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已保護"香港網絡大典:爭論的解決" [edit=sysop:move=sysop] (終止於 2008年10月17日 (五) 04:16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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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535男扮女是信而可徵的,桃子男扮女是毫無根據的。--[[User:澤田弘樹|澤田弘樹]]<sup>[[User Talk:澤田弘樹|''Freely I fly'']]</sup>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1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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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535男扮女是信而可徵的,桃子男扮女是毫無根據的。--[[User:Tcshek|Tcshek]]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1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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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535男扮女是信而可徵的,桃子男扮女是毫無根據的。--[[User:Threec2002|不是維基人]]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1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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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香港網絡大典]]是一個社群。這就意味著我們需要一同協作來撰寫百科全書。經常會有很多人共同參與一篇文章的編輯,而有時用戶們會對某些條目應該怎麼寫產生分歧。如您對一篇文章存在不同看法,請去找到證據支持您的觀點,並積極利用條目的討論頁與對方討論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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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535男扮女是信而可徵的,桃子男扮女是毫無根據的。--[[user:Blackhawk charlie2003|Blackhawk charlie2003]] ([[user talk:Blackhawk charlie2003|Got something to tell?]])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1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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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535男扮女是信而可徵的,桃子男扮女是毫無根據的。--[[User talk:HayateYuki|疾風綾希]]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22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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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請不要清空條目和與其他用戶發生編輯戰'''﹔這對解決爭議沒有幫助,在改進香港網絡大典上沒有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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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相反,請您遵循這裡給出的過程來解決分歧,防止使分歧上升為嚴重的爭執。注意:以下的步驟是用於解決兩方或多方的分歧的。純粹的[[破壞]]者、或是屢次公然違背香港網絡大典政策和行為準則的人,'''將使用加快過程來處理''',可能會導致冒犯者被禁封。大多數情況下,如有用戶被指出有不當行為,可按下面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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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避免爭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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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最好的解決衝突的方法是——在第一時間避免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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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避免爭執出現和升級有很多'''好處''':第一,它使有關方面有更大的自由度和空間去解決問題,一旦爭執升級,管理員會強行介入,使有關方面的自主度大大降低。第二,它避免了不幸的結果:一旦爭執升級,管理員會利用措施如保護頁面、投票刪除等去協助解決爭議,前者令有關方面至少短暫失去編輯自由,後者更令編輯者之努力付之一炬,因此請利用下列方法避免爭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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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千萬不要清空條目或發起編輯戰''',這些行為屬於[[破壞]],違規的用戶會被禁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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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遵守[[香港網絡大典:禮儀|禮儀]]、[[香港網絡大典:文明|文明]],善意'''。如果您遇到了粗魯或者不適當的行為,請剋制自己的脾氣,並友好地提出回應。不要進行人身攻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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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尊重他人及他們的觀點'''。這首先意味著:在爭執中不要簡單地回退別人的修改。當您認為*某人的編輯不中立或者不准確,請改進它,而不是回退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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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編輯時寫好編輯摘要'''。當做了一個可能有人反對的重大修改後,請寫好編輯摘要,或在條目之討論頁作出聲明,以減少誤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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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編輯條目時,請遵守[[編輯守則]]、[[中立性]]、[[可查證]]等方針'''。這本來已可防止爭執的出現,即使在爭執出現後亦大大增加您的說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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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與捲入爭議的其他各方對話、討論,謀求達成[[香港網絡大典:共識|共識]]'''。在條目掛上<nowiki>{{need discussion}}</nowiki>模板,鼓勵對方在討論頁討論問題,或者以對方的用戶對話頁作聯繫。千萬不要在條目中記錄爭端。在討論問題時,請保持冷靜,不要進行人身攻擊。請考慮其他人的觀點,並且試圖達成妥協、[[香港網絡大典:共識|共識]]。請假定其他人的行動也是善意的,除非您有清楚的證據來反駁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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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進一步解決爭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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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當對方不合作或始終不能達成共識之時,爭執便會在管理員引領下,由社群討論及處理,可能會導致條目被刪、被保護、用戶被封禁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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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請到以下頁面向管理員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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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香港網絡大典:請求保護頁面]],請求保護受到頻繁破壞的條目或頁面,或申請解除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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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請求刪除違規或不合標準的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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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香港網絡大典: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向管理員提供意見或投訴違規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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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香港網絡大典著重以理服人和達成[[香港網絡大典:共識|共識]],多於投票或高壓式的處理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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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參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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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香港網絡大典:禮儀|禮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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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香港網絡大典:文明|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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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香港網絡大典:共識|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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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8年11月19日 (三) 06:03 的修訂
- 3535男扮女是信而可徵的,桃子男扮女是毫無根據的。--澤田弘樹Freely I fly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11 (UTC)
- 3535男扮女是信而可徵的,桃子男扮女是毫無根據的。--Tcshek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12 (UTC)
- 3535男扮女是信而可徵的,桃子男扮女是毫無根據的。--不是維基人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14 (UTC)
- 3535男扮女是信而可徵的,桃子男扮女是毫無根據的。--Blackhawk charlie2003 (Got something to tell?)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19 (UTC)
- 3535男扮女是信而可徵的,桃子男扮女是毫無根據的。--疾風綾希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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