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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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未能符合網典最低標準"字句

本人發現許多條目被加上以下字句:

This message box is using an invalid "type=info" parameter and needs fixing.

[[Category:Wikipedia message box parameter needs fixing|模板:Main other香港網絡大典:社區/Archive 7]]

本人並非認為改善條目不對,但Comeon君似乎過份挑剔,弄得模板比條目原文還要長,失去改善條目的意義,應有許多方法提出改善空間,例如使用{{expand}}模板。若情況許可,甚至自行找尋相關例證擴充解決,例子有MS.5729

另外,部份模板的字句說明太長了,應以精簡為原則,{{personal dispute}}及{{final warning}}等模板應該簡化。--LJ8652 2009年2月28日 (六) 02:47 (UTC)

其實目前的{{expand}}、{{article warning}}已經夠用。本人建議管理員把{{article warning}}修改,基本上有關字句和{{article warning}}沒有分別。--Tcshek 2009年2月28日 (六) 08:12 (UTC)
我想問,請問模板比原文長和失去改善條目動力有什麼直接關係?唉!其實基本上就是寫得太爛,處於一行文的水平,否則怎會連模版也長過原文?
{{expand}}不夠用,因為這個(暫定)模版是專門對付「極度劣品」,這個沒有帶出條目不合乎最低規格的訊息,還有一個與別不同的新模版給人新鮮感,令他們認真看待這個提示,舊模版人家看得太多了,可能猶如「高登不能說粗口」的舊條文一樣,只會予以忽視,用{{expand}}效果上我覺得會差很遠。
我不喜歡{{article warning}},因為警告字句不友善,易激起編輯者情緒,也害怕會嚇退新手。我個人想採取較溫和及友善的手段。--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08:32 (UTC)
就是因為這樣,我便建議管理員把{{article warning}}修改成合符正統的標準。--Tcshek 2009年3月2日 (一) 08:50 (UTC)
可能有點挑剔,article warning有warning一字不好,不想warn人,另外如果有人使用{{article warning}}於其他地方,要合併內容就變得要小心,本人較傾向另建一個模板,快捷方便,不如現在先討論內文,有什麼要改善或修改?還有想建立示範條目一事,怎麼樣?有沒有意見?--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10:27 (UTC)
計劃的其中重點就是要給予清晰的訊息,寫這種的「極度劣品」是沒有用的,字數上多一點就是想加強這種效果,讓新來者及訪客真正意識到,我們不只口說,還會真正處理,形成了風氣了,大家就不會再交這些「極度劣品」。
先放在這兒,而不是立即提刪,就是想讓具有關知識的人可以注意,給予改善的機會,所以LJ8652說的「若情況許可,甚至自行找尋相關例證擴充解決」,我是深表認同的。--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08:32 (UTC)

可能自己「賣花讚花香」,不過掛了這個提示後,原作者已對DRLQ501條目作出明顯改善,參看這個diff,長度像不會阻止人家改善條目的意慾,看到條目得到改善帶給本人一份滿足感。--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08:58 (UTC)

先提示各位,「少年草薙京 」條目疑為「少年草薙京」條目的惡意重建條目,我會考慮提交速刪。--Tcshek 2009年3月2日 (一) 15:22 (UTC)

其實一早已經不建議使用{{article warning}},其他可替代的,請參考香港網絡大典:模板消息--疾風綾希 2009年3月4日 (三) 18:10 (UTC)

民典恢復基本運作

香港民風大典已有人員負責管理,歡迎敬移玉步前往撰寫網絡話題以外的新條目。--疾風綾希 2009年1月29日 (四) 04:51 (UTC)

香港網絡大典有沒有出現過監管員?

香港網絡大典有沒有出現過監管員?--知識長 2009年1月31日 (六) 09:37 (UTC)

監管員?你指的是香港網絡大典的管理員,抑或是Wikia的負責人?不過現在就多了「Wikia監管員」。--Tcshek 2009年1月31日 (六) 15:32 (UTC)
他應該是指這個:監管員(Steward)。--Comeon 2009年2月3日 (二) 15:18 (UTC)

-- 經過調查Wikia監管員只是一個普通用戶,才是真正的助手管理員。{{wikia助手}}

連留言也惡搞?假扮官方口吻嗎?--Comeon 2009年2月26日 (四) 09:13 (UTC)

正典運動:去粗口的實務守則

有見條目中還有不少粗口,提交了香港網絡大典:正典運動/去粗口的實務守則,目的是希望協助編輯者更有效達到正典運動提及要履行的義務。

歡迎大家給予意見,如果認為守則的內容有問題或爭議,歡迎抽起這部分內容,跟著大家再討論。--Comeon 2009年2月1日 (日) 12:29 (UTC)

這個建議備受爭議:因為若干條目具爭議性的內容遮蔽粗口的話,會使原有內容失真;其次香港網絡語言的「」、「J」等字,本身是個粗口諧音,但也分別解作塑料、陽具;如果「」、「J」字也當作粗口的話,我想網典別指望記錄高登等香港互聯網討論區文化了!所以如同規管網絡色情資訊諮詢建議一樣,難以達成廣泛共識。我想應再作進一步討論。--Cu321 2009年2月1日 (日) 14:01 (UTC)
這樣做其實會不會太麻煩呢?有高登會員名稱有粗口的,這樣要怎樣處理?(例子:全職賭X二世(X=粗口))。還有粗口這條目又要怎處理? -- 左右做人難(talk) 2009年2月1日 (日) 14:38 (UTC)
(To 左右做人難)會員名稱有粗口用X取代,當然會員自身的條目就不用了,還有只是遮蔽,用戶將滑鼠移到名稱處還是可以看到正名的(自己試試看:全職賭X二世);粗口條目就不用遮蔽粗口,本身就是要說粗口。最後如果大家同意這些格式,可以建立一些新Template,這樣一個Template便可以自動產生原來要打的內容,會方便很多。--Comeon 2009年2月3日 (二) 09:07 (UTC)
其實粗口也是一種文化,如果真的要「去粗口化」,技術上是很困難的。難道每個相關條目都要加上{{Adultonly}}嗎?如果正典運動要完全地「去粗口化」,恐怕我們會變成了「道德西」了。(如果所有粗言都要禁止,那麼「高登撚字文化」條目豈不是變了成人內容?始終「道德西」也是「高登撚字文化」的產物。)
網絡正典運動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劣質內容,減少人身攻擊,改善網典條目品質,而不是只為「去粗口化」。粗口是可以用的,但只限於出現於與條目有直接關聯之引述中使用。當然,描寫非議或爭議性人物時,就不要使用粗言穢語或不雅用字了。--Tcshek 2009年2月1日 (日) 14:52 (UTC)
謝謝大家意見,如果連粗口條目也要遮蔽粗口就真是有點兒那個,誠如各位所言,明顯會使原有內容失真,深表認同。--Comeon 2009年2月3日 (二) 09:07 (UTC)

修正第二版

已加入了這個規則:

如果條目本身需要直接使用粗言穢語來記錄(例如粗口仆X等),當然可以直接使用粗口,不用遮蔽。

第二點就是,不是要求強制禁止使用所有粗口,其實是可以使用粗口,只是希望處理上好一點,以平衡不同讀者的要求,長遠應有利吸納更多不同的寫手,例如:

一句粗口:「你X街喇,我實X爆你.」(非禁用粗口,只是遮蔽粗口)
一大段粗口:{{HideH}} ...... {{HideF}}(還是可以使用粗口,只是不喜歡粗口的可以選擇不看,認為看粗口沒問題的可以選擇看)

看看還有沒有什麼問題要修改?--Comeon 2009年2月3日 (二) 09:07 (UTC)

(!)意見:或者可以試一下偽基百科的Template:C。--Gordon仔~(派膠) 2009年2月3日 (二) 11:12 (UTC)
其實這個規則可以彈性處理,如果對話有粗口,也未必一定要完全禁止,但我們一定要防止有人濫用粗言穢語。如果好像這個條目般,就真的不可以接受了,因為那些粗言穢語已經被濫用作人身攻擊他人。
偽基百科的 Template:C 我覺得未必適用在網典,因為 Template:C 會影響內容外觀,反而會令內容失真。--Tcshek 2009年2月3日 (二) 11:44 (UTC)
(:)回應「......也未必一定要完全禁止」請再看第二點,不是一早已說了沒有要求完全禁止嗎?粗口是絕對可以使用(如果認為有必要的話)。--Comeon 2009年2月3日 (二) 14:50 (UTC)
(!)意見 今天有一篇討論,講述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陳偉業在財務委員會會議中使用「仆街」字句,劉慧卿以使用「冒犯性詞語」為由驅逐二人離場(相關條目為仆街劉慧卿梁國雄陳偉業),連《明報》也直接使用。本人認為若有關粗鄙用語是關鍵詞,而主流報章來源也採用,應予以保留。--LJ8652 2009年3月28日 (六) 17:36 (UTC)

編輯限制應該撤銷

「近日大量破壞......已確認電郵的註冊用戶方可編輯......」這個好像已掛了良久,這個措施當初好像不是要永久性,撤銷合乎Wiki編輯精神,動議撤銷。
但是考慮到破壞維護方面,管理員好像人手不足,建議要求注冊才可編輯,反正注冊手續十分簡單。
先投票七天,看看意見如何。--Comeon 2009年2月3日

看來限制已被管理員解除了,所以投票自動作廢,改為討論形式。--Comeon 2009年2月4日 (三) 22:29 (UTC)

因為目前都仍有零星破壞,加上最近出現一些惡意重建的條目,因此暫不建議撤銷確認電郵要求。--Tcshek 2009年2月3日 (二) 14:01 (UTC)
為了零星破壞就設限,會不會忽視了其他潛在的利益損失?惡意重建者,有電郵確認也不是真的能阻止;反而電郵確就真的會打退不少良好編輯者。除非認為現在破壞遠比建設的多,否則個人絕不建議過度設限。
原本只是「臨時設限」,現在已是「長期設限」,恐怕這個「長期設限」早晚變為「永久設限」。如果現在不撤銷限制,也希望定一個撤銷的期限,不能無了期地設限
不要忘記Wiki成功的元素!--Comeon 2009年2月3日 (二) 15:06 (UTC)
(!)意見此限制似乎已暫時撤銷,今早開始已有IP用戶在網典編輯。--Plasticx2036 2009年2月4日 (三) 08:36 (UTC)
(!)意見我覺得以資訊安全的角度,要將Wiki成功的元素,全般套用在香港網絡大典上,並不可行。因為香港現時的網民性格質素參差:既有惡搞起底投訴上報的一群,也有不少是來自御宅族文化的各類族群(如動漫迷交通迷等),他們使用專門的互聯網語言,可能建立作出人身攻擊甚至是網絡欺凌的條目。而透過代理伺服器(Proxy Server),以匿名方式向網典作出破壞或將網民個人私隱資料起底,已有過往事例。我曾經經歷過2005年的虛擬名人大全以及Chimaigun.com的興衰,也經歷過網典成立初期的混亂情況,我覺得與中文維基百科,有嚴密的監管制度相比,仍有一段距離。--Cu321 2009年2月4日 (三) 05:51 (UTC)
(!)意見其實我覺得網典應招募多些管理員去監管,如果沒有足夠的監管,網典仍是會出現人身攻擊、批鬥及惡搞式誹謗。目前此限制的確已暫時撤銷,但我們仍需要提高警覺,如果再出現大型破壞,就要恢復有關限制。--Tcshek 2009年2月4日 (三) 13:40 (UTC)
(!)意見 歸根究底就是人材的問題,網典太少寫手或幫手,始終人手不足,其實我覺得網典本身有不少潛能,但尚未發揮,也不懂好好展現自己的潛能,讓訪客眼前一亮,投入網典大家庭。老實說,如果你喜歡編寫網絡題材,在網典編輯的樂趣遠比維基的大,在這兒間或也會笑了出來,輕鬆得多,在維基編輯像是要懷者戰戰兢兢的心情,尤其是要寫一些具爭議性的題材,像是怎樣寫也是有問題似的,編輯戰一觸即發,很久以前就對維基失去興趣,估不到發現了網典,網典另一套文化與共融的理念令我眼前一亮,與我多年來的想法不謀而合。--Comeon 2009年2月4日 (三) 22:29 (UTC)
(!)意見 長遠或者要多建立一些合乎網典需求的規則或實務守則,現在的大都只是照抄維基,不太好,其中可能4成根本不合網典,4成根本沒有遵守,只有其餘2成才是真正生效的。還有維基的一套雖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網典的存在某程度突顯了維基某些根深柢固的系統性問題,所以如果照抄並如實執行的話,只會將它固有的問題搬到網典。--Comeon 2009年2月4日 (三) 22:29 (UTC)
(:)回應Cu321,贊同,所以我也是建議「要求注冊才可編輯」,另外因為題材的特殊性(如寫某論壇用戶條目),往往就只有主編輯者自己才熟悉這個題材,很多時需要聯絡他才能更有效解決問題,他注冊了會方便向他留言查詢。--Comeon 2009年2月4日 (三) 22:29 (UTC)
(!)意見有一點想提醒大家,其實用戶某程度上也能執行管理員的職務,如見到破壞你自己也可以即時幫忙回退,只有蓄意連續性破壞才需要管理員出手阻止。不過我想大家回退前盡量打上解釋,例如「不好意思,恕看不到閣下刪除一整段的道理,要回退你的修改,這兒主張共融文化,如有問題歡迎問我」等,很多時溝通往往能避免無謂的爭吵,有時態度客氣一點就可以避免無謂的編輯戰。--Comeon 2009年2月4日 (三) 22:29 (UTC)
(!)意見 編輯限制放寬之後,就已經出現數條垃圾條目要速刪了,我覺得放寬限制只會增加寫手及管理員的工作量。其實註冊是很方便的,基本上我覺得反而要鼓勵匿名用戶註冊以參與編輯工作,正如Cu321兄所說,匿名用戶是最難監管的,有些匿名用戶可能會借機破壞。
其實把有關限制更改成如下會比較好一點:
  1. 只有註冊用戶或以上級別才可開新條目,而匿名用戶只可編輯條目;
  2. 移動條目方面,我會建議只限編輯次數超過300次或以上的用戶才可使用該功能;
  3. 所有個人用戶頁只限用戶自己以及管理員才可編輯;
  4. 所有個人用戶討論頁及新聞動態只限註冊用戶或以上級別才可編輯;
  5. 匿名用戶每隔60秒才可編輯一次條目,或者匿名用戶編輯條目之後要輸入認證碼,以防止洗版式破壞及大型破壞。
--Tcshek 2009年2月5日 (四) 04:22 (UTC)

編輯限制放寬之後,我已觀察了一天,發現多了匿名用戶建立了一些空白及垃圾條目,也多了破壞及清空條目的情況,本人對於此情況感到有點失望。看來我要考慮收回本人以上的建議,改為匿名用戶不允許編輯,回復舊建議了。--Tcshek 2009年2月5日 (四) 10:05 (UTC)

他山之石,可作參考:中央社(台灣):日警方首次檢舉對部落格進行集體攻擊行為(2009-2-5),這裡的「(部落格)燃燒」稱謂,在日文原為「Blog炎上」。--Cu321 2009年2月5日 (四) 15:46 (UTC)
認同部分觀點,不過想提出一點,開放了一定會有破壞,就算連維基也不例外,但也不能只看破壞面,而不看建設面,IP良好貢獻例子:[5][6][7][8][9]等。--Comeon 2009年2月5日 (四) 17:21 (UTC)
開放了自然會有破壞,看看維基這邊,每分鐘也有編輯,一兩個小時便超過500次,不是說沒有只有零星破壞,一樣有不少,但只是用戶能破壞的同時我們也能回退。我們一天過到100次編輯也高興,看來要維護應該不難。
總括而言,我的觀點是絕不能只因有破壞就限制,限制是雙刃劍,會帶來好與壞的影響。
如果破壞者比建設為多,支持限制,否則就反對限制。--Comeon 2009年2月5日 (四) 17:21 (UTC)

IP貢獻研究數據 (2月5日全天)

研究了一整天的數據!

非破壞貢獻
  • 219.73.51.92‎ (3×)] (edit content page)
  • 61.244.107.121 (edit content page)
  • 221.127.222.56 (edit content page)
  • 221.127.211.105‎ (edit content page)
  • 124.244.92.248‎ (edit content page)
  • 83.223.112.142 (edit content page)
  • 203.186.249.222 (edit content page)
  • 219.79.73.15 (edit content page)
  • 203.186.249.222 (edit content page)
  • 203.186.249.222 (edit content page)
  • 203.186.182.221 (edit content page)
  • 124.244.187.172‎ (edit content page)
不明貢獻
  • 122.100.157.31 (edit content page) [只加了"陳"一字,不明其由,但不算是蓄意破壞,頂多令頁面有一個小瑕疵]
蓄意破壞貢獻
  • 61.18.170.194 (edit content page)
  • 219.73.72.171 (edit content page)
  • 222.166.160.24 (edit content page)
  • 219.77.12.234 (edit content page)
蓄意破壞貢獻
  • 219.77.0.237‎ (edit user page)
過劣貢獻/蓄意破壞貢獻
  • 123.203.145.138‎ (create new page) [只寫了"人一個LAW",歌手GEM確實是人一個,不過貢獻過劣]
  • 59.149.138.85 (create new page) [只留下"....."]

總結

明顯地整體上好人是遠多於壞人(笑!),好事!

  • 編輯頁面:明顯地非破壞的良編輯遠比壞編輯的多,加限制是反傷害網典之舉,不建議加任何限制!
  • 新頁面:暫時只有兩個,想看多一點數據,暫時兩個也是差/破壞貢獻

綜合以上小研究,回應Tcshek 第一版本建議:

  1. 開新條目:應該(+)支持,因為開新條目是較大的貢獻,要求較高,再者註冊不難
  2. 移動條目:(-)反對 過於苟刻,我還是選擇信任大家,頂多設限為到達"半保護編輯"的要求;或者是電郵確認戶
  3. 個人用戶頁:(+)支持 其實這是我一直的想法,早應如此,不知是否有技術限制?
  4. 個人用戶討論:(=)中立 開放IP討論覺得不是什麼問題;新聞動態:不是一早就要冊才能編輯嗎?
  5. 編輯條目:(+)支持 匿名可編輯條目,"輸入認證碼"可以考慮。

如果有大型蓄意及持續性破壞,隨時也可以暫時封禁IP編輯,但是不能只因一兩次大型破壞就「斬腳趾避沙蟲」,除非大型破壞是頻繁持續性出現,否則強烈反對永久封禁IP編輯!--Comeon 2009年2月5日 (四) 17:55 (UTC)

看過Comeon兄的回應之後,都是時候恢復本人之前的建議,其實限死了網典也是不好的,不過我們也要有彈性的調節。移動條目方面,我也同意建議改為只有電郵確認用戶才可移動條目。暫時來說,匿名用戶的質素,很明顯是好壞參半,不過壞的似乎多了一點。--Tcshek 2009年2月11日 (三) 15:20 (UTC)
本人關注一些匿名(只顯示IP)用戶編輯面頁的問題,有個別匿名用戶清空有關條目(例子),或者內容不明所以,如個案一個案二,建議管理員適當時候介入問題條目,或在另設專題討論欄討論有關問題。--LJ8652 2009年2月12日 (四) 08:11 (UTC)
本人認為用戶有責任確保網典安全,當中有部份條目不斷被破壞,而且有個別是明顯有預謀破壞,尤其是匿名用戶藏頭露尾,防不勝防,用戶應關注有關問題。--LJ8652 2009年2月12日 (四) 14:59 (UTC)

編輯限制應該撤銷

其實我在一月底已經知會各負責系統方面之工作人員,但目前未得到任何回應。--疾風綾希 2009年2月8日 (日) 18:17 (UTC)

嘛,反正我的意見是「適度放任,抵制過分監管。」我最討厭過分利用維基百科(特別是中文維基百科)on9管理思維套用在網典上,更加反對網典變成第二個維基百科。--疾風綾希 2009年2月8日 (日) 18:22 (UTC)

聽你的口吻,好像連你也不知道限制被解除了,這樣究竟是誰解除了?--Comeon 2009年2月9日 (一) 21:37 (UTC)
解除了編輯限制之後,批鬥、起底的事件的確多了,看來撤銷編輯限制反而帶來了反放果。--Tcshek 2009年2月11日 (三) 15:11 (UTC)

增加功能查詢

請問哪位負責加功能?希望能有以下捷徑:

  • 編輯首段 (好似這兒沒有,有點兒不方便)
  • [[Image:Example.jpg|thumb|200px|right|文字描述]](時常要用Thumbnail,有一個快鍵會比較好)

常用標籤想加入:

  • <nowiki> ... </nowiki>
  • <pre> ... </pre>
  • {{HideH}} ... {{HideF}}
{|class="wikitable" style="width:80%;"
|-
! 列標題
! 列標題
|-
! 橫標題
|| ...
|| ...
|-
! 橫標題
|| ...
|| ...
|-
|}

能否加上?--Comeon

<nowiki> ... </nowiki>可在「系統標籤」找到;至於<pre> ... </pre>,因不是太常用,其實可加可不加;而[[Image:Example.jpg|thumb|200px|right|文字描述]]我就覺得可以改到,不過技術上未知是否可行;表格方面就暫時未有快鍵提供。
雖然捷徑可方便編輯者,但我一向都習慣了自己把有關代碼儲下來備用,有沒有相關捷徑也不會影響編寫條目。其實目前基本的捷徑已足夠應用。--Tcshek 2009年2月3日 (二) 13:56 (UTC)
至少加了這些,本人編輯的效率會提高,例如加Thumbnail時要自己打,就算是存起在某地方,還是有點累贅,「一找一複一貼」還是比直接按一下為慢。
再說要考慮新手吧,新手沒有你這個代碼儲存表呢!或者你可以分享你的代碼表給大家使用。 ;-) --Comeon 2009年2月3日 (二) 15:13 (UTC)
其實我一向是用慣Mozilla Firefox來編輯條目,我發現捷徑對Mozilla Firefox來說是一個bug,我試過用捷徑來把文字加上<nowiki> ... </nowiki>,可是有一次我一按之後,編輯內容就會隨即化為烏有,所以我也很少會用到有關捷徑,因為我怕一用了就會搞垮了我的心血。(也許你是用IE的,也未至於出現我所說的問題吧。)--Tcshek 2009年2月4日 (三) 13:47 (UTC)
我也是使用Mozilla FirefoxIE是令人討厭的傢伙,極不安全,還有Firefox有很多很棒的插件,也是棄IE用Firefox的原因之一。你遇到這個問題,或者使用Ctrl+Z可以救回。喂!有沒有考慮分享你多年儲下的代碼表,方便新手使用?--Comeon 2009年2月4日 (三) 20:47 (UTC)
我剛收到Wikia的公告,指出有新功能可以方便Wikia的用戶,新模版中也有新的輔助編輯功能,也方便了一些新手。
我最常用的,都莫過於「粗體」、「<nowiki> ... </nowiki> 」、「隱藏 {{HideH}} ... {{HideF}}」、「引用 {{cquote|XXX}}」……以及一大堆重要模版,包括人物模版及描述性模版。--Tcshek 2009年2月5日 (四) 03:55 (UTC)
編輯首段功能已有。所有涉及系統本身的,管理員和行政員都無能為力。--疾風綾希 2009年2月8日 (日) 18:13 (UTC)
這樣究竟「編輯首段功能」去了哪兒?我到options找了很久也找不到,究竟要怎樣開啟?其實這個功能應預設開啟才是。大家同屬一個地方,但不同Wikia也有不同編輯功能,奇怪。涉及系統本身,這樣應該找誰反映?--Comeon 2009年2月9日 (一) 21:32 (UTC)
你用哪個Skin?有沒有開javascript? 默認的Mono是有這個功能的(也無法關閉)。請留意標題下方有“編輯首段”四個字。--疾風綾希 2009年3月6日 (五) 01:42 (UTC)

LUCAS叫爸爸

一篇短作品,其實是否應合併藝人床照流出事件衍生作品?--Comeon 2009年2月7日 (六) 04:48 (UTC)

建議查找有關作品的來源。--Tcshek 2009年2月8日 (日) 14:47 (UTC)
現在才找源頭?太困難了吧。不過我倒知道那是脫胎至一經典笑話的。 Ydog 2009年2月8日 (日) 15:06 (UTC)
可彈性處理,在這種類的惡搞作品為例,作品本身可以算是一個參照,整篇作品的內容不就是證明該作品的存在?又不用怕記錄爭議事件般,害怕有捏造事實的風險。--Comeon 2009年2月9日 (一) 21:48 (UTC)

2009年九巴傑出車長總決賽

資料來源:HKiTalk:巴士大集會2009及BCOY(2008-12-26)

「2009年九巴傑出車長總決賽」(BCOY 2009),將於2009年2月22日下午在九巴沙田車廠舉行,可作補充巴士迷廠頂細路不良巴士迷交通迷條目內容。惟請負責這類條目的編輯者,提防發生編輯戰。--Cu321 2009年2月7日 (六) 14:03 (UTC)

目前其他討論區反應未見踴躍,相信不會像九巴取消70號線事件那樣哄動,但本人會密切留意有關情況。--LJ8652 2009年2月11日 (三) 12:41 (UTC)

有關濫用香港網絡大典的問題

本人發現有用戶濫用網典,視之為個人網誌,如此條目與網典或網絡事件毫無關係,以及早前提出速刪的條目,浪費網絡資源。--LJ8652 2009年2月12日 (四) 10:06 (UTC)

濫用香港網絡大典的問題,的確是嚴重了。早前有人把香港網絡大典當作是批鬥及借刀的平台,因而令香港網絡大典出現一大堆批鬥及借刀的文章。對於這些有損他人聲譽及侵犯他人私隱的文章,一定要嚴厲打擊。--Tcshek 2009年2月12日 (四) 16:16 (UTC)

有關Tcshek與Sam2009(或與他們兩人有關)的糾紛,請到專區討論

為了避免爭執擴散至全版不同角落,影響正常討論情況,亦避免任一方最終慘被封禁收場,暫時開了一個專版供雙方解決糾紛,直至爭議平息為止,有任何爭議也敬請到這個專版討論,請不要再到處開主題


*** 香港網絡大典:社區/Tcshek與Sam2009的糾紛 ***


希望雙方冷靜,注意用詞,千萬不要因借其他題目又將罵戰延伸至其他地方,因為這樣可能會被封禁!

各界人士,如可以的話,請協助他們達成共識!如發現他們在其他地方出現罵戰,請幫忙移動至專版內。

謝謝合作!--Comeon 2009年2月15日 (日) 02:32 (UTC)

使用機械人帳號輔助管理的有關咨詢

基於更加有效率(以及讓管理員多一點個人時間),本人正考慮申請使用「機械人帳號」。現開放討論各位希望急需可以批量處理之項目。--疾風綾希 2009年2月15日 (日) 08:40 (UTC)

其實本人也有不少意見,不過又害怕像置之死地而後生:首頁大革新的結果一樣,完全不聞不問,死於非命,但眼見沒有人回應,或者我稍後給予本人少少意見,希望不會嫌棄。
我反而想問用戶能否申請「機械人帳號」?因為有感這兒命名和很多格式也很混亂及互相矛盾,想出一分力,有「機械人帳號」會更得心應手。--Comeon 2009年2月18日 (三) 04:33 (UTC)
PS: 看來繼Tcshek兄之後,下一個被針對的人是我,今次敵對用戶是User:NoComeon,估不到這樣快便步Tcshek兄的後塵,可能要暫時停止工作,避一避風頭! --Comeon 2009年2月18日 (三) 04:34 (UTC)
我會建議把機械人帳號用來批量處理一些已移動條目之鏈入頁面,因為有些條目一移動之後,所涉及的鏈入頁面就要修改,費時不少,如果有機械人帳號,可能效率會快一點。--Tcshek 2009年2月18日 (三) 17:05 (UTC)
按照我對規則的理解一般用戶應該沒辦法申請Bots(要不突然變成Spam Bots就很麻煩了),起碼都要Sysop級別用戶來申請。--疾風綾希 2009年3月2日 (一) 10:24 (UTC)
是人工批核就沒有問題,因為不是每個用戶說申請就會自動批核成功,不過最終也要看這兒的政策。--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10:45 (UTC)

要求第三方介入調停JALKMsuker條目

吹水旼近日對JALK的編輯涉及不良修改,這個修改我沒有參予編輯,我只是回復至之前的版本,但已加入了他新加的內容,不過他應該會再回退別人的修改。

提供部分前後版本的比較:

  • 內容全被刪除
    • 前:有次,還是叫作「JackyCheung」的他懷疑「Msuker」使用分身,利用一個IP用戶投票支持他,於是到原維基申請Checkuser,要求查兩者是否同一人操控,從用戶「Msuker」的討論頁面可看到該IP與「Msuker」討論此事[1],不過最後原維基拒絕他的申請,處理申請的「birdy」解釋維基不禁止用戶以IP身份留言。再說,根據Checkuser的規則,該IP與「Msuker」如沒有違反相關版規,Checkuser的申請是不會被接納[2]
    • 後:--
  • 內容被略化及重寫 (請留意,吹水旼修改後的內容來源連結被刪除了)
    • 前:2008年11月,「JackyCheung」對一名使用分身之用戶「cdjhook」造票的行動感到不滿,發表一則留言希望嚴懲「cdjhook」,......(全文較長,從略)...... 最後他以劃線刪去這段留言,並道歉說自己錯了。該討論的詳情請看參考部分[3]。(一共有1,641字元)
    • 後:JALK因批評用戶cdjhook種票,到客棧發表言論,被其他維基會員批評、希望刪文,皆被回退。據說因此已被恥笑。(一共有150字元)
  • 內容全被刪除
  • 內容被略化及重寫
    • 前:2007年,還是叫作「JackyCheung」的他加入了維基百科不久,曾以粗俗語言攻擊用戶,他的第一次編輯之用戶頁留了這句言論[4]:「個好。但是北京維基管理不知什麼是香港,所以經常刪除香港文化topic,真是激!他叫用心閣。」他以「北京維基管理狗」來攻擊來自中國內地的維基管理員。
    • 後:2007年,JackyCheung加入在維基百科不久,從他的第一次編輯之用戶頁[5]可看到,此會員曾罵一名管理員為「管理狗」。
  • 內容全被刪除
    • 前:(==相關條目==這一部分的資料)
    • 後:--

請大家看一看雙方的理據作出判斷,希望管理員或第三方介入以解決這次編輯戰。

另外,希望大家也能關注Msuker條目,Msuker條目是吹水旼所建立的,而MsukerJALK私仇已久,現在Msuker的內容有扭曲事實的嫌疑,我為了避嫌不介入修改,請其他人幫忙。--Nukia 2009年2月16日 (一) 15:37 (UTC)

條目HE8107因涉及私人恩怨而被全保護,雖然篇幅遠比JALK少,但其編輯歷史應該可以幫助閣下解決疑難。如有需要,可以電郵給管理員求助。--LJ8652 2009年2月16日 (一) 16:43 (UTC)
你是否叫我回退任何不合理的編輯,同時申請全保護?--Nukia 2009年2月16日 (一) 16:59 (UTC)
HE8107的私人恩怨問題明顯涉及破壞行為。然而,以上條目因涉及維基人的利益衝突,要注意編輯戰的問題。閣下提請管理員協助是正確做法。--LJ8652 2009年2月17日 (二) 02:18 (UTC)
User:吹水旼還要屈我說「請停止批鬥 並加入你所增加的內容」,這句說話在2009年2月17日 (二)說的,我們不可能得到共識,請大家花一點時間幫我做證,我這次編輯只涉及回退他刪除了人家的內容,跟著以免招人口實,我已即時幫吹水旼加入了他新增的內容,真是好心被雷劈,這樣也被屈成批鬥分子,現在我特別邀請User:吹水旼解釋,「我所增加的內容」在哪兒。證據在此,這是前後編輯比較,花一秒時間看便會真相大白。--Nukia 2009年2月18日 (三) 07:58 (UTC)
我看他不是說你這句--Johnng 2009年2月18日 (三) 13:07 (UTC)
請你自己看編輯歷史,他不是對我說是對空氣說嗎?: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7日 (二) 17:27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5,456位元組) (請停止批鬥 並加入你所增加的內容)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6日 (一) 23:05 Nukia (對話 | 貢獻) 小 (9,969位元組) (修正錯誤)
#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6日 (一) 23:03 Nukia (對話 | 貢獻) (9,976位元組) (回復至之前的版本,但我已加入了你新加的內容,另外我已要求第三方介入,請你不要再編輯,因為你涉及利益衝突,讓第三方解決這次編輯戰)
還請吹水旼出來解釋「我所增加的內容」在哪兒。--Nukia 2009年2月18日 (三) 14:55 (UTC)
看來有關JALKMsuker條目的糾紛必須在這裡解決。--LJ8652 2009年2月18日 (三) 08:18 (UTC)
我視察了雙方很久,由寫手吹水旼和另一方的寫手們有編輯衝突。首先吹水旼只是一人和另一方對抗,但我認為吹水旼的編輯比較合理,吹水旼的編輯也有適當的參考來源,而且對主觀的內容作出頗為適當的改寫(可看編輯歷史),但對方則完全回退,我覺得對方是惡意針對條目的主角JALK,在這一方面我也認同吹水旼的說話,這條目被"批鬥"了。
而Msuker條目由於沒有編輯戰,加上吹水旼已改寫條目,暫時問題不大,如沒有大問題,我認為可以ignore
我此時不敢作什麼建議,但仿傚HE8107的做法亦可行。--Johnng 2009年2月18日 (三) 13:07 (UTC)
Msuker沒有編輯戰只是沒有人幫忙編輯,由始至終只有他一人在寫,這點已十分可疑,他有利益衝突的編輯反而得到支持,看來賴皮編輯是可以奏效。--Nukia 2009年2月18日 (三) 14:55 (UTC)
回歸基本步,請吹水旼逐點解釋當初為何要刪除以上所指的內容。--Nukia 2009年2月18日 (三) 14:55 (UTC)

再次要求吹水旼出來解釋

回帶:

疑點一

吹水旼在頁面中先說:「如果內容沒有來源,我將會刪除--吹水旼 2009年2月15日 (日) 03:02 (UTC) 」[10]

  1.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6日 (一) 23:05 Nukia (對話 | 貢獻) 小 (9,969位元組) (修正錯誤)
  2.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6日 (一) 23:03 Nukia (對話 | 貢獻) (9,976位元組) (回復至之前的版本,但我已加入了你新加的內容,另外我已要求第三方介入,請你不要再編輯,因為你涉及利益衝突,讓第三方解決這次編輯戰)
  3.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8:50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5,435位元組)
  4.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1:14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5,245位元組) (→爭執)
  5.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1:12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5,271位元組) (→參考)
  6.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1:09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5,280位元組) (→維基百科之Yahoo!知識+條目)
  7.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1:04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4,896位元組)
  8.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10:52 吹水旼 (對話 | 貢獻) (4,655位元組)
  9. (當前) (先前) 2009年2月15日 (日) 01:18 Comeon (對話 | 貢獻) 小 (10,995位元組)

2009年2月15日 (日) 03:02 (UTC)留意,2009年2月15日 (日) 10:52就動作大刪文,很難不令人懷疑他只是想快刀斬亂麻,不過這一點也不是重點,重點是他以「內容沒有來源」為名,刪除他不想看到「有來源的內容」為實。吹水旼,如果你有膽就請逐點解釋為何要這樣編輯:

疑點二至六

  • 內容全被刪除
    • 前:有次,還是叫作「JackyCheung」的他懷疑「Msuker」使用分身,利用一個IP用戶投票支持他,於是到原維基申請Checkuser,要求查兩者是否同一人操控,從用戶「Msuker」的討論頁面可看到該IP與「Msuker」討論此事[6],不過最後原維基拒絕他的申請,處理申請的「birdy」解釋維基不禁止用戶以IP身份留言。再說,根據Checkuser的規則,該IP與「Msuker」如沒有違反相關版規,Checkuser的申請是不會被接納[7]
    • 後:--
  • 內容被略化及重寫 (請留意,吹水旼修改後的內容來源連結被刪除了)
    • 前:2008年11月,「JackyCheung」對一名使用分身之用戶「cdjhook」造票的行動感到不滿,發表一則留言希望嚴懲「cdjhook」,......(全文較長,從略)...... 最後他以劃線刪去這段留言,並道歉說自己錯了。該討論的詳情請看參考部分[3]。(一共有1,641字元)
    • 後:JALK因批評用戶cdjhook種票,到客棧發表言論,被其他維基會員批評、希望刪文,皆被回退。據說因此已被恥笑。(一共有150字元)
  • 內容全被刪除
  • 內容被略化及重寫
    • 前:2007年,還是叫作「JackyCheung」的他加入了維基百科不久,曾以粗俗語言攻擊用戶,他的第一次編輯之用戶頁留了這句言論[8]:「個好。但是北京維基管理不知什麼是香港,所以經常刪除香港文化topic,真是激!他叫用心閣。」他以「北京維基管理狗」來攻擊來自中國內地的維基管理員。
    • 後:2007年,JackyCheung加入在維基百科不久,從他的第一次編輯之用戶頁[9]可看到,此會員曾罵一名管理員為「管理狗」。
  • 內容全被刪除
    • 前:(==相關條目==這一部分的資料)
    • 後:--

吹水旼,請解釋為何一方面說「如果內容沒有來源,我將會刪除」,另一方面卻暗中刪除人家的來源連結和打退「有來源的內容」。請逐點解釋,不要含糊其詞。

疑點七

另外,你說過「請停止批鬥 並加入你所增加的內容」,請吹水旼出來解釋「我所增加的內容」在哪兒。

疑點八

另外你為何要創建「Msuker」 (JALK的仇人)條目和寫上全沒來源的內容?[11]

==特點==
以下內容總合以上,可供查證,不是原創研究。
===條目篇===
#專門創建'''極短小'''條目,不理會外語名字
#'''不以正確格式'''撰寫條目
#撰寫條目'''未有添加任何參考資料'''
===吵架篇===
#當受到批評時,以方針'''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來恐嚇其他會員
#同上情況,他會故'''意指出其他會員的言論離題''',希望避開別人對他的善意批評
#使用'''一大段冗長但論點不多的文字'''來回應,希望讓其他會員卻步
#永遠認為自己是做對的,若被勸告,'''絕不會作出反省''',反而鑽牛角尖不斷嘗試證明自己沒有做錯。

吹水旼說這些內容是「可供查證,不是原創研究」,請問為何你當初會寫這篇偉論?會寫這種內容的人已遠遠超越一般人編輯時的主觀錯誤。

這個只是其中一個問題,「Msuker」還有其他問題!

疑點九

你的編輯已經嚴重有利益衝突,為何我們在勸喻讓第三方去處理時,你也堅持繼續插手呢?為何不肯給第三方介入解決呢?

請逐點疑團解釋,在下面回覆,不要含糊其詞。--Nukia 2009年2月18日 (三) 15:28 (UTC)

回應

其實我已經說過,主編者非常主觀,任何人都需要作出提醒,提示甚麼內容有問題、需要改進等。非常感謝你們對條目「Msuker」的提示。

另一方面,我也是已經說過很多遍了。就是網典會員Nukia所加入的資料有加大(誇大),來源不足等嚴重問題,而且極不中立。

已經講過好多次,唔講了--吹水旼 2009年2月20日 (五) 09:42 (UTC)

究竟用戶頁是否容許用作侮辱及誹謗他人之用?

User:Sam2009這個用戶頁之內容對本人構成侮辱及誹謗,難道網典是容許以用戶頁作侮辱及攻擊他人嗎?雖然本人不應干涉用戶頁,但User:Sam2009如此的行為已經嚴重牴觸香港網絡大典的禮儀,希望香港網絡大典之管理員儘快嚴懲User:Sam2009,不要再讓他借文生事。--Tcshek 2009年2月16日 (一) 15:43 (UTC)

在任何地方也不可以侮辱或誹謗其他用戶,包括用戶頁在內,因為這樣有失禮儀及編輯文化。 --Nukia 2009年2月16日 (一) 16:35 (UTC)
該用戶堅持要在用戶頁攻擊tcshek,本人已修改及要求該用戶在香港網絡大典:社區/Tcshek與Sam2009的糾紛解決。--LJ8652 2009年2月17日 (二) 02:14 (UTC)
看來User:Sam2009已經因為此事而被永久封禁,管理員的理由為「無禮的行為、攻擊、騷擾別人、屢勸不改」--Comeon 2009年2月17日 (二) 12:36 (UTC)
當大家看過他在維基百科的用戶頁後,就不會為此而多作討論,此人根本就是無可救藥。--Gordon仔~(派膠) 2009年2月17日 (二) 13:06 (UTC)
這總算是了結了心事,平息了這場罵戰,User:Sam2009今次是自取其咎,他屢勸不改也沒辦法,不過「User:Sam2009」一頁仍有誹謗內容,希望管理員批准刪除有關內容並把「User:Sam2009」一頁鎖上。
雖然User:Sam2009已被永封,但大家一定要提防User:Sam2009可能以其他分身重返網典進行破壞,也許他會看不起管理員永久把其封禁,可能有機會找機會報復。--Tcshek 2009年2月17日 (二) 15:29 (UTC)
了結你的心事就好了,不過如果他不再重犯錯誤,我相信網典的大門隨時為他而開(:-))--Comeon 2009年2月18日 (三) 01:43 (UTC)

在這次事件中真的要大讚管理員,不過是非一般的讚賞

  1. 極度尊重言論自由:看不到管理員插手刪除人家的言論,反而本人耐性很不好,忍不住開個專區讓他們繼續討論,我會較有信心即使有用戶是批評管理員或說他們不是,他們也不會濫權,像維基管理員般極速刪去他的言論。
  2. 極度忍讓以及包容:管理員這樣遲才永久封禁他,可見他們凡事以忍讓及包容為先,貫徹網典「共融」及「包容」的文化,在這方面看絕不是壞事,我會較有信心即使將來有用戶是針對管理員,他們也會盡量克制及避嫌,不會像維基管理員般極速封禁他的。

有點兒看到以前的影子,有次一位用戶很不悅,對論壇很不滿,幾次PM粗口問候版主,內容就是投訴論壇的不是,言詞都很激烈,我沒有封禁他,只是積極地向他解釋,希望幫他降溫,他看來有點滿意,不過其後他公開在論壇投訴,反而遭到總壇主即時永久封禁,當時有點衝動想為他求情,因為刑罰太重及不合理,不過看來這個人是個麻煩兒,在論壇上亦不討好,幫他求情好像有點兒難於啟齒,所以最後「斟情」不幫他求情 ;-)。--Comeon 2009年2月18日 (三) 01:43 (UTC)

其實本人以至是管理員都已經對犯事者有所包容,給予了犯事者改過的機會。套用在Sam2009這一事上,我們也非常忍讓及包容,而本人及其他寫手也曾經好心協助他,可是Sam2009不想別人協助,而且卻對他人作出侮辱,最後我們都不再協助他。網典的確是自由的,只是有人不珍惜而已。--Tcshek 2009年2月18日 (三) 17:01 (UTC)

一波平了,一波又起

Tcshek兄之戰剛暫時平息,估不到這樣快又揭開另一場戰爭的序幕,不過這次被針對的人是我,而今次的對手是User:NoComeon,來頭絕不惹少,據說是知名的勢力人士,曾被爆料話她為人記仇,大家估下佢係邊個(提示:User:NoComeon的編輯歷史)? ;-)

有趣!有趣!如記錄在網典新聞,想必笑到令人噴飯。

想不到不用一天便步Tcshek兄的後塵,可能要暫時停止工作,避一避風頭!--Comeon 2009年2月18日 (三) 04:48 (UTC)

不論如何,該用戶這樣做實在不對,故此本人發現問題回退後,就將有關截圖轉交管理員介入。--LJ8652 2009年2月18日 (三) 06:16 (UTC)
不用說了,如果再有破壞,不如把User:NoComeon封了便成。(以我所知,除了人妖條目破壞者及Sam2009之外,也沒有甚麼寫手特別記仇的。)--Tcshek 2009年2月18日 (三) 17:01 (UTC)

既然有用戶認為我的 username 不當 (以至存有攻擊用戶成份),那麼我很樂意把他改掉。如果存有技術困難不能更改的話,我也樂意再注冊一個 username 使用。

如果可以更改的話,以下是本人的意願:

  1. ComeDown
  2. CameDown
  3. XXX-!?(或者XXX-!也可)
  4. Ahead

至於我被指破壞,我實在沒太多空閒,或許我暫停一下編輯,過兩三天有空時再來回應。 --NoComeon 2009年2月19日 (四) 11:24 (UTC)

(!)意見或者叫CalmDown會幾好。(我又逃) --Ydog 2009年4月24日 (五) 10:06 (UTC)

分身破壞問題

我想問如果某人不停使用分身有計劃地破壞,請問管理員怎樣阻止?管理員能否checkuser查他們?如不能,請問誰有此權?--Comeon 2009年2月18日 (三) 05:29 (UTC)

User:NoComeon這個用戶名已不恰當,可即查封。(如果大家聽過「威巴士」事件,就會知道如何阻止。)--Tcshek 2009年2月18日 (三) 16:51 (UTC)

成立極度劣品(網民條目)關注中心

成立原因及宗旨:

本人認為,除非禁止所有人開網民條目,否則難免開題者正正是你的仇人(或者是對你不滿的人)。既然不能避免,就應積極面對,其實是仇人開題也不要緊,只要你說的話有事實根據,歡迎批判該網民。
但基於寫網民條目的特別性,和鑑於近日事件,再加上網民條目太多但大都寫得太爛,我覺得是時候另立一些規條,以正視聽,這亦是正典運動的宗旨之一。

網典網民條目,人們只當作洩慾,大肆批評亂吹,吹完就走,連交一點參照資料或寫得好一點都懶。
歸根究底,只說不做是沒有用,猶如高登條例規定嚴禁說粗口一樣,已經「無曬鏡喜」。
實際上我們給予外人的印象正正是:「這兒可以亂吹,根本沒有人會理。」

計劃是主打最底的部分,即是說集中火力處理最差的網民條目(暫名為「極度劣品」),以樹立正面形象。
注意:請不要誤會,我個人是支持網典的共融及放任管治模式,亦不希望這兒變成另一個維基百科。
本計劃只是:

  • 低量規管,不是太差的條目(極度劣品)也不會積極插手及干擾
  • 暫時只集中處理網民條目

處理方面會分開兩類,一是2009後建立的(新條目),一是2009年前建立的(舊條目)。 新條目比舊條目執法較嚴,當見到有人建立「極度劣品」,請積極介入,方法是:

  1. 先掛特定提示,希望編者關注及改善(同時亦給訪客一個好訊息,網典並不贊同這種低劣內容)
  2. 如果可以的話,通知用戶;你也可以盡量嘗試救活條目
  3. 一段時間後(如一個月)還未改善才提刪

舊條目也要處理,不過給它們一個過渡期,執法較寬:

  1. 掛了特定提示後,請到社區揚聲,吸引人關注,或者他們可以幫忙改善
  2. 如能力範圍內,請自己也嘗試救活條目(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_^)
  3. 一段時間後(如四個月)還未改善才提刪

我深信計劃如能成功,從行動給予他們正確且強列的訊息,我們不出手網典的抹黑風自自然然會減少,風氣好了,其他問題也會間接地得到改善。

民意調查及討論區

先做民意調查,你們是否贊成打擊「極度劣品」(網民條目)的宗旨、方針或措施?
如是的話,或者我們可以專開一頁及討論詳情等。

贊成

(+)支持 第一個投票^^ --Comeon 2009年2月18日 (三) 00:03 (UTC)

(+)支持 其實我們最好應該開一個專區,專用來討論重點改善條目,那可減少大量提刪條目。--Tcshek 2009年2月18日 (三) 17:16 (UTC)

(+)贊成雖然本人自認編輯水平未能完全達到網典的標準,但還是贊成開設這類專區。--LJ8652 2009年2月19日 (四) 01:28 (UTC)

(+)支持部分網典會員寫條目為爽快,而且「批鬥」味極濃,完全缺乏真正目的。極力支持網典杜絕這些不良資訊及這股不良Y風!!!--吹水旼 2009年2月20日 (五) 10:34 (UTC)

(:)回應 謝謝支持,因為人流不多,暫時專區就是建在這兒,置頂顯示(即是放在最頂部)。--Comeon 2009年2月27日 (五) 17:24 (UTC)

反對

初部細節

內容可能太長或太繁複,用Hide隱藏,有興趣者的請細看(個人強烈建議你看^^),很希望你能提供寶貴意見!

這些東西我會建議用來套用在部分編輯方針上,尤其是對於「中立的觀點」的方針。--Tcshek 2009年2月18日 (三) 17:12 (UTC)

謝謝支持,內容已整合至管制網民條目的實務守則。--Comeon 2009年2月27日 (五) 17:24 (UTC)

關於某問題用戶在HE8107的編輯

條目HE8107因涉及私人恩怨而被全保護,但此問題用戶卻重建有關問題條目。

  • HE8107的問題編輯之歷史: [12]
  • HE 8107的最新編輯: [13]

內容基本上完全相同。

由於本人有理由相信問題修訂與某交通迷討論區的私人恩怨有關,故此要求管理員跟進。--LJ8652 2009年2月18日 (三) 15:07 (UTC)

本人已在重建條目加上刪除請求,請到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投票和請求討論。ダブルオーガンダム 2009年2月19日 (四) 04:45 (UTC)

本人是絕對贊成刪除的(而且必須速刪),但此條目涉及問題用戶,須先討論這問題條目及私人恩怨的問題,要保留證據,故此沒有提交刪除投票。--LJ8652 2009年2月19日 (四) 04:48 (UTC)
明白,本人將停止提交刪除投票。ダブルオーガンダム 2009年2月19日 (四) 04:51 (UTC)

亦請管理員及各位寫手關注Category:HKiTalk會員的編輯戰問題。此問題已持續良久,且許多參與編輯者為匿名用戶,本人認為部份編輯是巴敗的破壞行為,與現實中盜取巴士膠牌等行為毫無分別。--LJ8652 2009年2月19日 (四) 16:52 (UTC)

強烈建議管理員將該屢勸不聽的用戶封禁
另請所有寫手注意,除非手上有充足資料補完此條目,否則請勿動手。--DreadAngolmois 2009年2月20日 (五) 11:29 (UTC)
看來我們要考慮再次禁止匿名用戶開設新條目。--Tcshek 2009年2月21日 (六) 12:28 (UTC)

本人根據TcshekDAI ADORU條目糾紛而草擬以下問題模板,用於警示之用,表明編輯戰情況嚴重,需要管理員關注。
{{final warning}}

分類為Category:需要管理員關注的頁面

歡迎各位寫手提供意見。--LJ8652 2009年2月20日 (五) 12:13 (UTC)

final warning 模版是不錯的,不過字眼方面可以改改。--Tcshek 2009年2月21日 (六) 12:28 (UTC)

本人想不到最後警告模板會大派用場,對象是cnzstom,此頁面早前兩度被清空,今早才進行近乎清空的編輯。--LJ8652 2009年2月23日 (一) 11:10 (UTC)

有關最後警告模板中Comeon君的編輯,字句太長了,弄得模板字句比條目原文還要長,模板字句應該以精簡為原則。建議回退至tcshek的版本。--LJ8652 2009年2月28日 (六) 02:24 (UTC)

關於網主的編輯

本人已將網主設定為消歧義頁,連結至網主 (網民)(即超級快訊網主)及網站負責人Webmaster

本人已將大部份原本連結至網主的條目轉換連結至超級快訊網主,歡迎具備專業知識的寫手編寫Webmaster。--LJ8652 2009年2月19日 (四) 09:14 (UTC)

終於都有人跟進了,真好。也許我會考慮開一個名為網站管理員的條目。--Tcshek 2009年2月21日 (六) 13:32 (UTC)
不論是Webmaster網站管理員都沒關係,最重要易於識別(若中文優先則選後者)。--LJ8652 2009年2月21日 (六) 13:36 (UTC)
暫時未有條目可以和Webmaster扯上關係,不過能否提及高登admin?--Tcshek 2009年2月21日 (六) 13:53 (UTC)
網站負責人一向是隱姓埋名的,例如香港討論區的負責人都是叫Webmaster。--LJ8652 2009年2月21日 (六) 13:58 (UTC)

有關用戶間私人恩怨的問題

香港網絡大典一直存在私人恩怨的問題,近日更有不少用戶(包括本人在內)在社區公開討論有關問題(見前述分項)。

其中較明顯的例子如下:

以上條目只是例子,請各位寫手就私人恩怨的問題發表意見。--LJ8652 2009年2月23日 (一) 01:18 (UTC)

User:NoComeon很明顯是Comeon的死對頭了,或者我們也需要再監察一下,如果出現了編輯戰,希望管理員可以介入。至於匿名用戶惡意針對HE8107的問題,很明顯是出自匿名用戶「61.18.170.XXX」及User:GR5548的手筆,看來都是時候考慮一下把有關條目半保護了。
私人恩怨真是多,難道網典要縱容這些私人恩怨發生嗎?唉,也許我對私人恩怨已經生厭了,真不明白為何有人老是要在此解決私人恩怨。難道網絡裡沒有其他地方好過本網嗎?--Tcshek 2009年2月23日 (一) 15:42 (UTC)
現時大部份由NoComeon編輯過的條目已經修正(包括刪減原本Comeon編輯中多出的內容),只餘下蘇施黃的條目需要大幅修正。--LJ8652 2009年2月24日 (二) 02:42 (UTC)
蘇施黃的條目看來都要分割,一來太長,二來有一位聲稱是當時人的人士投訴,看來都是時候整理一下。--Tcshek 2009年2月24日 (二) 11:01 (UTC)
最新消息,研究員已經接手處理蘇施黃條目,希望這條目會有共識吧。--Tcshek 2009年2月25日 (三) 13:38 (UTC)
請問究竟他想怎樣接手處理?雖然香港網絡大典有頁面保護方針,不過香港網絡大典向來是抄(說)一套,做就很可能另一套,實際運作與方針所說可以完全是兩碼子的事。我暫時看來他是想採取自己一套的辦事模式,因為現在他的做法完全違反了頁面保護方針。首先究竟他是否想以個人力量重寫以達至共識?如是者的話,這樣根本不是達成共識,只是「大石壓死蟹」,用「權威主義」逼使普通會員就範的一種方便處事手法。怎樣重寫也是不應該的,其實方針已說過不要在保護頁面後作修改,這樣等於運用管理員特權,方針說過「管理員的權力並非編輯者的特權」,又說在保護後「不要修改或回退一個臨時保護的頁面」,除了少數例外「除非是增加被保護頁面的標籤、準確性爭議或中立性爭議的鏈接,或類似對條目的當前狀態不承擔責任的聲明。」自己處理「重寫已將身份由管理員變回普通用戶」,應該像其他用戶一樣,透過一般渠道解決分歧。
現在的情況有點兒「聲大夾惡怕咗你,好聲好氣話之你」,破壞搗蛋者反而優先處理,之前我一直投訴被起底的條目,反而遲遲未見處理(已有過多月)[14],另外被投訴的Msuker條目亦是沒有人去理,我擔憂這樣「欺善怕惡」的作風鼓吹更多人以擾亂網典為目的來達到個人目的。--Comeon 2009年2月26日 (四) 12:51 (UTC)
歡迎直接前往相關的討論頁發表意見。 --Fellow (talk) 2009年2月26日 (四) 14:54 (UTC)
其實不只是因為以上的事,我之前已有留意,網典管理員行使保護權是十分隨意,毫無準則,有時直接鎖版,有時則打退再鎖版,有時鎖版後自己還會進行修改;一件事一個樣,很容易變成雙重標準,形象不好,不可取,所以最好籍此一次過討論管理員不跟從頁面保護方針的問題。--Comeon 2009年2月26日 (四) 21:17 (UTC)

網典管理員不當使用保護權:

  1. 設保護時不設時限,變了無限期鎖版,很多就是這樣不了了之
  2. 保護時隨意挑選一個版本,沒有任何依據(有些更自行增減後才鎖,濫用管理員編輯特權)
  3. 濫用全保護(新手破壞的應用半保護)
  4. 保護後還進行修改/重寫(濫用管理員編輯特權)
  5. 保護乃維持秩序(防編輯戰),不是用來解決分歧或達成共識(這些是留給用戶做的,管理員不是判官)

請管理員就此討論達共識,並嚴格遵守頁面保護方針,以正視聽!--Comeon 2009年2月26日 (四) 21:17 (UTC)

其實目前的香港網絡大典:頁面保護方針仍未完善,當中也有灰色地帶,本人建議管理員及各寫手討論一下如何把頁面保護方針完善化。--Tcshek 2009年2月28日 (六) 15:30 (UTC)
這個方針現在是全保護,沒有人能夠編輯,所以無法改善,其實應該學習維基,將方針改為半保護,讓用戶也可參予改善方針條文,其實建議管理員在設半/全保護時請同時習慣設定期限,否則很多就變成永久保護,一世也不能編輯,例如楊千嬅。--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08:42 (UTC)

關於"未能符合網典最低標準"字句

注意:上移相關討論至最上的「極度劣品(網民條目)關注中心」專區,希望不要見怪,如做錯了,歡迎糾正。--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09:20 (UTC)

有關用戶Hinata524的上載圖片

請看看上載紀錄,該用户不停上載一些和網典條目無關的圖片,把網典當作圖片網存,本人已在其用戶頁作出提醒,但他未有理會,希望管理員處理此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00Raizer對話貢獻)加入的。

似乎他已濫用了網典的上載圖片功能,可能要管理員介入;同時也要修改網典使用守則,規定不能濫用上載圖片功能,違者會封禁帳號。--Cu321 2009年2月28日 (六) 07:28 (UTC)
(!)意見 新來者未必知道網典規則,封禁只是防止持續或重大破壞,如非必要也不應施予封禁,不應用來作懲罰手段。我只會在對方屢勸不聽下才會支持封禁。--Comeon 2009年3月4日 (三) 18:39 (UTC)
其實濫用網典的上載圖片功能的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的了,我覺得網典是時候打擊那些濫用網典資源的用戶。--Tcshek 2009年2月28日 (六) 15:28 (UTC)

有關濫用上載圖片功能的解決方法

本人建議修改以下頁面之說明文字:

並且加上以下的提示以提示上載的用戶:

本上載功能只限作為本網條目內容的輔助,請勿把此功能視為圖片寄存空間及網絡相簿,和本網條目無關的圖片及檔案將會被刪除。

--Tcshek 2009年3月2日 (一) 07:54 (UTC)

已經加入了這個提示。--Comeon 2009年3月2日 (一) 13:57 (UTC)

楊校長語錄

基於善意及建設精神,先在這兒說一聲,而不直接提刪。先看看有沒有人能改善,如不能才提刪。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這個楊校長或這個語錄到底是什麼,而所謂截圖好像是假,全也是改圖,楊校長有被屈之嫌。--Comeon 2009年3月4日 (三) 18:39 (UTC)

它是來自2006年天水圍香島中學校園欺凌事件,這些都是學生網民的衍生創作,可以納入前述的條目當中。--Cu321 2009年3月5日 (四) 05:03 (UTC)
其實把楊校長語錄合併至天水圍香島中學校園欺凌事件已經足夠。--湯米‧提思 2009年3月5日 (四) 12:34 (UTC)

報業集團控告共筆型網站的擔憂

3月5日有報道指某大報業集團,控告高登討論區維基百科一事,我覺得有點擔憂:雖然維基百科有不要訴諸法律威脅的方針,但恐怕大集團的採取法律行徑,會燒到香港網絡大典身上。因為網典的部分爭議條目,例如東方報業集團楊受成等等內容,被人擴充到「直接被所屬集團可以控告誹謗」的程度。所以請大家留意這些條目內容,並作出適當的修改。--Cu321 2009年3月5日 (四) 04:26 (UTC)

今次東方報業集團利用法律手段扼殺編輯自由,是不人道的,也是不明智的。如果今次維基媒體基金會因此而被告,那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也許我們寫有關條目時也要留意一下有關內容是否有來源查證,其實如果有關內容是屬實的,那就不可能是誹謗。--湯米‧提思 2009年3月5日 (四) 12:32 (UTC)
其實都已經不是第一次控訴討論區用戶了……看維基百科的條目就知道--疾風綾希 2009年3月5日 (四) 12:42 (UTC)
馬惜珍涉嫌販賣毒品及行賄這件事,過去曾有傳媒報導,似乎是事實多些,又怎會是誹謗?東方報業集團以「誹謗」這個擋箭牌來掩飾這些他們心目中的「黑歷史」,只是為求自保形象而已。東方報業集團基本上已經控告了三個機構,一就是Uwants,二就是高登討論區,三就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維基百科。這裡都已經有三場官司,不過我肯定的說,就是這些官司打了之後都會不了了之。--湯米‧提思 2009年3月5日 (四) 12:52 (UTC)
其實任何人也可以控告人,我看你不順眼也可以發律師信告人,這不算是犯法,你有錢便可以,問題是:
  1. 這些指控是否合理或成立?
  2. 法庭會否真的受理?
  3. 就算表證成立,受理後能否告得入?
根本沒有必要自亂陣腳,進行「自我審查」,它這種的控告法庭受理才算吧,要是成功八卦雜誌早已破產,我們基本上是介紹形式,所有寫的事也是依據其他來源而寫,要告就告寫這些資料的人吧,我們只是如實報告,另外他們可以發聲明澄清,我們亦會如實報導相反方的意見,真理愈辯愈明,絕不認同以「遮掩歷史」或「自我審查」作為解決方法。--Comeon 2009年3月5日 (四) 14:08 (UTC)
《東方日報》訴香港電台及毛孟靜的官司。該宗官司,最後提交到終審庭法院審理,終審法院法官判令港台及毛孟靜得直,「公正評論」的辯護理由成立,法庭認為應從整體的印象去判斷整段廣播的含義,並認為在民主社會,應確保言論自由受保障,故應以較寬鬆的態度去審查有關內容。這是首宗提交到終審法院審理的誹謗官司。
方向報只係靠嚇, 少擔心啦, 人地維基媒體基金會係喺美國, 況且文章有晒來源, 佢告到至奇! Wildless 2009年3月7日 (六) 15:03 (UTC)
既然如此,那我們也要吃定花生看好戲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7日 (六) 15:30 (UTC)

偽基百科條目在今天的《蘋果日報》副刊上報

由本人編寫的偽基百科條目竟然上了今天的《蘋果日報》副刊……(囧!)這篇報導似乎把香港網絡大典當作是惡搞的偽基百科,有誤導及失實成分,我們是否需要為此事作澄清?

五宗罪

偽基百科專業惡搞

相信不少學生哥平時做功課寫Paper,都會參考網上的百科全書——維基在網絡世界就有個「偽基」,專門記錄網絡上的大小事件,稱為「網絡大典」。各大的網上事件簿如巴士阿叔機場阿嬸淫照事件,通通在大典上有紀錄來龍去脈,一些出位的網民事跡、網上潮語都可以在此搵解釋,與維基一樣,都係可由網民編輯。打開網頁,左上角寫明「偽基百科——惡搞的百科全書」,哦,明晒。

在此聲明,香港網絡大典不等同偽基百科香港網絡大典是記錄網絡事件及網上術語的地方,而不是副刊編輯所指的「偽基」,而偽基百科就是惡搞維基百科的網站,希望有關人士不要把本網及偽基百科混淆。

(PS:好心寫那些東西的副刊編輯好好的去香港網絡大典偽基百科爬文吧!)--湯米‧提思 2009年3月9日 (一) 07:13 (UTC)

本人對此事感到遺憾,已去信遺憾《蘋果日報》,並要求對方張貼更正啟事。--LJ8652 2009年3月9日 (一) 07:36 (UTC)
其實偽基百科是一個很有深度的網站(看你會不會參透惡搞條目隱含的意思)--Gordon仔~(派膠) 2009年3月9日 (一) 12:15 (UTC)

已被上報的一些條目

另一篇報導提及了幾個條目,包括了家姐被炒潮文成龍洗頭水潮文我唔直接答你海洋公園的"安安","佳佳"係人扮,也許我們可以考慮開動L參透條目。--湯米‧提思 2009年3月9日 (一) 08:19 (UTC)

動L參透都無條文可供建立,只會重定向至成龍洗頭水潮文(動L)及我唔直接答你(參透)。--LJ8652 2009年3月9日 (一) 11:12 (UTC)

高登吹水台第一百萬個post

是否應該合併至高登討論區?開這些孤兒頁面根本過了最近更改便於消失於大海中,沒有人知道!--Comeon 2009年3月10日 (二) 11:43 (UTC)

雅虎電郵系統升級的隱憂

雅虎電郵系統即將在2009年3月14日進行系統升級,如果網典用戶是用雅虎電郵來確認戶口的話,當天可能會收不到修改通知。希望管理員在主頁公告欄通知有關人士,直到2009年3月15日為止。--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1日 (三) 08:19 (UTC)

HX273林利條目爭議

以下兩條目的對象為HKiTalk會員,出現編輯上的問題,無法達成共識:

首先不要因為匿名用戶而有偏見,請協助尋求解決方案。--2009年3月14日 (六) 04:52 (UTC)

先講HX273,部份內容與香港網絡事件無關,例如香港中學會考成績,雖然說有帖子證明自行公佈,但不適宜列入香港網絡大典。
再講林利該帖子與林利或HX873無直接關係,需要大幅修改。--LJ8652 2009年3月14日 (六) 05:06 (UTC)
有關第一點,這個是舊編輯者遺留的,因是主角主動公開,故沒有刪除,我也不知道,暫時沒有意見。
有關第二點,是與「不跟隨他們心目中的標準相原則」為由扣分有關,不過IP用戶刪了這句,該貼就是暗諷這種行為,以及相關人士(即校長和其繼任人)。--Comeon 2009年3月14日 (六) 10:56 (UTC)
匿名用戶企圖清空此討論項目,有必要立即半保護上述條目,然後再作討論。--LJ8652 2009年3月14日 (六) 13:25 (UTC)
匿名用戶請留意,閣下在林利近乎清空的編輯是破壞行為。(這種情況又是否洗wiki呢?)--LJ8652 2009年3月15日 (日) 12:14 (UTC)
該兩個條目已被半保護了,不過我們也要繼續監察。--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6日 (一) 04:08 (UTC)
User:GR5548又再試圖刪除HX273林利條目之內容,匿名用戶的真面目似乎已經曝光了。我懷疑User:GR5548使用「61.18.170.XXX」的proxy作有關破壞。--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9日 (四) 07:19 (UTC)
本人發現,User:HN3158 可能是 User:GR5548 的傀儡,因為本人看見 User:HN3158 回退了獅子山下,而且註冊了沒多久。--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2日 (日) 09:51 (UTC)

關於由Hkhk59333建立的模板

  • Template:Hkhk59333 口耳相傳 - 口耳相傳都算是來源嗎?這個面板交代不了甚麼。
  • Template:Hkhk59333_antiComeon - 對Comeon有明顯的人身攻擊,會考慮速刪。
  • Template:Nomorereference - 香港網絡大典有沒有規定不能提供來源的條目要用這個面板?這只會嚇走想擴充條目的寫手,會考慮提刪。
  • Template:Partnotunderstand - 已有Template:not_understandable,這模板是多餘的。

--湯米‧提思 2009年3月16日 (一) 08:43 (UTC)

上述模板含有惡作劇成份,建議提刪。--LJ8652 2009年3月16日 (一) 08:53 (UTC)

網典踏入三週年

2009年3月21日,是香港網絡大典成立三週年。回顧三年,網典成立頭一年,經常遇上編輯戰,大多與交通迷高登討論區有關; 當年的巴士阿叔事件,成為網典的經典條目之一。現在的網典,歷經各編輯用戶及匿名網民的不斷擴充和更新,它已成為記錄香港網絡社群事件、與網民息息相關的現實大事等的共筆型網站。

儘管如此,網典內的一些網民爭議行為(如編輯戰、網民個人私隱資料起底等),仍不斷威脅網典的健康發展。我藉著網典成立三週年的大日子,希望大家能夠繼續重視網絡社群文化、網民文化及資訊安全等範疇,務求令網典能夠繼續成為香港網民的共筆型網站之一。--Cu321 2009年3月20日 (五) 16:55 (UTC)

本人在網典三周年的第一項工作竟是修復及申請全保護林利,確實諷刺。--LJ8652 2009年3月20日 (五) 17:00 (UTC)
摘自網典改版一段:2008年10月9日,香港網絡大典進行了一次大改版。詳見香港網絡大典大改版。有沒有人知道改什麼版?請補充內容。--Comeon 2009年3月20日 (五) 18:37 (UTC)
網典成立三年以來,條目的數量已增至超過6千多條,當中,有多少條是有質素的呢?其實,網典有今天的情況,都是有賴編輯者的無私貢獻。可是,編輯戰起底、私人恩怨、破壞的事件時有發生,而我們也有責任防止這些流氓行為,以維持網典的和諧及發展。--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1日 (六) 14:00 (UTC)

透露重要劇情的問題

現在寫的部分條目當中的內容會透露重要劇集,人家看了後可能會令到他們掃興,所以我想問應該怎樣處理。

除了想到要有類似spoiler warning外,該部分內容是否應像粗口/不雅內容般隱藏,例如:

有沒有意見?--Comeon 2009年3月20日 (五) 22:28 (UTC)

其實是否有需要仿照維基的做法,加上「注意:下文中包含記述作品情節的段落,或許會降低欣賞原作的興致。」字句?--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1日 (六) 06:18 (UTC)
不如建立{{adulth}}(Adult Hide)、{{spoilerh}}(Spoiler Hide),對名稱有沒有意見?--Comeon 2009年3月21日 (六) 08:13 (UTC)
暫時不需要建立新模版。不過可仿照維基的做法,加上「注意:下文中包含記述作品情節的段落,或許會降低欣賞原作的興致。」字句,或者把有關字句製成模版。--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1日 (六) 12:17 (UTC)
您這句話有矛盾:「暫時不需要建立新模版......把有關字句製成模版。」就是想製造一些模板方便輸入一堆文字,或者我暫時先建立這些模板,您看一看有沒有用,意下如何?--Comeon 2009年3月23日 (一) 16:35 (UTC)
那我建議仿照維基的做法,加上「注意:下文中包含記述作品情節的段落,或許會降低欣賞原作的興致。」字句製成模版{{Spoiler}},總好過把內容隱藏。--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5日 (三) 14:26 (UTC)
已經建立{{Spoiler}}。--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5日 (三) 15:13 (UTC)
我已將膠劇(2008年以後)及膠節目等分類的電視節目名稱,均加上{{Spoiler}}。--通勤電車321系(Cu321) 2009年3月25日 (三) 15:48 (UTC)

香港網絡界新聞又再變成舊聞

3月快將過去,我們偉大的首頁還是在顯示月頭的「新聞」。其實為何不想只半保護這個模板,讓其他寫手可及時更新呢?

如果擔心的話,可以提高編輯半保護條目的資格,現在網典的設定還比維基的低。

網典的首頁真令人哭笑不得!--Comeon 2009年3月20日 (五) 22:28 (UTC)

看來網典的管理員也要與時並進了,否則就未免變成「潮裂」了。--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1日 (六) 12:20 (UTC)

陳巧文遭持續破壞

IP用戶對她的圖片及職業感到不悅,經常刪除這些內容,真是令人費解。已嘗試與他溝通,但得不到任何回應。--Comeon 2009年3月21日 (六) 08:45 (UTC)

陳巧文條目已被半保護了。問題暫時得到解決。--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1日 (六) 12:20 (UTC)
只是半保護至2009年3月24日(兩天),這位IP破壞者持續破壞多時,兩天應不足以擊退他,我想應該保護半個月至一個月。--Comeon 2009年3月22日 (日) 03:12 (UTC)
今早破壞者再臨,特此通告!--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0:49 (UTC)

建議恢復匿名用戶之編輯限制

林利條目被破壞的事件中,本人發現有匿名用戶利用VPN (Virtual Private Network,虛擬專用網) 進行破壞,單靠封鎖IP並不可行。而本人在編輯條目時,有時會因為本人處在被封鎖的IP列,導致誤判編輯限制的情況,構成不便。

為免再重蹈「人妖事件」的覆轍,本人建議恢復匿名用戶之編輯限制,不允許匿名用戶編輯任何條目一段時間。--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1日 (六) 15:47 (UTC)

現時經統計來看,約77%匿名貢獻是非破壞,約23%匿名貢獻是蓄意破壞,當中小量破壞令人特別討厭,亦是最令人憶起的一群。
我有個反建議,就是聘請新管理員,現在管理員雖不少,但近期活躍的管理員恐怕不多,新管理員要(一)熱衷於網典事務,及(二)能常常上來檢查。開放的同時亦意味著破壞的來臨,維基這邊也是一樣,所以需要更多在勤的管理員幫忙。--Comeon 2009年3月22日 (日) 09:56 (UTC)
只要有一個人破壞已經夠危險,實在禁之不盡。--LJ8652 2009年3月22日 (日) 10:27 (UTC)
其實清空破壞還是最容易察覺……但是由機械人負責判斷似乎容易有問題。跟蹤快速編輯的用戶是一個好辦法,半保護也已經隔離一大堆匿名和新註冊用戶……
也是時候研究快速保護的方式……
p.s.喂,不要隨意用註解……--疾風綾希 2009年3月22日 (日) 12:53 (UTC)
清空破壞是最容易察覺,但有些刪減章節的破壞就不容易察覺,機械人始終都會有誤判。--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2日 (日) 15:45 (UTC)
使用機械人始終有難度,有些情況還是人手監察好一點。--LJ8652 2009年3月22日 (日) 16:16 (UTC)
問題其實都是如何判斷破壞,這個我看需要測試一下機械人的工作效率。
至於新管理員?我覺得還是可以考慮審批快速Rollback(不是Rickroll)的權限,而不是任命管理員。當然,我還要向系統管理員方面調整會員權限。--疾風綾希 2009年3月23日 (一) 00:46 (UTC)
「機械人靠得住,豬乸會上樹」請問機械人怎能判斷什麼是破壞,什麼是非破壞?誤判又如何?新增管理員,不單單是以上原因,網典人手一直不足,很多事亦未能及時處理,,一直有潛在風險,長遠而言,增加人手是解決各方問題之本。--Comeon 2009年3月24日 (二) 13:49 (UTC)
其實英文維基百科都用Bot來反擊破壞,還獲得不少維基獎勵呢……--疾風綾希 2009年3月25日 (三) 06:10 (UTC)
因未深入研究過,其實反破壞Bot是怎樣運作?會不會有False positive?怎樣處理False positive?--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1:39 (UTC)
有機械人幫忙也許是好一點的,重覆性的工作是可以交給它們去做。例如把條目中的{{reference}}統統改為{{reflist}},或者是把高登帖子的網址更新(例如把forum.hkgolden.comforum2.hkgolden.comforum3.hkgolden.com等都統一改為forum1.hkgolden.com,把所有forum1.hkgolden.com/view.asp?都改成forum1.hkgolden.com/view.aspx?)。--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5日 (三) 14:20 (UTC)
其實有些管理員都有活躍過一段時間,但有些似乎已經潛水良久。--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5日 (三) 04:26 (UTC)
有管理員已長駐於國際潛水訓練學校,另外也害怕管理員值勤不足,萬一「超級固執破壞王」大駕光臨網典,而管理員又剛剛在「渡蜜月」,這就真是Orz!另外,其實除了破壞外,還有很多管理事務囤積己久,未能解決(例如後台更新及維護等);還有未能及時處理緊急事項(例如快刪變慢刪或忘記刪),也是有問題的。這些也不是Bots可以解決的!--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1:39 (UTC)

敬請關注李嘉誠條目

本人今午發現李嘉誠條目被加入可疑內容,並衍生一個條目,懷疑涉及誹謗內容,敬請各位關注。--LJ8652 2009年3月25日 (三) 07:55 (UTC)

一個揭露李嘉誠惡行的網站,網主自稱當事人,要是誹謗也是這位網主的事,要告就是告這位網主。本人已將句子略為改寫,以非事實口吻描述,網站內列出不少證據,觀眾自行判斷該網主的可信性。--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3:04 (UTC)
有關內容似乎有誹謗成分,不過如果那些資料是真的話,也可能侵犯他人隱私,有關條目可能要提刪,因為本網不容許揭人私隱。--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5日 (三) 14:11 (UTC)
內容暫時披露的唯一私隱就是網主的名字,但是網民主是自己公開自己名字,又網站提交多項證據(如警察文件),所以應該不是借刀行為。--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7:21 (UTC)
如果李嘉誠控告有關內容為誹謗,那麼有關內容是否應該提刪?希望不要成為「東方」的翻版。--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6日 (四) 04:10 (UTC)
東方這個只是濫用法律訴訟,其實它是知道自己告不入的。這個情況等於八卦雜誌報導一篇內容,網民轉述內容,他要告的應是消息來源(八卦雜誌),而不是網民,我們只是轉述內容,不是原誹謗的始作俑者,所以不算是犯了誹謗罪。--Comeon 2009年3月26日 (四) 07:08 (UTC)

新手可編輯半保護條目?!

奇怪,今天有位新會員清空條目,但是這個條目是半保護條目,他只編輯了四次[15]。受破壞的條目:DomHKEPC人員。--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8:03 (UTC)

  • 根據香港網絡大典:頁面保護方針,「半保護將使得頁面或圖片無法被匿名使用者(IP使用者)及新註冊未滿五天的使用者修改」。他第一次編輯是在2009年1月10日,距今已超過兩個月,所以他可以修改半保護條目。--Plasticx2036 2009年3月26日 (四) 04:04 (UTC)
我在編輯該頁時寫著「僅限註冊用戶編輯」,似乎那新會員已註冊良久,也計算入「註冊用戶」。--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6日 (四) 04:07 (UTC)
我還以為應有編輯數要求。其實合資格編輯半保護的人應否重新定義?例如7天50編輯,14天50編輯等。--Comeon 2009年3月26日 (四) 07:01 (UTC)

請更新模板

現在有兩人被提名,所以應改為:

--Comeon 2009年3月25日 (三) 18:03 (UTC)

修改申請成為管理員中的程序及規則

規則修訂:
關於投票者資格,增加:
「候選人不能參與未完成管理員申請的投票。」
以避免協同造票或惡意投票。--疾風綾希 2009年3月26日 (四) 12:02 (UTC)

規舉是死的,人是生的,未實行過也不知規舉定得好不好,那麼請大家討論:
  1. 是否要增加「候選人不能參與未完成管理員申請的投票」這規則
  2. 是否要廢除或更改「候選人要無因違規而被封禁的紀錄」這規則--kirk (talk) 2009年3月26日 (四) 13:04 (UTC)
其實這些規則是我當年參考"維基百科:申請成為管理員"而定的,「候選人要無因違規而被封禁的紀錄」是參考維基百科的「在維基百科表現出良好的風範,近期沒有以下不良行為(非正式條件)」,既然維基百科只列「表現出良好的風範,近期沒有不良行為」為「非正式條件」,網典也應該一樣,因此我贊成改寫此規則,未知有冇人反對。--kirk (talk) 2009年3月26日 (四) 13:19 (UTC)
但這些更改規則都應該是在舉行投票之前進行,就算修訂任何規則也沒有追溯權(包括我現有的建議)。--疾風綾希 2009年3月26日 (四) 13:25 (UTC)
那今次就當tcshek的資格無效,但的確有必要更改"無被封禁紀錄"這規則--kirk (talk) 2009年3月26日 (四) 13:29 (UTC)
原來管理員申請的制度原來是如此有問題的,想不到我及Comeon一被提名就引來造票疑雲。其實維基百科的制度,不應強行套在網典上。既然候選人不能參與未完成管理員申請的投票,本人的提名也被取消了,那麼也應該取消Comeon的提名,我覺得這樣會公平一點。順便補問一句,如果候選人喪失候選資格,需要多久才可以重新被提名?--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6日 (四) 14:43 (UTC)

修訂

鑑於「無被封禁紀錄」這規則過嚴,可能會令一些因犯了小錯而曾被封禁的會員,永遠失去當候選人、提名人、投票者的資格,所以現已改為「如候選人/提名人/投票者曾涉及嚴重違規,管理員有權取消其資格」。

至於疾風綾希講的「候選人不能參與未完成管理員申請的投票」,大家可以繼續討論是否需要加上。

至於甚麼時候才可重新被提名,現時好像沒有限制。--kirk (talk) 2009年3月26日 (四) 15:40 (UTC)

本人覺得連「嚴重違規」這一條也不需要,速刪。(一)每個人也應該有改過自身的機會(二)想洗底者大可以建立新戶口,重新再來,為何要歧視肯改過的人呢?(二)如果他行為真是惡劣,嚴重違規沒改善,一個正常的社群也不會投他一票,他自動就會落選,根本不用管理員強行決定取消其參選資格。
候選人不能參與未完成管理員申請的投票」本人持中立,不過本人覺得這是一個沒有什麼用的規矩。如果有人真的要種票就會高明一點吧,例如只要候選人一先一後提名便可繞過此規則,有心種票根本不難,這種規則只能裝沒有心種票的人,「奸人得道,老實人吃虧」,這規則根本沒有意思。如果你們想跟維基的話,維基沒有這個規則。
維基不容許的是meatpuppet,meatpuppet是真人傀儡,兩者言行一致,但是如果你看湯米‧提思的行為,就知道他是一個不賣別人帳的人,有留意我們的討論,我與他時常意見不合,他亦不時「阻頭阻勢」,對上一次他才在速刪[16],阻止本人刪這些條目。由此看來,我們二人不是meatpuppet,所以在維基我們的例子是不算犯規。
老實說,如果對此有很大反應的人,其實心態上就是出於對人的不信任,亦即是惡意推定,維基模式之所以成功,就是因為創辦人相信好人多於壞人,他選擇相信別人,不會「陰謀論」,下放權力給人搞,如果世上壞人比好人多,整個維基系統早就倒塌。
有關再參選時間,如果跟維基的話,候選人任何時間也可以再參選,沒有任何限制,而本人亦贊成不設限。事實上就應該沒有人落選後又即時再參選,因為上次剛剛落選,還有什麼意思再來,所以他們通常也會隔一會才再嘗試。不過這次湯米‧提思的情況比較特別,只是因為被疾風綾希找到盲點,被技術性擊倒,所以他隨時可以再來擂台挑戰。--Comeon 2009年3月26日 (四) 21:10 (UTC)
今次出現如此的問題,是因為申請管理員的制度出現了僵化,所以過去一年都沒有人敢申請成為管理員。今次本人及Comeon一申請,就出現類似電盈私有化投票般的協同造票疑雲,是對申請管理員的制度的一種衝擊。
「無被封禁紀錄」這規則,無疑是過嚴的,因為這限制令一些因犯了小錯而曾被封禁,而又有意管理網典的會員,永久失去當候選人、提名人及投票者的資格。因此,本人建議只有曾涉及嚴重違規的會員,才會失去參選資格;至於犯了小錯的會員,可以酌情處理申請,但需要人格擔保。
如果現任管理員真的不放心給新人上位,或者可以考慮一下開設試用管理員權限,以一個月為試用期,期間如有濫權及涉及嚴重違規行為,會即時解除權限。
至於「候選人不能參與未完成管理員申請的投票」的規則,即等同立法會候選人不能參與立法會投票一樣,其實除了IP用戶、新註冊用戶及被封禁的會員外,每位會員及管理員也應該有投票權,不應該因為候選人身份而不能投別的候選人。(當然,候選人是不可以自己投自己的)
不過,今次申請管理員的制度要「削足適履」,無疑會被其他人批評為自我審查、雙重標準,為了公平起見,我建議同時取消Comeon的提名,等待管理員的制度修訂過後才重新提名。--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7日 (五) 04:42 (UTC)
OK,如果湯米‧提思君認為這樣不公平,本人不介意主動取消自己是次的提名。

本人還是不建議「嚴重違規的會員才會失去參選資格」。只是一個假設,假設他嚴重違規後改過自身,變成一名大好人,難道因為以前的過錯就抹殺了他一世的參選資格?這些事還是由社群投票決定。另外這種規則只是「奸人得道,老實人吃虧」的規則,因為「奸人」只需建立新戶口便可繞過規則,無疑此規則只能阻到「老實人」,沒有意思的。--Comeon 2009年3月28日 (六) 01:36 (UTC)
其實我是覺得申請管理員的制度因出現漏洞而引起爭議,在漏洞未填補之前,我覺得應該停止所有管理員提名之投票,以免引起非議。--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8日 (六) 15:28 (UTC)

網典管理漸現斷層出危機

規矩是死,人是生的」這個可能是網典重要的轉捩點,為了網典的將來,本人更應該作出更大膽的嘗試。

現在問題管理員這邊就很有問題,申請及請求囤積己久,遲遲未能處理,這大概是網典長久積弱之本,外界只當網典為惡搞大典看待之因。

現在的網典,真是「恨鐵不成鋼」,現在的情況可說是「親者痛,仇者快」。

仇者或陌生人,各家自掃門前雪,話之你網典變垃圾。

親者,什麼事也幫不上來,與其有心無力,不如盡早抽身。

不能否認,網典就是缺乏一名常駐管理員

現在不能否認的事實是,網典缺乏一名常駐管理員,就是之前一個例子,有名人士被起底多年,本人提出刪除要求幾個月還未處理 [17]

幾個月未被刪除已經很有問題,湯米‧提思之前也提及有條目提刪了一年也未被處理,可算是離譜中的離譜。

以上種種問題(太多),增聘新管理員是必需的,根本很多問題也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先此聲明,這兒的管理員從來這是義務工作,本人也明白大家生活中也忙碌,所以本人不是埋怨或怪責你們,老實說他們已做得相當出色

但既然現時的管治團隊無暇處理堆積如山的管理工作,為何又要阻礙有志之士加入,為何要阻止他們解決現時未能解決的問題呢?

想當年管理層能夠「英明決定」,善意推定,相信有志之士不會胡作非為,放任給他們管理網典,為何今年管理層變得如此守舊?

如果你能夠相信當年不足幾十次編輯的用戶DON GIOVANNI,為何現時卻變得疑心重重,不肯信任別人呢?

前車可鑑,維基共筆模式是建基於信任,用戶彼此互相猜忌,維基百科就不會有今時今日的成功。大家實在不宜太多猜忌。

不成熟社群下的選舉制

網典現時並不適合使用什麼選舉制度,其實有一個用戶說得對,就是近大半年來活躍的網典用戶,真的「十隻手指數得出」。

一個極不成熟的社群,一個基本上沒有人參予公共事務的社群(只有小貓三四隻),現在時機還未成熟,抄維基的選舉制度只是「西施效顰」,得不到好效果!

老實說,即是當選成功,應受性也受到質疑,現在難免只流於小圈子選舉。

在管治團隊積弱之時,大家更應積極提拔新人,而不要再諸多計較,被活生生綁死。

一名常駐的管理員絕對是可以大大彌補現時的不足。

Best candidate approach

意即「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如果蜀國去打仗,陣中只有廖化,你不能因為陣中沒有趙雲之將才,就不起用廖化。

完美無缺的管理員當然是最理想,但世事豈會盡如人意?

將要求訂得高沒有意思,你也看現實情況,屈就一下。請千萬不要斤斤計較。

選人材用「Best candidate approach」,挑一個最好的,如果廖化已經是最好,就使用廖化。將來找到趙雲後才考慮取替吧。

一名常駐的管理員兩大基本條件:

  1. 能夠常常上來網典檢查
  2. 熱衷於網典事務及討論

單單兩個基本條件,以本人所知,已經篩剩只有三名候選人,當中一名暫不想做管理員,故只剩下兩位。(如你還知道其他候選人,請告訢我!)

能夠常駐已很難得,還有什麼奢求?

我們應該怎樣?同時提拔兩位?只提拔一位?


你們現在有什麼憂慮,就即管提出來

我們應該透過溝通,或者建立一些約章或法規,積極地消除大家的疑慮,達成是次事件

不要互相猜忌,最終搞到什麼也做不了,東不成西不就,原地踏步!--Comeon 2009年3月27日 (五) 02:23 (UTC)

網典的發展,無疑是已經停步了,如果不是Comeon的積極,本人也不會關心這個問題。網典三年以來,都沒有太大改變,只是內容質素方面,都已經令人非常煩惱。其實網典的管理員,不是每個都可以抽時間以義務性質為編輯者服務的,只是提刪差劣的條目,當中有很多都是不了了之,已超過一年也沒有被處理,足以反映人手不足的問題。
在網典這個不成熟的社群下,網典管理員以普選產生並非恰當。維基社群比網典成熟,維基式的管理員選舉制度,只對維基有作用,但對網典並不一定有作用。在網典社群未成熟之前,可考慮暫時以委任制為主,即只有網典管理員投票選出新管理員,但這樣亦會被人批評為小圈子選舉,故應該因應網典的環境而調整。
約章及法規是應該要建立的,不過也因應當時網典的環境而調整,而不是直抄維基的那套制度。
觀乎最近的管理員候選人投票,有些投票者只是借私怨理由投反對票,並不是以候選人的本質投票,這已經是對候選人的不信任。維基主張互信,如果好像「妙詩人事件」中出現互相猜忌的情況,那麼維基就會出現退步,更遑論網典。
連美國現任總統奧巴馬都要主張求變,我覺得網典應該要改變,除了內容上的改變,還有制度上的改變。可是,網典目前只有內容上的改變,包括改變了格式及模版,但制度仍是原地踏步,等同舊酒新瓶,長遠不利網典發展。因此,網典的制度,應該要有一些改變,不要再停留在舊有的制度上。--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7日 (五) 05:18 (UTC)
兩位的意思我是明白的. 但可能兩位來網典的時間不夠長, 不清楚當年蜜蜂事件, 當年更出現管理員封管理員的鬧劇. 委任管理員易, 但除去他們職務難, 所以必須小心選出一個大多數人都信服的人去做.
坦白說, 現時的當選門檻已很低, 10票有效票中有70%支持就能當選 (tcshek一天已有6票有效票), 我當初想降低至8票70%, 已遭人反對. 連這簡單要求也不能符合, 候選人也應檢討自己. 不經選舉而直接委任只是舉手之勞, 問題是大家是否真的想恢復委任制.--kirk (talk) 2009年3月27日 (五) 13:31 (UTC)

回覆kirk

  • 閣下有所不知,蜜蜂條目一直有死連結,因為被永久保護,本人無法更新,而「蜜蜂事件」是長期沒有建立,「蜜蜂事件」(本人改名為網典管理員蜜蜂濫權事件)是本人於 2009年3月10日 (二) 建立的(足足等了近兩年才由我建立,唉!),所以本人是絕對了解這件事,亦十分明白到濫權的禍害!!!
  • 「委任管理員易,但除去他們職務難」這個本人明白,這是制度的問題,亦因為如此大家對制度已產生不信任,這點可從反對者的投票理由看出,(本人想如果大家可投票彈劾管理員,大家更會投票趕走一些現任管理員)。事實上本人一早對網典這種畸形制度有意見,詳見本人撮寫的為何網典沒有解任制度?
  • 「當選門檻」不知道閣下是否理解本人上文的意思,本人其實不是說當選門檻或規則細節的問題,而是現時網典本身已出現重大漏洞,有潛在危機。誠然如果網典有一個成熟管治團隊和成熟的社群在討論網典事務,本人絕不反對推行民選制度。難道伊拉克也去搞普選?自己國家七國咁亂,還談什麼民主普選。現在網典其實也是七國咁亂,現在連根本問題也未能妥善解決,還談什麼民主選舉。網典的目的是如何寫好香港網絡大典,解決網典當前問題,重點不在於追求民主。
  • 當務之急就是要找常駐管理員,處理堆積如山的問題!!唉!舊人只選擇袖手不管,寧願讓網典繼續沉淪下去,也不願接受任何改變或變革。本人不理會您們用什麼方法,或是否選擇本人解決堆積如山的問題,本人只是希望網典能夠向前發展,而不是原地踏步,任何可以解決網典堆積如山的問題,本人也樂意看見。
  • 請問閣下是否有高見解決當前堆積如山的問題?「一拖再拖」不是解決問題之本。

請嚴肅正視問題

首先大家要明白現時網典其實面對很多問題,請問閣下或任何管治團體有沒有能力解決以下問題:

  1. 不會令網典出現「管治真空」!
  2. 當有「超級破壞王」出現時,管理員能夠及時阻止!
  3. 被起底資料能及時處理,不會再發生超過幾個月還未能處理!
  4. 更新或更改請求不會遲遲還未處理!
  5. 快速刪除不會變極速慢刪!
  6. 提刪請求能及時處理,不會再發生超過一年也未能處理!
  7. 能夠定期更新首頁(作為網絡先驅的香港網絡大典,竟然到現在還在顯示《四川大地震》及《與敵同行》,可用「潮爆」來形容!)
  8. 能夠找個人清理或更新後台及介面(例如連編輯介面也有死連就真是令網典名譽掃地)!

如果現任管理員未能承諾或未有能力處理以上問題,請問管理層想怎樣解決當前問題?

  1. 是不是選擇袖手不管,讓網典繼續沉淪下去?
  2. 如果不是,是不是應該考慮讓有能之士待勞?
當日被委任成為管理員的人, 在當時也是十分活躍, 但哪有人擔保自己永遠都那麼活躍? 如果你有重大問題, 可以在管理員的對話頁表達, 那他一定收到了. 另外, 特色條目和特色圖片不是網絡新聞, 不是追求快和新, 現在特色條目和特色圖片也不足, 所以更新較慢.--kirk (talk) 2009年3月28日 (六) 10:20 (UTC)
這個本人也明白,但是現時活躍管理員數為零,是否時候考慮引入新活躍人士加入網典管理行列呢?至於首頁問題,本人早於2月3日反映了[18]。--Comeon 2009年3月28日 (六) 11:32 (UTC)
也許我有一個小小的建議,就是特色條目和特色圖片應每月更新一次。而特色條目和特色圖片不足的問題,是因為沒有完善的審裁機制。--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8日 (六) 15:31 (UTC)

請勇敢踏出第一步

國不可一日無君」,「網典不可一日沒有常駐管理員」。

我們總要選擇至少一名常駐管理員處理網典當前大難題,你們是否有勇氣踏出第一步?

之前本人也說過,大家有什麼憂慮,就即管提出來,我們一同化解問題,好讓網典能夠繼續前進。

大家最擔心的濫權問題,本人認同濫權問題必需嚴謹處理,尤其是本人不滿意中文維基這邊的濫權問題。網典最珍貴之一就是網典管理員積極不干預及不濫權,本人亦不希望濫權風氣延伸至網典。

但網典的問題亦不能置之不理,本人相信大家只要通力合作,想法子消除濫權的疑慮或機會,這樣除了皆大歡喜外,亦能令網典邁進一大步。

本人希望大家可以抱出問題、尋求解決辦法並促成方案,而不是批評、挑錯、擱置方案。

濫權問題解決

本人還是希望透過溝通來促成此事,而不是遇到困難就輕言放棄。

以下是本人就kirk的憂慮所提出的解決辦法:

  1. 提請元Wikia修改功能,禁止管理員封禁管理員
    1. 如上述方法不行,立例說任何情況下管理員也不能私自封禁管理員,必須經過社群討論及達成共識(如過半支持)。他一違反,不論事件正確性,也會被撤銷管理權。
  2. 促成「解任制度」,詳見於此。本人建議制訂一個比中文維基更嚴格的「解任制度」。

如有其他問題,請積極提出。--Comeon 2009年3月27日 (五) 23:54 (UTC)

我翻查過蜜蜂事件,這已是濫權問題的例子。其實香港網絡大典應該要有一個問責制度,管理員如果被證實犯嚴重錯誤,可透過聯絡Wikia監管員即時取消犯錯管理員的權限。如果現任管理員不放心新人上任,可以設試用管理員的制度,並給予新人一個月試用期,如表現良好者,可正式委任為管理員。--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8日 (六) 04:15 (UTC)

是時候處理「被石化了」的管理員名單

根據某用戶的投票留言,本人發現有一些用戶原來已產生錯覺,就是以為管治團隊人才鼎盛,還以為人手充足,應付有餘的錯覺。

本人覺得如果一些管理員已長期失蹤,回來管理一次也沒有,有時是生是死也不知道!

完全沒有意思使用管理權,或已長期失蹤人士,猶如石化了的管理員,留在名單上也對網典沒有意思,亦不會對網典有什麼益處,我們應將他們從清單中撤除,以為再給別人任何錯覺。

當然如果他們將來回歸網典,又想為我們服務,歡迎再次成為管理員,或者可跳過任何審查或投票制度,開句聲大家沒有異議便可以。

長駐於國際潛水學校的管理員名單:

本人打算提請他們退下火線,告老還鄉。

PS: 如果你們在座特別想挽留任一人,請說明一下,我會從名單先移除他們名字。--Comeon 2009年3月27日 (五) 02:23 (UTC)

User:DON GIOVANNI已經浮上了,建議暫時挽留User:DON GIOVANNI。--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7日 (五) 07:20 (UTC)
啊!他浮上水面,但是一個不使用管理權的人。既然他還在,我已留言詢問他是否有意繼續擔當管理員一職。如果沒有回應,我們就先暫時從清單中撤除,將來他有興趣可隨時回歸,開句聲便可以。--Comeon 2009年3月27日 (五) 11:30 (UTC)
我會繼續擔當本站管理員一職。--DON GIOVANNI 2009年3月27日 (五) 12:30 (UTC)
謝謝回覆,希望您可以多點留言及參予社區事務 ^-^。--Comeon 2009年3月27日 (五) 14:43 (UTC)

敬請關注香港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條目

本人新條目香港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敬請各位關注。多謝!

--Silicon wong 2009年3月27日 (五) 08:51 (UTC)

感謝你的參與,不過我覺得有關條目應該要反映和網民社群的關係,否則就會變成全維基式的條目。其實香港數碼地面電視廣播可以定位為網民的話題。--湯米‧提思 2009年3月27日 (五) 09:47 (UTC)
亞視重組數碼頻道,假高清節目,寬屏製播未有照顧舊觀眾,慣性收視仍會持續可以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ilicon wong對話貢獻)於2009年3月27日 (五)加入的。
請留意!雖然文章內沒有刻意強調,內容不少部分是取材於HKEPC香港討論區的網民意見和分析。本人覺得網典寫手猶如網路記者,在互聯網上取材,發掘網上不同的事,正經的事也是網事,不一定要恥笑或嘲諷人才是,任何結集網絡材料而寫成的文章已符合了本人的要求,否則網典只會流於惡搞嘲諷,和「很多網民也認為很垃圾,瘋狂恥笑」等沒有實質的內容。--Comeon 2009年3月27日 (五) 12:05 (UTC)

請各位關注Mungs條目

以上留言提及他曾犯事,我從一位朋友得悉他獲准保釋,並需到差館報到。--LJ7006 2009年3月27日 (五) 13:06 (UTC)

template:deletedpage的模板已經講得很清楚, 你可以先在受保護條目的討論頁寫出修改版的草稿, 再到香港網絡大典:請求保護頁面提出解除保護請求, 而不是再在受保護條目的討論頁重覆寫違規的內容.
有些人可能不知mungs這條目涉及私隱相片和資料, 無可查證來源的負面資料和私生活資料, 條目被刪除後, 破壞者不斷以其他名字重開這條目, 前幾天重新建立的就是當日的違規內容.
218.103.32.100, 請問你知不知道可供查證的要求是甚麼? 你見到的東西不是可供查證的資料來源. 就算他非禮別人也與網絡無關, 不是網典應該記的事, 唱衰別人請到別處. 如果你的言論失實, 那就是誹謗.--kirk (talk) 2009年3月27日 (五) 13:07 (UTC)


以下只屬本人的意見,我說只屬,如果本人是管理員的話,因為本人的刪除是沒有經過提刪討論,本人實不應因為自己是管理員而享有刪除的便利或特權,更何況用戶已對本人的裁決提出異議,本人實不應該堅持己見,本人應假設自己的裁決可能出錯(事實上人不時犯錯),本人會即時回復刪除條目及內容,好讓社群討論及決定應否刪除,一切依從社群的共識行事(當然自己可以參予提刪討論,但絕不應該將自己的意見無限放大)。

如果刪除的是其他管理員,而用戶向本人投訴,本人會嘗試遊說管理員,勸諫他信任社群的智慧,交由社群決定條目應否刪除及永久上鎖。但因為網典基本上是沒有規則(很多規則是死的,不少事也是約定俗成),所以勸諫只屬建議性,不會強行要求其他管理員推翻自己裁決(特殊情況除外),更不會與管理員打管理戰!

最後,本人重申,網典管理員只是執行員,不是領袖、話事人、仲裁者等。請大家不要混淆權責。--Comeon 2009年3月28日 (六) 00:20 (UTC)

本人發覺他們還在Talk:Mungs討論,以免大家在不同地方討論,請集中到Talk:Mungs討論。--Comeon 2009年3月28日 (六) 00:37 (UTC)

表面堆積問題影響不大

造成問題的原因很多。我以個人所見,太形式化導致不必要額外工作量。香港網絡大典,先不論部分嚴重脫離網絡社群的條目,其他架構都太像維基百科,特別是小圈子程度最高的中文維基百科。
一切從簡先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 關於條目,涉及需sysop執行一般只有兩項操作:保護、刪除。目前分別列為三頁,不是最佳做法,況且還有個「問題彙報」要查看,因此還是合併為單一頁面,方便討論和處理。(另外,刪除是最後手段。短小條目,內容模糊但仍清楚屬於網絡事件,這些其實可以不用提刪。)
  • 關於首頁「特色」,例如特色條目這類,似乎對於網典作用不大,個個Wikia計劃都有這東西,還能算特色嗎。相反,如何幫助新來者找到資料及撰寫條目比較重要。
  • 所謂「後台」,編輯界面的問題,主要是由於初期全盤移植中文維基百科所遺留的問題。另外就是用戶自己在參數設置中界面語言選擇非zh-hk 中文(香港)造成部分項目未翻譯。或者不小心設定面板為Monaco而不是MonoBook造成的問題。將來會考慮鎖死該部分的設定。
  • 抵禦破壞,現在完全可以單獨授權會員快速回退編輯的權限,只要破壞達到某稱度就應自動封禁。

另外,太多形式化的限制,不僅讓撰寫條目的門檻大幅提高、又要繁瑣地遵守各項守則,讓很多匿名用戶,甚至部分新用戶,無從得知如何撰寫條目。適度簡化方針的陳述,寬容積小成多的內容積累先為根本。

相對所謂「死連令網典名譽掃地」,內容才是重要因素。名譽掃地的原因是網典自己成為批鬥場,最近多番破壞事件都是反映這個問題。客觀而言,就是「某些人不懂玩網典」——不清楚可以如何維護自己權益。

創立網絡大典的原因,Hotplug寫的清清楚楚,我也不全文引述。網絡大典開始脫離網絡社群的觀點已經不是現在才提出,只是部分人沒有關注,或試圖合理化該趨勢。現在回歸到最原始的起點重新出發,反而被批評為阻礙新類型的網事。實際上,我們這群 sysop & bureaucrat 都沒有干預過這類型條目,起碼我本人目前沒有提出這樣的刪除請求。但此時此刻,不僅把表面問題處理,也要承擔一定責任解決這問題。

有新想法是好事,大可學LungZeno搞民典(即使目前而言是爛尾)那樣,搞網民評論大典,我相信不少人都會支持這樣的想法,而不需要硬加上網民評論撰寫在網典。

網典也不需要為迎合傳媒,搏上報,不斷增加其他離題內容。做好最基礎的任務——撰寫「網絡社群事件」,或者準確講是「網民社群主導事件」已經足以。以「記者」的身份硬挖東西堆砌網民意見,倒不如用「史學家」的觀點,組織起「網絡社群事件」的起源和影響。畢竟大典,帶住「典故」之意。

談論下 sysop & bureaucrat。某程度上,我支持以創始人委任形式代替純投票,決定或撤回sysop人選。有眾多匿名編輯者講出真心話、陳述存在網上有這類意見、事件,這才是有代表性和活力的網典,即使首頁更新緩慢。投票是比較無意義的動作,他們只需要有一個合適的環境撰寫「網絡社群歷史、網絡常用術語」就足夠了。

而且,sysop & bureaucrat不論充當寫手和其他事項,都首先要認同並維護專題創始人的原始目的和動機,並且切實在任何行動中實踐。沒有這個堅實基礎,就沒有可信任度和合拍度,就會出現管理員封管理員這樣愚蠢的事件。順帶一提,這就是我在某參與者申請管理員中投反對票的原因。

p.s.建立部分權限的新用戶群,可能涉及修改原始PHP碼,Wikia未必允許這樣做。

今天就暫時寫到這裡,希望對各位sysop、bureaucrat、寫手有所啟發。 --疾風綾希 2009年3月28日 (六) 19:19 (UTC)

此事我深有同感,當初我出走短時間都是因為這個原因,除了逃避這些寫手之外,亦可以放鬆自己、避免自己墮入這個趨勢之內。不過,我和管理員不同,管理員不提刪,我會提刪,現在每一個寫手都出現若干問題︰
  1. 不屬於網絡新聞的新聞竟強加入網絡新聞之內
  2. 不斷發掘非網絡資訊,並建立更多不應存在於網典內的條目,這些條目質素不低,但更應收錄到維基百科或民風大典
  3. 將評論或社論全文收錄到條目內,甚至是以新聞形式報道事件
  4. 無法平衡網絡部份及簡介部份
頭三點是可以改善,第四點卻十分難去改善,就連我亦沒有信心確保以良好的比例編寫條目,不過這是最重要的。如果這一點無法做到的話,便無法是一個好寫手,極其量只是一個影印寫手。希望各位細想一下。--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8:12 (UTC)
要解決這些問題,其實不是太難,不過我有以下的建議:
  • 開一個新區專門講「改善條目要求」或「撰寫條目要求」,以吸引寫手改善及開設新文章,目前網典並無這個專區。開設這個專區,總好過純粹提刪條目。
  • 留意一些過度維基化的內容,並盡力改善。(如有需要,可開設有關模版提示編輯者)
至於無法平衡網絡部份及簡介的問題,其實是很難改善,皆因我們沒有這方面的準則。但最低要求都要有一個來源是涉及網絡社群。(不包括轉載自網上的新聞)--湯米‧提思 2009年3月30日 (一) 15:27 (UTC)
不,維基化並沒有過度的問題,因為維基化只屬於技術層面的事情,例如標點符號由半形改用全形、使用==XXXX==分欄位等這才是維基化。我想你是在說,是內容過份收錄,收錄了一些多餘的資訊,當然這個要靠大家努力去改善。--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1日 (三) 00:23 (UTC)
其實Tcshek所說的“涉及網絡社群”,我倒是覺得可以好好斟酌下。畢竟網絡社群和現實一樣可以談天說地,但不代表他們討論的東西都可以無限制的遷移入大典(實際上這樣做就變成維基百科了)。--疾風綾希 2009年4月2日 (四) 01:34 (UTC)
其實「維基化」是令網典變成另一個維基百科的「死因」,正確來說應該是「條目化」。至於「涉及網絡社群」的條目,是指引起網絡社群關注,以及是因為「網路炒紅現象」而引起的條目。至於怎樣才算是「網絡」相關條目,就真的要值得商榷了。--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日 (四) 01:59 (UTC)

大件事了,人妖事件主角又再破壞網典

看看這裡,我覺得他是有預謀破壞。--湯米‧提思 2009年3月30日 (一) 03:06 (UTC)

本人及Ydog已暫時回復所有頁面,本人亦已提交保護及速刪請求。--LJ8652 2009年3月30日 (一) 03:15 (UTC)
看來這破壞者很堅持,想不到數個月之後又再來破壞。恐怕此事只是破壞網典的序幕,在未來可能不排除會有更多破壞,大家要小心提防,屆時又可能要再次恢復匿名用戶之編輯限制。--湯米‧提思 2009年3月30日 (一) 03:38 (UTC)
他傻的嘛,不過今次他沒有冒簽,總算是一件好事(毆...)。--不是維基人 2009年3月30日 (一) 05:54 (UTC)
我猜測破壞者可能會用上Firefox搭配Proxy(如Foxy Proxy),加上以Greasemonkey為主的自行編寫網絡程式而成,大家要小心留意。--通勤電車321系 (按掣通話) 2009年3月30日 (一) 06:09 (UTC)
看來又是出動人眼監察的時候。XD --獨愛B1 2009年3月30日 (一) 06:39 (UTC)
其實有沒有方法防止有人用Greasemonkey攻擊網典?(LJ8652兄改了新簽名,差點不能辨認。)--湯米‧提思 2009年3月30日 (一) 09:03 (UTC)
其實是有的……嗯,也暫時委任湯米‧提思,可以快速回退破壞性編輯。--疾風綾希 2009年3月31日 (二) 02:02 (UTC)
剛剛測試了rollback功能,有關功能可正常操作(只是多了一個恢復鍵而已),其實這是否也算是一個助理管理員?--湯米‧提思 2009年3月31日 (二) 02:30 (UTC)
長遠來說不是解決之計,有沒有一次解決的方法?Gundam Exia R2 2009年4月2日 (四) 04:45 (UTC)
暫時除了關閉匿名編輯及新用戶編輯之外,就沒有其他方法。--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日 (四) 11:13 (UTC)
開驗證碼,已經抵禦到一定程度的破壞。我在聯絡Wikia那邊看能不能全面啟用驗證碼系統--疾風綾希 2009年4月2日 (四) 11:34 (UTC)

徵求各地方條目的相關網絡事件

本人已改善地方的條目,並設置消歧義往維基百科的相關條目:

但以上地方的相關網絡事件仍然不夠,尤其是論壇術語方面,請幫忙提供資料補充。--獨愛B1 2009年3月31日 (二) 17:41 (UTC)

先此聲明,如果各位是要發掘有關上述地方的網絡新聞或事件,首要考慮的並不是在當地發生的網絡事件,而是與香港網絡有密切關係的網絡事件,舉例如︰「台灣大專生利用互聯網盜取國民黨內部資料」,這個便不能收錄於網典內,又例如「台灣少年利用間諜軟件入侵香港政府網頁」,則這個可以收錄。至於論壇術語等,根本無需收錄到這些條目以內,所以各位寫手於編寫的時候要考慮怎去平衡此些條目的內容。--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1日 (三) 00:18 (UTC)
其實有關地方的條目是可以發展的,不過與香港網絡沒有密切關係的,就不能寫上去。
PS:剛剛為網典研製了一個{{Todolist}}模版,希望大家儘量善用。--湯米‧提思 2009年4月1日 (三) 06:20 (UTC)
我可能要補充一點,編寫以上條目時應該以香港有關係的網絡事件為出發點。(event模版和campaign現正整理)--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1日 (三) 08:12 (UTC)
原則上地方簡介只會從簡,條目應集中介紹香港網民在有關地方的討論,或相關地方網民對香港網絡社群的影響,如澳門網民在香港網絡社群的討論等。--獨愛B1 2009年4月1日 (三) 14:54 (UTC)

Comeon先生,請停止你的所作所為

想不到不見幾天,一天內便加回他自己所寫的一切。對,出發點是好,但他有沒有想過,加入的內容是否真的適合存放在網典內?綜觀問題如下,希望各位寫手可以注意︰

  1. 硬加自己認為是有用但不宜收錄在網典的資訊到條目內。
  2. 不斷建立看似適合網典收錄但寫的內容已經違背了網典宗旨。
  3. 經常性放大圖片,卻從不考慮排版及外觀等問題。
  4. 針對性到寫出某部份人物的新聞,並放大式評論。
  5. 刪除其他人設置的模版卻全不討論。我放置模版的主要作用是引起討論,如果我要一意孤行到進行工作,哪會放模版?

各位寫手,姑且勿論他出發起是否正確,但我可以很肯定,他是否真的知道網典需要的是什麼?我還記得他說過一句,「要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但卻不要網典成另一個維基百科,這是自相矛盾。」這個是什麼意思?一個連網典需要什麼都不清楚,不如回維基百科吧。--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日 (四) 04:47 (UTC)

由此看來,網典收錄條目的要求仍然很模糊,所以Comeon覺得網典適合收錄的內容就寫上去了。網典旨在紀錄香港網絡界傳奇人物、網上大事和網上術語,當中網上大事卻已被曲解成「所有網上新聞刊載的大事」,是很有問題的,至於「討論熱潮」相關的條目,原意是為了令事件以網民為主導,但如果變成是大傳媒主導,就會有違網典宗旨。
另一方面,抄襲維基文章是最令人頭痛的問題,因為有些編輯者是為抄而抄,沒有經過分析就照搬過去,這樣亦是不健康的。與此同時,照搬維基方針的網典方針,以及是照搬維基模板的網典模板,也應該要得到修飾及整理,否則長此下去,只會令網典成為「翻版維基」。(如果不是因為早前蘋果副刊把網典看成是「翻版維基」,我相信某些匿名用戶也不會有如此的看法。)--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日 (四) 06:43 (UTC)
這個問題我早就上年年底時向hotplug表示過,不過至今還沒有答覆,可能是太忙吧。comeon的出現正正是讓我們考慮一下收錄條目的準則,不過有時倒很奇怪,像Wii、Playstation等按道理是灰色地帶,可寫可不寫,原因是有網民談及但不知名,這個我也不和comeon爭拗,但李卓人湯家驊等條目也出現了,當然,要找出相關網絡新聞及事蹟也不難,卓韻芝的討論我就提出過,如果沒有相關資訊其他已經可以刪過不提(當時根本是有人誤會我的意思)。還有,相片經常刻意放大,說真的,如果每一張都放大,不論外觀上未必好,可能出現一大片空白,亦有機會令人誤解寫手的用心(如果多一兩個多疑的sam2009出現的話)。算了,真心話,直到現時為止,有部份被封意興闌珊的寫手其實都是很有能力,不過卻誤入歧途,這個實是可惜。--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日 (四) 07:06 (UTC)
有些公眾人物的條目有討論價值,如巴士迷網民討論九巴5號遷站事件,而這是胡志偉的政績之一;黃成智在《家庭暴力條例》的言論引起基督徒網民關注;又或者公眾人物如何利用網絡媒介進行宣傳等。
寫手應以網民討論為出發點(是否有足夠熱力),其他非網絡事件應以消歧義維基百科處理。相信上述內容能引發編寫公眾人物時應注意的事項。--獨愛B1 2009年4月2日 (四) 07:46 (UTC)
其實網上新聞並不等同網上大事,而維基的內容並不等同於和網絡有關,如果性質上不是和網絡有關,無法帶出網民討論,或者無法引起網絡迷因,都是不能收錄的,希望寫手不要因此而矯枉過正了。--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日 (四) 10:09 (UTC)
其實有志記錄資訊性的東西,不如移玉步去編輯維基百科。我知識有很多大學論文有在網上轉載,那用不用都放上網典? --Ydog 2009年4月3日 (五) 04:19 (UTC)
(路人甲)我見佢都有回應過,意思大概是話部分內容維基百科是容不下的,所以就要寫在網絡大典中。當然我是不認同網典要接收連維基都唔收的「資訊性的東西」。-小小明 2009年4月3日 (五) 16:31 (UTC)
當然,網典的角色應是一個記錄網上大事(但必須要有網民共鳴,難道連YAHOO NEWS都要放入網典?),而不是大家批鬥人物的地方,更不是維基不收的條目的收容所。--βεταννσγ 2009年4月16日 (四) 15:29 (UTC)

對Comeon最近的表現失望

Comeon近日在網典的行為,很明顯地令本人感到失望。

  1. 未經討論,Comeon擅開和大戰模版一樣的模版,套用到蘇施黃澳門擲雪糕甜筒事件,完全把我們之前的討論推翻。
  2. Comeon把部分已經符合網典方針的修改「打回原形」。
  3. 香港網絡大典:待處理條目原本是用來統一處理條目的請求,但Comeon卻要把香港網絡大典:待處理條目開分類,完全走回原路,等於沒有改革。

本來Comeon改革網典的出發點是很好的,不過他的改革方案似乎是名存實亡,不知道大家如何看?--湯米‧提思 2009年4月3日 (五) 04:20 (UTC)

最近回來幾天,就已經弄到天翻地覆。今個星期都會暫時停止網典的編輯,待我收拾一下心情再算。--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6日 (一) 11:01 (UTC)

Comeon口是心非

Comeon口雖說自己非常重視香港網典的條目質素,但事實上自己卻在不斷寫含攻擊性的內容,令人質疑其目的(當初的所謂正典皆因他被其他用戶攻擊),有很多原本無問題的,被他越寫越衰;原來已經充滿攻擊性的,火上加油。這種行為實在令人不齒。--carlo仔contact me 2009年4月15日 (三) 06:38 (UTC)

同時,我這位深潛已久的寫手想說一下之前 Comeon 以所謂的「中立化」把以下的條目強改,改得不倫不類:

尤其我想說的是,Comeon 不是一名鐵路迷,但竟然可以不事先參考一下參考資料,然後便把一些內容改至不倫不類。另外,他亦把港鐵狂熱份子九鐵狂熱份子內的「相關網民」的一段亂改,變成連至「x鐵狂熱分的分類」,以致有部分未有於網典中詳細記載的網民違失;港鐵狂熱份子那邊更加離譜,(當時)竟然是連至鐵路迷成員的分類,使跟本不是港鐵狂熱分子的人不幸地誤標。(但直至我打這意見時,連結已改,但字眼未改。)
另外還有很多的我就此下刪一千字。所以我希望 Comeon 閣下真的不要再翻轉這個網典了。--Hkmtrhah (16) User:Hkmtrhah (跟我對話) 2009年4月16日 (四) 09:11 (UTC)

關於港鐵狂熱份子九鐵狂熱份子的問題,本人建議找回編輯歷史,之後把有遺漏的港鐵狂熱份子九鐵狂熱份子新增成條目,那就可以補回已遺失的記載。
其實Comeon是有心改善網典的,當中有些觀點也是可取,可惜地,他的建議太理想化,因而令網典變成另一個維基百科。與此同時,他的部分修改沒有顧及瀏覽者的需要,這是一大敗筆。--湯米‧提思 2009年4月16日 (四) 12:17 (UTC)

Comeon沒有應有的編輯態度

請利用網典的搜索功能,搜尋「Comeon」一字,你或許會發現有著大量的「注:編者Comeon認為‥‥‥」。網典理應是以客觀的角度去描述所有事物,但是Comeon卻加上了個人的評語以試圖扭轉觀看者對該事物的看法。所以我絕對認為Comeon並沒有作為一個編輯者應該擁有的態度。NotaPuff 2009年4月16日 (四) 10:15 (UTC)

同意,還有他的humor_half模版根本就是只在抒發己見,我恐怕以後的條目都要加個==編者Comeon意見==的部分了。而且他還經常在條目中私下插入問題,還用一些「嫌討論頁沒人看」的所謂官冕堂皇的理由強加於內,如果個個都這樣做,網典不就變了問題專區?他如果真的能當管理員,我怕網典一定會變成一言堂。
P.S.本人在此不登入了,我嫌麻煩--222.166.160.72 2009年4月16日 (四) 10:28 (UTC)
其實我都有曾經想過放棄{{Humor half}}模版,不過這只是一個「溫馨提示」,基本上未必算是維護,也許字眼上就不要太長,否則只會影響閱讀。至於Comeon另一個問題,就是濫加一些沒有實際用途的模版,其實我已經開了{{todolist}},可惜卻沒有太多條目用得著,故改善條目的速度及意欲也大大減退。
另一個問題,就是Comeon沒有好好善用討論頁,這是我唯一不太滿意的地方。把改善條目集中在一個社區討論,成效亦有限制,看來也是時候加一個計畫頁面來給寫手討論改善條目及建議新條目的問題。
至於Comeon在條目上加上的「個人附註」,本人已經刪除了,因為網典方針已經明確規定不容許直接評論事件,以及不容許以第一人稱角度編寫(包括自我參照)。--湯米‧提思 2009年4月16日 (四) 12:13 (UTC)

批鬥性條目

本人一直沒有特別重視高登會員的條目,但發現此條目後,本人不得不提出關注。此種批鬥性的條目雖然有來源參考,但不等於將批鬥合理化,長遠而言,對網典的發展毫無益處。--獨愛B1 2009年4月2日 (四) 16:50 (UTC)

我也有同感,其實正典運動已主張杜絕流氓化及批鬥,我覺得有需要打擊這種批鬥文化。--湯米‧提思 2009年4月3日 (五) 04:07 (UTC)
我認為提刪就可以了,反正我也不認識他。其實上年年中時候,疾風、tcshek和我曾經整理過此類批鬥性條目,提刪並成功刪除了很多此類條目,停止了行動後又出現了很多此類條目,可能又是時候整理了。--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3日 (五) 06:13 (UTC)

涉嫌被批鬥人士名單如下,若適宜的話,可提交刪除:

--獨愛B1 2009年4月3日 (五) 09:13 (UTC)

先講開心莎莎,為什麼你們覺得開心莎莎是被批鬥?此人曾經抄襲網誌,並以該篇網誌獲頭條網頒獎及刊登在書籍《我們的博客城》,並有受害者的網誌及頭條網做證。如要改寫,可從何處下手?--Plasticx2036 2009年4月6日 (一) 10:37 (UTC)

添加名單(非高登人士):

電視台及電視節目條目的問題

我發現網典中有些電視台及電視節目的條目,與網絡不似有太大關係,有些較明顯的,我已經加上了Template:Relevance。另外有些條目,內容中與網絡的「關係」,就只限於網民捉錯,例如香港早晨午間新聞
我認為這些條目,有一個更好的地方安置,就是Wikia中文台[19]。那裡的主題就是電視台及電視節目,但近期好像荒廢了,如可以活用Wikia中文台,相信可以令網典更加「似樣」,不致變成「香港電視大典」。--Plasticx2036 2009年4月6日 (一) 10:56 (UTC)

這個要多虧Silicon wong了,基本上很多電視台及電視節目之相關條目都是由Silicon wong建立的,本人已嘗試把有關條目改成符合網典格式。至於香港早晨午間新聞,就不只是限於網民捉錯如此簡單,如果可以去香港討論區新聞主播區爬文,相信可把有關條目起死回生。至於中國中央電視台中文國際頻道本港台國際台翡翠台,就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應可再反映多些和網絡的關係。--湯米‧提思 2009年4月6日 (一) 16:01 (UTC)

事實上,要判別某些內容是否適合記錄在某個Wikia或是某個wikipedia內,只看那個Wikia或是那個wikipedia的名字是不足夠的,更重要的是要仔細觀察或了解那個Wikia或是那個wikipedia的作風、禮儀等因素(很多時那個Wikia或是那個wikipedia的規則內都沒有寫明)。

舉個例子,擘如你想在大學城內開一個叫做迎新營的條目,內容主要介紹迎新營這樣東西以及迎新營內的各種好醜事等。大家都知道,迎新營是大學裡獨有的一種活動,光看大學城這個名稱,迎新營這個條目是絕對適合記錄在大學城內。若果你這樣就take action,在大學城內開一個叫做迎新營的條目的話,小心,你隨時會闖禍!

因為只要你細心觀察在大學城內一定數量的條目,你就會發現大學城是一個記錄正經東西的Wikia,在大學城內開一個叫做迎新營的條目,會破壞大學城的正經氣氛,這彷彿已經充滿暗示並告訴你:大學城是絕對不歡迎像迎新營般的條目。

結論:迎新營這個條目是絕對不適合記錄在大學城內。

可能你會說:大學城內沒有刪除投票頁[20],即是說我寫甚麼條目都沒有管理員理會。

這樣的想法肯定大錯特錯!

某個Wikia或是某個wikipedia內沒有社區頁,既可以代表那個Wikia或是那個wikipedia是死場,也可以代表那個Wikia或是那個wikipedia的所有寫手都非常自律,構造一個非常和諧的環境,寫手與寫手完全沒有發生爭執,亦完全沒有寫手寫一些不適合收錄在那個Wikia或是那個wikipedia的條目。這是一個卓越的現象,完全不需要管理員操心。這不代表那個Wikia或是那個wikipedia「無王管」。只要有人在那個Wikia或是那個wikipedia內「搞事」,那個Wikia或是那個wikipedia的管理員都有權隨時開社區頁來處理。回想起香港網絡大典,為甚麼要開社區頁,請咁多管理員,都是這個原因。

想到這裡,我最後都是打消「在大學城內開一個叫做迎新營的條目」這個念頭,因為一來我不想破壞大學城的正經氣氛,二來我不想和當地的寫手發生爭執,最後更重要的是,我不想有一天迎新營條目在College:社區內的「刪除投票和請求」一頁內見面。

Doraemonpaul 2009年4月6日 (一) 21:56 (UTC)

回到Plasticx2036的個案。Plasticx2036提議把香港早晨午間新聞等條目搬進Wikia中文台。他這樣做肯定闖禍。因為只要比較一下Wikia中文台超級無敵獎門人條目和維基百科內的獎門人電視遊戲節目系列條目,你就會驚奇地發現Wikia中文台竟然還要比維基百科正經。維基百科向來出名禁絕網民討論的內容,如果Plasticx2036仲打算把香港早晨午間新聞等條目搬進Wikia中文台,肯定冇眼睇。輕則網民捉錯等內容肯定被Wikia中文台的寫手剷哂,重則整個條目都會被「斬首」。

Doraemonpaul 2009年4月6日 (一) 22:21 (UTC)

Wikia中文台是台灣網民開的,而台灣網民編寫的Wikia風格,與香港截然不同:可能不容許港式網絡術語及惡搞等內容。Doraemonpaul的說法,其實是部分正確的。--通勤電車321系 2009年4月7日 (二) 04:12 (UTC)
總之,可拯救的問題條目,就盡可能拯救,網典是以網絡為主的,只要反映出網絡的關係,沒有違反方針,就不用提刪。
巴士迷本來也是和網絡無關的,但網典卻收錄了巴士迷術語,那是基於甚麼呢?其實當初我也想過把巴士迷術語放在香港巴士維基,可是香港巴士維基已荒廢多時,無人管理及更新,白白浪費了一個供巴士迷網民大展拳腳的地方。倘若貿然搬遷有關條目,就會有被破壞的風險。最後,巴士迷術語都是留了下來。
其實,香港民風大典是一個網絡無關條目之收容所,可是卻甚少人問津,似乎本網已經變成了「聯合國」,甚麼條目都可以找到。為免再令網典變質,我反而覺得網典應集中改善網絡無關之條目,如果真的不能改善,唯有考慮放在香港民風大典,或者是更適合的地方。--湯米‧提思 2009年4月7日 (二) 11:36 (UTC)
Wikia中文台的確是台灣人開的,但裡面亦有一些香港電視台條目,例如亞洲電視[21]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22],但這些條目只是由維基百科照抄,連Wikia中文台沒有的infobox也抄到那裡,需要清理。另外,Wikia中文台的首頁,有一個連結連向「港劇」一項,估計那裡可能打算過加入更多與香港有關的內容。
我覺得可以使用Wikia中文台的原因,是那裡本應大有可為(即使只有台灣人參與),但統計數字顯示,那裡近半年的編輯數極低,上月更只有34次[23],可能那裡的人現在已經無心做好Wikia中文台。我的提議只是想活用那裡,如果不行,不如我們開一個「香港電視大典」,主打收錄與香港電視有關的一切好了。--Plasticx2036 2009年4月7日 (二) 13:24 (UTC)
其實Wikia中文台和香港巴士維基差不多,都是已經被荒廢,其實我們應想方法聯絡Wikia的代表,派些人手去管理一下,或者這樣反而可以令這些有潛力的計劃起死回生。--湯米‧提思 2009年4月8日 (三) 13:40 (UTC)

麻煩管理員整理一下提刪及保護條目的模版

提刪及保護條目的計畫頁面都已經合併了多時,但有關模版至今仍未更新。

本人早前已經向HayateYuki反映過,似乎沒有回應。現在管理員需要把所有提刪專用的模版保護條目專用的模版之相關連結調整,與此同時合併一些沒有用途的提刪模版,只留下{{afd}}及{{fastd}}已足夠。--湯米‧提思 2009年4月8日 (三) 13:46 (UTC)

部分已經更改,雖然名字上看不出來……--疾風綾希 2009年4月9日 (四) 12:44 (UTC)

香港電視大典正式成立

香港電視大典正式成立。

是時候要將與電視台、電視節目有關的條目,搬到去香港電視大典內,同時新增以下的消歧義標籤:
{{Otheruses etvhk(zh-hk)|subject=與電視頻道/電視節目有關的網民討論|other= 電視頻道/電視節目其他內容|條目}}--通勤電車321系 2009年4月14日 (二) 04:03 (UTC)
不錯,也許我們可以叫Silicon wong去進駐香港電視大典。(原來Silicon wong正好是香港電視大典的主人……)目前香港電視大典好像很亂,似乎需要大家整理一下。--湯米‧提思 2009年4月14日 (二) 05:03 (UTC)

本人已建立模板{{Otheruses wiki(ETVHK)}},用法如下:
{{Otheruses wiki(ETVHK)|subject=網民對香港電視大典的社區討論|other=香港電視大典首頁|首頁}}
輸入後會顯示以下消歧義:

歡迎各位加入此消歧義。--獨愛B1 2009年4月14日 (二) 06:56 (UTC)

香港網絡大典內容本身已經稀少,還去做分流,將條目踢到其他「鬼城」去? --Bajatvj 2009年4月15日 (三) 05:09 (UTC)
(-)反對沒錯,什麼香港民風大典,台灣網絡大典已經夠煩,現在還要加個什麼電視大典?真的非常浪費資源,我反對是次建議.--carlo仔contact me 2009年4月15日 (三) 06:28 (UTC)
我明白大家為何會反對,看來本網也要充當一下「聯合國」了,始終本網是全Wikia數一數二的大站,連Google及Yahoo搜尋結果都會以本網為首,加上香港傳媒力捧本網,那就證明了本網的知名度。其實開視典、開民典、抑或是開巴典(香港巴士維基),都只是承繼本網的「知名度」,把種子分散,不過,太散反而是不好,最好就是各自發展,本網原有的電視條目,可再根據方針持續發展,而視典則以另一方式持續發展,當中視典的資料應該要比本網更詳細,否則再分流也是沒有意義的。--湯米‧提思 2009年4月15日 (三) 13:58 (UTC)
(-)意見,不是搜索率高就等於人氣多,現今的編輯率連維基百科一半都沒有,分開發展即是雪上加霜,自掘墳墓。--65.49.2.154 2009年4月15日 (三) 14:27 (UTC)
香港網絡大典不同維基百科,維基百科的編輯率,有很多都是由bots製造出來的,所以不可盡信。香港網絡大典的編輯率,事實上是全Wikia最高的,但只是不及維基百科。分開發展基本上不會有太大影響,大家可各自發展,只要是沒有衝突就可以。--湯米‧提思 2009年4月15日 (三) 15:28 (UTC)
(-)反對我認為現時網絡大典也不是太多常出沒的寫手,如果還要把節目分家到電視大典,惟恐網典會更加少人...而除了部分知名度較高的節目外,其他節目都是只有一個模版,和一些捉蟲的圖片,所以我建議將一些近乎無人討論的節目刪去,再改善一些能夠在網上引起話題的條目,如晚間新聞,可加入多點網民對這節目在革新後的感覺和討論。--βεταννσγ 2009年4月17日 (五) 08:39 (UTC)
我老是覺得香港電視大典只是一個橡皮圖章,好像有點多餘(因為維基也已經有同類文章)。Bteonnsg beta提出的意見也很好,無人討論的節目,也沒有記載價值,可以考慮提刪。同時,也應改善有關節目條目。--湯米‧提思 2009年4月17日 (五) 08:52 (UTC)
(插插嘴)請盡量稱呼我為βεταννσγ 吧,我覺得希臘字母較好看,當然不用也沒所謂。說起上來,一些被稱為膠劇的劇集竟然連模版也沒個,舉例說,謎情家族只有一幅連解釋都沒有的圖,建議提刪。--βεταννσγ 2009年4月17日 (五) 13:01 (UTC)
謎情家族的那幅圖應該是有意思的,如果搜索一下資料,可能還有得救。早前大家都認為開心大發現和網絡沒有關係,可能要刪,如今已經和Yahoo!知識+扯上關係,最後都是把條目成功拯救回來了。總之,電視相關的條目,可拯救的就拯救,真的不能拯救的,就唯有刪除。
還有一點大家要注意的,就是不要一見新劇集就開新劇集條目,如果那些劇集不是和網絡有關的,久而久之,網典很快就會變成視典。另外,也希望大家戒除新劇集「未播先膠」的習慣。--湯米‧提思 2009年4月17日 (五) 14:52 (UTC)
謎情家族的圖片應該是和某港漫人物的招識-超級無敵我愛你有關的。--βεταννσγ 2009年4月18日 (六) 04:00 (UTC)
我想大家都忽略了一點,現在大家在網典內看到的電視劇條目,大家認為如何?其實有電視大典的出現是好事,起碼可以將現在存在於網典內的電視劇條目搬到那邊。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很簡單,有三點︰
  1. 未播先膠︰當中以S字頭的寫手最喜歡未播先建立條目,甚至未播便歸納入膠劇,向他表示但無理會。請勿動不動便建立條目。
  2. 膠處來源︰大家看一看,電視劇的條目就像是原創內容,並不是由其他討論區發掘。應該是說,各位寫手都將自己發現到的膠處都收錄在內,當然由部份網民發現亦收錄在內。這個說明了什麼?電視劇條目已經偏向原創方式編寫了。
  3. 網典原意︰網典原意是由網民去發掘題材,按道理我和你都是網民,但怎麼有網絡新聞不去寫,而變身成電視迷去編寫一些電視劇條目?姑且勿論是否屬網絡新聞,是不以網民視點為重心的條目,並不應該存在於網典內。
不要講求人流的多少,首要講求的是該些條目應否存在,這個才是網典的實在意義,名氣嘛,有仙則名。--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3日 (四) 07:23 (UTC)
「不是維基人」說的話,帶出了一個事實,就是網典已經變質,網典的電視劇條目,或者是電視節目條目,有很多都是直抄維基百科;好像《頭條新聞》這條目,整段都是直抄維基百科的,是有需要改善的。除了電視劇條目,其他電視節目條目也需要大家的關注,好像無綫新聞,也要出幾個版本(香港早晨午間新聞六點半新聞報道晚間新聞),可否簡化一下呢?--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4日 (五) 16:24 (UTC)

撰寫要求(2009年4月)

YouTube系列條目

由於YouTube相關條目太多,因此本人已經開設新模板以方便大家查看YouTube一系列條目。

巴士迷寫手及升降機迷寫手,你們如果有興趣的話,歡迎協助編寫及擴充YouTube 巴士短片列表YouTube 升降機短片列表,相信這對你們來說也應該是可以應付的。--湯米‧提思 2009年4月16日 (四) 06:18 (UTC)

Showhappyhkflash

大家有沒有聽過Showhappy?這是以基督徒網民為主打的網誌服務供應商,但卻沒有人肯寫。另外大家有沒有聽過hkflash?這是一個提供留言畫板、日記、相簿及電郵服務的網站,似乎未有人開筆寫過。

了解有關內容的寫手,可以先行撰寫。--湯米‧提思 2009年4月16日 (四) 07:20 (UTC)

由於至今仍未有人寫Showhappyhkflash,本人已經開筆,希望大家可協助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5月12日 (二) 16:30 (UTC)

eBay

真不明白為何沒有人寫eBay條目,希望了解有關內容的寫手先行撰寫吧。--湯米‧提思 2009年5月12日 (二) 16:30 (UTC)

網典被維基黨進佔了吧?

近來網典多了很多維基百科相關的新條目,包括管理員、行政員,當中有很多都是濫開的,來源欠奉,有些和香港網絡沒有關係,這樣對網典的發展來說,似乎不太健康。難道網典被維基黨進佔了嗎?大家對此事有何看法?--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1日 (二) 12:05 (UTC)

網典不是高登黨就是維基黨,還有沒有網典黨?究竟想寫什麼,什麼事件才是網絡事件,香港有很多網絡事件嗎?每天就那麼丁點人在寫文,要數也數得完,有人寫總比沒有寫好,最好不要那麼挑剔了,最後只令到慢慢等香港網絡事件出現了。--Bajatvj 2009年4月21日 (二) 12:17 (UTC)
需要說明,維基百科我是有上,不過已經沒有編輯,只是看著管理員的活動罷了,亦發現近期又有管理員引發爭議。--Bajatvj 2009年4月21日 (二) 12:17 (UTC)
我明白網典的確需要多樣性的內容,不過,不是每個維基管理員都要寫嗎?正如網民數目都數以百萬計,難道又要寫齊數以百萬個網民嗎?如果條目沒有太大重要性,這樣地收錄在網典,只會浪費了網典的資源。網典是重質不重量的,既然網典有很多條目,倒不如協助改善一下。--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1日 (二) 13:33 (UTC)

要網典發展,不僅要開闊視野,還要吸引多元化的編輯者,現在的網典除了高登,就是維基。沒有天天都出現淫照風波,電視還算可以,不過很多都說不關網絡。另外政治、社會、動畫、電影則是少得可憐。編輯者有待多元化,不然只有幾個寡人寫得沒意思,便紛紛離去。維基百科有管理員對此的看法是,少一個反而好管理,若網典也是如此的話,那就沒救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Bajatvj對話貢獻)加入的。

可以肯定的是,既非高登人亦非維基人的網典活躍寫手少之又少(利益申報:本人兩者皆不是)。--獨愛B1 2009年4月22日 (三) 12:56 (UTC)

證明很多人是通過高登或維基而上來的(包括我),即使已經沒有參與維基,不過網典還是離不開高登和維基,資料性的要靠維基,討論性與改圖的要靠高登,對此處影響很深。--Bajatvj 2009年4月22日 (三) 13:04 (UTC)

維基相關條目開始愈來愈多了,看來我要準備開維基新聞維基語錄了,希望有人會寫好它們吧。其實我不是太鼓吹大家大量地建立維基人條目,總之有一定重要性的就寫,不太重要的,可以不寫。--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2日 (三) 15:39 (UTC)
bajatvj所言非也,吸納多元化寫手是好事,開闊視野亦是好事,但首要一個條件,不論是什麼黨,都要以網絡為起點、網民為基準、網典宗旨為依歸。現bajatvj所作的,就像comeon先生一樣,是任由維基黨先建立非網絡出發的條目,然後就等人去改善、甚至硬要改到和網絡有關係,我認為不建立總好過胡亂建立。還有,並不是很多人都是從高登或維基到來的,我就是例子,另外很多論壇壇主亦是。(我自問是網絡技術黨,不是高登或維基,我想我會集中編寫我擅長的。)--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3日 (四) 07:35 (UTC)

我只是覺得,網絡上的任何事都與現實世界相關的,網民只是通過網絡傳播訊息,例如某電視節目,也是通過收集資料,才有討論的可能。 希望網典就是引發討論的平台,而不僅是將討論收集到網典中。另外,中國、台灣、香港等條目,沒有人寫網絡事件,我覺得很困惑,香港沒有人討論這些事件嗎,為何大陸、台灣這麼多人樂於討論,香港卻沒有呢,還要掛上與網絡無關。 --Bajatvj 2009年4月23日 (四) 09:10 (UTC)

香港有沒有人討論什麼對網典是否收錄不是重點,建立條目的重點是出發點是否正確,閣下如果像comeon先生般,不是以一般網絡作為出發點就建立條目,可能已經違背了網典的宗旨。網典並不是作為討論的平台,而是準確地記錄網絡事件的平台。至於是否引發到討論,我相信是屬於網典的附加功能吧。更應該說,一個從網絡出發的人如何看待現實世界,這個出發點可能會令眾寫手更明白網典的編輯方法。--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4日 (五) 09:48 (UTC)
有些事件本來值得收錄,如廣深港高速鐵路,但因網民討論仍然不足,故沒有建立。目前高登人及維基人佔大多數,來自其他群體的活躍寫手少得可憐,如本人是香討人,多元性仍然不足。--獨愛B1 2009年4月24日 (五) 09:56 (UTC)

我只是覺得,有人不斷企圖篡改、曲解香港網絡大典成立的根本原意。香港電視大典和香港民風大典等網站之所以受到冷落,並不是因為沒有人管理,或者是沒有人宣傳。站在我個人立場,是某些人希望利用香港網絡大典所剩餘的知名度,通過不斷增加某些非網絡社群條目,進而逐步轉換成個人能獨佔的非網絡社群相關的資料記錄性網站。正是如此做法,讓很多希望記錄網絡社群事件和人物的寫手卻步。結果就是寫手來來去去就是那幾位,如果讓他們都主導條目生死存亡,則讓大典蕩然無存。--疾風綾希 2009年4月24日 (五) 12:24 (UTC)

我也有同感,香港網絡大典成立的原意的確已被曲解。現在網典當前最大的問題,就是有人不斷在網典增添大量「劣質」條目,所謂的「劣質」條目,就是那些只為批鬥為樂的條目,以至是一些抄襲自維基的條目。
維基已有的東西,卻偏偏被放在網典上,因而出現過分收錄的問題。也許有人覺得網典已經多次上報,所以就借網典的「朵」來把網典變質。真正和網絡社群相關的,就沒有人去寫;批鬥、攻擊、和網絡社群沒有關係的,就偏偏有人老是要寫。
難道正典運動已經失敗嗎?--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5日 (六) 07:27 (UTC)
未算失敗,依然進行中。劣質條目不斷出現,我有點覺煩厭,還有太多小朋友來唱衰敵人,那一刻的我暈了,所以我才出走三個月冷靜一下。總算現在歸隊了(XD),各位不要灰心,有志者事竟成。--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5日 (六) 08:49 (UTC)

我看過近期建立有關維基百科的條目,這些條目充滿負面內容,給我的感覺是,兩個字:批鬥。雖然我覺得維基百科及維基人可能有很多問題,但是否真的沒有好的地方可寫呢?總不用在這裡大肆抹黑維基百科,將這裡變成批鬥維基百科的基地吧?--Plasticx2036 2009年4月26日 (日) 15:08 (UTC)

那些維基百科的條目一直令香港網絡大典羞恥....Wrightbus條目講出在中文維基年會Lightning talk環節中,Wrightbus在介紹香港網絡大典時,當眾打開Mungs的頁面香港網絡大典的Mungs頁面(2006年8月27日)...難怪維基百科的管理員虎兒等對香港網絡大典報以仇視態度.認定網絡大典是胡鬧的批鬥地方.曾拒絶在維基百科淫照事件條目中加入香港網絡大典條目的連結--Lch2006 2009年4月27日 (一) 15:48 (UTC)
這麼過份???!!!如果他們真的理性的話,好應該好好深入了解一下,就算是想擊倒敵人都要了解清楚對方。網典是維基百科的子群,總算是父子關係嘛,怎麼做爸爸的不作聲,其他人就趕兒子走?好了,入正題。其實網典遭騎劫並不是只有維基黨,還有小朋友、潮童們、高登黨、維基棄將,三出五嶽什麼人都有,維基百科的條目固然是大問題,但我們不應忽略其他批鬥性條目,真的很想有一位管理員,與數位寫手組成一隊清潔隊,整理所有批鬥性的條目。--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8日 (二) 04:45 (UTC)

「首段」編輯不了

編輯旁邊的0點擊會出錯,

Undefined&section=0 [編輯首段]出自香港網絡大典
喔喔! 香港網絡大典還沒有以為題的文章。

  • 點此開始編輯這個頁面或點此在此Wiki中搜尋此詞彙.
  • 如果以此為題的文章曾經存在,請查尋刪除記錄.

請修復--Bajatvj 2009年4月24日 (五) 05:27 (UTC)

請暫時不要使用Monaco面板。--疾風綾希 2009年4月24日 (五) 12:23 (UTC)

升級了MediaWiki之後出現的問題

升級了MediaWiki之後,我發現在編輯期間,輸入一些內部連結時,會無故彈一堆無關的選擇,建議改善。--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4日 (五) 16:13 (UTC)

火車阿叔那處,我打了youtube代碼好像出不了影片,好像出了問題(所有有youtube代碼的條目都出不了介面),請管理員處理一下。--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5日 (六) 10:27 (UTC)

要不要消歧義

網典也要學維基消歧義!?而且一個是指向維基百科,一個是重定向,網典不是專門用來介紹網絡事件的嗎,請有關人士勸導一下 --65.49.2.159 2009年4月24日 (五) 08:46 (UTC)

第一,消歧義到維基百科,是避免這裏收錄了維基百科的條目。第二,既可避免,就預防了有人會建立維基百科已經有的條目。第三,我建立的消歧義,絕對沒有將維基百科的一套帶過來,你不明前又不明後,如何說服眾人?--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4日 (五) 09:41 (UTC)
語氣太重。我建立消歧義最基本目的,其實是一個字-懶。因為建立消歧義可以避免建立了很多已經記載到維基百科的條目,同時亦可以清楚說明這些條目的分別,自己又無需建立一條新的(毆...)。還有,有時有部份條目按道理是可以建立一條新的,又或者已經和原有的條目重疊,如遊戲一詞,含義太廣,只重定向至ACG未必太簡單,亦覆蓋了網絡遊戲的存在價值,因此這個就要建立消歧義。至於動畫是可重寫,那就待有心人重寫便好。--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4日 (五) 10:32 (UTC)

關於香港電視大典

為何到現在都沒有什麼人去編輯呢?

如果還沒有人去編輯的話要不要選擇關站??! --知識長 2009年4月26日 (日) 07:39 (UTC)

建議搞一個「最少人訪問的頁面」、「正在擴充的頁面」的目錄,要不然有些頁面長期受冷落。--Bajatvj 2009年4月26日 (日) 07:49 (UTC)

我也有同感,其實網典變質已經不是初次發現的事,近來的確有太多和網絡扯不上關係的條目,當中部分條目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和網絡有關係,其他的都只是照搬維基。香港電視大典的成立,為的是彌補網典的不足,不過,香港電視大典似乎沒有足夠知名度,而維基也有電視相關條目,更何況香港電視大典只局限於香港的電視相關條目,香港電視大典當然也沒有足夠的發展空間了。
其實,只要可以彌補網典及維基的不足,開多個爐灶是可行的。不過,我反而覺得網典已經被網民廣泛採用,變了其他計畫也發展得非常緩慢。其實網典不足的地方多的是,都是搞好網典才擴充視典吧。--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6日 (日) 12:23 (UTC)

不要說網典有「變質論」,沒有一件事是完全的網絡事件,也沒有網絡事件不對現實社會有關聯的。我只是想指出,網典能發掘更多的網絡題材,讓更多人關注此網絡事件,形成相向互動。網典出現得太遲,早前很多的熱門討論都沒有紀錄到,不能說與網絡無關,用「現在的討論」來評判「過去的討論」就太過主觀了 --Bajatvj 2009年4月26日 (日) 12:35 (UTC)

要講「純種論」的話,網絡有的文章真是屈指可數,10條特色條目都能完全與網絡掛鉤嗎,只不過是現實的影響在網絡上表現出來罷了。--Bajatvj 2009年4月26日 (日) 12:40 (UTC)

網絡題材是很難發掘的,如果不是因為網絡爆紅現象,那就不會有新的網絡題材。而網絡事件,就一定要在網絡社群上有影響的,否則就不算是網絡事件;至於電視節目,本來就不是網絡相關,如果不是網民討論,那麼那電視節目在網典就沒有收錄價值了。
香港電視大典是另一樣東西來的,視典只是集中收錄電視節目資訊,基本上已經和維基重疊了,難道視典也要抄維基嗎?這是沒有人編輯視典的原因了。我反而覺得「香港巴士維基」或「香港交通百科全書」更有發展價值。--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6日 (日) 13:53 (UTC)
老老實實,維基百科裡的電視節目條目,有不少都流於列表,例如每一集有什麼嘉賓,主題是什麼等等。至於劇集條目,很多都流於演員表,連劇情概要也因為容易與電視台網站提供的資料侵權而寫不進去,更遑論影響與軼事了。就例如學警狙擊,在網典的內容就豐富得多,維基百科裡的學警狙擊,只有簡介、演員表、收視和一些連結。視典如果可以好好運用,可將這些節目寫得更加深入,甚至每集發生什麼事情,有什麼出錯也可詳細寫下,而這些內容則不必與網絡有關。--Plasticx2036 2009年4月26日 (日) 14:58 (UTC)
香港電視大典的潛力是很強的,像Tcshek等寫手編輯的家好月圓獎門人的條目,資料之詳細和多樣化也比維基百科出色,只要Tcshek等能努力,香港電視大典成名之期不遠,試問哪個wiki一開就有很多人?Tcshek只是屈就在網典有點大才小用--Lch2006 2009年4月28日 (二) 12:31 (UTC)
此兩條目與香港網絡無關,可以說是電視大典的東西了 --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8日 (二) 13:06 (UTC)

香港網絡大典,不要把著眼處放在「香港」或「網絡」,而是放在「大典」上。我認為香港人涉足的地方不限於香港,在內地網絡上有相當多香港人的身影;即使內地、外國也有人關注香港網絡社會的,不要將他們拒之門外。如果你認為大陸的網絡與香港網絡無關,那就錯了,正如草泥馬事件,正是有香港人關注,才能在香港流行一時,但實質上短片的出現與香港無關。

其他的電視、民風實在未有開設的理由。--Bajatvj 2009年4月27日 (一) 01:31 (UTC)

你這樣說又錯了,著眼處當然不是香港或網絡,而是「香港網絡」。內地的網絡事件當然無須理會,如果沒有涉及到香港網絡社群的話。另外,其他人關注香港網絡與寫不寫條目是兩回事,不是混為一談。現在我叫你寫冰心訣,你知道是什麼嗎?叫你寫F4,可能你都不知是什麼。好像是任由外界去決定網典的發展,正確的立場是由香港網民如何去看待真實的世界,這個才是網典的立場。就看一看閣下於腦殘所增加的東西,太有趣了,實在忍不住是全刪。--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7日 (一) 06:28 (UTC)

你經常誤解我的想法,我是指香港網絡不僅僅是惟香港所有,也有很多其他人參與的。內地的網絡事件是你不理會,還是其他香港人不理會?內地的新聞經網絡傳到香港,又關不關香港的事,香港人不能討論嗎,對香港一點影響都沒有?請不要太過排斥沒有「香港烙印」的事物。

再說,六四事件又關香港什麼事,為什麼香港人要管。草泥馬關香港什麼事,為什麼香港人要講。 --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7日 (一) 06:38 (UTC)

其實民主黨如果沒有拿草泥馬去示威,可能草泥馬真的不關香港人的事,不能上網典。 --Ydog 2009年4月27日 (一) 08:00 (UTC)
看來你還未明白定義和界限在哪?第一,香港網絡社群絕對是人人可以參與,只要連帶到香港,如果沒有香港網民談論,又如何稱得上連帶到香港網絡社群?第二,對於你經常說要放眼世界諸如此類等問題,難道我們要放眼到去將世界各地的網絡事件都收錄到網典之內嗎?這樣只能算是記者而不是網典寫手。你要記著,這裏不是報館。網典的確需要求變、容納更多不同領域的人士,正如我會認為收錄全職賭撚二世會比收錄Bill Gate更有價值。--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7日 (一) 07:39 (UTC)
看來有寫手連網典的宗旨都未明白,看來難道要找Hotplug現身說法嗎?--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7日 (一) 07:43 (UTC)

哦原來是這樣,要一個純淨的香港社群,我不在香港,只能退出好了,以後只做看客,永別了 --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7日 (一) 07:47 (UTC)

哈哈哈,難道我有說過我在香港嗎?現在我只希望你明白,不是逼你退出或什麼,而是我要說明的是任何網絡事件都必先關係到香港的網絡社群。如果像冰心訣、F4等台灣網語都要收錄的話,那收錄的標準應是牽涉到有香港網民不斷談論和使用,絕不是因為是網語而收錄,也不是為收錄而收錄。--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7日 (一) 08:08 (UTC)
或者可以幫忙編寫加燦條目。 --Ydog 2009年4月27日 (一) 07:53 (UTC)
硬要拖到去電視大典,那真是沒意思,網典只能成為小眾玩意。收錄價值應該由全體網民決定,如果管理員不滿意的話,就只能將他們統統請走,然後多找幾個網典精英組成網典團,去閉門寫文才行(這也是我最希望的),我也希望盡快有這一日。論內容,先是與「網絡」無關,再來就是與「香港」無關,再來就是與「香港網絡社群」無聯繫,再來就是「沒有收錄價值」,總之最後還是「不符合網典宗旨」,變得越來越像維基的審查了。由此看來,特色條目沒有一條能完全符合所有要求,反而只有專寫高登的全職賭撚二世JJ蠟筆小新這等如此無聊的題材,才算得上是佳作中的佳作。真是無語,網典要收錄這些內容,只能找高登膠神的門徒才能寫得出來。--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8日 (二) 08:29 (UTC)
(!)意見或者小眾的網典的確不適合一些志向遠大的寫手,可能維基百科更為能發揮他們所長,何時著力去那方面發展?說到底,為什麼堅持在網典而不願意編寫視典?是否因為視典人流更少,更為小眾?
維基百科人流更大,更為大眾,不如去參與那兒實現你的理想,會否更好?硬要不快樂地編寫「小眾」的網典,何必呢! --Ydog 2009年4月28日 (二) 09:15 (UTC)

如果有一個香港文化大典,我必定會積極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本是個好地方,可惜審查嚴重,就只有幾篇特色文章文句通順,與英文維基不能相比。至於視典、民典方面,你講得對,人流少,所以我沒有興趣。我本來不是為了寫文而來,而是為了看文而來,看到不如意的,才補充一下。不過我更希望由我開出題目,由其他更多精英編寫。我本以為網絡大典是借網絡來表現香港文化,原來又不是,只是表達部分網站的意淫、爆粗、抹黑、起底文化,完全不可取。TVB取材網典都是因為有良好一面,借網絡講事情,而不是為了眾多的無聊內容。現在我是更想看看,「香港網絡大典」能否成為「香港文化大典」,而卻成為「香港網蟲大典」。 --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8日 (二) 09:35 (UTC)

「香港網絡大典」就是「香港網絡大典」,並不是「香港文化大典」,我個人是為了記下一些集體回憶而編寫,但實在不覺得和香港網路拉上關係是什麼困難的事。你想編寫「香港文化大典」,可以去wikia自行開啟一個,這裡不會因為你一個人,就會把「香港網絡大典」改變成為「香港文化大典」。
正所謂「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既然中文維基,網典都不是你理想的地方,不妨再去尋覓你心目中的烏托邦,何必在此浪費時間呢?英文維基既然是你的理想之處,就去編寫英文維基吧。 --Ydog 2009年4月28日 (二) 10:00 (UTC)

有道理,既然如此,我應該去英文維基,不過沒有中文人士的參與,總覺得是遺憾。--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8日 (二) 10:08 (UTC)

我覺得這位"大嘢嚤王"跟user:comeon有點似,都是喜歡將問題無理地歸咎於高登,他也拜托看看現在的"最近修改"還有多少是跟高登有關的?他們也是連網絡大典需要甚麼內容這樣簡單的事情也不明白。

現在網典坦白說已淪為一個報紙新聞收集站,很多網上事件發生和上報後,網典才施施然照抄報紙新聞內容當作一條目,相比以前缺乏了開創性和原創性,相比以前缺乏了開創性和原創性。有趣的條目和資料也少了很多,正經的東西是要寫,但不代表有趣和惡搞的東西就一定不能收錄。說得坦白一點,寫大路的正經野網典點同維基百科鬥?網典更重要是向較小眾較專門的方向發展,多點容納不同網絡社群的文化,在這裡道德批鬥別人的文化是網蟲有意思嗎? --Lch2006 2009年4月28日 (二) 10:30 (UTC)

我也看到目前最近的不是高登內容,現在就是劇集、動畫和網站之類的內容,以正典的角度來看後三者都未必與香港網絡有關,但前者就一定和香港網絡有關。

而言下之意,就是網典可以寫一些虛構的內容了,賭撚二世是完全虛構的嗎,我看又未必全是。現在圍繞的重點是香港網絡關係,有趣和惡搞未有網絡關係的話就不能收錄。我是希望先寫有趣和惡搞,再吸引網絡討論,不過這似乎是不允許的。「現在網典坦白說已淪為一個報紙新聞收集站,很多網上事件發生和上報後,網典才施施然照抄報紙新聞內容當作一條目」我就認為,「不是維基人」和「TC」都是這種態度。如果覺得與網絡無關的話,又何必自己補充下去,然後又指責開頁者不負責任呢,可以的話應當盡可能阻止這類條目的擴充。

我寫的動畫內容都是有一定根據的,但懇請各位不要奢望我一人就能寫得好,寫到賭撚二世那樣是不可能的,我也希望其他有興趣的人幫忙加入更多元化的內容。我只覺得網絡能體現香港文化才有意思寫一點東西,但請不要指著我說亂寫,維基就不見得不是亂寫,只是它有來源,有審查。 --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8日 (二) 12:08 (UTC)

我說的"開創性和原創性"跟"原創研究"不同,"開創性和原創性"是當見到一些網上熱門的事件或短片等,就馬上把它整理寫上網典,以方便網民了解這些東西,不用追post;"原創研究"則是你自己想到的東西就寫上網典--Lch2006 2009年4月28日 (二) 12:20 (UTC)
唉……究竟大家是否明白User:Hotplug成立網典的原因的?為何會有人斷章取義,把成立網典的本意曲解了?網典的成立,就是為了用來把網絡術語和事件紀錄下來,其次就是紀錄人物、事物。User:Hotplug希望見到的,就是網典以認真態度紀錄網絡術語和事件,和牽涉這些網絡事件的人物、事物,一切以事件和術語為主。
網典出現了之後,事隔數年,大家似乎已經把網典的本意改變了。大家目前已經開始在反思「怎樣的內容才算是網絡術語和事件」、「怎樣的內容才算是和網絡有關」,反而卻忽略了網絡術語、網絡人物、網絡事物和網絡事件本身。
本人之所以希望網典改革,是因為網典對網典內容的定義太模糊,而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這件事是關乎網典的定位!只要網典的定位定得不好,網典只會淪為翻版維基百科,或者翻版偽基百科。--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8日 (二) 14:25 (UTC)

(!)意見像Bajatvj和Comeon般,他們的立場是寧可選擇編寫Bill Gate而不寫賭撚,我們則剛剛相反。但收錄賭撚卻比Bill Gate來得重要且有價值得多,更符合網典的宗旨。原因十分簡單,賭撚的出現正正是由香港網絡文化所形成,而賭撚本身就是一個香港網絡的見證者(不一定是在高登,但起碼影響深遠),過千張的改圖、錯字等話題由他而起,相反Bill Gate有什麼可談?頂多是他公司旗下的軟件和生平。香港網絡文化的獨有性,很大程度是由高登發起,正如日本的由2ch興起的一樣。如果說這個賭撚無聊、不應去寫,那大家認為Bill Gate可寫嗎?放諸Yahoo!知識+一樣,為什麼會記載這麼多芝麻綠豆小事?小朋友洗版與我何干?就是因為此事是由香港小朋友發起,滲透著許多不同的香港本土及網絡文化于其中。好想問一句,如果網典沒有放眼世界,O Rly?又是如何寫出來?草泥馬等事件我亦認為十分貼合網典宗旨,因為涉及到香港網群。香港網絡大典就是網絡大典,絕對不是、也不應是文化大典,皆因網絡大典本身就是為記載網絡事而生,是記載香港網絡文化而不是香港所有文化。--不是維基人 2009年4月29日 (三) 01:41 (UTC)

要激活香港電視大典的方法

搬維基那一套

  • 對不合的內容通通清走
  • 對加入不合內容的人封禁
  • 對疑似不合的內容掛模板
  • 找幾個人去回退內容
  • 將所有的電視條目消歧義,再保護頁面

保證不出7日,香港網絡大典的環境乾乾淨淨--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8日 (二) 16:07 (UTC)

您那套方針似乎不太可行,如果用你那套方針來管理香港網絡大典,香港網絡大典就真的「乾乾淨淨」,沒有人再敢來網典寫條目了。獨裁的管理方針,只會帶來反效果。另外如果您是想發表拯救香港電視大典的方案,您大可以去香港電視大典發表,這和本網亦沒有任何關係。--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9日 (三) 05:33 (UTC)
引用成龍那句話「太自由了,就會像網典一樣,變得很混亂」、「網典還是需要被管的」,不管的話,不要期望所有人都會自覺;管的話,不要希望所有人都聽你管。這個方法是用於網典的,眼下很多人都認為動畫、劇集都與網絡有關,才於此處寫,因為人們討論不會專門開個座談會,而會在論壇上討論。而電視大典確實不爭氣,只有複製的內容。網典首先要停止放出如家好月圓的文章,而應放在視典上。視典也要人管,沒有人管的話,我申請做幾日臨時管理員,剷光所有侵權、垃圾內容,再將網典的移過去。 --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9日 (三) 08:43 (UTC)
成龍那句話,我完全不同意;您套用成龍那句話,我也完全不同意。沒錯,網典是需要被管,但不應完全被管,適當的管理是沒有問題的,但過分的管理,甚至是不應管理的也要管理,那只會令人反感。其實為何香港討論區有很多版主都被很多會員批評為獨裁、封鎖言論?就是因為香港討論區的那些版主以您提出的方針去過分管理。
其實網典、視典也不用太多管理員,但如果由您當管理員,那只會搞垮整個計劃,令那計劃更加沒有吸引力及發展空間。只有人治而沒有法治的社群,是不會令人接受的。如果您要在視典做管理員,本人未必會支持,因為您的管理方針太霸道,反而會阻礙視典發展,甚至有人會批評您道德審查內容,那只會趕走真正想發展的寫手。
您眼中的侵權、垃圾內容,是不是永遠不能救?如果在網典,也一樣有人可以把它們救回,如果是您,您只會提刪,而不會去改善。其實我之前也曾經有您這想法,後來我發現,管得太死是不可行的。網典的條目,應該以改善為先,以行動鼓勵他人去改善,如果真的有「改善不了」的共識,就唯有提刪。--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9日 (三) 13:19 (UTC)
激活視典和網典是否有人參與可以說是兩個話題,網典的宗旨是收錄網絡事,我們並不能為了迎合大眾口味而改變編寫方針,網典不是文化大典或八卦雜誌,是不是吸引師奶女士來看這個並不是網典的目的。我想起一事,還記得管理員華文翰說過「網典並不收錄網絡小丑」,和Comeon先生說一句,「與其收錄論壇會員這麼沉悶,反正沒有人看,寫多一點有人看的條目會更好」,你能分辦到二人句子的不同之處嗎?--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1日 (五) 05:37 (UTC)

我真的不希望網典變成了橡皮圖章,其實網典只收錄論壇會員是很沒意思的,因為那論壇會員未必是知名的,只有一些網民的共同話題,才可以引起讀者及網民的共鳴。網典的編寫方針,其實不應改變的,因為網典是給網民看的,我們的編寫焦點也應該由網民本身、網民社群及網民的觀點出發。

視典有視典的一套方針,網典也有網典的一套方針,兩者不應互相衝突。我們不應該因為視典有那條目,視典就不記載那條目。在網典,電視節目條目中應該要有一些網民關注的事件及內容:但在視典,就沒有限制,但如果詳細列出劇情,那就等同在看八卦雜誌。--湯米‧提思 2009年5月5日 (二) 03:07 (UTC)

重新定義「香港網絡大典」

近來大家都對「香港網絡大典」的定義存在很多疑惑,基本上沒有一個網典寫手可以交代出「香港網絡大典」的定義。究竟怎樣的內容才算是「和香港網絡有關」?本網似乎沒有重點提及,而編輯守則卻竟然沒有相關指引!那是很有問題的,難道大家要在沒有指引下寫網典文章嗎?

本人認為,網典應該有一套收錄條目的指引,甚麼內容可收錄,甚麼內容不可收錄。除此之外,也要提及甚麼內容和香港網絡人事有關,甚麼內容和香港網絡人事無關。

以下本人會列出「香港網絡相關內容」的定義,以作參考:

  • 由香港網絡社群的網民之討論帖子內容。(如當中涉及內地及外地網民討論,可簡略提及)
  • 由網絡迷因引起香港網絡社群討論的內容。
  • 內容圍繞香港網絡社群。

以下本人會列出有關條目的收錄要求,以作參考:

  • 網絡事件條目的要求:
  1. 必須清楚交代網絡事件的發生時間、人物、地點、原因、結果等詳情。
  2. 有關網絡事件必須引起香港網絡社群的網民討論及反應。
  3. 有關網絡事件必須是真實存在,以及可供查證。
  4. 切忌以主觀字眼描述及評論事件,必須以第三者角度描述事件。評論事件的責任應交給讀者負責。
  5. 盡可能減少撰寫網絡小圈子事件及網絡小糾紛。
  • 網絡人物/現實人物條目的要求:
  1. 必須交代網絡人物/現實人物的基本資料,例如網絡人物/現實人物參與的附屬網絡社群、由該網絡人物/現實人物引發的事件。
  2. 有關網絡人物/現實人物必須引起香港網絡社群的網民討論及反應。
  3. 有關網絡人物/現實人物必須是真實存在,以及可供查證。
  4. 除公眾人物外,所有一般網絡人物/現實人物一律嚴禁起底
  5. 本要求同時適用於公司及機構。
  • 網絡事物條目的要求:
  1. 有關網絡事物(例如電視節目、軟件、硬件等死物)必須引起香港網絡社群的網民討論及反應。
  2. 有關網絡事物必須是真實存在,以及可供查證。
  3. 必須交代網絡事物的基本資料,例如網絡事物和附屬網絡社群的關係、由該網絡事物引發的網絡事件。
  • 網絡術語條目的要求:
  1. 必須引起香港網絡社群的網民討論。
  2. 必須真實存在,盡可能可供查證。

另外,本人也有一些建議給大家:

  1. 切忌過分收錄,例如直接抄襲維基百科及其他網站而不作任何整理及篩選。
  2. 條目中必須至少有40%的內容是和香港網絡有關。

如果有更好的建議,歡迎大家提出。--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8日 (二) 16:17 (UTC)

(!)意見 我就建議設立「網絡安全」主題條目,用作覆蓋現時所有與網絡及網絡社群有關的資訊安全內容,例如有P2P起底編輯戰等條目,都可以納入「網絡安全」類別。--通勤電車321系 2009年4月29日 (三) 05:33 (UTC)
Cu321的建議也許我也有些保留,不過講到主題條目,網典就沒有這個概念了。主題條目可用來蒐集有關子條目的資訊,用作導航之用。--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9日 (三) 05:46 (UTC)
那要在建立頁面初期,先搞好格式,別人就可以按格式寫下去了,也可以糾正別人的寫作方向。--65.49.2.59 2009年4月29日 (三) 05:41 (UTC)
其實格式方面,網典已經有現成的格式,不過卻只是沒有明顯的指引約束。--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9日 (三) 05:46 (UTC)
沒有強制的指引約束,則是沒有用。人人都能改,改得格式混亂,其他人也無從入手,像是漢字簡化爭論這樣的長篇文章,根本不敢寫下去。以此為鑒,必須設定強制約束。一篇好文章必須有清晰的條理才能方便人們編寫。--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9日 (三) 05:56 (UTC)
那是維基百科的事,關網典什麼事? --Ydog 2009年4月29日 (三) 09:17 (UTC)

不懂我的意思嗎?就是要有強制力,不合格的BAN掉。要有計劃,有框架,設計好任人怎麼寫都有個方向性。--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9日 (三) 09:24 (UTC)

我只是在想,「百家爭嗚」和「獨尊儒術」,那一樣較為可取? --Ydog 2009年4月29日 (三) 09:45 (UTC)
這就是分岔口,究竟想要純正的網典,還是要變質的網典 --大嘢嚤王 2009年4月29日 (三) 10:05 (UTC)
甚麼叫"純正的網典","變質的網典",在大嘢嚤王眼中,寫賭撚,JJ這些條目是"變質的網典"? 賭撚,JJ不是網上文化? 網典甚麼時候竟要作自我道德審查?
至於TCSHEK的建議, 其實不須這麼複雜, 簡單而言就是網上發起或網民討論的人和事就可以記錄, 現在的方針和格式要求應要簡化和變得user-friendly, 非複雜化--Lch2006 2009年4月29日 (三) 12:51 (UTC)
其實我所指的指引約束,都只是為了把正典運動可以更趨完善,並沒想過用來完全箝制大家的言論,我只是希望這樣可突出網典的特質。網典是編輯中立的地方,基本上我們也不必作道德審查。其實以上本人所提及的建議重點,只是用來參考,跟不上這些重點的,大家也可以盡力依重點改善。
其實網典就是鼓勵大家去改善條目、增加有用的條目、完善條目,而不是要強制封鎖任何異見(廣告及騷擾性內容除外),即使條目不合格,也可以鼓勵大家去改善,而不是見一個封一個(廣告及騷擾性內容除外)。如果我們採用「大嘢嚤王」的建議,我怕網典會變成一言堂,反而窒礙網典發展,又要開放,又要封殺,也有違網典的分享精神。--湯米‧提思 2009年4月29日 (三) 13:03 (UTC)
我理解大嘢嚤王等人遇到的問題就是不了解網典的本意, 網典的本意就是要編者以網民的角度去寫, 就一些動畫的條目為例, 以網民的角度來看, 衝鋒廿一美少女戰士聖鬥士星矢更有收錄價值, 因為前者引用了網上用語和潮語, 但當大嘢嚤王以動畫迷的角度來看,當然會覺得只寫衝鋒廿一, 不寫聖鬥士星矢是十分反智的. 當然聖鬥士星矢之類是可以收錄於網典的, 但應以"網民"或"網民+動畫迷"的角度去寫, 不是單以動畫迷的角度去寫.
電視相關的條目也是一樣, 基本上所有電視節目也有網民討論(所以基本上可以收錄在網典), 但一些網民沒有熱烈關注的節目(如掌故王)的重要性自然會比一些網民熱烈關注的節目 (如學警狙擊)低--Lch2006 2009年4月29日 (三) 13:39 (UTC)
(!)意見其實掌故王那幾個靚女我眼見都幾多人討論,相信可以發揮(笑)。 --Ydog 2009年4月30日 (四) 02:18 (UTC)
我也承認的確有時習慣性地沒有以網民的角度去寫,而變成了動漫迷的角度。但是網絡話題是有時間性的,可能今日不寫,過幾年已經沒有關注。一些經典動畫正是如此,不是沒有網絡熱度,而是當時沒有記載,現在才去找內容討論已經太遲了。我只是覺得,遇到這種情況下,再不寫一下,真的沒有機會再寫下去。不過現在才寫,又是違背網典的宗旨,因為沒有網絡關係。 --大嘢嚤王 2009年4月30日 (四) 02:10 (UTC)
真正經典的東西,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聖鬥士星矢我也打算加入編寫,會寫當時引起的「觀星熱潮」,「希臘神話熱潮」,「聖衣熱潮」,及出現中文版LIVE主題曲等,就只差在網上找出相關supporting。一會兒就會讓人遺忘的東西,只否有值得記下的價值呢?現在網民還有什麼人希望了解網典在2006年如何被人破壞? --Ydog 2009年4月30日 (四) 02:26 (UTC)

聖鬥士若不是TVB續播冥王篇,早已經沒有熱潮可言了,因為差了十幾年。「一會兒」這個時間有幾長,一年算不算一會兒,十年算不算一會兒。也許這一代熱潮過去之後,下一代未必有興趣了。--大嘢嚤王 2009年4月30日 (四) 05:25 (UTC)

聖鬥士如果不是網民,公眾不斷關注,那來什麼冥界篇動畫?十年間真是沒一點網上討論可以找到作依據?老實說,十年期間,什麼《四驅小子》,《數碼暴龍》,《比卡超》等,當時也熱鬧一時,但今天談論者多少人?你有興趣寫嗎?我就沒有了。 --Ydog 2009年4月30日 (四) 05:38 (UTC)
所以呢,打鐵也要趁熱,寫甚麼條目也是如此。如果您發掘得太遲,反而會降低記錄價值。--湯米‧提思 2009年4月30日 (四) 07:11 (UTC)
同意是打鐵要趁熱,為什麼《四驅小子》等沒有人寫條目,我可以隨後詳細解釋(如果有人有興趣聽)。但是若有意寫一些「過氣」的條目,也不應該事事不提供網絡憑據。 --Ydog 2009年4月30日 (四) 08:03 (UTC)
昨天放假,沒有到來討論。看諸君所言已經開始明白網絡跟現實之分界雖越來越模糊,但依然能如何分辦什麼是網絡事件。還有一點,變質網典是否變質,所寫的內容是否超越網典收錄的底線?這個其實是寫手的掌握問題,按比重平衡條目的內容,這就可以避免過份收錄了。電視劇、動畫等條目是可寫,但不應由電視迷或動漫迷角度出發,因此我無時無刻強調,要由網民觀點出發,如何看待現實世界。--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1日 (五) 05:32 (UTC)
本人近來已經翻過香港網絡大典,發現很多條目都存在著很多問題,當中有很多條目都沒有足夠的來源查證,有部分條目的內容也極之簡陋,如果大家可以發掘多一點,基本上很多條目都可以改善過來,不過只差在大家有沒有心去寫。--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日 (六) 15:34 (UTC)

大型傳染病對網絡社群的影響

2009年H1N1甲型流感(前稱豬流感)威脅全球,也威脅本港。回望2003年沙士肆虐本港時,由於市民不出街,學校停課關係,市民多倚賴互聯網及網絡社群消磨時間,造就當時網絡社群的興起。

我就希望大家關注此甲型流感潮,對香港網民及網絡社群的影響,然後在網典上收錄,從中反映出流行性傳染病肆虐時,網絡社群的作用與力量。--通勤電車321系 2009年5月1日 (五) 06:20 (UTC)

其實當年2003年沙士爆發的時候,已經影響了整個香港網絡社群,如果有機會給我時光倒流去2003年,我一定會開沙士這條目來寫。--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日 (六) 11:04 (UTC)

條目名稱問題

近日H1N1甲型流感討論熱潮被更名為人類豬流感討論熱潮,但本人認為新名稱有政治不正確之嫌,而且H1N1甲型流感較「人類豬流感」中立。--獨愛B1 2009年5月7日 (四) 01:20 (UTC)

邊個改的?唉...又係yk[24]。 --Ydog 2009年5月7日 (四) 02:09 (UTC)
Yk的移動這條目真是擾民,搞到我又要再調來調去。建議在H1N1甲型流感討論熱潮人類豬流感討論熱潮加上移動保護。--湯米‧提思 2009年5月7日 (四) 04:40 (UTC)

關於一大堆動畫條目

我眼見大部分動畫條目都是千篇一律(除少數如鋼鍊涼宮等),寫些與網絡無關痛癢的東西,例如粵語歌詞、播放時間等和播放時社會的迴響,反而一些和網絡有關的東西就寫了就被刪(如部分毒男說他們會對著ACG打J),甚至一些完全沒可能會加進網典的動畫條目都照寫一通,而動畫裡面的列表真是慘不忍睹,這些放到集體回憶就可以,放進網典簡直萬萬不可。--βεταννσγ 2009年5月1日 (五) 08:14 (UTC)

你所說的情況我好像看不到,至少毒男對著喜愛的ACG人物打J就沒有,至於動畫內的列表已經被我簡化,早前的版本只是我的實驗而已,就是要證明你所說的觀點「一些完全沒可能會加進網典的動畫條目都照寫一通」。至於好像從前的如飄零燕黃金戰士等,其實是要改善的,只是我們一直忽略,我在出走前的一個月都有整理過,但我想要留給兒歌及懷舊迷去寫,因此這一部份還需要保留。關於這些條目,可以去Oldcake.net看一看有沒有得著。--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1日 (五) 08:22 (UTC)
高登有主題[老老竇竇]小時候j過邊個女卡通人物。--βεταννσγ 2009年5月10日 (日) 03:58 (UTC)

關於User:Bajatvj近日的編輯行為

本人已經觀察過User:Bajatvj近日的編輯行為,居然給維基管理員起了底User:Bajatvj在條目中公開他人的QQ資料,的確侵犯了他人私隱。

我也留意過User:Bajatvj近日的編輯,他過去數星期不斷新增了很多維基管理員及行政員的條目,但卻沒有列明來源,已經很不妥了,如果不是維基管理員「瓜皮仔」揭發事件,看來我們也以為User:Bajatvj的編輯行為沒問題。

User:Bajatvj發表的言論及撰寫的條目,本人覺得User:Bajatvj似乎是出於報復而加入網典撰寫條目。希望大家繼續留意User:Bajatvj近日的編輯,我不希望類似Sam2009事件的事件重現。--湯米‧提思 2009年5月5日 (二) 02:52 (UTC)

這些似乎就是「不是維基人」君提及的「維基棄將」,他們帶給網典的震盪,比其他族群來得更大。 --Ydog 2009年5月5日 (二) 03:12 (UTC)
另外我發現了一些文章,例如「維基百科紀念汶川大地震標誌爭議」、「六四事件」,當中的內容有部分都趨向政治化,以及有強烈的個人觀點,其實網典應該是政治中立的,我們用不用開模版提示一下?--湯米‧提思 2009年5月5日 (二) 03:51 (UTC)
這個當然。題外話,維基百科紀念汶川大地震標誌爭議中,如果他們是成功的話,那以後每逢有什麼大災難,維基百科就應該要轉標誌了,911要,緬甸風災要,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戰要,越講越多,真的不明白維基百科那邊為什麼會這樣抬高自家民族?不是要中立嗎?又另一件事,維基百科那邊出現了一種恐怖且可怕的事情,怎樣說?應該是...每一句句子都要有來源。情況就像列斯聯般,每一句都有reference,還是優良條目來的,真有趣。的確,來源是要,但是否有點吹毛求疪?因此提供來源都要經過篩選,才避免這種看似合理但無聊的做法。--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6日 (三) 00:49 (UTC)
  • 本人是絕不回避任何問題的,如果本人真的要起底,我首先就會將他的相片貼出來,他的QQ資料與維基百科的用戶頁基本相同,而且這個是網絡名稱,而不是真人名稱,倘若真的屬於起底,那真讓人恥笑。本人的文字尚算溫和,都有一些外部網站作來源。
  • 維基的管理手法確實不認同,將一篇有條理的文章掛大量模板,例如when、who、where,暈,一段一個來源還不夠。不加來源的後果,則被多次封禁,還注稱加入無意義文字沒有來源原創內容不中立內容1+1=2[來源請求],離譜。--大嘢嚤王 2009年5月6日 (三) 01:44 (UTC)
講起原創內容,有些句子始終是原創的,難道維基百科只有靠抄?難怪會整日都被人抄,「抄人者人亦抄之」。XD--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6日 (三) 03:09 (UTC)
其實未經別人同意,在條目中公開他人的即時通訊軟件中別人的資料頁,或者是即時通訊軟件中的私人聊天記錄,就已經侵犯了別人的私隱。我不會怪責User:Bajatvj兄在維基做錯甚麼,但如果把維基的標準放在網典上,是不可行的。
難怪有傳媒會說「時下學生成績下降,是錯在維基」。維基的標準,是死實實的,基本上維基的文章就像參考書籍一樣,一定不可以有錯誤及誤導,更不可以有主觀的個人立場,凡是條目都一定要有來源。一個條目沒有來源,就只會是等同空口說白話。--湯米‧提思 2009年5月6日 (三) 04:14 (UTC)

其實唔應該太怪責comeonBajatvj

最早踩界的應該是華文翰,他的風雲系列,可算是和網路記事完全無關,但當時卻沒有非議(或者是他手法較高明),還被提升為管理員之一,直至玩夠先走。 --Ydog 2009年5月6日 (三) 02:38 (UTC)

好像有部份風雲系列已經被「搞掂」了,不過我對於他有部份的理念卻是十分認同,例如清理網絡小丑、減批鬥條目等我十分贊成,其實comeon都有意這樣做,只可惜後來發展方向有點偏向報導式,剛剛我看了電郵條目,一看,「咦,邊個有興趣知乜野係第一個電郵?仲有好似Microsoft佢有乜野功能我使乜知呢?」這些應該簡述即可,反而他「有幾長寫幾長」。(另生化危機雖已簡述劇情,我都嫌太長了,找人修理一下)。--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6日 (三) 03:05 (UTC)
近日有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日期的爭論,我覺得真的好無聊,可見某些人已經被維基百科洗了腦著了魔,這就是維基中立性的強大影響力了。--大嘢嚤王 2009年5月6日 (三) 05:49 (UTC)
看來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日期的維基人都變了來源西,其實條目就是給人看的,只要條文順暢及符合方針就行,有來源的條目會更有說服力。--湯米‧提思 2009年5月7日 (四) 02:17 (UTC)

維基題材的取捨

如果將所有維基相近的題材刪去,顯然是不理智的。最好將取材收窄,例如電郵→某網電郵,這種改法比以原名稱來改寫有指引性好多。--大嘢嚤王 2009年5月6日 (三) 06:14 (UTC)

不是,我們並不是要這樣做,相近的條目或維基百科已存在的條目就不寫的話,網典的確會整潔...不是,是空白了很多。我們要寫,只是怎樣寫,這就是考驗各位網典寫手。--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6日 (三) 06:42 (UTC)
大嘢嚤王兄,您在維基的事,我已經知道了。看看你寫的粵語維基百科,隨即有粵語維基百科的人批評您寫的東西沒有來源,又有偏見。你的名字真的弄壞了網典的名聲,看看這篇討論吧。--湯米‧提思 2009年5月8日 (五) 04:11 (UTC)
維基棄將的夢其實在維基,要解決也應該在維基解決,為何硬要拖網典下水呢! --Ydog 2009年5月8日 (五) 04:16 (UTC)
我覺得這是大嘢嚤王兄的編輯態度的問題,看過他在維基的討論頁,他似乎不太受歡迎。如果由他寫維基題材,那樣是一定會有偏見的。--湯米‧提思 2009年5月8日 (五) 04:52 (UTC)
姑且勿論什麼人,網典應該歡迎任何人來編輯,當然,要以網典為優先。至於大嘢嚤王(XD)兄是孺子可教類,不同comeon的走火入魔式,慢慢導他入正軌吧。--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8日 (五) 09:43 (UTC)

討論模板

為了令條目的討論頁的討論變得更有成效,以及防止編輯戰,本人已經研發及改善了數個討論模板,以配合在香港網絡大典的條目討論頁使用。暫時有以下數個:

  1. {{Calm talk}} - 用於出現罵戰及爭論的條目討論頁
  2. {{Controversial}} - 用於具爭議性的條目討論頁
  3. {{Offtopic}} - 用於出現離題討論的條目討論頁
  4. {{Todolist}} - 用來在條目討論頁計劃編輯工作,防止編輯戰

希望大家能好好善用。--湯米‧提思 2009年5月8日 (五) 08:59 (UTC)

移動條目及鏈入頁面的問題

近來 User:Yk 移動大量條目,真的很勤力,不過就是太勤力,就忽略了「鏈入頁面」的問題。另外,我發現了 User:Yk 的移動,全部都不是合理的,以下是例子:

基本上,User:Yk 所有的移動條目行為都不涉及相關條目的修改,他完全沒考慮到「鏈入頁面」的問題,今次我想帶出的問題,就是條目命名的準則。

條目命名的準則,網典是不是有清晰指引(不計Comeon寫的指引)?可是,我完全看不到網典有清晰指引,希望大家關注一下,另外我想提醒移動條目的寫手,移動任何條目前都請檢查「鏈入頁面」裡有多少頁面鏈入有關條目,而不是只移動條目就罷。--湯米‧提思 2009年5月16日 (六) 15:15 (UTC)

是的,的確需要指引,我真的希望管理員之間可以互相合作。--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18日 (一) 13:32 (UTC)

編輯首段、首段的問題

現在在網頁的頂部,從前是0的位置改成了首段,在右手邊的編輯首段不變,不過每當我按下其中一項時都會出現問題,不知道有沒有其他寫手都出現同樣問題?--不是維基人 2009年5月18日 (一) 13:32 (UTC)

我也有出現過如此的問題,這是一個bug來的。另外,我發現了我不能找到「未使用的分類」的列表。--湯米‧提思 2009年5月18日 (一) 13:51 (UTC)
轉了新面板就不會有這個BUG吧……(因為目前的JS還未能做到各種面板都想容)--疾風綾希 2009年5月24日 (日) 04:43 (UTC)

疑似借刀用戶頁及有用戶懷疑宣傳網站事宜

本人發現了一個疑似借刀用戶頁「User:Mikeleung」;另外用戶「User:Ha997509」上傳「File:7008051002350.gif」,懷疑是用來宣傳網站,請管理員跟進。--湯米‧提思 2009年5月19日 (二) 15:13 (UTC)

太多粗口面板的問題

我記得這個問題是由Comeon引起的,現在有粗口面板的條目實在過多,簡直是矯枉過正,連許紹雄老婆大人II中都可以說的仆街,在網典中竟然會被屏蔽掉,是不是有人意圖在網典搞個港版GFW?--βεταννσγ 2009年5月20日 (三) 08:46 (UTC)

粗俗用語是否收錄,應視乎有關用語是否關鍵字及能否引起網民熱烈討論,如曾蔭權懷疑爆粗事件梁國雄陳偉業立法會會議中使用仆街都是例子。--獨愛B1 2009年5月20日 (三) 11:42 (UTC)
減少粗口是正典運動的其中一項環節,不過Comeon太矯枉過正,把有粗口的內容都要隱藏了,其實,如果有關內容是太賣弄色情的,就一定要隱藏,但一般的粗言,好像「仆街」、「Who-Fuckin-Cares」等例子,也不應為隱藏而隱藏。--湯米‧提思 2009年5月20日 (三) 13:46 (UTC)

註解

  1. 詳情參看這則討論:[1]
  2. 詳情請參看整個討論:Checkuser - zh:user:msuker and 74.206.236.244
  3. 3.0 3.1 引用錯誤:無效的 <ref> 標籤,未定義名稱為 200811-heavy-punish-cdjhook 的參考文獻內容文字。
  4. [2]
  5. oldid=4182557
  6. 詳情參看這則討論:[3]
  7. 詳情請參看整個討論:Checkuser - zh:user:msuker and 74.206.236.244
  8. [4]
  9. oldid=418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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