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爭執擴散至全版不同角落,影響正常討論情況,亦避免任一方最終慘被封禁收場,暫時開了一個專版供雙方解決糾紛,直至爭議平息為止,有任何爭議也敬請到這個專版討論,請不要再到處開主題

希望雙方冷靜,注意用詞,千萬不要因借其他題目又將罵戰延伸至其他地方,因為這樣可能會被封禁!

各界人士,如可以的話,請協助他們達成共識!如發現他們在其他地方出現罵戰,請幫忙移動至專版內。

謝謝合作!--Comeon 2009年2月15日 (日) 02:33 (UTC)

以下的討論用詞過激,本人暫時隱藏,寓言粉筆字抹走所有不開心的言論!

誰對誰錯也好,希望雙方冷靜及注意用詞,盡量只討論事而不討論人,例如「這個人寫得很差」、「這個條目寫得很差」。盡量避免提「人」便應可減少糾紛。還有盡量避免開分標題。

希望下次見到你們雙方留言時不會再侮罵任一方。 ;-)

重新討論

「製造糾紛」是不可取的

首先,我希望各位放下成見,不要再以一貫主觀的態度去看事件;我們應該試圖刻畫爭辯,而不是自己參與爭辯。同樣地,我們應該嘗試以刻劃糾紛,而不是製造糾紛。

在糾紛未結束前,請各界人士(尤其是Sam2009及肇事者)在事件未有共識之前,留意以下事項,以免令紛爭惡化:

  1. 請勿把本頁的討論內容放進DAI ADORUtcshek條目。網典不是第一手消息發佈場,如再見到有人在該兩個條目上加上本頁最近的討論及該兩個條目之討論頁之內容,有關內容會被即刪,另外本人同時會通知管理員把有關人士封禁。
  2. 請勿惡意修改及回退DAI ADORUtcshek條目的最後編輯DAI ADORU條目的最後編輯日期為「2009年2月15日 (日) 11:07」,而tcshek條目的最後編輯日期為「2009年2月15日 (日) 12:25」)。如再發現有人在該兩個條目之最後編輯日期過後進行回退,以挑起編輯戰,本人會通知管理員把有關人士封禁。
  3. 請勿在DAI ADORUtcshek條目刪除 need discussion 模板
  4. 請勿在其他地方挑起火頭,有關DAI ADORUtcshek條目之紛爭應集中在此處解決。如有違反,則依網典規則處理。

另外,網典管理員亦應把有關條目暫時全鎖,以及去除不中立及過分主觀的內容。網典不應淪為討論區,而網典也不是批鬥場地,任何的批鬥都只會挑起糾紛。

今次的事件,無疑會本人受到極大的傷害,為此,本人暫時會減少活躍在網典的次數,但我會隨時留意是次糾紛的進展,如果本討論中有任何人身攻擊及挑釁出現,本人會通知管理員把搞事者封禁。--Tcshek 2009年2月15日 (日) 06:04 (UTC)

對於Sam2009

Sam2009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就是經常以自己的主觀角度去寫自己及本人之條目。在編輯守則裡已經寫明「請勿在本網發放第一手資訊」,但觀乎Sam2009的編輯記錄,Sam2009在自己的條目中美化自己的行為,並且在自己的條目中對本人進行侮辱,加上基於個人主觀的意見,而沒有第三者的意見。

DAI ADORU這個條目,牽涉到妙詩人的事件,而有關糾紛,是由Sam2009當事人親自泡製。今次Sam2009掀起事端,為的只是報復本人對Sam2009之條目的編輯,完全是出於私人恩怨。--Tcshek 2009年2月15日 (日) 06:04 (UTC)

對於我

本人承認,在DAI ADORU的條目中放置DAI ADORU有關之網上廣告,是不恰當及不符合生者傳記方針的,而有關網上廣告之連結亦已經被刪除,我不希望有人斷章取義,把事件愈描愈黑。

DAI ADORU的條目中,本人被指提及條目中當事人之職業是「起底」行為,以及描述條目中當事人「敵視基督教」及「抹黑教友」是失實及抹黑。這些對於本人的指控,是非常不合理的。在編輯守則裡,根本沒有提及不允許揭露條目中當事人之職業。另外,DAI ADORU的條目中「敵視基督教」及「抹黑教友」之內容,是有跡可尋,並非失實,也沒有抹黑成分。--Tcshek 2009年2月15日 (日) 06:04 (UTC)

對於這件事

總括而言,這件事是一場小糾紛,由妙詩人事件衍生出來,我們不希望有人把糾紛搞大,也不希望罵戰升級。

中立的觀點一文中,已經提到一個問題,就是「偏見」。網典不應存在偏見,而我們也應該遵守中立觀點之方針。

「事實」指的是「一則沒有重大爭議的信息」,如果有關內容是有有重大爭議的,就會變成「意見」。當說明一個意見的事實時,也應該加入與之爭鋒相對的觀點,而且對雙方觀點的正確性不加評論。還要清楚地陳述這些觀點背後的理由,而不是憑空捏造,出於個人主觀。

本來我想引用保障私隱,不過那不是正式方針,但可用來參考。如此把方針套用在DAI ADORU條目,DAI ADORU究竟是不是「第三類人物」?如果不是,那麼在DAI ADORU條目中加入當事人之職業是不符合指引的;如此把方針套用在tcshek條目,這已是「第二類人物」,「任何其他非網絡的,涉及現實和私人生活的內容」也不應收錄,Sam2009在tcshek條目中加入涉及私人恩怨的內容,已經有違「保障私隱」之規定。

最後值得一提的,就是此事有沒有牽涉公眾利益的問題。如果有的話,應如何處理?如果沒有的話,那麼又應如何處理?本人希望大家可以理性討論,不要再把私人恩怨套進去。--Tcshek 2009年2月15日 (日) 06:04 (UTC)

第三者意見

LJ8652的意見

本人支持保護有關頁面的原因只是避免編輯戰,絕非同意所編輯的內容。此外,保護頁面並不意味著所編輯的內容正確,但Sam2009卻有另一種解讀,故此本人必須澄清。

此外,本人對於妙詩人編輯戰的爭議略知一二,但本人作為第三者,是沒有資格在內容上提供意見的,免得節外生枝。--LJ8652 2009年2月15日 (日) 06:52 (UTC)

本人只按方針、事實、可供查證行事

為何tcshek對於自己所做的可以這樣理直氣壯,但別人對他質疑、如實記載他的事跡就叫「抹黑」?tcshek在dai adoru條目基於自己的立場和解讀去亂寫別人,作為當事人回退他有問題的描述難道叫「破壞」?難道tcshek聲稱自己沒有違反方針就可以他的條目不斷隱惡揚善,他不喜歡的就可以刪?真的因為他在網典貢獻夠多嗎?Sam2009 2009年2月15日 (日) 10: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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