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_Answer」(高登ID:298859),女性會員,於加入高登討論區後便不停提及要報警,因而被視為煩膠報警撚。她經常動不動就說要報警,被批以為自己是「法官」,以自己的判斷強加於人。

此人若認為自己的判斷為正確,就必定正確,無視批評她的聲音。若被很多人斥罵,她更會說「反對聲音愈大 我就愈堅定!!! 」

此人亦支持23條立法[1],並指香港應該推行簡體字普通話[2],明顯為一名胡虜。

網絡事蹟

「No_Answer」加入首天發表關於前度男友向她坦白的帖子,指他承認自己曾召妓,所以感到很「dirty」,帖子最後1001鎖post[3]大約兩星期後,她指自己已與前度男友分手。[4]部份高登人斥她莫視前男友的誠實,她更在短時間內另覓新男友,所以「No_Answer」被部份高登人視為港女之一。

「No_Answer」只要看到她眼中能夠構成「恐嚇」的帖子,便會說「報警備案」。[5]

「No_Answer」幾乎每天都會發表親中的帖子,而且轉貼的新聞來源只有親中的《文匯報》及《大公報》等,所以回覆她的高登人都以恥笑居多。

表示懷疑有人冒警

後來於2011年5月27日,即加入高登討論區兩日後,表示懷疑有人在高登冒警。事緣會員露露卡(高登ID:131219)先後於5月15日及24日發表有關警察的帖子,有會員懷疑他冒警,但最終帖子遭到潛水[6][7]不知何故,「No_Answer」突然於27日表示要盡公民責任,舉報「露露卡」冒警,花生價格大升。[8]後來大批會員批評「No_Answer」為報警撚,此人則回應「反對聲音愈大 我就愈堅定!!! 」

她本來決定翌日才報警,但已於同日通知警方,並表示不會再作評論。

23條立法言論

六四事件22周年過後,「No_Answer」再次不停發表擁護23條立法的帖子,其中一個帖子則引起高登人的注意。她以《我覺得香港人怕23條立法係過慮,你睇番澳門》為題發表帖子,不過在帖子中卻不停使用簡體字,被眾多人批評她為五毛。為了證明自己是土生的香港人,她張貼了印有「高登背景」的BNO護照。她部份的言論:

澳门已经立法
仍然可以举行六四晚会
这个已经是极佳的证据
证明香港人是过虑

今天跟大家讨论到这里
无理据的人身攻击同语言暴力是没有用的
欢迎理性讨论!
我会再回来与大家讨论!
最后,请叔认清楚我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不是什么"五毛" 香港人也有支持立法的

報警回應簡錄

有人揚言我個人資料會被發掘公開

我唔知佢有乜意圖,我對我個人安全感到擔憂

所以我決定報警備案

backup圖以所證明[5]

樓主報告番佢肯唔肯delete留言

當比個機會佢改正

佢唔肯我就報警

我樂意盡公民責任[9]

我做事全部有法可依

有人散播懷疑未成年受害者被姦過程

我冇過報警,我勸佢地唔好再放上網

將心比已,有冇受害人會鐘意自己受害過程放上網任人重覆咁睇?


有人懷疑無警告字句散播淫穢物品

我提醒網民唔好亂放,已有案例事主被定罪留案底

你地想多一個網民唔小心犯法留案底?

有幾多人仲記得呢單案例?

事實我都冇報警,我已send左去有關機構調查,佢地都已經回覆會跟進

佢地回覆左內容不可公開


有人話"小心我被起底"

我真係好擔心佢有乜意圖,會唔會有人因此犯法

我係有權為可能發生罪行備案


呢件事個事主我好懷疑係唔係冒警

冒警係重罪[10]

我想反問你地,所謂"報警撚","高登報警文化" 係唔係因我而創?

我未上高登時呢o的所謂報警撚一早已經有,我唔係第一個,亦唔係最後一個

點解有人要有再挑戰法律底線?

我地有言論自由之餘亦都要自律

政府推出被喻為是"網上廿三條"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

如果比人知道,高登將懷疑未成年少女被姦過程,當AV咁傳閱,外間會點諗高登?

如果有人不斷挑戰法律底線,唔識自律

政府就更有理據為網上廿三條立法

你問我係唔係打手,我話比你知我唔係[10]

相關條目

註解

外部連結

除非另有註明,否則社區內容均使用CC-BY-SA授權條款。