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大典
無編輯摘要
無編輯摘要
第1行: 第1行:
  +
{{not|馬恩國}}
 
{{Infobox_Rpeople
 
{{Infobox_Rpeople
 
| name = 馬逢國
 
| name = 馬逢國

於 2013年3月9日 (六) 16:27 的修訂

馬逢國屬於新世紀論壇,是香港立法會議員,第一屆和第二屆補選循選舉委員會晉身立法會,第五屆改從霍震霆放棄連任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組別參選,成功當選。

二次創作立場

參選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馬逢國,發表對《版權條例》修訂的看法,他認為「二次創作」這個詞語只是香港人自創出來,並認為如果社會「無太大反對意見」,政府的修訂方案可以接受。[1]當選立法會議員後,他表示,二次創作必須得到版權人同意才可作出創作,不應豁免。他又舉例說

你去找劉華問可否不收我錢,一個電話啫。若印十萬份,賺錢就計番數給人。例如改歌,簽翻張license,或付錢使用。[2]

有網民叫馬逢國提供劉德華的電話號碼,但認為他只有劉江華的號碼。也有網民把馬逢國的照片二次創作後,聲稱要打電話問馬逢國能否簽同意書。[3]

註解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