可以開分身再上來--SharonTse1989 2011年9月6日 (二) 15:18 (UTC)

Btw, 我有貢獻o架!幫你寫左頁Sulphate囉--SharonTse1989 2011年9月6日 (二) 15:20 (UTC)

你幾多歲?--Sulphate 2011年9月6日 (二) 15:49 (UTC)
後生過你--SharonTse1989 2011年9月6日 (二) 15:52 (UTC)

兩位交談請私下用email. --Ydog 2011年9月6日 (二) 16:38 (UTC)

枉我咁認真edit完全無人理我感受 Clown.gif--Sulphate 2011年9月6日 (二) 16:53 (UTC)
每日得果兩個鐘edit野,仲要理埋你地私人恩怨,邊有咁多時間。老實講,我對你有o的期望,但你處理唔好呢件事,好難幫你見board. --Ydog 2011年9月6日 (二) 17:58 (UTC)
巧威威喎,4千幾edit count,加你50威望啦--SharonTse1989 2011年9月6日 (二) 17:06 (UTC)
我唔直接答你,用圖片答你。--Sulphate 2011年9月6日 (二) 17:26 (UTC)
6-9-2011 23-46-02.png
你係唔係男人?你做人有冇品?--SharonTse1989 2011年9月6日 (二) 17:43 (UTC)

投訴Xpelair

該用戶多次把條目海怡工貿內的真實及有用資料無故刪除,又不肯作解釋,且屢勸無效,故要求把Xpelair封禁。LX8651 2011年10月10日 (一) 11:24 (UTC)

如果是這樣,把條目保護應該較好。 --Ydog 2011年10月10日 (一) 12:12 (UTC)

投訴Leo113

此人多次破壞本人的用戶頁,及在本人的討論頁打出垃圾訊息--SP1900 2011年10月27日 (四) 21:35 (UTC)

投訴SP1900

此人多次侵犯我的私隱(常常放我啲私人相上去)。--Leo113 2011年10月28日 (5) 01:57 (UTC+8)

http://evchk.wikia.com/​wiki/廣東粗口五大字

廣東粗口五大字; D文章是我作架是玩palm機年代時/ 我自己寫/估到都有人照杪我作品耶!!! 請進快拆除—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Meijik對話貢獻)加入的。

首先,有沒有證據證明是你寫?其次,網典是共筆型網站,在其他經過多人的編輯,刪減新增,文章已經和閣下所認知的不一樣,因此這並不能算是個人創作,而是一篇經過大眾努力、合力創作的作品,這並不是一個人的功勞嘛。如果閣下始終認為有需要刪除文章,則可以到香港網絡大典:待處理條目‎‎中按照格式提出刪除。--不是維基人 2011年12月12日 (一) 11:53 (UTC)


我十年前作品;你們有字搬字/有頭到尾,抄是85% 另折除作品名稱 我有是夠理句的/ 在某論壇已經有日期及文章內容..我以証明另 我在香港地方有版權的,,你不折我揾律行告你們 ..


請7天內回應; 另上述文章我以揾咗律師行有關人員.查評 証明是我文章,亦有影低文章內容....


現等你回應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Meijik對話貢獻)加入的。

法律威脅是沒有用的,你說那是十年前的作品,但有關文章卻已在網上流傳良久,那麼證據在哪裡?如何證明有關文章的版權是屬於你?如果你要告我們侵權,那我和你說,你不如告該網誌的主人,以及是轉載那些文章的人吧。你這樣的行為,只是製造白色恐怖的手段,同時也扼殺網民分享文章的權利而已!另外,觀乎你留言的文筆,錯字連篇,因此我很難相信那文章是否你的文筆。口講無憑,如果沒有鏈接、圖片等證明,律師及法官都未必會相信你。--湯米‧提思 2011年12月17日 (六) 09:09 (UTC)
提思你漏了這幾個︰[5][6]。不過無論如何,網典內各寫手已經會重寫這條目,因為這條目的文字實在不適合收錄在網典之內。提思我們動作要快一點。--不是維基人 2011年12月17日 (六) 09:32 (UTC)
香港網絡大典:不要訴諸法律威脅,以法律來恐嚇是於事無補。以我記憶中,這篇文章的確有十年歷史,但閣下始終未能提出相關證據嘛,我們要的是證據而不是與閣下進行口角。此外,修改過此文章的寫手們都應該擁有他們修改部份的版權,假如日後閣下成功收回文章,那其他寫手是不是應該向閣下你收取版權呢?最後,你可以直接向網典的寄存商反映事件,網典的寄存商是位於美國的wikia,請用英文與之溝通。謝謝!--不是維基人 2011年12月17日 (六) 09:32 (UTC)


)))))))))))))))))))))))))))))))))) 親愛的Meijik,

香港網絡大典上的 粗口 頁面已經在 2011年12月17日 (星期六) 被 Threec2002 進行了 被改變 操作, 請前往 http://evchk.wikia.com/index.php?title=%E7%B2%97%E5%8F%A3&s=wl

ok 滿意你們安排 事件完滿解決 ths ~!!!

(:)回應請你別誤會,我們並不是因為你採取法律行動或恐嚇我們,我們才採取行動,而是該條目根本不適宜存在於網典內,改寫或提刪是必須的,我們只是做我們應該要做的工作。祝你好運。--不是維基人

要求移除「Alan Chui對香港氣象界的影響」中失實誹謗言詞

在 「8.31 點點」這一部分中, 有以下投訴:

1. 「點點氣象網初時主要抄襲自各大氣象網站,並採用所種不良宣傳手法,結果被群而攻之」 此句並沒有任何相關的證明和外部連結等的資訊,欠缺中立性,疑只利用 貴網解決私人恩怨。如不能提供實質證據證明,此舉有涉誹謗之嫌。

2. 「他在2003年9月1日接受香港氣象聊天室訪問,並以小朋友聲線解釋抄襲問題。」 此句並沒有任何相關的證明和外部連結等的資訊,欠缺中立性。句子中提及小朋友聲線,如編輯者未能提供當時錄音以作證明,此舉有失實之嫌。

3. 圖片中的並沒有提供任何外部連結等的資訊,疑只是以記事本形式打出,本人極度懷疑此圖的真確性,頗有有偽造證據之嫌。

4. 「2005年2月,點點因受Alan Chui唆使對父親講粗口,而被父親禁止進入香港氣象閒聊室。」 此為失實報導因本人有可靠證據證明當時人「點點」的父親早在 1994 年已和其父親離婚 (詳盡證據可侵犯個人私隱),此舉有失實之嫌。

本人現作出嚴正聲明,要求移除「Alan Chui對香港氣象界的影響」中「8.31 點點」這一部分中失實誹謗言詞,否則本人不排除採取進一步行動。

--Chun Wong 2012年4月11日 (三) 21:56 (UTC)

唉,真的不知怎樣說。為什麼所有人都那麼喜歡做三件事︰法律恐嚇、認為網典有既定立場(即收錄在網典內的文章就是網典的創作,因此寫手誹謗就等如網典誹謗,真搞笑)、遇到任何困難都不是第一時間自行編輯而是投訴(忽略自己是寫手的權利和角色)。
第一,既然你已註冊,那麼你就有權自行編輯任何條目,為什麼你連這個都懶去做?忽略自己所擁有的寫手權利?如果你認為是誹謗,那你可以自行去找出證據,去改寫這些內容,何用他人去替你服務呢?自己工作應該自己做;第二,所有文章,都只代表了每一位寫手的想法、立場和意見,但不代表網典的立場,因為網典只是提供一個平台,讓人去記錄一切事件,這個前提請閣下先行了解清楚,如果想知道是哪一位寫手把條目寫成這個樣子,可以參閱條目的編輯歷史;最後,任何的進一步行動,這是無用,無補於事;最後,一直以來,網典的管理員和行政員並不會就任何的文章作出任何審查和管理,因為網典將管理權交托於每一位寫手的手中,所以每一位寫手從根本上就是一名管理員,每個人擁有審查、編輯、改寫和證明的權利(即使沒有管理員的權限),靠的是自律和互相監察。--不是維基人 2012年4月12日 (四) 04:43 (UTC)

又一廣告用戶User:阿勇

又一廣告用戶User:阿勇了,建議ban。-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2012年5月18日 (五) 23:12 (UTC)

已刪除了他的用戶頁,通常這類強國簡體廣告用戶,以我經驗他們在網典中出一次就會消失。他再賣廣告才ban吧。 --Ydog 2012年5月19日 (六) 01:34 (UTC)

要求移除條目「陳鑒文」

要求移除條目「陳鑒文」

原因:條目欠來源,且疑為與朋輩間私怨有關,有公器私用之嫌,希望管理員刪除

同樣請求亦曾添加至頁面保護或刪除請求頁面,唯用戶Lamplalan(條目創立人)多次刪除請求,希望管理員介入,以防網典淪為一眾小朋友批鬥借刀的平台 --4ingdown留言) 2012年12月1日 (六) 18:23 (UTC)

OK,已快速刪除,及防止重建。 --Ydog留言) 2012年12月2日 (日) 07:22 (UTC)

212條目出現編輯戰

212條目出現編輯戰及有關人士開始在網典互相爭鬥,麻煩管理員盡快處理。(花生已備)--路人 2013年1月19日 (六) 08:53 (UTC)

投訴會員 Doraemonserv acg

會員 Doraemonserv acg 在 條目 Doraemonserv 刪除提及他壞的一面 http://evchk.wikia.com/wiki/Doraemonserv?action=history&cb=8514

由2012年10月起, 刪去近1萬5千字關於他網上負面的行為 請禁止他修改條目Doraemonserv

Roviury留言) 2013年2月12日 (二) 10:31 (UTC)

這個提思清楚點,但據知是移除了涉及起底的資料。 --Ydog留言) 2013年2月12日 (二) 10:51 (UTC)
正如Ydog所說,Doraemonserv要求我們移除涉及起底的資料,包括其真實姓名及個人資料,而有關他的負面行為描述,有部分存在著失實及抹黑的問題,因此他才要求我們移除。--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2月12日 (二) 12:44 (UTC)

本人要求 "維基百科香港網絡大典" 刪除與本人有關的文章條目‏, 否則保留追究權利!

本人曾於2009年7月在 "香港交通資訊網HKiTalk" 留言, 並以 "海怡工貿" 作為網民名稱, 但本人在該討論區的言行被 "維基百科香港網絡大典" 全部刊登出來, 至今已接近4年仍未消失.

有關本人的文章連結: http://evchk.wikia.com/wiki/%E6%B5%B7%E6%80%A1%E5%B7%A5%E8%B2%BF 本人對此事感到非常反感, 矇羞, 無奈, 感到私隱及尊嚴被侵犯, 因為本人在討論區註冊發言只是作娛樂身心用途, 完全意想不到本人的言行會被 "維基百科香港網絡大典" 刊登出來令人人都輕易看到.

本人現要求 "維基百科香港網絡大典" 刪除與本人有關的文章條目(海怡工貿). 再說, 本人早已於2011年12月起離開 "香港交通資訊網HKiTalk" 討論區, 不再於該討論區持有任何帳號, 本人現時與該討論區已斷絕關係超過1年, 對該討論區已失去興趣, 不會再於該討論區發言. 我已經嘗試過直接與維基百科聯絡, 但對方完全沒有回覆, 更沒有提供協助.

  • 現重申: 本人是絕不容忍維基百科任何部分刊登與本人有關的文章條目, 否則保留追究權利!!

網民 呂先生啟

20/3/2013

AN68留言) 2013年3月20日 (三) 10:21 (UTC)

(:)回應

  1. 首先,去維基百科投訴是沒有用的,原因我不告訴你,亦不會阻止你繼續騷擾維基百科,基本上我們網典不痛不癢。
  2. 任何人在網上公開發佈過的東西,其版權已屬於公眾,可以任由所有網民轉載記錄,不要自己沒好好管束自己的言行,之後就埋怨被紀錄在網典。
  3. 只要任何有源有證據的東西,網典就可以予以記錄。
  4. 如你個人資料,照片是你公開主動放上討論區,別人是有權轉載的。
  5. 最後,你去錯了地方,提刪應去香港網絡大典:待處理條目

我去詳細看看,條目內容是否有根有據,但如果真的是你曾公開發表的,移除的機會很微。另外,用訴以法律恐嚇是沒有用的,皇世姪、鷹王羊生、百份報,不斷對網典進行訴頌,也動不了分毫,歡迎你花這些無謂錢。 --Ydog留言) 2013年3月20日 (三) 14:08 (UTC)

其實「海怡工貿」條目仍有不少過分收錄的地方,章節亦太多,可以合併部分章節。我已掛了cleanup模板,希望有心人可以整理一下。至於有關條目去留,因為已有可查證性,基本上沒有任何需要刪除的理由。--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3月20日 (三) 14:55 (UTC)

投訴Testingac

此人多次惡意清空天水圍劉德華頁面F611106留言) 2013年5月17日 (五) 15:30 (UTC)

已處理並查封破壞者,多謝舉報。--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5月17日 (五) 15:53 (UTC)

要求刪除帳號和頁面

我希望管理員可以disable本人既account

我唔想自己既個人資料或者圖係wiki出現

同埋我刪個D都係自己個人放出黎,自己刪都算係惡意修改咩?

請封禁Susuki998711

此人為家希本人,已多次利用網典公報私仇,只打個人意見而不是事實的文章,

他的惡行2KF中的FEZ版已熟知,攻擊應陸續有來,請管理員多加提防Maririn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9:58 (UTC)

已開新ac: Miya131455,再次惡意開新條目Maririn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8:13 (UTC)

感謝舉報,對於他之前在網典作出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方針,為免他再作出嚴重違反方針的行為,我們已把有關帳戶封禁。--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10:36 (UTC)

投訴Maririn

多次惡意清空Momoko Yiu條目,  另在早前關於此條目曾涉及隱私  在閱讀過貴網典種種規則與格式之後,文章已進行符合標準的改進  --Miya131455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9:35 (UTC)

「Momoko Yiu」條目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沒有任何查證,內容嚴重批鬥,故已刪除。另閣下涉嫌開設分身及多次撰文抹黑他人,為此決定查封,希望閣下能深切反省。--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10:40 (UTC)
以前一個桃子弄得網典天翻地覆,再來一個Momoko?不要呀...(笑)--Ydog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13:16 (UTC)
Susuki與此人皆為同一人,此人已被2KF FEZ版主及超版多次封禁,所以要防的不是Momoko而家那個家希的正身Maririn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13:58 (UTC)

投訴用戶:Nimda2013

多次惡意加入欠缺中立性、不禮貌的評論於膠登討論區,本人與 用戶:Chingyingtiktau 已經試圖返回兩次,但用戶:Nimda2013仍多次改至他所寫的誤導段落。為避免產生編輯戰以及𨘚守「回返不過三」的規則,懇求閣下封禁此人。--Kingextreme留言) 2013年6月25日 (二) 10:19 (UTC)


投訴用戶:Tom75352033

多次惡意清空吳佩孚條目有關癸巳年術數比賽有關段落,已退回兩次。Maririn留言) 2013年9月13日 (五) 20:10 (UTC)

(:)回應 已封禁有關人士,但吳佩孚條目的內容和格式仍需改善。 --Ydog留言) 2013年9月14日 (六) 05:23 (UTC)

香港渡輪大典

請幫忙將香港渡輪大典加到首頁底部的{{Relatedproject}}模板,因它已經超過了30個頁面數。謝謝! --香港渡輪大典 創立者 Tracytracy1998留言) 2013年10月18日 (五) 08:18 (UTC)

Problem Solved. --Tracytracy1998留言) 2013年11月1日 (五) 02:28 (UTC)

投訴管理員ydog不公處事

今天,當我本來使用帳號一個好人編輯左翼21條目時,當時我未完成內容編輯,管理員ydog未審先判,便立即封禁我的帳號。我認為管理員ydog處事不乎一名管理員應盡之責,並損害香港網絡大典中立的原則,希望其他管理員嚴正處理本人之投訴,並恢復本人的帳號。

第一,左翼21條目內有關港視發牌事件的內容本來就有很多爭議,而網典內很多內容亦相當偏頗。在條目內容中只看到批評者對左翼21的誣衊,不論是否合理,至少也應該列出其成員辯解的觀點。我重申當時我未完成編輯,絕對無意胡亂刪除內容,但五分鐘內,管理員ydog便將我帳號封禁,本來要加的內容一下子便加不進去,當我在自己的頁面抗辯時,管理員ydog更迅速將我的辯解刪除,這完全是網絡暴力。

第二,我本來希望加入有關左翼21參與其他行動的內容,包括與梁國雄到長江中心提出李嘉誠稅的事件。但現在帳號被封禁,本來要加的內容也被禁止,我認為列出更多行動,才能夠整全評價一個組織,這又有甚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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