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區議會選舉」於2015年11月22日舉行,本次選舉的提名期於10月2日開始,至10月15日結束。

是次選舉將會選出香港十八區區議會共431個民選議席。由今次選舉起,新一屆區議會將不再設有委任議員。連同27個當然議員,合共458個議席。當選的區議會議員任期為四年,由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由於是次選舉為雨傘革命後第一次全港選舉,因此備受關注,特別是一眾「傘兵」挑戰建制派甚至與泛民互撼更為網民留意。

選區重劃

種票疑雲

老人院種票泛濫

本屆老人院的種票指控仍然嚴重。早在6月29日,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在其facebook透露,居於觀塘一家老人院的母親屢次「被登記」成為選民,更在區議會選舉中被操控投票支持建制派候選人。他指雖然事後曾為母親取消選民登記,但當時翻查選民登記冊時,發現其母被人以老人院地址再次登記成選民,呼籲市民要留意家中長者有否「被登記」,「一間老人院有幾百個長者,如果能操控區內兩三間老人院,區議會選舉已經好大勝算,不得不防!」[1]



燈柱成登記地址

8月中旬,公佈最新臨時選民登記冊。有傳媒報道有人以酒店作為登記地址,亦有安老院長者不知情下被登記為選民。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於記者會上指已查核相關個案,並無發現問題。馮驊又稱,當局亦發現有不少「古怪」登記地址以公眾地方例如文化中心、公園甚至燈柱作為登記地址,但當局從第三方取得客觀資料佐證後,決定信納登記人居住於有關地方。

不少網民爭相恥笑選管會說法,認為假若報稱通常居住就可以視為地址,種票行為必將無日無之。又有人反問,通常居住的定義非常廣闊,「病床位骨灰龕位得唔得?」,亦有人指「選民登記呢啲野,市民真係識條鐵咩」。[2]



政協被逼動員交數

選民登記地址不存在

其他選前討論

高登仔擬參選

2015年1月下旬,高登討論區出現一個「【反攻建制】2015區議會計劃」的討論帖,就根據2011年區選結果分析,指現時有76個區議會席位是自動當選,計劃動員高登仔到這些區域參選,即使贏不到議席,亦能牽制保皇黨於區選的部署。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對於高登仔有意在建制派自動當選地區參選並不擔心。他指民建聯在上屆區議會共奪136席,其中36人自動當選。自言:「為什麼會自動當選?因為(候選人)本身基礎強,他(挑戰者)都感覺到沒什麼機會爭取到(議席),然後才考慮其他地區是否有機會(取勝)。」葉國謙認為候選人不能只打政治牌,市民不會接受選前才「空降」落區的候選人。[3]

聚言時報Polymer》撰文表示,葉國謙的回應正正顯示他不了解年輕人,並希望葉議員在選戰期間能夠「留神坐穩」。[4]

其後這股參政意向繼續發酵,導致了政治團體青年新政的出現。

雲海揭投票資料去向

2015年9月中旬,報章報導廉政公署起訴一名73歲女登記選民,控告她涉嫌於2011年黃大仙區議會選舉(龍星選區)中觸犯投票罪行,明知無權在該選區投票,卻於相關票站內投票。

9月11日,雲海在facebook出帖,引導網民思考,為何政府會知道什麼人投過票,須知投票資料是保密的。之後他再大爆,有一位自稱曾在選舉事務處嘅公務員,私底跟他爆料:「原來選舉處會在投票結束後,把名單送往上級政制及事務局,三日後局方就會把該人是否有過投票資料送回處方。」

雲海提供資料指,97回歸前,在投票日結束之後,投票會被劃線,綁起再送去銷毀。但是在97回歸之後,那些資料會被送到局方的一個團隊,將市民投票資料輸入作檔案:「個team是甚麼人、資料存放哪裡、何時才銷毀、甚至果隊team 係咪真係under政制及事務局?原來根本無人知!」

他更更引述聲稱爆料者稱,若資料被送到深圳處理,將無法用香港法律管制。之後他更回應:「其實,我有D野未爆盡,我唔想死住!」[5]

假冒傘兵疑雲

2015年9月16日,facebook 專頁「有傘‧友聚 Umbrella Unity」發出近況,指「懷疑有人建制扮傘兵,目的旨在於區議會選舉中分薄泛民/本土嘅選票」。網民質疑有關人士用微信而不用Whatsapp,認為是其中一個可疑的地方。

明報》聯絡到其中一名相中人尹杞殷,她稱有意參加區議會選舉,但否認是建制派人士,更自稱是黃絲帶。對於被指宣傳單張以微信作聯絡,因而被指是「鬼」,她回應說,「有人說用WeChat 係X,那用WhatsApp是不是就『型到爆炸』?我無黨無派,單張是我自己設計,是不是平民就不能參選?」

不少網民看罷報道後,均認為她有可疑,有人直指「睇你啲對答我唔會投你囉」,另外又有網民質疑「有冇落過金鐘啊?」;更有人找到她跟鄉事勢力有連結,「住元朗(卻)選華富」。[6]

另外「有傘‧友聚」在facebook專頁,報道見街後,另一位相中人陳柏麟開始河蟹其fb的照片。

加強規管社交平台宣傳

本屆區議會選舉選舉事務處擴大候選人使用社交網絡的規管,列明「候選人凡透過互聯網平台,例如網站、社交網絡、通訊網絡等發布的訊息,若內容存在促使當選或阻礙其他人當選,已屬選舉廣告。」而凡戶口有任何動靜,例如更新狀態、被讚好及標註,或有人留言,必須在24小時內向選舉事務處申報,連同廣告文本及與有關資料文件,包括准許或同意書等供公眾查閱。不少候選人均表示指引不清,更有人擔心此舉反成為對手惡意攻擊焦點,被迫暫時放棄以facebook等平台與選民溝通。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峰形容部門是用了傳統的管轄方法來監管社交媒體。[7]

提名期事件

註解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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