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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認為有必要重新檢討大典的私隱方針

請移步至香港網絡大典討論:保障私隱中繼續討論。--不是維基人 2010年10月30日 (六) 18:56 (UTC)

1028高登大量會員被封禁事件

看來事件越鬧越大,部份資深會員表示將會離開,楊波仔更表示影響到其現實生活。[1][2] --Sulphate 2010年10月29日 (五) 09:15 (UTC)

另外,因為hide了女夜鬼的現實照片而被辱罵及人身攻擊Clown.gif[3]--Sulphate 2010年10月29日 (五) 09:32 (UTC)
小心有人從中借刀,利用傳統傳媒批評不涉事兼守規的網民!--通勤電車321系 2010年10月29日 (五) 09:42 (UTC)
開始有人想破壞條目。--Sulphate 2010年10月29日 (五) 09:47 (UTC)
Sulphate兄,個人也開始認為記者朋友很快又會上網典攞料,然後採訪一堆學者,再指責起底人不負責任、傷害人云云,結果一眾網友見被傳媒抹黑,越來越火,越玩越大。另一方面,剛開始時女夜鬼明顯是做錯,但為何事情會突然發展成起底呢?感覺事情已從台主BAM人不公變成純綷的批鬥。不過你被人罵是五毛黨小弟真的笑了。--βεταννσγ(絕望啊!我對這個搭巴士都十分陰公的香港絕望啊!) 2010年10月29日 (五) 14:36 (UTC)
昨晚有人刪去"專食嫰男"果part,有冇必要注明係"網友評論及爆料"? --Bra飛凸 2010年11月1日 (一) 02:05 (UTC)
看來高登引入台主制度是超錯的決定,相信高登很快就會變得愈來愈香港討論區化、Uwants化……--湯米‧提思 2010年10月30日 (六) 12:56 (UTC)
交通迷討論區見怪不怪,擔任版主的網民(多是御宅族),在現實世界有機會遭到不同程度的欺凌;但在社交網站,他們往往會利用討論區程式以及權力,壓制「版主認為會欺凌他們」的網民。
例子:HKiTalk:叫站友集中討論都會犯站規36/37條?(2010-10-22)--通勤電車321系 2010年10月30日 (六) 13:19 (UTC)
Off topic. 不過某程度上網民在網上做的事有時是表達他們真實中自己潛意識的想法。-- hkmtrhahuser? talkevchkerthk 2010年10月30日 (六) 13:43 (UTC)
大家可能會明白為何部分傳媒每逢探討網絡欺凌時都必定會向高登「抽水」,因為言論自由已被濫用了;網民把私怨放上網,因而生成一個又一個的起底事件。今次的事件明顯是一件「小事化大」的事件,台主刪除搞事文章是無可厚非的,但台主過分濫權及無理封鎖會員戶口反而卻令人反感。希望高登不會變成「Go Done」,高登會員一個個的離去。--湯米‧提思 2010年10月30日 (六) 13:47 (UTC)
首先我得重申一次:姓名及相貌並不在本港私隱條例的保障範圍內。(否則別人看見你的樣子,或叫你的名字豈不是等同侵犯私隱?詳見上一條討論串。) 個人認為起底是制衡網上甚至是網絡以外權力的手法之一,讓被起底者知道並非任何事也可以網上事網上了,就以今次女夜鬼事件為例,高登admin護短相信是有目共睹,這絕不是私怨,可是大部分人只能啞忍,才有人以另類的手法警惕事主。至於那些所謂的主流傳媒,我對於各位的擔憂感到不解,如果網典是如此在意那些不合理指控的話,網典將會輕易被操控。--俾膠超 2010年10月30日 (六) 14:36 (UTC)
@俾膠超:請你到這個網站看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公眾諮詢報告
  1. 姓名及相貌,雖然現時不在本港私隱條例的保障範圍內,但將來難免會納入監管:特別是網民起底行為被列作「對目標人物感情受到傷害」的惡意用途。
  2. 主流傳媒的節目與版面,由於受到節目時間、內容規則及版面等限制,無法全面收錄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各人的全面意見,只能選取較有代表的內容作收錄,結果就是網民所謂的斷章取義,以及他們所謂的「傳媒欺凌」。--通勤電車321系 2010年10月30日 (六) 15:17 (UTC)
那網站是針對以私隱作促銷 / 售賣用途的諮詢啊,跟此事有何關係?--俾膠超 2010年10月30日 (六) 15:47 (UTC)
不在法例保障範圍內,但道德操守上似乎有問題。我主張對事不對人的。我不認為一個人的私人資料會影晌事件的真確性及可讀性。現在高登對這件事已演化成非理性人生攻擊。對事件據理力爭我是贊成的。言論自由建基於互相尊重。總不能以方蔑視已見為由去以暴易暴。當你在網典發表一篇文章,其實等同對公眾發佈資訊,連發佈人都不去守護道德界線,只會給政府插手的借口。--Bra飛凸 2010年11月1日 (一) 02:05 (UTC)
又是這種站在道德高地的抽水言論,那我也可以來個道德人造衛星,指責網典內所有的負面內容都不應該存在。--俾膠超 2010年11月1日 (一) 08:14 (UTC)
好難同你討論落去,而家我只係就個人資料問題,操守問題及濫用自由題出,閣下一句道德高地,就全部打壓。更甚者甚至話我抽水,我抽左你d咩水? 大家對道德操守,顧及他人感受及討論手法的認知相差太遠,所以唔會再回閣下。 --Bra飛凸 2010年11月2日 (二) 01:51 (UTC)

我個人認真考慮遷移離Wikia的選擇。

已經轉移至香港網絡大典:有關是否讓大典撤離Wikia的討論 (存檔)。--HayateYuki 2011年1月1日 (六) 19:38 (UTC)

依家我重見倒大典係monobook喎

大家只要去preferences 嗰度揀monobook就可以睇返原本咁樣,不過冇login嘅人就係睇新版。Languagelover 2010年11月27日 (六) 20:05 (UTC)

Wow! Old news is so exciting!,一早就SET咗monobook。--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1月28日 (日) 11:35 (UTC)

投訴用戶Attgo 123多次惡意刪除條目

多次惡意刪除此條目內容,[4]希望管理員將其封禁。--饕餮 2010年11月2日 (二) 06:27 (UTC)

用戶Attgo 123所刪除的內容應否收錄屬爭議事項(見討論:高登女夜鬼香港網絡大典討論:保障私隱),由於有關內容的去留未定,對爭議不知情的用戶刪去內容亦無可厚非,建議只發警告,要求在爭議解決前暫停移走內容,不須封禁。--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1月2日 (二) 10:01 (UTC)
為什麼爭議解決前是暫時移走內容,而不是保留內容?--俾膠超 2010年11月2日 (二) 11:52 (UTC)
我說的是暫移走內容(爭議解決前保留有關gallery),不是暫移走內容……--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1月2日 (二) 12:28 (UTC)
其實可否隱藏有關圖片?她始終也不是甚麼公眾人物。--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日 (二) 15:07 (UTC)
她是事件的一部分,被起底的照片也屬於事件一部分,為何不能記載?--饕餮 2010年11月2日 (二) 15:19 (UTC)
其實只要有關肇事者不作追究,有關圖片仍可以照樣收錄,但也應該用隱藏模板隱藏有關圖片。--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日 (二) 15:22 (UTC)
>Link Hyrule
哈哈,直覺以為你打錯字了。
>湯米‧提思
當事人不追究…有可能嗎?而且如果收錄卻又隱藏的話豈不是很自欺欺人?--俾膠超 2010年11月2日 (二) 17:09 (UTC)


投訴用戶Attgo 123多次清空條目內容

請將此人封禁以儆效由。[5]--饕餮 2010年11月3日 (三) 04:15 (UTC)

要更正一下,是「以儆效尤」。另有關條目已被全保護,也許都是在有關討論頁商量一下吧。--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3日 (三) 14:17 (UTC)

新面板的技術探討

反正fixed size在新的Terms of Use下不能更改,就要在目前新版面增加functionality咯,例如充分利用右邊siderail的空間放目錄/模板,不知道大家覺得還可以怎樣利用右邊空間?(當然要考慮人地Wikia投放廣告的位置) --HayateYuki 2010年11月3日 (三) 16:54 (UTC)

「特殊頁面」(包括鍵入、長頁面等)並非新版面的預設項目,建議在「導航」欄目補完。--獨愛B1此車為PG6918) 2010年11月4日 (四) 06:31 (UTC)
這些似乎是被實作成My Tool(浮動工具欄的右下方)--HayateYuki 2010年11月4日 (四) 18:18 (UTC)
其實我覺得新介面尚算okay,只是不習慣找不到左方的「Latest Activity」。--Sulphate2010年11月4日 (四) 18:47 (UTC)
找到了,原來在右上角。--Sulphate 2010年11月4日 (四) 18:52 (UTC)
你都算幸運了,還能在右上角能找到,我那部電腦瀏覽新介面,「Latest Activity」變了在右下角,簡直可以說是變成「廢物」。我相信遇到後者情況的用戶會比遇到前者的多很多,因為「過長的main body會使siderail逼至下面」這個現象乃是自然的事。因為Yahoo!知識+在fixed size之前,當有人貼過闊的圖片,也常出現這個現象,所以我很清楚。Doraemonpaul 2010年11月6日 (六) 23:40 (UTC)

冇咗左邊個sidebar真係唔方便,另外條目嘅右手邊Recent Wiki Activity、photo等嗰堆嘢好阻訂。--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1月6日 (六) 00:33 (UTC)

我見鐵典同巴典都成功係Oasis加上logo。--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1月6日 (六) 00:38 (UTC)

如果要加logo,要用Wiki-wordmark.png。--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6日 (六) 08:33 (UTC)
我弄了一個臨時的wordmark圖片,不知道大家有何意見? --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6日 (六) 09:08 (UTC)
(!)意見:太多字密密麻麻,使得logo有點煩囂。--獵殺魔女之王(風音日和中毒者,謝絕巴膠) 2010年11月6日 (六) 20:12 (UTC)
大家有沒有建議?其實我不希望轉logo,因為網典的logo真的很有特色。(我再弄多一個wordmark圖片,今次用了其他字型)--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10日 (三) 14:54 (UTC)

看來連editor都已經無得再使用舊style。--Sulphate 2010年11月10日 (三) 17:52 (UTC)

提思兄新版wordmark,我覺得是永久替代的方法。--通勤電車321系 2010年11月11日 (四) 04:44 (UTC)

我發現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查看各頁面修訂歷史的按鈕不翼而飛,這意味著若頁面被人破壞,就會找不到舊有的修訂記錄從而進行回復。Doraemonpaul 2010年11月13日 (六) 21:16 (UTC)

右下角有沒有"My Tools"?我用firefox 3.6(debian ver)+1280x800沒有問題。
還是你指最近更改頁?My Tools->Edit My Tools->Add Tools下面打「最近更改」,或者在網址列打evchk.wikia.com/wiki/special:recentchanges,或者在自己用戶頁加上連結:o)
--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1月14日 (日) 02:37 (UTC)

請踴躍參與特色條目及新條目推薦的投票活動

各位寫手,希望各位在編輯之餘,還要推動網典的正常活動,特色條目及新條目推薦必須有大家的支持及幫助才能得以向前,網典亦可以因此而受惠,例如一洗過往「無王管」、雜亂無章、「成盤散沙」的外界看法。我知道有一些寫手根本不屑投票或參與網典任何活動,只自己顧自己、繼續寫衰某某人或某網站,「網典點樣關我鬼事」,但我想投一個票是很簡單的事,大家每日都花了不少時間在編輯條目上,而投票只是阻礙了大家三數分鐘的時間,何樂而不為?--不是維基人 2010年11月6日 (六) 10:14 (UTC)

投票活動在哪?我看不到。--饕餮 2010年11月6日 (六) 12:10 (UTC)
是指這個嗎?--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1月6日 (六) 12:36 (UTC)
怎樣投票?--2010年11月6日 (六) 19:48 (UTC)
哈,可以參考當中投票守則,即棕黃色的部份。--不是維基人 2010年11月7日 (日) 07:58 (UTC)

各位,又到選舉的時候了,快點去特色條目及新條目推薦,提名及投票自己心目中的特色條目和新條目。--不是維基人 2010年12月16日 (四) 10:33 (UTC)

宅男最後的 120小時

有人記得《宅男》參賽旅發局不資助事件嗎?[6]製片人林氏兄弟(原來是高登人![7])指已有賽果。[8] 有沒有好心人能抽空記載,能夠衝出香港真的很利害!Adore.gif--Sulphate 2010年11月6日 (六) 19:18 (UTC)

有留意,TBB網頁有說[9],但對毒男界不了解,真的不敢隨便下筆。--Ydog 2010年11月11日 (四) 08:42 (UTC)

高登有人玩 CSS

CSS 呢家嘢我諗大家識過網頁幾年都唔使點解釋,所以有精神嘅寫手麻煩記低呢獲嘢點來龍去脈啦。--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0年11月7日 (日) 17:11 (UTC)

玩CSS比玩HTML更危險,如果有人寫些有害的代碼(例如視窗炸彈),然後貼上去高登,分分鐘有不少人會中招。--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9日 (二) 16:19 (UTC)
CSS 不是 javascript,也不是 XSS 。那個明顯是高登所使用的 BBCode 的 bug ,現在已被 fix 了。這裡所使用的 wikitext 本身就任你玩 CSS (不過也有一點限制),參看 wikipedia:en:Help:Cascading_style_sheets#CSS_in_wikitext。高登 admin 力有不逮,就整咩功能都危險。我當年四處 test 別人論壇、討論區、留言板有沒有 XSS 漏洞,當年根本還未流行 XSS 這個 term 。--LungZeno(talk) 2010年11月11日 (四) 03:47 (UTC)

懷疑政府在網上自制民意

[10] 看看所謂民意的留言記錄截圖[11][12][[13][14],假得離譜,香港政府也請五毛了。討論區link--Sulphate 2010年11月8日 (一) 15:08 (UTC)

青年會Clown.gif波羅兵Clown.gifClown.gif--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0年11月9日 (二) 08:37 (UTC)
民意是出於自然的,政府在網上製造民意又有何用,可以改變任何反對聲音嗎?政府的所謂諮詢,高達八成是假的,當然也不足為奇。--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9日 (二) 16:22 (UTC)

網民聲稱在時代廣場放炸彈事件

[15][16][17]有人清楚發生什麼事嗎?--Sulphate 2010年11月13日 (六) 06:45 (UTC)

[18]原來原post已被刪。--Sulphate 2010年11月13日 (六) 06:47 (UTC)
看來可以擴充網民聲稱炸毀時代廣場及特首辦事件條目了。--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14日 (日) 04:04 (UTC)

網上欺凌整合

起底借刀等整合到網上欺凌好嗎? --Sulphate 2010年11月13日 (六) 14:41 (UTC)

(-)反對 起底借刀網上欺凌完全是三樣不同的東西。起底借刀,只是網上欺凌的方法,並不等同網上欺凌。--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14日 (日) 04:29 (UTC)
不贊成合併,因為單單是起底就已經可以單獨構成一條目。--不是維基人 2010年11月15日 (一) 05:32 (UTC)

Kkpmanager又再放監

他又再蠢蠢欲動,去編一些大眾不留意,但TBB重視的暗星,例如張嘉兒,大家認為應如何應付他? --Ydog 2010年11月15日 (一) 16:00 (UTC)

bam立決。--Sulphate 2010年11月15日 (一) 18:41 (UTC)
出{{test3c}}或者{{test4}}再犯者:Kill.gif
--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1月16日 (二) 02:52 (UTC)
「維基影印機」真的改不了「影印」的惡習,其實我們應該嘗試改善這類條目,不能改善的只有刪除這條路。至於Kkpmanager呢,最好都是再給他一些提醒吧。--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5日 (四) 18:00 (UTC)

高登與強國

http://forum5.hkgolden.com/view.aspx?type=CA&message=2696762

原來某強國的誠信已經低落如此。我不是說這是真新聞,而是想說某強國已經失信到如斯田地,只要有人說某強國造假,人們不分三七二十一便相信了,其實這個「新聞」疑點重重,查證也不難,也居然沒有報警份子說「source or police」……--Leeyc0 2010年11月16日 (二) 00:18 (UTC)

單新聞居然係真的,連法院都有假,問你死未?(原來係on.cc即時新聞之後改左條新聞,搞到我以為係有人玩野)--Leeyc0 2010年11月16日 (二) 15:17 (UTC)

test系列模板更新連結

現時test系列警告模板下方有一些沒有人在意的常用頁面列表,但當中有大部份己經停用,是否應該作出更新?
現時的列表:

建議改成:

  • 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向管理員提供意見或投訴違規會員。
  • 待處理條目,請求保護或解除保護條目或頁面,或申請刪除違規或不合標準的條目。
  • 社區,與其他編輯者就編輯爭議作出討論並達成共識,以及進行技術性交流。

--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1月16日 (二) 02:57 (UTC)

我也有同感,管理員是時候要整理及合併一下網典方針的連結,有關的方針頁面的確有太多的重覆,非常累贅。--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5日 (四) 18:03 (UTC)
試驗性地將{{test}}及{{test2}}改成以上新列表,如無人反對,遲些會將其他test模板更改。
另外正根據各已停用頁面的鍵入頁面列表修正有關連結。
--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1月27日 (六) 03:05 (UTC)

動態版高登聖誕圖

高登人在模仿清明上河圖,制作動態版高登聖誕圖。[19] --Sulphate 2010年11月18日 (四) 15:01 (UTC)

不如整埋flash,會好有「睇頭」。--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0日 (六) 14:00 (UTC)

懷疑有人企圖河蟹自己的事蹟

自己睇
那人好像已被姿勢佳bam掉
--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1月19日 (五) 08:54 (UTC)

他真是死性不改,仍然堅持要強行刪除自己的「事蹟」。他這種有意識的破壞,其實可否要求永封?--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0日 (六) 13:59 (UTC)

關於一個簽名的問題

請問怎樣替一個留言時沒有寫簽名的寫手代他補上簽名?我記得好像有個簽名是寫:「以上沒有簽名的留言是XYZ123留下的」....--饕餮 2010年11月20日 (六) 13:30 (UTC)

用{{unsigned}}--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0日 (六) 13:59 (UTC)

所有非公眾人物的現實照片

例如賭撚小美麗硬膠廠長等,認為應刪除之,以免再被別有用心人士指責網典助長網上欺凌。--Sulphate 2010年11月25日 (四) 11:19 (UTC)

還有Kuma Wong--Lch2006 2010年11月25日 (四) 11:31 (UTC)

(+)贊成 所有私人相片和改圖都應刪除。私人相片乃靠起底或借刀得來,很多改圖具侮辱和誹謗性質,均是網上欺凌的罪證--Lch2006 2010年11月25日 (四) 11:26 (UTC)
(+)贊成 --路人^_^(歡迎嚟玩呀!^_^) 2010年11月25日 (四) 11:48 (UTC)

看來有需要Backup所有圖片了--野田 2010年11月25日 (四) 11:59 (UTC)
為甚麼?--路人^_^(歡迎嚟玩呀!^_^) 2010年11月25日 (四) 12:00 (UTC)
網典還有很多這類條目,如果刪除有關圖片,可能會引起有關條目的編輯戰及爭議,必須要三思,為此我建議大家要先行討論處理方法。--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5日 (四) 16:59 (UTC)
拜托你別來假民主了,你們這個道德塔利班小圈子早有定論,何必等人討論呢?--俾膠超 2010年11月25日 (四) 19:15 (UTC)
希望大家明白一點,網絡大典的宗旨,要記錄發生網絡社群的事件。網上欺凌是網絡世界黑暗面,但不等同不可收錄入網典,難道說完全不記錄這些就等於沒有發生過?想想八萬五政策先啦。網典本身祇是一個給大家記錄事件的地方,怎樣用網典是人的選擇。
有人想抽下網典水話助長網上欺凌站在所謂的道德高地,也有人想用網典作為網上欺凌的地方。這兩種意識都要頂得住——我作為管理人員來講,某些資料例如改圖、Topic,是描述黑暗面的必須材料(參見:香港網絡大典:可供查證),這類型的資料我是不會主動刪除。但相反,如果是無助描述這些事件的圖片,刪除也無可厚非。--HayateYuki 2010年11月25日 (四) 22:12 (UTC)
我實在很想請教一下那些道德之士,到底張貼所謂的非公眾網上人物的照片跟網絡欺凌有何關連呢?又話說為什麼對於不同類別的人物會有不同的待遇呢?原來網典的法律不是人人平等的!--俾膠超 2010年11月26日 (五) 06:14 (UTC)
另外一點要提及的是——改圖要放上來都請列明來源--HayateYuki 2010年11月25日 (四) 22:16 (UTC)
即是所有圖片有提供來源就可以貼在網典了?--饕餮 2010年11月26日 (五) 06:58 (UTC)
我認同俾膠超的意見,為何很多起底照例如廠長、Kuma Wong的相不被刪除?它們同樣是侵犯他人私隱,而其他起底起出的照片就要刪除?
我認為應該從這處理方法二選其一:
1.保留所有非公眾人物或被起底起出的照片
2.刪除所有非公眾人物或被起底起出的照片
請就以上的處理方法作討論。--路人^_^(歡迎嚟玩呀!^_^) 2010年11月26日 (五) 09:28 (UTC)
別騎劫我的論點,我指的是以所謂公眾與否來分類的人物,為什麼大學教授、作家、政治人物、藝人被公開姓名及樣貌沒問題?他們的所謂私隱為什麼沒有被一併尊重?諸如廠長、Kuma Wong等一般人物卻享有「特權」?--俾膠超 2010年11月26日 (五) 11:41 (UTC)
大學教授、作家、政治人物、藝人是公眾人物,他們需要到一些公開的地方工作,例如立法會、講座等,而廠長、Kuma Wong是非公眾人物。公眾人物的資料當然被公開,請問俾膠超大學教授、作家、政治人物、藝人如何被公開姓名及樣貌構成私隱被侵犯或被不尊重?而廠長、Kuma Wong無故被公開公開姓名及樣貌才算是私隱被侵犯或被不尊重,請認清這一點。--路人^_^(歡迎嚟玩呀!^_^) 2010年11月26日 (五) 12:28 (UTC)
lol原來是跟工作的地點有關啊,那是不是代表修路工人、公共圖書館、公共泳池等公共地點的職員被起底也沒問題?--俾膠超 2010年11月26日 (五) 14:31 (UTC)
其實網典的方針,真的已經交代得非常清楚,除了私隱方面要注意之外,還有有關內容一定要是可查證,否則就會為其他人帶出錯誤的訊息,變相助長網上欺凌,中正某些傳媒的下懷。網典從來都沒有所謂的「法律」,也沒有甚麼待遇好壞的多寡,總之網典只是一個網絡百科,用的是中立的文字,以描述及刻劃事件,列明來源是必要的,近來很多事件類的條目,來源真的很不足夠,其實我們也應該查證這些條目。
另外,好像圖片般的材料,一定具有說明的成分,如果改圖沒有說明的成分,只以抹黑他人為目的,這些圖片也沒有值得保留的理由。小弟希望某些人不要再上綱上線,為抽水而抽水。不要甚麼「道德塔利班」如此難聽!在網典裡貢獻,從來沒有分甚麼道德不道德,收錄人物條目,並不是要無止境地過分收錄,加入一些既沒有說明成分,而充滿侮辱成分的內容。
好像之前網典被東方控告的事件,已經帶出了一個啟示,就是收錄條目也有一定的底線,過了這個底線就要停止,以免物極必反。--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6日 (五) 15:55 (UTC)
說了一大堆,支持「不應收錄(所謂的)非公眾人物的姓名及照片」這主張的理據在哪?還有你在別處說了私隱方針有灰色地帶,現在又說交代得非常清楚,到底哪一樣才是?還是清楚地交代了存在灰色地帶?lol還有還有,你要刪相就以那個有問題的私隱方針作理據,現在有人同樣以該私隱方針作為保留相片的理據,你卻說私隱方針存在灰色地帶,請問這是否輸打贏要?--俾膠超 2010年11月26日 (五) 16:25 (UTC)
輸打贏要的是你吧,為何不見你一加入網典便提出上述疑問?Member since 2009年1月20日,我沒看錯吧。另外,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感覺其實蠻high的。--Sulphate 2010年11月26日 (五) 16:39 (UTC)
你已在高登問過同樣問題,而且我也已經回答你,你要回帶的話請到高登,這些小朋友交我在高登可以跟你嘈個飽。另外怎麼不拿你那套「貼一兩幅沒問題,貼十數幅就是小朋友報仇」理論來回帶啊?--俾膠超 2010年11月26日 (五) 16:49 (UTC)
對對對,與你意見不合就是小朋友交,老師?對啊,不過漏了說應「打格仔」。--Sulphate 2010年11月26日 (五) 17:04 (UTC)
[局外人]其實與事件有關就收錄的圖片、名字等,在香港法律上是怎樣對待的?是不是只要曾經上過報紙或雜誌的都可以記載此事的圖片/段落?如果是的話,女夜鬼事件曾上過雜誌,要記載的話十分有理由。[/局外人]--饕餮 2010年11月26日 (五) 17:19 (UTC)
那便記載吧,但不用數十幅吧?完全沒有必要。老實說起初我把照片隱藏,只是不想網典再被指是在助長網上欺凌。--Sulphate 2010年11月26日 (五) 17:26 (UTC)
大家無需要再討論,俾膠超已把私隱方針本末倒置,另外我們會說容祖兒、林峯被起底的嗎?--路人^_^(歡迎嚟玩呀!^_^) 2010年11月27日 (六) 02:37 (UTC)

請各位冷靜點,其實兩邊的意見都相當程度有道理支持。就算不放任何相片,在條目描寫事實,但不順某些人的意思的時候,一樣都指責我地(例如某報紙),咁可想隱藏圖片也好,刪除相片也好,點做都好,要踩的就繼續踩,要起底的繼續起底,要騎劫的會繼續騎劫,要欺淩會繼續欺淩,要出律師信的繼續出律師信。
關鍵是我地要做返本份——主力是記錄事件,記述人物祇是其次
其實我都不想逃避要建立方針,在純粹描述事件的情況下使用人物相片,當然數量上我不主張限制太多——因為網典本身的圖片,都是引用別人upload到forum先,之後經過整理再上來。這樣的情況,著名出處和作者,至少先讓人搞清楚圖片不是網典搞出來的,而是其他網友搞出來。
當然,很遺憾地我們都不是法律界人士。但按照目前的理解,香港法律上沒有特別針對相片、名字等傳播做出特別的限制(法庭禁制令除外),至少在網絡大典而言,收錄圖片和名字也是寫手個人的行為。
我覺得不好太介懷網典被指助長網上欺凌,問心,難道傳媒沒有欺淩嗎?我地都無欺淩嗎?(某程度上我覺得這個討論或多或少都感覺到欺淩的氣氛——就算對方是敵人。)欺淩也祇是發洩對一件事情的不滿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真正要解決問題,是要建立在批評方和被批評方可以闡述看法,有合理的仲裁機制,有合理的執行機制,這些東西並不是因為所謂「不想網典再被指是在助長網上欺凌」就可以水到渠成。就是因為沒有這些條件,網上欺凌先至成為破壞性鎮壓力量。但稍微可惜的就是,網典也不應該成為實行這些事情的地方。--HayateYuki 2010年11月27日 (六) 13:37 (UTC)

「網民甲被起底。」<---此描述是在記錄事件還是記錄人物?事件是由人物發起的,絕大部分情況下人物與事件不可能完全分割,張貼照片所表達的客觀意思根本只是參與某事件的某人物的長相是怎樣而已,今次我特別指明Lch2006、路人^_^、湯米‧提思、不是維基人、Link Hyrule及Bra飛凸回應,網絡欺凌到底應該從何說起,還是你們像某別有用心人士般主觀地上綱上線。最後能否請HayateYuki釐清一下立場?是統一地刪除 / 保留所有真實照片,還是要繼續分類並以不同手法處理不同類型人物?如果是後者的話我得請你提出新論據。
順道解答一下法律問題:一般法律觀點來說,照片版權屬於攝影者,除非那是偷拍的,那才有可能侵犯私隱,本來就與「有否於印刷或電視之類的所謂主流媒體出現過」完全無關,至於姓名更是無限制,除非拿去作註冊商標,或者如上述般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當然說不定會有些非一般的法律觀點發生在有錢人vs窮人身上…)
再順道給某超級煩膠的最後回應:高登那些小朋友交我有份參與,如果意見不合就是小朋友交的話,那我豈不是跟自己意見不合?lol--俾膠超 2010年11月27日 (六) 19:57 (UTC)
雖然俾膠超的法律觀點是正確,但那些起底照是以不合法途徑取得,那樣是否侵犯私隱?再說一個例子,如果你放在Facebook的照片被一間宣傳公司盜用來做宣傳海報或公開,那樣是否侵犯私隱?--路人^_^(歡迎嚟玩呀!^_^) 2010年11月28日 (日) 00:26 (UTC)
我想問,你不是法庭,又如何確認「不合法途徑」?又知道犯具體哪條條例?記者(狗仔隊)跟蹤個人而取得的相片就符合你所謂的「合法途徑」嗎?很明顯已經違反香港的法治精神:未經確定有罪之前,假定無罪。
問題在再發佈、再修改是否合法上,而非取得的途徑。但法律問題並不是唯一決定因素,還要考慮返問題的根本——是否對條目的描述有作用。
回歸到開頭提出的問題,是否保留這些相片,我目前覺得都還是先按照現行人物分類的方式處理,至於原因就不是合法與否之類,而是對條目描述是否有強烈作用,因為就算你擺一萬張改圖,也最多說明這個人的相片有好多人參與改圖,但卻說明不到有意義的資料和信息,這樣的改圖多餘的,可列刪除行列的。--HayateYuki 2010年11月28日 (日) 01:19 (UTC)
盜取他人資料是不是「不合法途徑」?--路人^_^(歡迎嚟玩呀!^_^) 2010年11月28日 (日) 01:27 (UTC)
咁好容易答你,明明這些資料是公開的時候,又何為盜取呢?--HayateYuki 2010年11月28日 (日) 01:29 (UTC)
另外再補充一點,將人物條目分類而有對應的圖片等資料的處理,主要是取決於能否有對條目有幫助這點上,而且並不是硬性的。條目的內容是重點,因為這個是取決圖片是否刪除很重要的依據。--HayateYuki 2010年11月28日 (日) 01:47 (UTC)
私隱固然要保護(本身不希望公開,而且現實中沒公開的部分,當然自己本身搏命想出位擺出來的那些資料就已經不算「私隱」了),但要在保護私隱和條目撰寫要取得平衡這點就注定不可能如路人所說全部保留或者全部刪除這樣極端化處理。也是引出將人物條目分類的原因。--HayateYuki 2010年11月28日 (日) 01:54 (UTC)
來個退一萬步的說法:假設我要寫個「網民甲被起底事件」條目,講述起底時地人及經過,以及網民甲的個人資料,是否沒有問題?--俾膠超 2010年11月28日 (日) 05:51 (UTC)
算了,我不再過問這事,我對「私隱」不太了解。--路人^_^(歡迎嚟玩呀!^_^) 2010年11月28日 (日) 02:46 (UTC)
「網民甲被起底」是一件事件,「網民甲」是一個人物,這個問題問來真的多餘。
張貼有關照片是反映人物的長相,那是無可置疑的。改圖是一種衍生創作,在沒有違反網典的方針下,那些作品是可以收錄的。不過,圖片本身就沒有甚麼客觀及主觀之說,但問題就是在於張貼有關照片的目的,如果有關照片沒有任何說明的目的,無法說明有意義的資料和訊息,對條目沒有幫助,那些照片就等同一堆垃圾。
至於「保護私隱」的問題,網典已經有一套詳細的方針,俾膠超兄問到「如果收錄網民甲被起底事件的條目,描述起底時的過程,以及網民甲的個人資料,是否有問題」,他應該問多一條問題給自己,究竟「網民甲」是甚麼非公眾人物,有沒有涉及公眾利益。至於「網民甲」的個人資料,例如真名、電郵、學校名稱等,就不應該直接寫在網典上,因為那是違反方針的。
俾膠超兄,似乎你已經曲解了網典的方針,你都是再看看網典的方針頁才問問題吧。--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8日 (日) 06:34 (UTC)
原來提供任何內容也要非有目的不可,你如此想要的話我就給你,就是如上述般:說明參與某事件的某人物的長相是怎樣而已。然後又是公眾人物的定義問題,首先應該如何量化公眾利益 / 與網絡的關係 / 網絡社群的重視和討論?還是如先前其他人提出的「視乎工作地點」?lol最後如果根據私隱方針的話,真名、電郵、學校名稱在符合某些條件下是可以收錄,請問你是引用哪一條方針來認為不應該直接寫在網典上呢?最最後最重要的:你還未答我到底網絡欺凌要從何說起?--俾膠超 2010年11月28日 (日) 08:06 (UTC)
你的問題,網典的保障私隱方針不是已經說了嗎?你問這些問題幹麼?你不如在維基百科找一找甚麼是「公眾利益」,才問這個問題。--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8日 (日) 09:21 (UTC)
私隱方針未有明確表示如何量化公眾利益 / 與網絡的關係 / 網絡社群的重視和討論的程度,如有任何暗示部分請具體指出並引用,另外私隱方針亦沒有完全禁止網典收錄真名、電郵、學校名稱等資料,故此再請你回答是以哪一條方針來決定上述資料不應該直接寫在網典上;私隱方針更是完全沒有提到起底與網絡欺凌的關係,再再請你回答網絡欺凌要從何說起?--俾膠超 2010年11月28日 (日) 09:50 (UTC)
俾膠超,請不要本末倒置。生者傳記方針私隱方針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如果有關人物被起底,本網應該只需要記載那件事,而不需交代有關的私隱資料。
至於「條目未能突顯與網絡的關係」的問題,應該以改善為先,把有關內容補上資料來源,以引證條目是否跟網絡有關。
另外,網典從來沒有一個指引禁止沒有重要性的條目去收錄,描述的人物條目亦受到生者傳記方針所約束。你可不可以先看看網典的方針才批評?我發覺你在網典多月以來,完全沒有細閱有關的方針。
網上欺凌要從何說起,根本沒有肯定的答案。因為網上欺凌並不是現在才出現的,基本上這種行為是到處都在發生。--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8日 (日) 10:58 (UTC)
我在問你如何量化公眾利益等條件的程度,你答到哪裡去了?私隱方針有灰色地帶還是交代得非常清楚你又未答,「條目內具有個人或私隱資料……因此可以收錄,」很明顯可以收錄指的就是個人資料本身,你卻硬要說成是記錄那事件,多次追問的起底網上欺凌的關係你又不能說出個所以然,卻居然自爆連所謂網上欺凌的起源在哪也不清楚,請問你的立場還有什麼論點支持?--俾膠超 2010年11月28日 (日) 12:01 (UTC)
你都行的了,甚麼都可以捩橫折曲。現在你奉旨要我答你問題?我沒有你如此空閒!網上欺凌在網絡發展初期本來就已經有了,根本就沒有一個清晰的起源。如果要網上欺凌的起源,那麼你可以找到欺凌的起源嗎?公眾利益定義廣泛,根本是不能量化的;衡量公眾利益是很主觀的事,目前是沒有程式將之量化,所以你要我給答案,更加是沒可能。目前香港網絡大典的保障私隱方針,仍未是正式方針,不過這方針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好像「資料的處理手法」,已明確列出甚麼資料可以收錄,甚麼資料不可以收錄。
我之所以說有灰色地帶,就是因為描述人物條目分類當中的第二類及第三類,一個第二類人物被網民炒作之後,就會變成了第三類人物。有些愛以起底及批鬥為樂的人,為了令有關人物的起底資料合理化,因而作出炒作,製造「公眾利益」的假象,令其上報,之後那受害者就會變成了第三類人物,那就為借刀人士提供了一個一條龍式的上位途徑,令網上欺凌合理化。
網典是一個中立的平台,我不希望有人借網典做任何借刀的事情。另外俾膠超兄,你都是做多些功課才上來吵吧。--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8日 (日) 16:42 (UTC)
請參看小朋友的特點。提思,我想他已經和sam2009一樣了,請忍一忍吧,終有一日他只會自食其果(可能是好果哦!)。--不是維基人 2010年11月29日 (一) 06:38 (UTC)
好像Sam2009的那些,已經是走火入魔,鑽牛角尖,無藥可救了。對著這類人,真是講多錯多,網典有如此多的方針,他死都不看,一直在吵,雞蛋裡挑骨頭,本末倒置,我們真的拿他沒辦法。--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9日 (一) 15:49 (UTC)

用戶:Pigauchiu

他以為自己是誰?目中無人,我行我素,眾人皆醉我獨醒。先前的女夜鬼爭議,fine,但高登每月之星是這人舉辦的嗎?來源也沒有便妄下定論,實屬網典之幅,一大里程碑也。--Sulphate 2010年11月28日 (日) 09:12 (UTC)

他今日提刪大量香港網絡大典裡的重要條目,我不能接受。我已經向管理員投訴了,希望管理員嚴肅處理。--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8日 (日) 09:14 (UTC)
此用戶應懸崖勒馬;套用高登用語:膠都費事俾。--獨愛B1 2010年11月28日 (日) 17:55 (UTC)
除他之外,再無正確(耶穌?)。他認為只有他自己的編輯是建設,除他之外,編輯他的編輯就是破壞吧?「若您不希望您貢獻的內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發,請不要提交這些內容。」這個我想在任何條目的下方都有這項吧。--不是維基人 2010年11月29日 (一) 06:32 (UTC)
他來得網典編輯,就應該尊重網典的規矩,其貢獻的內容一定會被改作,如果他如此打壓別人的編輯,那亦有違自由編輯的原意。好像他的提刪,不服他的就要被無視,我們很難想像如果是他當管理員會是怎樣。一個霸道及橫蠻無理的寫手,永遠只會堅持自己是對的。忠言逆耳利於行,文過飾非枉自欺!--湯米‧提思 2010年11月29日 (一) 15:44 (UTC)
無計,人地想學楊波仔BAM傳麒般玩所謂公投,點知6版入面大部份都係自推。--βεταννσγ(絕望啊!我對這個搭巴士都十分陰公的香港絕望啊!) 2010年11月29日 (一) 15:01 (UTC)
這麽多post,你說哪個?我逐個reply替他數清楚。--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1月30日 (二) 00:33 (UTC)
待處理條目中找到[20] --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1月30日 (二) 09:29 (UTC)
126個回覆,有32個唔係佢出,即係話有成94個係佢自high[sosad]--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1月30日 (二) 09:58 (UTC)
學政府自製民意?--不是維基人 2010年12月1日 (三) 04:06 (UTC)
沒錯,就是這個。不過我是從編輯戰歷史中及現在的高登每月之星條目發現的。--βεταννσγ(絕望啊!我對這個搭巴士都十分陰公的香港絕望啊!) 2010年11月30日 (二) 10:22 (UTC)

好了,反正沒有人想解決問題,那麼以下純粹是對各網絡垃圾的評價:敵意之始非別有用心的Sulphate莫屬,劈頭第一句就問我是否他在高登的仇人,自己在高登起錯人底被人針對後一直懷恨在心,自己說不要再這裡搞事卻持續人身攻擊,若你不是不斷回退我的有來源內容的話,我對你這種超級煩膠本來是不屑一顧;發表挑釁性言論的不止你一個,〈當然包括我,)但為什麼我只要求管理員封禁你一個,因為你完全把人身攻擊當成理據。這裡應該至少有兩名管理員看到此情況卻沒有反應,而網典明文禁止持續人身攻擊及破壞性編輯,現在我總算知道原來網典的方針只是擺著看的。

然後是輸打贏要的湯米‧提思,無法解通別人對你的論據的質疑便理應承認自己立場錯誤,但你選擇了死撐,你不是老奉回應質疑是沒錯,地球不是老奉讓你生存也沒錯的,鄭重建議你立即跳樓。記者關注網絡事件並記錄在其他媒體上,也可以硬說成是網民邪惡地炒作,還幻想了個一條龍故事,真多謝你教曉我何謂「捩橫折曲」,網典不如改名成「香港傳媒跟屁蟲大典」好不好。說我走火入魔,不曉得是誰網上權力欲薰心,申請管理員失敗還有臉留在這裡以前輩級人馬自居,「加入網典,貢獻多年,已經看得非常通透」真是笑X死我,還在起底條目裡引用自己的評論當權威,罵別人「也許你可能是個隱青,現實的東西不能給你滿足。」實為提思對自己的最佳寫照。

不知哪來的路人^_^和Bra飛凸 不學無術就學人講法律,法律講不通了又不服,我看只有他們自己的道德標準才是法律。又居然連「沒證據就是沒存在的最佳證明」此類邏輯常識也不知道,還真心膠地認為我承認自己無理取鬧,看看你的^_^ 就知道閣下與正常人的程度差太遠,請問閣下夠六歲了沒有,是否未接受九年免費教育,還是足齡卻拒絕了強逼性的教育,這可是犯法的,你要不要再跟我講法律。你們以「條目可擴充」為由反對刪除條目,然而事隔數天,(幾乎)所有條目也沒有被任何一個反對者改善,是否應該承認條目事實上無可擴充改善;歸納以上,結論只能夠是一大票只懂打嘴炮的腦殘盲目反對,嘴炮打完了仍是無法質疑我直接引用網典方針的提刪理由。管理員又是選擇性失明,再次證明了網典的方針跟中共憲法一樣是擺著看的,只有在打壓人民的時候才會拿出來。惹怒了部分人真不好意思,要洩憤的話你可以扔爛自己的電腦。

還有「賦予」了選舉義工「最終確認權」一事,一眾高登人居然還不夠數名網典寫手多,比功能團體還要屈機,其中好像還有個別有用心人士自稱泛民支持者,當時義工仍未表態就急不及待擺人上檯,狗改不了吃屎,小圈子改不了獨裁;說我自製民意,是不是指我一個人可以自click四百多個正評,還是要說我有四百多個帳號,你何不去高登開個「支持高登admin永久候選」然後自製四百多票贊成票給我看看。

恭喜各位把本來尚有一點公信力與質素的網典騎劫成是非不分的小圈子聚腳地,不過請至少移除首頁的「真正屬於香港網民的網絡百科」一句,建議可以改成「真正屬於香港網渣的打飛機樂園」。本人乃擁有一般智力的正常地球人類,恕難與各位高等智慧外星生物溝通,最後祝各位自瀆生活愉快。--俾膠超 2010年12月1日 (三) 07:13 (UTC)

朋友,單打獨鬥是否很有趣?別以為引用民主等話題能夠攻擊我們吧,根本只是你一廂情愿。另外高登有45,000帳戶,每一刻active人數亦過千,區區400多票你能夠說是整個高登嗎?最後要多謝你能夠費時,對著我們這些沒有工資的「議員」說教。--Sulphate 2010年12月1日 (三) 07:37 (UTC)
朋友,你是否大大師兄的繼任人?--Sulphate 2010年12月1日 (三) 07:39 (UTC)
這個^_^我只是無聊地加上去的,你竟然有這閒情逸致去管我加甚麼上簽名,再說,你自己也是在人身攻擊,不要賊喊捉賊,我亦不見得你有甚麼好,只是一個自以為是的流氓,別人為網典作出貢獻,你卻在指指點點,你這樣清高,為何不去自己創立個網典,要來這個「真正屬於香港網渣的打飛機樂園」呢?--路人 2010年12月1日 (三) 10:28 (UTC)
那就請閣下解一下,為甚麼400個所謂「正評」就足夠代表二十多萬高登帳戶(不知多少個是閣下的舊分身呢?)?這比例算上來也跟你指的所謂「網渣代表高登仔」不相伯仲吧。最後多謝閣下沒有加我的名來罵我五毛假民主啊。--βεταννσγ(絕望啊!我對這個搭巴士都十分陰公的香港絕望啊!) 2010年12月1日 (三) 11:07 (UTC)
俾膠超,你在指責我們是網絡垃圾的時候,你有沒有想過,你究竟為網典貢獻過甚麼條目,為網典付出過多少?我沒有輸打贏要,真正輸打贏要的是你,俾膠超!你不服別人對你的批評,就濫用提刪機制,破壞網典的秩序,挑戰網典的底線,我給了你很多機會,一直叫你解釋,你連一句解釋都沒有,反而還侮辱我們是垃圾!你有否尊重過我們?有否尊重過所有在網典貢獻過的寫手?對不起,你沒有!
俾膠超,本人對你的表現表示極度失望。我要勸的也勸了,你既然不接受,覺得網典是垃圾,你可以選擇離開這裡,永遠都不要回來,因為這裡沒有人會迫你走的!不過你在走之前,也請你儘快向我們道歉!
我們再給他最後的機會,如果俾膠超再在網典搞事的話,請不要怪管理員封禁你。我再重覆那句給你,「忠言逆耳利於行,文過飾非枉自欺」!--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日 (三) 14:14 (UTC)
提思兄,唔使咁勞氣(小心身體)。對付呢種人,五字記之曰:「膠都費事俾」。由得佢繼續我行我素犯眾憎,萬一要投票ban人既時候,投番票贊成就夠。--ラファエルガンダム(風音日和好萌)(謝絕巴膠) 2010年12月1日 (三) 14:58 (UTC)
又無視民意。每月之星由你d 咁既小朋友搞,唔怪得MJ都可以當選啦,之後整左d 所謂既規矩,而家又係繼續俾非膠人膠事參選。投埋今年以後唔撚投。
今次件件都是膠事,有人居然看不出耶!究竟誰是真正的「小朋友」呢呵?看來有人想抹黑高登之星選舉,借此打壓投票率,以達到控制民意的目的。--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3日 (五) 13:33 (UTC)

他又發功啦,今次提刪林祖舜內所有真實照片啦Clown.gif--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2月5日 (日) 10:33 (UTC)

我發現他起了我的真名,完全是挑戰網典的底線,我決定了向管理員要求永久封禁這件「煩膠」。--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5日 (日) 13:38 (UTC)

高登炸雞

高登炸雞(地址筲箕灣地鐵站B1出口東大街)將會營業,據說食品會以高登術語命名。[21][22]--Sulphate 2010年12月1日 (三) 18:25 (UTC)

可以在炸雞條目內,增闢相關內容。--通勤電車321系 2010年12月2日 (四) 05:28 (UTC)
不過炸雞條目是講述那個被BAM了很久的煩膠吧,似乎與這間店舖無關。--βεταννσγ(絕望啊!我對這個搭巴士都十分陰公的香港絕望啊!) 2010年12月2日 (四) 09:21 (UTC)
高登文化終於都由深水埗跳出去筲箕灣了,想不到這件事有得跟。--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日 (四) 15:42 (UTC)
另開一個新的條目吧,而且除了此事外,世界上原來還有很多以高登命名的東西的[23],例如高登大酒店、高登建設、高登谷....--饕餮 2010年12月2日 (四) 16:10 (UTC)
日文的「高登」是指「登高」。--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3日 (五) 13:50 (UTC)
得閒搭完電車買隻嚟食都幾好。--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0年12月8日 (三) 23:43 (UTC)

一個bug

高登第200萬貼,點解開post的人是11月24日2009年,但第一個回覆竟然是7月4日2008年?Yipes.gif--饕餮 2010年12月4日 (六) 15:07 (UTC)

已告知admin[24]Slick.gif--Sulphate 2010年12月4日 (六) 15:27 (UTC)

thumb的問題

現在wikia在玩弄我們嗎?大家隨便找一條有使用thumb去安插圖片的條目,就會明白我想說什麼了。--不是維基人 2010年12月6日 (一) 15:41 (UTC)

多了個由XXX上載的描述,似乎是真的長冗了不少。--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6日 (一) 15:44 (UTC)
何止,簡直是迫人使用new wikia look,在monobook下看,會有不同效果。唉!--不是維基人 2010年12月6日 (一) 15:47 (UTC)
我發現了條目下方多了個read more,並附有內文或圖片。--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0日 (五) 14:48 (UTC)
wikia好像正在測試多個功能,除了read more外,分類頁面中,出現了一些條目的簡介方塊,在新面板的情況下看,由於縱觀的寬度窄,所以不好看。thumb的問題好像解決了。--不是維基人 2010年12月11日 (六) 04:43 (UTC)


read more功能如果覺得不合用,是可以用聯絡wikia的功能回報取消的。(哆啦A夢wiki就取消了)Ffaarr 2010年12月19日 (日) 08:18 (UTC)

網典有沒有條目關於網絡爆紅現象?

網絡爆紅現象,在維基稱網路快速傳播現象,外國甚至有網站列出各個事件[25](竟然有巴士阿叔記載[26])。--Sulphate 2010年12月18日 (六) 20:11 (UTC)

緊急問題:我被垃圾過濾器弄至不能修改條目

剛才我如常修改並保存準知識長條目的時候,怎料被「垃圾過濾器」阻止,彈出的字眼與http://zh.wikipedia.org/zh-hk/MediaWiki:Spamprotectiontext所示的相若。我嘗試修改並保存準知識長條目幾次都仍是失敗。請盡速修正此問題。Doraemonpaul 2010年12月18日 (六) 20:56 (UTC)

問題內容為「๑۩۞۩๑ ★蕃茄♡★☆★大家新……」之後的兩個黑色菱形裡有問號的字符,我嘗試刪除之後就沒事了,現在可以正常編輯。--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19日 (日) 15:09 (UTC)

維基百科連三色台配音員都可以逼走?

[27]
其實原因是某些網絡社群對香港配音員作出無理批評,還是整個香港社會都忽視他們的存在?
BTW書生條目可能又有東西可寫。
--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2月19日 (日) 13:49 (UTC)

維基容不下的話,如有網上討論作基礎的話可以在網典寫。 --Ydog 2010年12月19日 (日) 14:18 (UTC)
可惜現在楊善諭條目已被刪走:-( 現時對她的網上討論只局限於離職一事中,寫進已經荒廢的視典更適合
其他配音員條目也可逐步搬移,為免淪為維基影印機,可能仿效KomicaWiki寫一些趣聞?
後日考完final再搞
--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2月19日 (日) 14:30 (UTC)
我先把維基中楊的資料移到這裡如果要使用可以取用。Ffaarr 2010年12月20日 (一) 02:55 (UTC)
不奇怪,早於8月已有用戶執行相似行動,連三色台最年久的配音員:區瑞華小姐都膽敢提刪,簡直等於在太歲頭上動土。--Jx7452~Tadase 2010年12月23日 (四) 07:14 (UTC)
當初睇到呢單野,我第一時間想講粗口。話說Discuss都有相關討論,大家可以睇睇做個參考。[28] -- ラファエルガンダム(風音日和好萌)(謝絕巴膠) 2010年12月23日 (四) 12:17 (UTC)

用戶:Happyliy321

這位煩膠不斷於民典之「香港大典系列模版」加入他開設的垃圾wiki網址(點解沒有全保護?),同時也於民典視典搞破壞。2日後他於網典的封禁期便過,到時或許會再次於網典搞破壞,請各位不妨多加留意!

PS:他的垃圾wiki已向zeyi報告 --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2月21日 (二) 08:36 (UTC)

看來我們都是永不錄用他了。--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5日 (六) 04:28 (UTC)
今天他又亂來了,對敵人仁慈就是對我們殘忍。 --Ydog 2010年12月25日 (六) 05:51 (UTC)
Wikia今日覆了我,他的垃圾wiki已被刪除。--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31日 (五) 04:06 (UTC)

百無一用是書生關於香港配音員條目編輯的討論

我提供兩條連結供各位關注,如若要留言請接續書寫,但請克制情緒才好好的寫: [29] [30]

希望不會再發生DAI ADORU跟他結怨互片的事件吧。

可是對一個自詡,甚至是自覺為維基糾察,覺得失望吧。搞不懂他要建立甚麼樣的中文維基。--Ronin KahO 2010年12月24日 (五) 03:51 (UTC)

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留意,其實我早幾天受一位前維基人所託,到維基百科發表《維基百科的積疾》一文[31],也許其他人可以參考。--Leeyc0 2010年12月24日 (五) 12:11 (UTC)

前瞻網典未來發展

歷經4年多,香港網絡大典發展到這種程度,實在有目共睹。然而未來發展卻是危機重重,包括各類資訊威脅。我現舉一些猜測如下:

  1. 威脅會以「人」(網民)為主,包括打手等各類型網絡狂熱份子,以及香港各大財閥等。(以下稱「它們」)
  2. 它們可能以各種形式的投訴和法律訴訟(包括侵權、誹謗、披露詳細個人資料等),迫使網典方面刪除「與網民有關集體回憶」條目資訊。
  3. 它們可能使用「傳媒欺凌」,向傳統傳媒投訴,以各種理由無理抹黑網典。
  4. 它們可能利用網典開立條目,無理抹黑某類人事,事後卻潛水,將法律責任轉移至網典管理員及寄存公司。
  5. 類似網典受破壞事件可能會重臨,破壞程度可能比人妖破壞網典事件更甚。
  6. 2012年底至2013年初預測會有特大太陽風暴來襲,有機會威脅全球互聯網服務,令網典等重要電子歷史資料消失。

現時網典有一定的知名度,部分條目間中都被一些報章雜誌引用作證。如果不想網典關閉,令香港互聯網文化歷史消失,網典各編輯者、管理員就要以身作則,在撰寫及管理條目上多加注意內容,以及在普世價值的基礎上互相制衡。--通勤電車321系 2010年12月25日 (六) 08:53 (UTC)

不知道網典有沒有backup功能呢?--路人 2010年12月25日 (六) 09:23 (UTC)
2012年底都世界末日了,沒必要擔心那麼多。(笑)我覺得現在網典主要問題是,有人睇,無人寫。至於為何會發展如此,大家不仿想想。 --Ydog 2010年12月25日 (六) 09:29 (UTC)
2012年不是世界末日喎。(offtopic)--路人 2010年12月25日 (六) 09:35 (UTC)
收到。雖然我不擅長寫條目,不過我會多抽時間加緊檢查各條目的格式和內容是否符合網典標準。 -- ラファエルガンダム(風音日和好萌)(謝絕巴膠) 2010年12月25日 (六) 16:04 (UTC)
back. The Day of the Triffids? 不過要 backup 唔係唔得,係好有難度咁解。因為要有晒成個網典嘅所有條目嘅名稱,然後先可以靠呢張 list output 返啲條目去 XML 檔案度,不過要一時間 process 咁多條目嘅內容仲要寫落 XML 俾 user(即係我哋)下載,我驚 Wikia 呢個濕_公司又話因為咁做 server 易垮,到時停咗 export 條目嗰時你得返兩行眼淚流。--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0年12月26日 (日) 11:34 (UTC)
和我的預測一樣,不過我在早前已經提及過要改革或加強「正典運動」,不過以這樣的情況來看,加強「正典運動」是有必要的。現今網典最大的問題,就是積壓了太多未擴充的零碎條目,以及是出現太多荒廢了垃圾條目,在 2011年開始,大家要有個目標,好好清理及合併條目、頁面,打造一個整齊的網典。至於對抗資訊威脅方面,大家真的要落多些功夫,至於受爭議的內容,最好就是在討論中取得共識。--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6日 (日) 16:10 (UTC)
其實至驚係啲思覺也像失調嘅人連「共識」呢兩隻字嘅意思都未搞清楚就周街噴火。--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0年12月26日 (日) 19:05 (UTC)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繼承自香港網絡大典:社區#用戶:Happyliy321

詳見此頁。我睇完真係想笑,估唔到呢度啲神燈仲勁過阿拉丁,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BAM佢啦 admin!-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0年12月26日 (日) 16:06 (UTC)

他這樣洗版很不濟,簡接宣傳他的垃圾維客,和騷擾沒有分別。(我竟然走去覆他……Clown.gif)--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6日 (日) 16:12 (UTC)
提思兄,他於其垃圾wiki將你set為操作員可以一次過剷除他那垃圾wiki裡所有東西XD!--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2月27日 (一) 04:57 (UTC)
他又想把我設為操作員了。如果我有權限的話,我一樣會一次過移平他那垃圾wiki內的東西!不過他最後又是要封我,算了,我不想再做烈士了。--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7日 (一) 14:57 (UTC)

收到一封古怪的信息

[32],請問各位也有收到嗎?--饕餮 2010年12月26日 (日) 16:35 (UTC)

放心唔只係你,人人有份永不落空,咪又係某條煩膠小朋友既傑作。 -- ラファエルガンダム(謝絕巴膠) 2010年12月26日 (日) 16:37 (UTC)
有冇人聯絡到管理員?--路人 2010年12月27日 (一) 01:10 (UTC)
真是人人有份,沒辦法,小學雞把網典近乎反轉。他在網典已經被封了,不過他卻開了兩個垃圾Wiki,對外抹黑我們及抄襲網典的資料,同時又幫我們開用戶討論頁,令我時時都收到他的垃圾訊息。--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7日 (一) 15:00 (UTC)
剛剛找到的,一名Over23556的用戶,懷疑是Happy的老友記,他已經開了「大wiki」和「所有用戶wiki」,好像很好玩似的。但個人不贊成各位到那邊(玩)。--不是維基人 2010年12月29日 (三) 07:01 (UTC)
係講我嗎?--查理‧連摩.史提頓 2010年12月29日 (三) 08:08 (UTC)
你亂用別人的名字,想怎樣?--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2月29日 (三) 07:21 (UTC)
似乎又要留意堆wiki了[sosad](真的很討厭長假期)--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2月29日 (三) 07:25 (UTC)
即係講咩?我唔係用戶:Happyliy321!--查理‧連摩.史提頓 2010年12月29日 (三) 08:08 (UTC)
哈哈哈Clown.gif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0年12月29日 (三) 09:00 (UTC)
唔?????--查理‧連摩‧史提頓(Chelinemmo,shityton) 2010年12月29日 (三) 09:02 (UTC)
三思仔,你想加入我嘅維基咩?--查理‧連摩‧史提頓(Chelinemmo,shityton) 2010年12月29日 (三) 09:04 (UTC)
似乎那些又是抄襲網典的垃圾wiki(自己去「所有用戶wiki」看,應該要回報給wikia嗎?),另外,剛剛發現的[33],似足Happyliy321(都是不斷要求做SYSOP,而且行文相似,加上又於網典不斷開用戶頁),會否是同一人?--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2月29日 (三) 09:37 (UTC)
bam.--路人 2010年12月29日 (三) 12:19 (UTC)
為甚麼如此多人在Wikia濫申請Wiki?Wikia為何沒有人手審核機制,可以任人亂開Wiki?另外,大量開設子頁的問題明顯已經嚴重了,真是此風不可長,一定要修改方針以堵塞這個漏洞。大家認為如何?--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9日 (三) 12:58 (UTC)
呢位ON9走去鐵典申請做行政員Clown.gif,如無意外九成都是Happyliy321分身(要不要去Check user?)--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2月29日 (三) 13:05 (UTC)
看來我們要把所有香港大典系列的管理員申請頁都一律永久半保護,以免有人一入來就借申請管理員搞事。--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9日 (三) 15:05 (UTC)
(:)回應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現時不論正典運動還是網典的方針都有檢討的必要。-- ラファエルガンダム(謝絕巴膠) 2010年12月29日 (三) 13:09 (UTC)

tab了半個版面,還是先回來左邊開始。
在[http://community.wikia.com/index.php?title=Special:Newwikis&start=&language=zh&limit=500 wikia的搜尋]可知有很多zh及yue的維客只是開來放置play,我好像還找到不止一個「香港網絡大典」、「香港巴士大典」及「香港鐵路大典」,但大部份都有人開但沒人寫。(他們連CTRL-C & CTRL-V都不願做)
要防止濫申請維客,可能要向wikia反映,要求把一些一定日子內仍未有條目的維客刪除。
--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2月29日 (三) 13:20 (UTC)

沒辦法,Wikia這個無掩雞籠,可以任人申請新維客,結果就積了一大堆沒有人寫的維客;其實那很浪費資源,也會大大減慢瀏覽Wikia裡所有project的速度。--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29日 (三) 15:12 (UTC)
那個Happily321分身又來搞破壞。--路人 2010年12月29日 (三) 15:21 (UTC)
分身可能性高達8成。他開的那個「大wiki」其中一個admin是Happily321。 -- ラファエルガンダム(謝絕巴膠) 2010年12月29日 (三) 15:27 (UTC)
狂賀!那搞事者開的4大Wiki已經被Wikia和諧了。--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30日 (四) 17:09 (UTC)

續上章節

有冇人回覆?--查理‧連摩‧史提頓(Chelinemmo,shityton) 2010年12月29日 (三) 10:02 (UTC)

有冇人可以同我傾唶,我好悶啊。--查理‧連摩‧史提頓(Chelinemmo,shityton) 2010年12月29日 (三) 10:03 (UTC)
真係「Twinkle 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查理‧連摩‧史提頓(Chelinemmo,shityton) 2010年12月29日 (三) 10:05 (UTC)
How I Want To Say To Touch--查理‧連摩‧史提頓(Chelinemmo,shityton) 2010年12月29日 (三) 10:06 (UTC)
搞事唔該躝開一二邊。--我回來了,kelvin430搵我禁呢度(謝絕假膠)。 2010年12月30日 (四) 09:31 (UTC)
Wikia已經覆了我,Over23556那5個新垃圾維客已經徹底地強制性收皮。--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30日 (四) 17:04 (UTC)

又一疑似happyliy321分身

用戶名為:23x24。於此用戶成立的維客(「自創巴士鐵路資料 Wiki」)中發現有部份巴典模版被抄襲[34],行為與早前被ban的happyliy321相同(連維客名稱也是與happyliy321於巴、鐵兩典的用戶頁的內容相似)。--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2月31日 (五) 07:35 (UTC)

[35]是否覺得與年頭某位2字頭的破壞者犯了相同的錯誤? --Link Hyrule (沒有愛看不見) 2010年12月31日 (五) 10:46 (UTC)
他剛剛在我位於巴典的用戶討論頁留言,他的wiki甚至挪用巴典的照片。他似乎又再借屍還魂,看來封他IP這招已不管用,因為他可以在Wikia申請無限個維客,開一個Wiki完全不用電郵驗證,是Wikia的一大敗筆。--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31日 (五) 12:49 (UTC)
封IP於Wikia根本就沒有用(心照啦,over2xxxx已經是例子)。--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0年12月31日 (五) 13:39 (UTC)
我已經向Wikia檢舉有關侵權的維客。在Wikia申請維客,完全不用電郵認證,結果就助長一群無謂的人,亂開垃圾維客,甚至滋擾其他維客的用戶。現在唯一可以堵塞這些漏洞的方法,就是要求任何在Wikia申請維客的用戶進行電郵認證,最好只限一個IP或用戶申請一個維客,維客被刪之後不可以再用同一IP、用戶或電郵申請,不過Wikia會不會實行,就要看他們是否肯願意加強這方面的保安,以免令有心人士濫用Wikia的服務。--湯米‧提思 2010年12月31日 (五) 14:06 (UTC)
Wikia說自己也不能控制這些情況,不過Wikia當局已通知有關Wiki的主人,不過他似乎不諳英文,希望Google Tranlate會幫到他了。--湯米‧提思 2011年1月1日 (六) 14:32 (UTC)
我們是否應替他翻譯?369.gif--路人 2011年1月2日 (日) 02:49 (UTC)
恐怕他一定會Translate server error……Sosad.gif--湯米‧提思 2011年1月2日 (日) 04:11 (UTC)

在社區頁面增加「新段落」欄

鑑於本網典社區嘅頁面郁啲就大過 64KB,喺部份連上網條渠都窄過人嘅用戶直接編輯整個頁面時候讀取資料同提交資料嘅等候時間大增,加上喺 monobook 界面嘅「新段」一掣頗為唔明顯。為咗提供另一個方法去起一個新段落,我提意喺呢頁度加一欄嘢喺「討論頁面的存檔內容如果你覺得有需要重新討論請直接把該話題移至本頁。」一句下面度:

撰寫新段落:

歡迎意見。 --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1月8日 (六) 12:30 (UTC)

我對此沒有太多意見,多一個發表渠道,未嘗不是一個好建議;但如果有人濫用這東西而產生大量新段落,就不是太好了。--湯米‧提思 2011年1月8日 (六) 13:00 (UTC)
咁又冇乜可能,wikia 每提交一次內容都有特定嘅 hash code(之類)。同埋就算用上面欄嘢都要入咗編輯頁打埋內容先有效。--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1月9日 (日) 03:26 (UTC)
要濫開新段落的話,有沒有這個box都能做到,反而一些不知怎樣開新段的新用戶可以更方便地發起新討論。--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1月9日 (日) 03:28 (UTC)
改咗吓。--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1月9日 (日) 07:29 (UTC)

綽號問題

我自己起咗一個綽號叫做「網絡社群上的『偽‧管理員』」,唔知道我可唔可以喺我個個Infobox Rpeople模板上用呢?--Chwtommy 2011年1月13日 (四) 10:08 (UTC)

唔明你講乜。
首先,User page 同 article 係有分別,前者係一個用戶介紹自己身份、垃雜嘢,之類(例如;後者就係由寫條目一樣咁用第三者角度為主方式敘述一個人 or something 嘅往績、大事,etc。
而基本上除咗簽名、你自己 user page之外,唔好用其他花名,除非你響朵嗰時都係用呢個名。
另外,唔建議喺網典用真名。--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1月13日 (四) 13:22 (UTC)

(:)回應 @hkmtrhah
1. 本人o既用戶名稱已修改。
2. 本人o既原意係喺我個User page入面加入綽號「網絡社群上的『偽‧管理員』」。而個「偽‧管理員」係指用戶本身係一個普通網民,但係個網民好似真o既管理員咁,check吓其他網民有冇違反站內規則,有o既話就話畀真o既管理員。呢個就係我o既重點問題。--Chwtommy 2011年1月13日 (四) 14:46 (UTC)

你鍾意嘅可以將改呢個綽號成為你嘅簽名。改簽名請到特殊:參數設置--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1月15日 (六) 15:59 (UTC)

無聊問題

我想問俾膠超而家係高登用緊邊個ac?有無人知?我早排見過佢出過post,但係唔記得左係邊個id。--饕餮 2011年1月14日 (五) 06:54 (UTC)

肥超超(好似係)--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1月14日 (五) 07:32 (UTC)
呢個已經係舊,新果個好似唔係係膠超做名。--饕餮 2011年1月14日 (五) 09:43 (UTC)

重寫香港高登

現在網民常稱的高登是高登討論區,實際上高登討論區香港高登的其中一個為人熟悉的附屬部份,香港高登網站內的其他部份卻沒有提及。

網民亦有評論香港高登的「高登測試」(對應電腦配件或相關產品)等分項,並有電腦產品格價等功能,本人認為應該重寫香港高登,但香港高登網站歷史悠久,難以入手。--獨愛B1 2011年1月15日 (六) 03:58 (UTC)

我覺得可以寫現時香港高登的頁面介紹,至於歷史部分就靠Internet Archive翻查。--通勤電車321系 2011年1月15日 (六) 04:30 (UTC)
以我初步的認知,香港高登原本是一個為深水埗高登電腦商場的商戶而成立的一個社群型網站,初時只有硬體價格比較、黑店白店,後來擴展商戶規模,之後再加上今時今日的高登討論區。--湯米‧提思 2011年1月15日 (六) 16:10 (UTC)
嶺南大學文化系有一篇論文:《從高登論壇看本土主流媒體、流行文化與網絡社群的互動與衝突》(PDF版本,2011年1月),大家可以參考,然後整理高登討論區條目內容。--通勤電車321系 2011年1月16日 (日) 07:40 (UTC)

廣東粗口五大字」歷史條目要修改

一門五字係由香港法庭所創,而唔係出處未明
原文話唔知邊度出黎,但事實上係由於法庭紀錄口供必須一字不差,為求方便所以創造出五個以門字為部首的粗口寫法,故是香港原創的字。—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Aero901對話貢獻)加入的。

這個我也聽說過,但佐證來源可能要翻查專門研究粗口的著作,因為主流媒體該不會對此作報導。--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1月21日 (五) 01:04 (UTC)
那就請君編輯吧。網典絕對歡迎任何人士編輯有用的資料、為條目更新及修正。既然閣下有新的資料提出便可自行改寫,記得要加上來源。--不是維基人 2011年1月21日 (五) 09:58 (UTC)

注意反GagMode浪潮所引起的紛爭

(利益申報:我反 GagMode的)

而家GagMode支持派同反對派拉鋸拉得好利害,而且今日邵_風喺反GagModefacebook群組上面講咗一番說話,估計呢個拉鋸戰會越嚟越烈。而作為記載網絡大事嘅網典,喺各位寫手記載返呢件事件同時,應該都會有人藉機會嚟作破壞(反生產性編緝戰、篡改內容 etc)。所以請各位活躍寫手特別注意同呢單事經有關嘅條目俾咩人編輯,修改咗啲乜,同埋個規律。 另外寫內容嗰時,都係嗰句,寫事實嗰時盡可能放低自己主觀意見,正、反言論同事實都盡可能完全記載,並且附上參考資料(可能要 cap 圖請留意),係咁多先。--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1月23日 (日) 13:57 (UTC)

真巧合,小弟剛為事件建立了新條目。本人承諾將會盡量中立。(利益申報:我反 gagmode 的)--Sulphate 2011年1月23日 (日) 14:02 (UTC)
我比較擔心嘅係GagMode啲後生仔得閒得滯然後 24 小時轟炸,咁我哋今翅真係hihi鳥。--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1月23日 (日) 14:08 (UTC)

又一新趣事

銅鑼灣往元朗之VAN仔奇遇﹣﹣﹣深井癲婆 呢單嘢我真係唔知改咩名好,大家諗吓。--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1月26日 (三) 12:24 (UTC)

這段短片是在屋村小巴上拍的(因它能夠行快速公路,紅色小巴不能),內容環繞著一些不文的對罵,故我建議條目名稱叫「2011年村巴乘客對罵短片事件」。片段路程為葵涌道荔景段上荃灣路,之後落橋入海興路再轉入麗城花園及灣景花園。--通勤電車321系 2011年1月26日 (三) 13:30 (UTC)

沙田市中心呃車錢黨

http://youtu.be/JcuJa2fFx_g http://forum3.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2807105
呢個假期真係踢晒腳。--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1月27日 (四) 11:10 (UTC)

正典運動,繼續努力

新一年快到了,又有新的里程碑。正典運動推行多時,一時間許多條目都得到改善,這是大家努力的成果,但在網典內依然有很多劣質條目,大家不妨透過分類:香港網絡大典維護內,將分類內的條目加以改善,這樣網典才會更完善。--不是維基人 2011年1月28日 (五) 07:47 (UTC)

說開又說,說好了的香港網絡大典的wordmark logo呢?其實香港網絡大典的形象是很重要的,wordmark logo是用來代表香港網絡大典的形象的,希望香港網絡大典可以快點有wordmark logo吧。另外,不少網站仍然沒有條目,大家有時間的話,要搜集多些資料了。--湯米‧提思 2011年1月29日 (六) 15:23 (UTC)
本來想用你那款頂住,不過發現連不上了,你直接upload上大典啦--HayateYuki 2011年2月13日 (日) 18:07 (UTC)

Evchklogo2.png

「load已up」,那就暫時收下吧。看來要找人重新設計logo了。--湯米‧提思 2011年2月20日 (日) 13:34 (UTC)

網典正典運動之延伸:清掃冗贅條目大行動

分類:需要合併的條目分類:需要清理或重寫的條目這兩個分類裡,小弟發現有不少明顯冗贅的條目,有部分條目甚至是過於零碎及不能再擴充,為此小弟建議發起這個清掃冗贅條目大行動,讓大家可以揪出明顯冗贅的條目,從而作出合併及改善。

小弟在此建議大家儘快提出合併條目的要求,目前本網出現不少冗贅及零碎的條目,以下是部分典型的例子:

我們相信本網還會有更多這類條目,歡迎大家列舉及改善。--湯米‧提思 2011年2月6日 (日) 14:22 (UTC)

現正清理中,但只有一雙手。--不是維基人 2011年2月7日 (一) 10:05 (UTC)

薛凱琪上高登?

原post:[36][37]。另外[38],天呀真的很像薛凱琪!--Sulphate 2011年1月28日 (五) 19:28 (UTC)


oasis的香港繁體中文介面文字

因為現在中文的官方人員不大活躍,所以新介面很多英文都沒有譯(有有少我有看到這邊已經在站內介面改了)我之前在這裡 翻譯了一些新板面oasis的zh-tw和zh-hant介面,想請問一下香港的朋友們是否需要我把這些也順便加先加到zh-hk(這樣各站用zh-hk的都可以一起使用),之後如果有些習慣用字不同可再修改;或者還是比較希望英文部分由各站自己處理就好?謝謝。Ffaarr 2011年2月1日 (二) 03:04 (UTC)

沒有翻譯的就儘快轉移一下,不過已經有的話,就盡量避免吧。另外有些用字的確又點彆扭就是。--HayateYuki 2011年2月13日 (日) 18:01 (UTC)
如果是各站本身已經譯的(即已建立相關介面頁的),轉移之後不會取代,而仍是會以各站自身譯的優先,只會取代沒有譯的部分。Ffaarr 2011年2月15日 (二) 15:59 (UTC)
我已經把多數介面代入翻譯香港繁體中文介面(部分我還譯不出來的還沒譯)不過wikia那邊動作很慢,譯好之後還要等一段時間才會真正去修改介面。Ffaarr 2011年2月16日 (三) 01:45 (UTC)

有好東西用:網站時光機

此網站,可以追回一些死link以前的面貌:

http://www.archive.org/web/web.php

TVB.COM討論區更新了,但可以追回以前討論區的討論,cap圖留下記錄,正呀![39] --Ydog 2011年2月5日 (六) 05:12 (UTC)

ONISE了,這個我一早已經在用了。--湯米‧提思 2011年2月6日 (日) 13:52 (UTC)
你雖知道,但似乎不多人知,你也收收埋埋,真不夠老友。 --Ydog 2011年2月6日 (日) 14:51 (UTC)

留意一下那個KMB1

一回來就看到他,他的行動作風令我覺得他不是Happily君本人就是跟他有些關係。不知道大家怎看? -- 仮面ライダーNEW電王(謝絕巴膠) 2011年2月8日 (二) 13:19 (UTC)

不用多說,bam!!--路人 2011年2月8日 (二) 13:26 (UTC)
從IP上來說應該是同一個人。--不是維基人 2011年2月8日 (二) 13:34 (UTC)
為何不bam他IP?--路人 2011年2月8日 (二) 13:37 (UTC)
啥?難道大家不察覺,自上年8月始,已經沒有匿名編輯嗎?況且ban他的時候已經禁止使用同IP開a/c了。--不是維基人 2011年2月8日 (二) 13:46 (UTC)
那麼他是如何申請戶口?DHCP?代理?公共電腦?還是只是在wikia另一個沒被bam的百科申請戶口便可?--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2月8日 (二) 14:12 (UTC)
我剛提刪了兩個由他開設的頁面,新年假都未放完,小學雞想破壞真是動如脫兔。--湯米‧提思 2011年2月8日 (二) 14:39 (UTC)
首先,要申請a/c有多種方法︰
  1. 由於現在wikia是全域開戶,只要在任何一個wikia開戶便可以在任何一個wikia網站編輯。此令人頭痛。
  2. 只要不是fixed ip,那禁止使用一個ip註冊,只要使用proxy或有用到dhcp,都無法阻止。
所以呢,要破壞其他有很多種方法,可謂禁之不絕。正如香港警察總無法像湯告魯斯的《未來報告》般預知發生的時間及地點吧?--不是維基人 2011年2月8日 (二) 14:53 (UTC)
睇嚟佢膠上腦,ATP改少少就可以 keep 住喺度,又話刪。不過最終 del 嘅權限喺我手上,佢吹我唔脹。--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2月9日 (三) 11:20 (UTC)
本人以巴典管理員身份向wikia查證,確認Happily321在wikia開設不同名稱,包括23x24等,KMB1因在請求時未活躍,未能反映出來。此事反映wikia在登記機制中出現漏洞。不過,封禁分身用戶暫時是在wikia中較可行的方法。--獨愛B1 2011年2月9日 (三) 15:11 (UTC)
老老豆豆,我昨天於鐵典看見他的Contributions已經覺得KMB1同Kyau是同一人(簽名格式也是相近)。之前以鐵典管理員身份CU時得知Happily321應該是用fixed IP(否則wikia也不會覆我Happily321同Overxxxxx用相同ip)--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1年2月10日 (四) 01:10 (UTC)

有一件懷疑是KMB1/Happily321分身:Km2。--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1年2月10日 (四) 06:19 (UTC)

他這個分身王真是難搞。看來大家要小心提防他,以免他在復活節「動如脫兔」,再來破壞喔。--湯米‧提思 2011年2月11日 (五) 15:37 (UTC)
又再出現一個分身用戶:Nomonomo。--路人 2011年2月13日 (日) 03:14 (UTC)
鐵典已BAM(PS.留意他於各典上傳的檔案是否侵權)--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1年2月13日 (日) 04:21 (UTC)
有一個懷疑分身:user:99Reda--香港的用戶 A Hong Kong User聯絡 Talk 2011年2月18日 (五) 05:07 (UTC)

A new suspicious user :Sysser ,maybe he is HappyXXXXXX (see his Contributions)--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1年2月24日 (四) 13:17 (UTC)

espec contributions in etvhk --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2月24日 (四) 13:28 (UTC)

Groupon香港情人節團購花束事件

Groupon香港情人節團購花束事件 - Inside 應該也寫得入網典對吧?--hkmtrhah talkevchkerthk 2011年2月14日 (一) 18:20 (UTC)

小弟也在unwirehk看到。fb專頁不知有沒有空閒的寫手呢。Bye.gif--Sulphate 2011年2月15日 (二) 08:40 (UTC)
先開頁,自會有人加入的了。 --Ydog 2011年2月16日 (三) 03:19 (UTC)
順道開開Groupon條目,有沒有好心人可以撰寫團購條目?--湯米‧提思 2011年2月19日 (六) 14:38 (UTC)

東方成功告高登,香港網絡的黑暗

今天是香港網絡最黑暗的一天。東方日報2011年控告高登討論區誹謗事件,法庭判處高登討論區在收到投訴後8個月才抽起的文章,承擔誹謗賠償10萬元。網典早前已經被《東方日報》控告誹謗,倘若網典敗訴,難道Wikia要代網典承擔誹謗賠償予《東方日報》嗎?

東方成功告高登,可能會引起一連串骨牌效應,分分鐘不少網站也會受到牽連。--湯米‧提思 2011年2月26日 (六) 09:53 (UTC)

網典在不加多減少的情況下轉述消息、如實記載,理應不能構成誹謗,在被認為是別有用心才屬誹謗。故我們要看看我們是以記事姿態記錄事件還是有其他意圖,而且今次事件是因為高登處理得慢才成功入罪,否則根本無可能入罪。此外法庭如有禁令禁止傳閱,我們理應遵守,否則任何消息不應被停止傳播。--不是維基人 2011年2月26日 (六) 10:44 (UTC)
可惜目前高登admin仍沒有就此事件回應,但從過往態度所看,高登admin是十分懼怕白粉的,如果此事件真的要賠償的話即等同承認他們沒有賣過白粉,但我們又能夠怎樣做呢?另外我想問一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是xyz))的那個代碼該怎打?--饕餮 2011年2月26日 (六) 11:38 (UTC)
問題重點是高登沒有嘗試證明馬氏當年有沒有靠百份起家,便在打官司時假設會員的確對西方造成誹謗,如果要打的話還是有爭辯之處,但問題是被告不去想這個問題,外人也管不了。
似乎高登短期內不會對西方有甚麼行動,反觀西方打算就其餘兩個懷疑誹謗文章上訴(他們自己說的),似乎類似事件陸逐有來。
如果在網典轉載此事,除了盡量加上來源外也沒有其他可以做,何謂引述何謂誹謗、引用懷疑誹謗文章是否違法,實有爭議之處。
另回饕餮:可以用{{unsigned|xyz}}。--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2月26日 (六) 12:45 (UTC)
據我所知,在以前的法例,的確規限了即使有關人事所說的全為事實,但他別有用心(即有心損害他人名譽),仍會構成誹謗,但現時法例已經廢除有關規定。只要有關人士所說的全為事實,無論他是安了甚麼壞心腸都不構成謗謗。--Leeyc0 2011年2月26日 (六) 16:52 (UTC)
根據香港的法例,在誹謗訴訟中,舉證責任在於辯方,答辯人有責任舉證有關陳述並不構成誹謗。因此,高登敗訴可能只是因為高登沒有證明有關陳述並不構成誹謗。在誹謗訴訟中,其中一個答辯理由是有關陳述乃基於事實,全部有理可據。[40] 因此,正如其他人所說,我們可以做的只有儘量引用來源。--Leeyc0 2011年2月26日 (六) 16:46 (UTC)
不過,有一點需要非常小心。因為馬氏兄弟有關販毒的案件並未經過法院審判有罪,並未構成事實,因此「馬氏兄弟曾經賣白粉」的陳述仍屬誹謗,只可以說「馬氏兄弟因為被牽涉進販毒案件內而被香港警方通緝」。--Leeyc0 2011年2月26日 (六) 17:01 (UTC)
那樣我覺得應該立即刪除有關事件的條目,而這些條目可以先backup。--路人 2011年2月27日 (日) 04:35 (UTC)
我在前瞻網典未來發展已透露了一些:現時報業集團已開動「宣傳機器」,借用親中勢力批評高登討論區及所有會員;他日有可能連它看不過眼的網站(包括網典)也成為批評對象。
我說一個故事:

--通勤電車321系 2011年2月27日 (日) 06:17 (UTC)

我反而想找出1978年該三天《快報》及同類報章的那段報導,以證明事件的真確性。--湯米‧提思 2011年2月27日 (日) 11:51 (UTC)
我也嘗試過到圖書館去找舊報章,奈何沒有快報,工商也不是那段時期的,能找到的只有兩份台灣報章以小篇幅報導「卡尼」行動,所引用的資料都是「根據港報報導」。
已經完成整理手上有的報章資料,需要全部(11份)放上來嗎?還是以外部連結放上來?--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2月27日 (日) 13:08 (UTC)
另有沒有人知道檔案:馬氏歷史圖片.jpg內的報章是否全都是快報?大約是何時刊登的?--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2月27日 (日) 13:10 (UTC)
就用外部連結放上來吧,有關外部連結最好長期在線。--湯米‧提思 2011年3月2日 (三) 16:35 (UTC)
Imgur相簿Mediafire打包下載--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3月3日 (四) 12:18 (UTC)

香港網絡大典五週年快到了

我想問一下大家有沒有興趣做一些活動?Sosad.gif--路人 2011年3月2日 (三) 12:12 (UTC)

快點換wordmark logo吧!我之前已上載了一個了。--湯米‧提思 2011年3月2日 (三) 16:32 (UTC)
似乎已經見到換了,不過最近Wikia好像不太穩定,不少中文介面都變回英文,搞到很多頁面都不能存取。--湯米‧提思 2011年3月5日 (六) 14:40 (UTC)
+1 是只有monobook這樣還是連oasis都出問題?between巴典鐵典都間中出現同樣情況--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3月6日 (日) 02:46 (UTC)
可唔可以比我upload一個我自己創作嘅wordmark logo?--Owindows 2011年3月12日 (六) 09:55 (UTC)

Evchk new logo.jpg

--Owindows 2011年3月12日 (六) 10:02 (UTC)

Translate server error

今次Wikia明顯已經出現了「Translate server error」的問題了。--湯米‧提思 2011年3月6日 (日) 04:10 (UTC)
+2,仲以為係我問題。最近我兩部電腦上Wikia都出現問題(monobook介面),不但令介面都變回英文,部份模版更不能存取,出現Error。--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1年3月6日 (日) 05:32 (UTC)
我都係咁。--Owindows 2011年3月12日 (六) 06:00 (UTC)

首先,先總結一下我所遇到的問題︰

  1. 和大家一樣,按連結進入部份頁面時均以英文顯示,不過當F5後又回覆正常。
  2. 部份模版失效,但又按F5回覆正常。
  3. 處理工作時出現error,要等數分鐘後才正常。
  4. 搜尋條目時,即使已有條目如社區,都會回傳找不到要求建立新條目的版面。
  5. 部份圖片出現無連結,即無條目使用,F5後回覆正常。
  6. 搜尋到已有條目(藍字),一按後變成亂碼兼紅字,要求建立條目。
  7. 討論頁按頂上的新段,編輯儲存後,沒有任何變化,編輯歷史也沒有,唯獨是最近更改有相關記錄。

推論wikia正進行許多試驗性項目及系統維護,我想將會陸續有來。--不是維基人 2011年3月12日 (六) 06:55 (UTC)

編輯會消失[shocking] 出現上述#2,4應該是因為#1(對英文界面來說「模板」及「檔案」沒有意義,只有"Template"和"File"才是特別namespace)
#6很早(轉到oasis後不久)已經出現,近期回覆正常--Link Hyrule (沒有不見) 2011年3月12日 (六) 12:32 (UTC)

甚麼網也上不到

自從地震發生以來,除了高登和香港討論區外,幾乎所有網都上不到--饕餮 2011年3月13日 (日) 18:39 (UTC)

我大部份用網上爬的朋友都有相似情況。反而我用+X哥旗下的ISP除了地震當晚上Facebook比平時慢了很多外,其餘都正常。--Kevin會議室工作紀錄 2011年3月14日 (一) 00: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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