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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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守則主要是教導別人如何有效打擊或管制質素過劣的網民條目。

成立原因及宗旨[]

除非禁止所有人開網民條目,否則難免開題者正正是你的仇人(或者是對你不滿的人),既然不能避免,我們就應積極面對,其實是仇人開題也不要緊,只要你說的話有事實根據,歡迎批判該網民。但是基於這些題材的特別性,和質素太低的網民條目氾濫,故我們是時候另立一些規條,以正視聽,達至正典運動的最終目的。
如果計劃成功,從行動給予他們正確且強烈的訊息,深信各位不插手網典的抹黑風自自然然會減少,風氣好了,其他問題也會間接地得到改善。

該守則是主打最底的部分,即是說集中火力處理最差的網民條目(名為「極度劣品」,定義見附錄),以樹立正面形象。
但是處理時請各位不要忘記香港網絡大典「共融」及「放任管治」的文化,慎防過度監管,好讓編輯者能夠自由發展
本守則只是:

  1. 低量規管,不是太差的條目(「極度劣品」)也不會積極插手及干預
  2. 暫時只集中處理網民條目(及其相關條目)

處理方法細節[]

處理方面會分開兩類,一是2009年後建立的(新條目),一是2009年前建立的(舊條目)。

透過巡邏新建條目(按下便能巡邏),便可盡早發現「極度劣品」,進行有效提醒及干預。

新條目處理方法[]

新條目比舊條目執法較嚴,當見到有人建立「極度劣品」,請積極介入,但是方法不是立即提刪或速刪,而是:

  1. 先掛特定提示,希望編者關注及改善(同時亦給訪客一個好訊息,網典並不贊同這種低劣內容)
    1. 掛提示時編輯摘要最好寫「極度劣品提示」,因為編者萬一打退了,我們容易地在歷史中看到
    2. 如編者有注冊戶口,到用戶頁留言,通知他問題所在,希望他能夠改善
    3. 如在能力範圍內,請盡量嘗試救活條目(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_^)
  2. 一個月後還未改善就提刪

舊條目處理方法[]

舊條目的執法較寬,原編者大可能不在網典,要給他多時間,建議如下(粗體部分是不同的地方):

  1. 先掛特定提示,希望編者關注及改善(同時亦給訪客一個好訊息,網典並不贊同這種低劣內容)
    1. 掛提示時編輯摘要最好寫「極度劣品提示(舊條目)」,因為編者萬一打退了,我們容易地在歷史中看到
    2. 如編者有註冊戶口,通知他問題所在,希望他能夠改善
  2. 在社區揚聲,讓多些人關注,他們或者有相關知識,可改善該條目
    1. 如在能力範圍內,請自己也盡量嘗試救活條目(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_^)
  3. 三個月後還未改善才提刪

附錄[]

極度劣品[]

甚麼網民條目是「極度劣品」?

  1. 七嘴八舌,只淪於大肆發洩,不斷評論及批評:全文零記事或近乎零記事就是為極度劣品(為免判斷過度流於主觀,以記事成份多寡作準則)
  2. 不交代任何背景資料或事件的來龍去脈,局外人根本無法理解:文章寫出來是給人看,如果根本令人看不明白,那麼寫來幹什麼?
  3. 沒有來源參照,所述言論或批評沒有依據:條目中零參照或近乎零參照,即使有參照卻根本未能說明甚麼(如不斷說一名網民的不是,但只貼上有關討論區主頁或該名網民的用戶頁,這樣根本說明不到甚麼)

甚麼不是極度劣品」的理由?

  1. 全篇文中,編者流於批判及抹黑,小事化大,內容過於負面:網典主張「共融」及「集思廣益」,內容有問題並非刪除原因,記錄的是否過於負面等亦不是刪除原因。網典記事的門檻是可供查證,網典不是做道德判官。如果你認為條目忽略了他好的一面,可積極加入有關他的正面內容,以維持條目的中立性。
  2. 文章是有參照或依據,但是參照明顯不足:正確的做法是打上來源請求,用{{refimprove}},有疑問的句子可打上{{fact}},讀者看到後自然知道這些不能盡信,而不是預先進行自我審查。
  3. 記事明顯不客觀、偏面、公信力低、有可疑,未得到全面證實:網典記錄的要求是可供查證,而不是真實性,記述只要有依據便能收錄。網典不是法庭,不應由我們充當事實判官,這些請交由讀者自行判斷。

打分比喻:

  • 如果以上內容過於複雜,可以用這個打分比喻,方便拿一個尺度。
  • 假設100分,如果你只能給這個條目0-10分,這樣便是「極度劣品」;但是如果你會給30-40分,雖然不合格但不算是「極度劣品」。

編輯改善建議[]

新來者時常犯下不少錯誤,協助他們改善自己寫的網民條目。

各位編者,在開網民條目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1. 批判網民時必須有記事部分(以支持評論部分,如有)
  2. 記事部分和評論部分應該分開處理,不宜混為一談
  3. 撮寫評論部分時切忌以第三人稱撮寫(除非真的有相關統計支持,否則應避免用「大部分人認為……」)
  4. 是你的個人批評就請自動開名(例如寫「User:XXX認為……」)

解決分歧及編輯衝突[]

當雙方對各自版本爭持不下時,請雙方保持冷靜,千萬不要再互相回退對方的編輯!

基於網典的「共融」原則,首先大家應放在歧見,將雙方爭議的內容同時列於條目上,任一方不應企圖蓋過或矮化另一方的聲音,請尊重對方的意見,公平公正地列出來,否則將會視為惡意。

跟著雙方可就爭議內容進行討論,並嘗試取得共識,方法如下:

  1. 內容客觀化:如果評論部分不重要,雙方可嘗試去除主觀或具爭議的用詞或評論,只描述事實部分,這樣容易令雙方滿意。
  2. 各自表述:如果雙方還未能為某版本達成共識,可以將兩種意見都表達出來,例如關於XXX的爭議,一方認為……,另一方認為……事實上編輯者並不需要預先決定誰對誰錯,這些應該交給讀者決定。
  3. 社群意見:如果也無法滿足雙方,雙方可在社群請求第三方意見,以第三方意見為依歸。

請注意,有意識且持久的編輯戰是被視為對香港網絡大典的破壞,這些破壞包括:

  • 清空頁面或部分章節,故意刪除還在爭議中的內容
  • 阻礙別人在文章表達他方意見,
  • 蓄意否定他方意見(例如「雖然一方認為……,但事實上是謬論連篇,沒有人會相信」文章雖列出他方意見,但行文已帶立場地貶低這種異見)

請各編輯者嚴格遵守「回退不過三」原則,但請留意,新用戶可能不知香港網絡大典反對編輯戰,但當用戶被通知上述訊息後,亦堅持與別人打編輯戰,則屬「有意識」地破壞,編輯戰雙方均應受警告或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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