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面由原三頁面組合而成: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香港網絡大典:請求保護頁面香港網絡大典:快速刪除記錄和請求,但請使用本頁面統一處理。

各位如果有以下請求管理員處理:

  • 有頁面需要保護
  • 有頁面需要解除保護
  • 有頁面需要刪除

在此添加一個新的請求,讓各位積極處理。另外,請於提出要求後用語法--~~~~簽署,並可使用編輯工具條上的Signature icon.png按鈕留下簽名。感謝各位合作。

公告
  • 請暫停提交涉及已關閉網站任何條目的刪除請求。
  • 除惡意建立的用戶討論頁外,請暫停提交涉任何用戶討論頁的刪除請求。
  • 在有關條目或頁面要求未處理之前,請不要重覆提交條目或頁面之處理要求,以免增加社群負擔。
  • 為了防止匿名用戶使用代理伺服器種票而影響投票結果,匿名用戶均無權就條目處理參與任何投票
  • 請使用*[[條目]]格式(附註請另開新段或使用註解標示),以利機械人處理。請避免使用#[[條目]](前列數字)格式。
  • 如非嚴重違反網典方針,將不接受用戶頁面即其討論頁面的刪除請求。
  • 請不要提交香港網絡大典主要計劃頁面的刪除及保護請求。



投票、發表意見及處理結果,請使用以下簡易模板:

目錄

待處理條目 (2013-01-07)

待處理條目 (2013-01-14)

一線鷹迷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內容過短且沒有來源,知名度太低,篇幅太少。

--[[-Cshk108留言) 2013年1月14日 (一) 10:24 (UTC)]

(!)意見 一線鷹迷確實存在,且曾左右高登每月之星選舉,且改寫不且刪除。 --Ydog留言) 2013年1月18日 (五) 09:14 (UTC)
(!)意見 已作初步擴充,不過資料仍然不足,需要大家協助。--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2月2日 (六) 07:12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1-15)

待處理條目 (2013-01-18)

待處理條目 (2013-01-19)

待處理條目 (2013-1-20)

待處理條目 (2013-2-7)

Leo113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知名度低,還有本題目的資料沒有來源,和本題目的資料已經過時。--KRS991(留言) 2013年2月7日 (五) 17:30 (UTC)
(:)回應你是誰?不會留名嗎?懂不懂規矩? --Ydog留言) 2013年2月12日 (二) 12:39 (UTC)
(:)回應對不起,我是evchk新手,不知道規矩,已加回,謝謝提醒--KRS991(留言) 2013年3月9日 (五) 0:11 (UTC)
(:)回應 先回應一下,條目中的網民知名度低,而條目當中的資料來源近乎全部斷鏈,如要查證的確是很困難的。不過都要看看其他寫手有沒有意見才下定論。--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4月7日 (日) 14:50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2-12)

待處理條目 (2013-02-15)

待處理條目 (2013-2-24)

我是高登CEO

  • 建議處理方式: (*)全保護
  • 原因:我原把改圖的面孔遮蓋以保障該人私隱,但 用戶:Ceoce多次將已遮蓋面孔的改圖換成沒有遮蓋面孔的改圖,現在出現編輯戰,請管理員處理。--路人 2013年2月24日 (日) 07:54 (UTC)
(:)回應 此人經警告不改善,我已經封禁了他。 --Ydog留言) 2013年2月24日 (日) 08:07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3-5)

輕鐵列車討論內訌之戰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入面所有提及的名字均是大部份網民「而我不知道」,經提示下原作者無意改善,為保持網典的質素,我提出刪除請求。 --Ydog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09:13 (UTC)
(+)支持,因為本人根本沒有侮辱他的愛車,其實我當時意思是一組車同日內組合問題(當中有1104)所以我覺得混亂[1]#1822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Aaron32405對話貢獻)加入的。

待處理條目 (2013-03-17)

重新提出合併條目請求

以下這批條目在去年8月12日曾經提交存廢討論,但當中有部分條目因在處理上未有共識,故再次重新提交存廢討論。以下這批條目內容過短且沒有來源,知名度太低,篇幅太少,請大家儘可能改善以下條目。如再無改善,則建議以下的處理方式:

  • 落葉大夫:建議(±)合併至迷你論壇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護衛使-拉思:建議(±)合併至樂古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一心二用:建議(±)合併至TV谷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上位靠扮基:建議(±)合併至高登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心情:建議(±)合併至HKEPC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Yusuke123:建議(±)合併至迷你論壇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Ayumi☆:建議(±)合併至網遊人論壇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晴天行雷:建議(±)合併至「膠登蝦腸對應小組」條目。
  • 叫我達聞西:建議(±)合併至高登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膠膠仔:建議(±)合併至TV谷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KAMKAM:建議(±)合併至HKEPC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大灰熊:建議(±)合併至迷你論壇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灣岸神人:建議(±)合併至最速傳說討論區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膠朋滿天下:建議(±)合併至高登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馬膠哥哥:建議(±)合併至迷你論壇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 ~風之子~:建議(±)合併至迷你論壇會員列表相關條目。

--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3月17日 (日) 04:05 (UTC)

清理條目

以下這批荒廢條目需要清理,請大家儘可能改善以下條目。如再無改善,則建議以下的處理方式:

--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3月17日 (日) 04:05 (UTC)


待處理條目 (2012-03-20)

待處理條目 (2013-4-1)

待處理條目 (2013-4-2)

待處理條目 (2013-4-5)

David McCracken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聲稱人物沒有引起香港普遍網民注意,其外連討論內容亦是錯誤。或者條目創立者希望引起網民注意,但網典並非作如此用途。他應該先在討論區或社交網站發起討論,總之現在是不合收錄標準。 --Ydog留言) 2013年4月5日 (五) 08:02 (UTC)
條目內容不符合慣例,不應以第一身描述事件,除非內容有所改善,否則(+)支持(×)刪除。--獨愛B1留言) 2013年4月6日 (六) 17:17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4-6)

待處理條目 (2013-04-07)

待處理條目 (2013-04-13)

待處理條目 (2013-4-20)

連詩雅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有關「網民討論:公廁之亂」的內容。
  • 原因:有關內容可能涉及誹謗,有機會招致該名人士及其經理人公司提出法律訴訟。--通勤電車321系留言) 2013年4月20日 (六) 15:33 (UTC)
(!)意見 網典只是轉載網上討論內容,而且沒加以解釋公廁的意思。如果這裡都會觸動有關人士,相信「送禮勤」的風險更大。 --Ydog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07:10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4-25)

待處理條目 (2013-5-7)

羅衍發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內容與官恩娜條目相關事件重複,亦沒網絡討論資料。--Fatki留言) 2013年5月7日 (二) 06:41 (UTC)
(:)回應 有關人物2008年以來已沒有網絡討論,對刪除我沒意見。 --Ydog留言) 2013年5月10日 (五) 02:20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5-10)

太子J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內容含人身攻擊成份,以及被多次惡意修改,包括起底等行為(張貼其Facebook主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Aesopr00180對話貢獻)加入的。
(-)反對 人身攻擊不是刪除的理由,主要是有沒有網路討論根據為基礙。相關事件報章也刊登了,證明有事實存在,為什麼要刪除?Facebook專頁連給已移走,已沒有整條條目刪除的必要。 --Ydog留言) 2013年5月10日 (五) 02:05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5-25)

待處理條目 (2013-06-02)

良仔旦

該頁面由於涉及本人的個人資料

所以希望管理員可以將該面刪去所有關於本人的資料

以防止他人知道本人身份

同時地我也希望將本帳號刪除,除去FACEBOOK的連絡。

用戶:Ng Ho Tin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5:11 (UTC)

(:)回應 你要明白,你開了這個條目之後,就會覆水難收,以後寫這類條目要三思。至於有關條目,出現中立性爭議問題,的確是需要改善的。--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5:58 (UTC)
(:)回應 我也明白我開了就難以修改,正所謂年少無知,之前做過錯的事就希望管理員可體諒,至少將本人的對話和一些不相關的內容刪除(對話欠缺中立性,姜太公發現他的身份其實並不相關),所以希望那些可以刪除。以非中立和不相關的名義刪除一部份內容。 --Ng Ho Tin(留言) 2013年6月3日(一)
(:)回應 在這裡我有責任要提醒有關條目的編輯者,除了個人資料外,請不要擅自刪去被提請的條目之內容。另有關條目已掛cleanup模板,希望大家協助改善,「香港人網提出併購高登事件」條目的內容應該會對該條目有幫助。--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16:47 (UTC)
(:)回應 有關條目已作出改善,如無異議,會考慮close file。--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4:09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6-05)

六四事件二十四周年

之前的「六四事件XXX週年」條目也同時附有「六四事件XXX周年」重定向,建議保留該重定向。--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16:47 (UTC)

樂古

Aaron32405

在此頁面中,有許多資料都與本人無關,包括:

  • 做出小朋友行為、心智不成熟
  • 不良鐵路迷(因為本人是正常拍攝輕鐵)
  • 過街老鼠(甚至在網上根本沒有出現過)

以上字眼已經對本人一種侮辱,已經可以告誹謗。 希望能(×)刪除部分與本人無關的內容--合唱團(聲樂)樂理 2013年6月5日 (三) 23:50 (HKT)

說起這條目,本人發現「輕鐵列車討論內訌之戰」也在被提刪之列。其實有關條目中立性及正確性本身已有問題,需要重寫。如果要處理,就要視乎大家的意見而定了,始終條目仍有爭議性。--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16:52 (UTC)
查相關連結,連結內容與條目本身不脗合,相關內容是疑似針對Aaron32405及七九一八六站,而開設條目者是巴典已封禁用戶「Pooo」,即「3AV1@276A」,懷疑涉及私人恩怨,因此應刪減與考證內容不符的資料。--獨愛B1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16:54 (UTC)
因為我最自己的情況,所以這個頁面暫時給我自己處理--合唱團(聲樂)樂理 2013年6月7日 (三) 10:32 (HKT)
沒什麼處不處理,但歡迎改善條目的中立性。 --Ydog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06:03 (UTC)

Aaron32405小朋友,是咁的,我講的野係真實的,至於詳細內容,我都被封禁了啦有人仲可以看到?同埋你每次都被frankie614P615P批評報錯野啦

仲有鐵敗定義、小朋友定義,你擅自巡廠仲要帶其他人去已經符合了,小朋友定義都有80%符合啦

符合的有:

  • 對自己不喜歡的事物,只會盲目地批評(例如說某人/事物是垃圾),卻不會說明原因或者分析。
  • 把凡事都分成正邪兩方,然後將自己的一方說成正義的一方。(唔知係咪啦)
  • 不論討論還是罵戰,都務求要對方投降為止。

講完~ --GB2607xGD5733@上水 2013年6月7日 (五) 06:27 (UTC)

什麼巡不巡廠只是你們鐵路迷自己的事,不要把火頭燒到網典來。我不明白,巡廠為什麼要樓主批准? --Ydog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08:27 (UTC)
不如把頁面(×)刪除 ,因為我原本都是一位大部份網民「而我不知道」的人,如果此用戶再話我過街老鼠、小朋友、9up和不良鐵路迷的,我便要提出誹謗我而向封鎖的用戶--合唱團(聲樂)樂理 2013年6月7日 (五) 23:06 (HKT)
回Ydog,講真其實我都唔明點解要批准,不過可以留意一下這裡
回小朋友,你所出的內容已經符合上面的其中二個特徵啦,你咁只是自暴其短! 除了你之外,其他的人物我會在考試完畢後開始落筆寫埋啦 你動不動就要人聽你講呀,要人投降為止,仲唔係小朋友行為?得ga啦,我會係鐵典申請管理員一列轉投反對票--GB2607xGD5733@上水 2013年6月7日 (五) 15:34 (UTC)
我看你針對對方為人,雙方私怨,多於條目內容作討論,請注意。誰再把私人爭端帶至網典,就封禁誰。 --Ydog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18:19 (UTC)
咁過街老鼠點計?指出邊個網有講。--合唱團(聲樂)樂理 2013年6月8日 (五) 19:34 (HKT)
其實有關條目已經開始出現私怨內容,以及出現編輯戰,為此決定加入提示模板。如果有關條目再無任何改善,那只能考慮和「輕鐵列車討論內訌之戰」一併刪除,又或者把有關條目併入「輕鐵列車討論內訌之戰」條目,以事件取代人物作為記錄。--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2:37 (UTC)
又回小朋友,你加入之後人地俾咩評價你呀?自己知自己事,不用我爆出來啦(與他協商中.....)--GB2607xGD5733@上水 2013年6月9日 (日) 17:21 (UTC)

既然Aaron32405不願意跟本人協商,今日起我會用我的所見所聞編輯,就此擱筆吧。--GB2607xGD5733@上水 2013年6月22日 (六) 07:41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6-9)

家希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標題涉及私隱  公開名字;洩漏個人信息  包括公開文中主角私人帳戶名稱;文中有關內容可能涉及性騷擾誹謗...,有機會招致該人被提出法律訴訟 此行為嚴重騷擾到文中主角  請給予嚴正處理 另外該文者作Maririn擅自清空我的條目 請一併處理
  • --Susuki998711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23:51 (UTC)
這個名字應該有很多人用,更何況條目中的人物是非公眾人物,加上條目已出現明顯批鬥及過分收錄,故已加設模板要求改善。--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4:16 (UTC)
另外你開設的「桃子momosan」條目涉及嚴重起底問題,為此有關條目已被刪除,請不要再重建該條目。--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4:22 (UTC)
C團事件是有鏈結可參考的,當時被你滋擾的人亦表明有權提出索償,至今該鏈結仍有效,自己做過的事就不要企圖隱瞞,況且你自己亦其身不正,你的事蹟在2KF中亦為眾人所熟知Maririn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9:23 (UTC)
補充一下,「Momoko Yiu‎‎」條目涉及批鬥成分,已被刪除。另「Susuki998711」及「Miya131455」涉嫌開開設分身帳戶及屢次杜撰及抹黑他人,現決定即時封禁有關帳戶。至於有關條目的處理方式,有待大家討論。--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10:30 (UTC)
我亦都想問,該條目內大部份均屬真實事件,何以批鬥之有?而且管理員請留意,以此人過往的處事態度,應該會再開分身再開新條目以抹黑他人,而且文中所指的起底,只起出他在高登及2KF的事蹟,相片,身高及部份學生時代的事件,根本不涉及任何私人帳號,包括銀行,電郵,電話及地址,而且該人亦經常騷擾其他2KF會員(文中有參考資料)。Maririn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14:18 (UTC)
(:)回應我告訴你,不要試圖打擦邊球,所有「相片,身高及學生資料」,如不是他自行公開,一律不許轉載,網典不會助長此等起底的行為。至於你們如何在外面吵翻天,是你們的事,2KF管不了他,網典也不會代為管束,好自為之。 --Ydog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14:41 (UTC)
學生資料中只說他曾被欺凌,是他的同學口中講出,並沒有打上任何學校名及班級,而且家希亦是他在facebook對話中自稱的稱呼(我有圖片在手,有需要上傳証明我可以放出來,昨天到高登重看事件中看到的),而且高登及2KF上有他的相片我都沒有轉過來,在打擦邊球的是他可不是我,我一直只將2009年起的事件打出來放進條目中,不要向我發難OK?Maririn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14:47 (UTC)

Facebook是私人地方,就是什麼對話都沒預算被人通天。什麼中學同學爆料,更與網絡毫無關係。Facebook的對話除非有在討論區公開討論過,否則並不適合收錄標準。請集中紀錄其網路言行,我不是向你發難,而且你的出發點並不可取。 --Ydog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15:31 (UTC)

已有新ac來進行破壞: Suki886613,建議將條目升為半保護頁面Maririn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20:44 (UTC)

請對以下用戶提出警告或封禁: 希0 0及秋蟬,多次破壞性騷擾H團團員段落,不停刪去其中一位受害者之名字(不是誹謗,有link為証),以及有理由相信此兩個帳戶為同一人Maririn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7:39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6-11)

黃敦倫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重要性成疑,對大部份網民此人是「而我不知道」,似是中學雞自我吹噓的作品。 --Ydog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10:45 (UTC)
順道標籤「檔案:動漫細哨.jpg」,那圖片中的其實真的是他嗎?--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13:13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6-15)

一張涉嫌誹謗的圖片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由編輯者饕餮上載,源於討論區的截圖,其內容可能含有誹謗成份。--通勤電車321系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04:03 (UTC)
(!)意見,這個我中立。 --Ydog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04:25 (UTC)
其實一幅如此網頁截圖其實根本不能足以令某報控告本網,對此暫時(=)中立。--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09:01 (UTC)

File:高登幼齒俱樂部.jpg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因應日本修訂《防止兒童色情法》,這張圖片或已違法(18歲以下、泳裝、以「幼齒」作為標語)。--通勤電車321系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04:03 (UTC)
(:)回應 雖然我覺得此圖觸犯香港法例的機會不高,但並不是必要收錄,所以決定快速(×)刪除。 --Ydog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04:23 (UTC)
(:)回應 有關圖片曾經用於高登幼齒俱樂部條目,可是有關圖片重要性不足,只有(×)刪除。不過講起高登群組條目,也真的是時候要整理一下,現有的條目真的太零碎了。--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08:56 (UTC)

一則涉嫌含有誹謗內容的條目

  • 建議處理方式:併入至正生書院條目,原條目(×)刪除
  • 原因:標題名稱可能含有涉嫌誹謗成分,為防某報再重提訴訟,建議先作處理。--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08:56 (UTC)
(+)贊成,條目內容一定要作淡化處理,措詞用字要小心。--通勤電車321系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2:24 (UTC)
(+)支持 並無異議。--獨愛B1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4:52 (UTC)

檔案:Ori.jpg

  • 建議處理方式:(×)刪除
  • 原因:有關改圖懷疑是某報向本網提出訴訟的導火線。雖然捍衛言論自由很重要,但為防某報再重提訴訟,令本網蒙受損失,為此希望大家認真討論應否把有關圖片刪除。--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08:56 (UTC)
(+)贊成,一定要刪除,否則大家受害。--通勤電車321系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2:24 (UTC)
(+)支持 該圖片修改自蘋果日報,而案件已涉及司法程序,有誹謗之虞,對此沒有異議。--獨愛B1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4:49 (UTC)
(-)反對,如我以前所說,東方可以代表很多東西,可以是表行、球會、海外、甚至是不敗,有關圖片沒有明示是那個集團,如某公司要對號入座,恐怕也理據不足。要害怕的話,網典很多內容都會不稱某些人的心意,難道以後只可歌功頌德? --Ydog留言) 2013年6月16日 (日) 14:37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6-18)

蔣麗芸

在蔣麗芸頁面中, 綽號及暱稱部份的字眼, 本人覺得對蔣小姐是一種侮辱。請能(×)刪除.

 Chentracy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09:08 (UTC)

(-)反對 千方百計河蟹內容不成後,你還好意思提刪。網典所有內容收錄均建基於香港的網上討論,香港網民對蔣大小姐有什麼評價,網典就會如實收錄。蔣大小姐如果是愛惜她的名聲,就請少做違背良心的事,那網民自然會對她有好評。最後祝蔣震先生長命百歲,希望只是他「唔識教女」,而不是內心就是如此。 --Ydog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09:16 (UTC)
(:)回應 觀乎有關條目,內容只是描述事實,並沒有任何違反方針的內容。請有關人士留意,任何原因不充分的提請,我們會拒絕受理並關閉請求。--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23日 (日) 08:40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6-23)

分類:膠登大事記裡所有條目連分類

  • 建議處理方式:全數(×)刪除,部分有截圖及有代表性的條目併入膠登大事記條目
  • 原因:以上條目沒有重要性,加上連結已死,已不能查證。

--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23日 (日) 13:26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6-23)

膠登討論區

  • 建議處理方式:(*)全保護一星期
  • 原因:編輯戰

有關條目因少量帶評論性語句的去留發生編輯戰,希望管理員暫時全保護有關條目,以待商討編輯方向。
另要求封禁用戶Nimda2013,原因:3RR

  • 479078回退479069
  • 479097回退479096
  • 479103回退479102及479101
  • 479109回退479108及479107

--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3年6月25日 (二) 12:28 (UTC)

(:)回應 全保護不必,會密切留意有關改動。有異動會警告及封號。 --Ydog留言) 2013年6月26日 (三) 05:54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6-28)

特見友

小弟知道特見友大多數都會進行現實活動(小弟也是特見友),例如進行巴士攝影,與網絡關係不大。加上本條目內容太少,小弟建議與巴典條目特見(±)合併(把本條目(×)刪除)。--我找到了!你呢? in 935@LS8765 2013年6月28日 (五) 13:23 (UTC)

(!)意見 我對巴士迷文化了解不深,待另一位Admin給予意見如何處理。 --Ydog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14:45 (UTC)

其實找Tcshek便可,始終他巴、網兩邊走,對有關巴士的東西應該十分熟悉。--我找到了!你呢? in 935@LS8765 2013年6月28日 (五) 15:00 (UTC)

(!)意見「特見友」是巴士迷網絡社群下的產物,故應該與網絡關係有關,不建議刪除。其實這可以考慮諮詢條目原作者,即「LJ8652」的意見。--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6月29日 (六) 07:45 (UTC)

如果本條目不能再擴充下去,小弟建議實行樓上的建議。為了方便討論,請到參與討論,謝謝。

香港巴士論壇等討論區經常發生與特見友有關的爭議,反建議(►)重定向巴士迷不良巴士迷。--獨愛B1留言) 2013年6月29日 (六) 14:38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7-02)

巴士迷世界

小弟發現本典的條目巴士迷世界的內容過短,建議與其他條目(例如巴典的同名條目(±)合併。--我找到了!你呢? in 935@LS8765 2013年7月2日 (二) 11:01 (UTC)

(!)意見巴士迷世界」條目的確不充足,其實如果有充足的網絡討論,應該不用被殺掉的,不如嘗試擴充一下才說罷。--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8:51 (UTC)

IQ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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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已快速(×)刪除,並封禁有關重建條目用戶一天。 --Ydog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17:19 (UTC)
(!)意見現在的是其後重建條目,已符合收錄標準。 --Ydog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13:12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7-25)

X-Fi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此人已被HKEPC ban account, 而且無啦啦拉埋我落水 (我係yupikachu 本人),無收錄價值,建議快速(×)刪除。--Yupikachuyu留言) 2013年7月25日 (四) 13:44 (UTC)
幸好有截圖,未致於要判條目死刑,該條目應該可以拯救回來,不過就需要時間重寫。--湯米‧提思留言) 2013年7月25日 (四) 16:53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8-04)

暑假勿玩ocamp潮文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此文只在今年暑假出現,何來「一到暑假」?再者未符潮文定義。--Fatki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04:45 (UTC)
同意,出生期太短,且沒有被廣泛流傳應用,已快速(×)刪除。 --Ydog留言) 2013年8月4日 (日) 10:58 (UTC)

任天堂遊戲討論區

  • 建議處理方法:(×)刪除
  • 原因:廣告。此亦不是任天堂官方討論區,有欺騙之嫌。--Sadparrot留言) 2013年8月6日 (二) 12:12 (UTC)
(+)贊成 劣質條目。 --Ydog留言) 2013年8月6日 (二) 05:50 (UTC)

待處理條目 (2013-08-10)

檔案:Shit_jp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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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因:重複的圖片。 --Pk46709394留言) 2013年8月10日 (日) 11:36 (UTC)

保誠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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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因:錯誤建立的頁面。 --Pk46709394留言) 2013年8月10日 (日) 11: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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